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足联财政公平法案对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经营的启示

2017-04-06 07:24:53吴昊峰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欧足联曼城法案

吴昊峰, 杨 倩

(上海体育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上海 200438)

欧足联财政公平法案对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经营的启示

吴昊峰, 杨 倩

(上海体育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上海 200438)

以德豪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公布的曼城俱乐部年度审计报告为例,剖析欧足联财政公平法案对职业足球俱乐部运营的影响。认为: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目前存在过度依赖冠名企业、收入模式单一,引援转会费屡创新高,大部分俱乐部赤字化经营等问题。据此提出建议:借鉴欧洲强国职业足球经验,打造职业化俱乐部;增加“青训”投入,培养本土足球明星;加强联赛对职业足球俱乐部的财务监管与引导。

欧足联财政公平法案; 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 “青训”建设; 财务监管

Author’s address School of Economic and Management, 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 Shanghai 200438, China

当今足坛球员转会费与薪水不断增长,使得大部分俱乐部陷入巨大的财务困境。为鼓励俱乐部在收支平衡范围内竞争,欧足联自2009年8月摩纳哥会议上通过“财政公平法案”以来,便始终坚持俱乐部长期稳定性经营的理念。欧足联财政公平法案(UEFA Financial Fair Play,以下简称“法案”)是在2010年颁布的一项针对欧足联旗下所有参赛球队的财政法案。法案旨在规范各俱乐部的财政行为,控制俱乐部财政赤字,并对违反规定的球队予以处罚,该法案已于2013—2014赛季正式生效。欧足联对于违规俱乐部,不仅通过罚款等方式处罚,而且考虑限制违规俱乐部参加欧冠以及在球员参赛名单上减少名额。法案在不同程度上对全球足球俱乐部发展,特别是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经营产生了影响。

基于此,本文以曼彻斯特城足球俱乐部(以下简称“曼城”)为例,对法案的框架和理论依据等方面进行探讨,总结其对我国当今职业足球俱乐部发展的启示。

1 法案实施的目的

1.1 宗旨和目的 法案的宗旨是进一步推动和不断完善欧洲足球各方面的标准,并鼓励和支持所有俱乐部持续培养年轻球员;确保俱乐部有足够的管理和组织的水平;为运动员、观众和媒体代表提供合适、齐全、安全的体育基础设施;保护欧洲足球俱乐部比赛的完整性和平稳性;允许俱乐部在欧洲的金融、体育、法律、人员、行政及基础设施等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发展。此外,法案的目的还在于在欧洲联盟俱乐部比赛中实现财政公平,特别是提高俱乐部的运营和融资能力,增加透明度与可信度;重视对债权人必要的保护,以确保俱乐部及时解决与员工、社会或税务机关和其他俱乐部之间的矛盾;在俱乐部足球财政中引入更多的纪律和理性;鼓励俱乐部根据自身的收入经营;鼓励足球运动的长期受益;保护欧洲足球俱乐部的长期性和可持续性[1]。

1.2 指导思想及处罚措施 法案的指导思想是各个职业俱乐部在财务上实现盈亏平衡。根据欧足联的规定,各家俱乐部必须严格控制赤字,并要求俱乐部的负债和薪水开支限制在一定的比例之内。欧足联考虑到单个赛季俱乐部的利润水平会受到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故法案规定的考察期是俱乐部3年的累计亏损情况。欧足联可以接受的俱乐部累计亏损为4 500万欧元/3年,并将于2016—2017赛季起,降低为3 000万欧元/3年。

法案规定了足球俱乐部获得参加欧足联比赛许可的标准。同时,也提出了8种对于违反了法案规定时各俱乐部可能受到的处罚:警告、罚款、扣联赛积分、扣除欧洲赛事收益、禁止欧战注册新球员、限制欧战注册球员数量、取消参赛中的比赛资格、禁止参加未来比赛。欧足联同时规定,罚款与扣除的俱乐部比赛收益分成将全额分给其他未违反规定的参赛俱乐部。

2 法案的具体内容

法案旨在通过引导欧洲职业足球俱乐部减少负债,控制支出,增加收入,实现财务平衡,确保欧洲足球的长期、稳定发展。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准确地评价俱乐部的经营状况,法案在参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下,规定了豁免条例。例如,特定支出不计算在经营亏损以内。

