杨莉
“虐童事件”频发,暴露出我国幼儿教师师德建设仍存在滞后现象。如何引导教师遵守师德约束、如何鼓励教师创造师德价值、如何守护师德净土等问题仍未得到明确解答。作为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师德的形成,既需要教师个人的坚守与努力,更离不开完善的幼儿园管理制度、健全的幼儿教育法律法规以及社会成员对幼儿教师的正确认识。
幼儿教师师德建设法律法规近些年,将幼童倒扔进垃圾桶,疯狂掌掴、踢打幼儿,往女童下体塞芸豆等幼儿老师“虐童事件”频频被媒体曝光,幼儿园教师师德问题严重性凸显。引导幼儿园教师加强自身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幼儿教师师德管理办法和监督体系等工作迫在眉睫。幼儿教师师德建设,需要教师个人努力,更需社会的约束。
一、完善幼儿园管理制度
1.加大教育资源投资力度,提高对教师人文关怀程度
随着办园模式市场化,幼儿园教育成本由政府财政全额拨款转向财政与个人共同承担,大多数幼儿园管理模式中经营成分开始显现,使得部分教师过分强调物质追求,逐渐淡化职业認同感和使命感。首先,幼儿园应坚持“以幼儿为本”的发展方向,摆脱“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束缚,加大教育资源投资力度,不断完善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其次,将师德表现纳入教师评价体系,压缩职业道德缺失现象的生存空间。最后,提高对幼儿教师的人文关怀力度,尊重教师劳动成果,真诚创造条件让教师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
2.建立完善的幼儿教师在岗培训制度
目前,幼儿园对幼儿教师的培训重点在于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师德教育往往流于形式,鲜有实效。首先,幼儿园可有计划地开展师德学习活动,教师根据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其次,丰富师德学习形式,开展讲座、观看电影、外出培训、学习优秀幼儿园教师事迹等形式的学习活动。最后,引导教师主动学习,通过组织教师定期做汇报演讲、为教师推荐有助于提高职业道德的书籍、指导教师制定职业生涯规划等活动,不断激发教师学习的积极性。
3.建立健全幼儿教师师德考核机制
目前,大多数幼儿园教师考核体系存在较为严重的“马太效应”,考核项目主要集中于工作业绩,忽视了工作热情、敬业奉献精神、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评价。为了做好师德建设考核工作,幼儿园应将师德考核与教学考核并重,建立分层考核办法,尊重教师自我评价,降低考核的行政色彩;倡导人性化考核方式,注重参评教师心理、感情上的接受能力;正确对待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师德改进的依据,而不是教师师德问题的证明材料;重视师德日常考核,及时向教师个人反馈考核结果,更好地发挥师德考核效益。
4.建立幼儿教师师德问题监管部门
建立教师师德问题管理部门有助于发挥教师素养过程属性对教师发展的促进作用。师德问题管理部门成员应该由幼儿园领导、资深幼儿老师,普通幼儿教师以及幼儿家长组成,这样既能将师德建设问题与幼儿园发展规划相结合,又能促进幼儿园家园共育工作,既有利于师德建设体系的不断完善,又有助于提升师德建设的民主性和可信度。此外,还应建立师德档案、考核奖惩办法以及教师失德行为的处罚机制,监督师德建设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维护公平合理、优胜劣汰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二、建立健全幼儿教育相关法律法规
1.健全幼儿园教师准入机制
目前,与幼儿园教师准入标准相关的法律和办法,偏重于对求职教师的职业技能等级和专业资格水平的要求,忽视了准幼儿教师师德品质。因此,应建立完善的幼儿园教师准入机制,将职业道德、心理健康等因素加入到教师考核标准当中,制定教师素质综合考核办法,对幼儿教师的技能表现和心理状态做出客观评价,提高幼儿园准入机制的“门槛”作用。
2.完善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制度
现阶段,教师资格的考察效应被应试现象“格式化”,一种专业人才选拔手段变成选拔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单一。目前,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幼儿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基本能力、基本素质。首先,在教师资格认证时可以综合考察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知识水平、管理能力、心理素质、团队合作能力等情况,对教师进行全面评价。其次,丰富教师资格证书类别,根据地区发展水平、教育资源建设现状等因素,设立不同类别的教师资格认证等级。第三,对于在幼儿教师队伍中师德高尚、能力出色、贡献突出的教师,可在教师资格重新认证时提升其教师资格证等级,打破教师职称制度对教师职业阶梯的唯一决定性。
3.明确幼儿教师法律身份
明确幼儿教师的法律身份,将无形的师德规范转化为有形的法律规定,增加师德建设工作的强制性。从日本、德国等国家对幼儿教师的法律保护措施来看,目前,我国对幼儿教师法律身份的认证体系不完整。国家制定的教师相关法律没有完全得到地方性法规的配合,国家与地方、地方与各幼儿园在明确幼儿教师法律身份方面存在“联系不紧密,层次不分明”现象。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第一,应加强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与各幼儿园的沟通与联系,通过上级部门调研情况、下级部门反映问题等形式,汇总幼儿教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现有法律基础上,尽快研究并出台相关规章制度。第二,应尽快颁布单行的幼儿教师管理法律,对教师的聘用、编制、待遇、职称评定、职位任免、养老保险等基本权利和义务做出明确规定。
4.完善幼儿园办园标准和监督机制
目前,我国幼儿园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办园标准不统一、办园准入门槛低、对幼儿园的行为约束力弱等。为了规范幼儿园建设体系,首先,应该研究各地区办园条件差异情况,划定合理的自主办园区域,最大化地统一幼儿园办园标准,让幼儿园办园过程有法可依。其次,应该提高入园管理要求,完善幼儿园准入标准,使幼儿园整体建设遵循严要求、保持高水平。第三,完善幼儿园办学监督机制,严格规范幼儿园各项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苗头,让制度先行于事故。
三、转变社会成员对幼儿教师的认识
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政策的颁布和实施,学前教育受到了国家与社会各界前所未有的关注。但人们还是容易戴着“功利主义”“物质主义”的有色眼镜审视幼儿教师这一职业。首先,为了给幼儿教师创造更客观的就业环境,教育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电视、报纸、网路等媒体以公益广告、文章、网络短剧等形式展示幼儿园教师真实的生存状况,积极宣传幼儿教师队伍中的先进人物和光荣事迹,消除人们对幼儿教师理解的误区。其次,积极鼓励群众举报幼儿教师失德现象,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微信平台或者微博平台,及时通报违规事件,让师德建设工作不留死角。最后,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各幼儿园,为幼儿教育建立科学的“说明书”,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培养观念;结合各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严格的教师行为守则,让幼儿教师在良好职业道德的指引下履行其神圣的职责。
四、总结
在依法治国全面加速的背景下,师德建设应该勇于向纵深处“下手”,利用法律这把利器铲除历史积弊,点亮制度这盏明灯,照亮前进道路,为社会道德的整体提升注入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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