2.1 收入的认定 法案规定,足球俱乐部的日常经营收入中与足球项目不相关(足球俱乐部开展场地租赁、证券投资基金、酒店开发、房地产交易等)的收入将不计算在评定的收入之内。例如,在2006年阿森纳搬进酋长球场后,海布里球场被改造为公寓楼出售、租赁,其获得的收入将不计算在法案所认定的收入之内。

2.2 豁免的支出 (1) 买入球员的转会费可以按照与球员签约合同的年限进行摊销。比如,2011年阿奎罗以3 500万英镑的转会费从马德里竞技转会曼城并签约了5年,在切尔西的财报中这部分转会费将在这5年半内摊销,平均每年为700万英镑,约合973万欧元。

(2) 球队基础设施的新建、维护费用不在法案的计算支出范围之内。比如,曼城建造的模拟各个比赛对手主场草皮情况的豪华训练基地,超过1亿英镑的总支出尽管会按年份摊销并体现在曼城的财报之上,但在法案的计算中可以免去。对于这类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长期投资,欧足联表示出积极的支持态度。

(3) 欧洲足球俱乐部青年梯队的相关支出不在法案的限制之内,包括18岁以下球员的购买与相关支出。法案希望引导俱乐部将重心放在培养和提拔年轻球员之上,因此鼓励俱乐部将时间和财力投入梯队建设中。

(4) 相关税费、球迷及社区活动发展宣传支出也不计算在认定的支出以内。

3 法案制定的背景及应用实践

3.1 法案制定的背景 欧足联有50多个成员国,各国联赛共有650多家俱乐部,其中既有享誉世界的顶级俱乐部,也有不为大多数球迷所熟知的半职业化俱乐部。虽然欧洲足球经济在过去的20年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仍未改变取得好成绩必须疯狂投资的现实。2009年欧足联的足球治理报告[2]显示,在655家欧洲俱乐部中,超过一半在过去一年亏损,至少有20%的俱乐部被认为存在实际财务风险。

在英国,20家英超俱乐部的总债务在2008—2009赛季高达31亿英镑[3]。其中最为严重的是英超的朴茨茅斯俱乐部,财政缺口高达6 000万英镑(截至2010年2月)。值得关注的是,债务问题不仅局限于顶级联赛,在英国足球的一些二线俱乐部,由于渴望获得进入更高级别的英超联赛,故高价买入明星球员造成财政赤字,期待在晋级英超之后获得收入支付所有的债务,结果造成财务状况更加恶化,面临不可挽救的破产风险。在意大利,2009—2010赛季中的大多数俱乐部也显示净损失,一些意大利俱乐部甚至已经多年亏损。比如,国际米兰俱乐部在过去的16年,已累计亏损约13亿欧元,面临着巨大的财务压力与风险。尽管是在拥有欧洲足球最好收入增长表现的西班牙,西甲联赛的总债务估计也达到了2.5亿欧元。不仅有以皇家马德里为代表的大俱乐部,高价买入C罗等明星球员来支撑球队的比赛成绩,而且皇家社会、塞尔塔和莱万特等小俱乐部同样受到金融危机以及经济衰退的冲击,在球队保级与财务平衡中奋力挣扎。

球队难以为继的现象连续出现,足球俱乐部债台高筑而游走于破产保护边缘的情况也变得越来越多,于是欧足联运用宏观政策的调整强制对欧洲足球职业俱乐部经营进行改革势在必行。

3.2 以曼城为例的法案实践分析

3.2.1 处罚措施[4]欧足联2015年5月16日宣布对英超曼城处以6 000万欧元的高额罚款,原因是在过去的2012、2013年中违反了法案。除了罚款,曼城还被勒令降低队内工资总额,同时在夏季转会期不管转入还是转出都不能有超过6 000万欧元的交易。另外,在下一次欧足联的审核前,曼城的欧冠联赛报名人数将从25人减至21人。

自从2011年阿布扎比酋长国酋长曼苏尔成功买下了曼城100%的股份,曼城的投入就未曾停止过。曼城2013—2014赛季拿到了队史上的第2个英超冠军,但夺冠建立在2012年的亏空高达9 790万英镑的基础上,而法案要求俱乐部的亏损不能超过3 700万英镑。以下是处罚的详细情况:① 曼城参加2013—2014赛季欧冠的收入分成扣减1 000万欧元;② 曼城参加2014—2015赛季欧冠的收入分成扣减1 000万欧元;③ 不同于其他俱乐部累计亏损3 000万欧元的限定,曼城被要求在2013—2014赛季、2014—2015赛季分别不能亏损超过2 000万欧元、1 000万欧元;④ 曼城参加2014—2015赛季欧冠的报名人数降至21人;⑤ 曼城在2014年夏季转会窗的球员交易净投入不能超过6 000万欧元;⑥曼城2014—2015赛季的工资支出不能超过2013—2014赛季。

通过欧足联对曼城的罚单可以看出,欧足联希望曼城能控制风险,按照市场规律运营。以防止在控股集团撤资后发生悲剧。根据德豪国际会计师事务所(BDO)对2014和2015财年的审计报告,法案在曼城的日常经营中已经带来了很大的变化。

3.2.2 主要影响 法案极大地影响了俱乐部的比赛成绩与财务状况。在通常情况下,财务状况好的俱乐部能获得好的比赛成绩。同时,优秀的比赛成绩也让俱乐部保持更好的财务状况。曼城在2014—2015赛季获得了联赛亚军,在38场比赛中,获得了24胜7平7负的成绩,取得83个进球,38个失球,积分为79分。在欧冠联赛方面,曼城取得了欧洲冠军杯16强的成绩。其中在欧冠小组赛E小组第5轮的较量中,英超冠军曼城主场迎战德甲拜仁慕尼黑队,最终曼城主场3比2逆转,打破了拜仁慕尼黑队“不可战胜”的魔咒。

曼城的财务改善一方面是为了防止再次违反法案而受到处罚,另一方面,减少经营负债使得俱乐部整体资产配置实现优化,曼城在超级联赛以及欧冠杯赛上的成绩得到了提高。由此可见,法案所体现的理念并不是单纯地约束俱乐部的经营,而是让俱乐部摆脱短视的发展战略,实现一家俱乐部乃至整个职业足球联盟的良性竞争。

曼城俱乐部球队成绩的提高,同时带来的是营业利润的增长。2015德豪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5](表1)显示,曼城2015年的税后日常活动利润达到了1 075万英镑(约合9 000万元),比2014年亏损2 293万英镑(约合1.9亿元),增长了3 368万英镑(约合2.8亿元),增长率为147%。本文拟通过对报表项目的细分,探究法案对曼城利润扭亏为盈的引导作用。

表1 曼城利润统计结果 万英镑

(1) 法案引导足球俱乐部削减球员转会费用,控制支出。从表1可以看出,曼城俱乐部2014年和2015年的处置球员之前的利润主要差异来源于营业费用的显著缩减,即:从2014年的3.661 6亿英镑减少到2015年的3.506 1亿英镑,绝对值的差额为1 555万英镑,对处置球员前营业利润增长的贡献达到78%。特别是在营业费用中的球员注册费用方面的支出明显降低。通过表2可以看出,曼城俱乐部总运营费用中球员注册摊销部分从2014年的7 648万英镑削减到2015年的7 029万英镑,直接提升了624万英镑的利润,仅此一项对处置球员前营业利润增长的贡献达到了31%。其中,2014—2015赛季,最成功的引援,毫无疑问是免费获得的切尔西老将兰帕德,这位老将在出场的37次比赛中获得7个关键进球。

曼城俱乐部将部分员工的薪酬放在资产负债表之外,无疑带来积极效应,从而腾出资金投入其他俱乐部建设,降低了再次被法案处罚的可能性。曼城虽然将员工总人数从2014年的314人增加至320人,但是薪资总额从约2.05亿英镑降低至约1.94亿英镑。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曼城将一部分足球高管的薪酬通过外包方式支付。通过这种方式,足球高管的薪酬不再计算在曼城位于英国的母公司——曼彻斯特城市联合集团账上,这样做让曼城账面上节省了千万英镑。

(2) 法案引导足球俱乐部合规经营,拓宽收入渠道。法案的推出,是在欧洲职业足球的层面引导球队改善俱乐部财务状况,鼓励每支符合财务规范的球队获得欧足联足球比赛的资格。俱乐部能否参加更高级别的洲际比赛,又对营业额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主要体现为获取更高额的电视转播收入。从营业额对比可以看出,2015年曼城的商业活动收入和电视转播收入分

表2 曼城营业费用明细 万英镑

别实现了4%和2%的上涨,电视转播权的收入份额及其增长,均对俱乐部的整体收入具有重要的影响。

由上可以看出,电视转播的收入高低,一方面跟球队的竞赛成绩有关,更与俱乐部球队参加比赛的层次相关。2015年曼城足球俱乐部的营业收入首次达到3.518亿英镑(表3),曼苏尔酋长入主后连续7年营业收入增长。曼城CEO索里亚诺提出:“曼城如今已是一支能够盈利、自给自足的高水平球队,球队的首要和核心工作就是赢得更多的冠军。” 曼城的总收入仍少于其同城“死敌”——曼联(总收入高达3.952亿英镑),但已超过阿森纳的3.392亿英镑。

表3 曼城营业额明细 万英镑

(3) 法案鼓励俱乐部以股东注资经营,而非借贷经营。欧足联鼓励资本注入而非举债经营的条款,并非阻止俱乐部在转会市场上购买高水平、高身价的明星球员,其目的是防止大幅举债。换言之,欧足联希望俱乐部运用自有资本进行日常经营活动,而非举债经营。法案推出的理念在于保护俱乐部本身,使得俱乐部的持股人即使打算突然退出,也不能轻易将俱乐部的资产抽出。从表4可以看出,俱乐部股东基金数额明显提高,吸引投资能力增强,俱乐部股权结构的稳定支持了俱乐部的经营与发展。

表4 曼城股东基金变动情况 万英镑

阿联酋阿布扎比联合开发投资集团对曼城俱乐部的投资无疑支持了俱乐部的发展,也带来了丰厚的回报。在受到法案的处罚之后,阿布扎比着重在俱乐部进行了一系列管理方式的变革。例如,重大决议将通过董事会讨论,更多地注重对公众披露财务状况,以防止再次遭受法案的处罚。

3.3 曼城未来所面临的挑战与不确定性 通过对曼城管理层报告的调查可以看出,董事会承认有一系列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会对本集团的业绩有重大影响。曼城需要遵循足协、英超、欧足联和国际足联的规则并应对任何变化。可能有影响的法规涵盖领域如:广播收入分配,运动员的资格和经营的转会市场。俱乐部在其遵守的所有规则和连续执行的基础上,考虑各种潜在变化的影响。因此,职业足球俱乐部财务状况的表现以及一线队在英超联赛、国内杯赛和欧洲冠军杯比赛的发挥是应对不确定风险的保证,对俱乐部长远发展的重要性显而易见。

4 法案的实施对欧洲职业足球影响的总体评价

法案实施效果的评价最好的试金石无疑是欧洲职业足球俱乐部的表现。在法案实施之后,欧足联旗下的足球俱乐部陷入破产危机的数量已经减少了30%,各国联赛俱乐部的总收入实现增长,总负债逐渐下降。在2013—2014的英格兰超级联赛中,20家足球俱乐部转播收益和排名奖金达到15亿英镑,其中收入最高的利物浦足球俱乐部获得了约9 600万英镑[6]。

足球俱乐部的拥有者往往对其管理能力和对俱乐部的愿景过于乐观,法案的提出就遭受了许多欧洲足球俱乐部的批评。法案中关于收入认定以及限制性条款,致使足球俱乐部不能通过购买高水平运动员在短期内提高竞赛成绩。相比多年经营的豪门足球俱乐部而言,俱乐部本身就拥有许多高水平运动员,加之收入来源稳定、渠道多样,整体水平要远远高于小俱乐部。因此,在法案同样规则的约束之下,对豪门足球俱乐部的影响要远远小于小俱乐部,对小俱乐部的限制作用要比豪门俱乐部明显,这样就造成了“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尴尬境地。

法案出台具有一定的时代背景,它对于维护欧洲职业足球联赛的稳定,限制职业足球俱乐部之间的恶性竞争,引导职业足球俱乐部回归长期平稳经营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从世界足球长期发展的角度看,球员转会费和薪酬的飞速增长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这些都给俱乐部带来了沉重的经营压力,也逐渐拉大了俱乐部之间的差距。因此,法案的提出和完善,无疑为欧洲乃至世界足坛的俱乐部经营提供有效的方案。

5 法案对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经营的启示

5.1 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财务现状 随着20世纪90年代我国职业体育体制的建立,职业足球成为起步最早、市场培育最好的重要产业。职业足球俱乐部职业联赛近年来火热开展,我国足球职业俱乐部财务状况也越来越受到关注,随之而来的则是对我国足球职业俱乐部的投入与产出现状的探究。

5.1.1 过度依赖冠名企业与赞助,收入模式单一 根据欧洲及部分亚洲职业足球俱乐部的成功运营经验,可以把职业足球俱乐部的主要收入来源划分为3个方面:比赛日收入,电视转播及其相关赞助,俱乐部相关商业开发。《2015年中国足球全景价值报告》[7]显示, 2015赛季16家中超俱乐部在广告赞助、门票、衍生品出售、中超分红、球员转会、政府扶持资金等方面的全部总收入约为25亿元。尽管收入可观,但由于中超俱乐部的支出结构极不合理,整体亏损也高达15亿元。一些投资巨大的足球俱乐部更是严重亏损,相比于曼城通过门票、会员费、电视转播费、广告、赞助费、商品销售及特许经营、转会费、发行股票、彩票等多个渠道获得俱乐部的收入,目前国内足球俱乐部尚无一家做到。

5.1.2 引援转会费屡创新高,大部分俱乐部赤字化经营 中国足球俱乐部引援投入之高可以通过德国足球数据网络媒体“转会市场”的“冬季转会烧钱榜”[8]上可以看到,2015中超联赛以11 665万欧元排名第2位,仅次于英超联赛,英超联赛的冬季转会支出高达15 946万欧元。

对比俱乐部的核心资源——球员,国内俱乐部支出主要分为球员工资、聘请外援、比赛费用、奖金和其他,其中球员工资是国内俱乐部支出的最大一项,甚至占总支出的50%左右。2015赛季16家中超俱乐部的总投入约40亿元,其中:转会支出约10.1亿元;所有俱乐部教练员、球员、梯队、工作人员的总薪资约20亿元;安保支出约1亿元;差旅支出等约1亿元;总奖金约4.5亿元;其他各项支出约3.4亿元。

球员薪资从一个侧面可以反映球队的成绩,因为俱乐部高工资、高奖金会直接影响球队的成绩。国内足球俱乐部支出主要是球员工资、比赛奖金和引进外援,这虽然是激励球队获得好成绩的一条捷径,但由于俱乐部的过度支出,损害了其长远的发展,不利于保证持续的竞争实力。在2015赛季开始之初的转会期,中超俱乐部不乏大手笔引援,塔尔德利、高拉特、卡希尔等国际大牌球星相继登陆中超,为中超联赛增色不少。其中,高拉特的转会费高达1 500万欧元,创造了中国足坛引援转会费的最高纪录。可惜的是,在中超16家俱乐部总投入达到22.37亿元时,仅有5家俱乐部没有亏本。

5.2 法案对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发展的启示 建立健全完善的职业足球俱乐部制度,不仅仅是对法案的借鉴,更重要的是职业足球俱乐部能以此作为契机,建立健全足球俱乐部财务制度,为中国足球职业长远发展提供保障。

法案的提出,不仅仅是对欧洲足球俱乐部经营状况的一种约束,更反映欧洲人对于发展欧洲职业联赛的一种经营理念。法案的提出为欧洲职业足球俱乐部经营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框架。放眼我国目前的职业足球联赛,往往表现出许多不专业的地方,比如江苏舜天与天津泰达在孙可转会上的失败操作,在大连阿尔滨收购大连实德之后惨遭降级的惨痛历史,以及许多俱乐部球员“跳出合同出走海外”等。中国职业足球只有借鉴欧洲强国职业联赛足球俱乐部成熟、先进的经验,才能把自己的联赛办好、办强。

5.2.1 借鉴欧洲强国职业足球经验,打造职业化俱乐部 在2010年和2012年,韩国全北俱乐部将以自由身转会韩国职业联赛的中国球员冯潇霆、黄博文卖至中国恒大足球俱乐部,两笔转会交易收入达290万欧元。反观当年送出两位球员的大连实德和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就显得在球员转会的过程中经验不足。对于中国球队而言,这可能给我们指明了一条创收的途径:从海外吸引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球员,然后再高价转卖给其他的足球俱乐部。

纵观中超鲁能在引入的外援总花费中,支出远远大于收益。在过去几年,马塞纳、勒夫等海外引援无一例外都是合约未满解约离开,并且都支付了巨额违约金。相比之下,国安、泰达等中超球队,虽然没有鲁能如此惨痛,但在球员国际交易上也基本上无收益,与日韩不可同日而语。就在中国足球转会市场纷纷“跟风烧钱”时,恒大却进入了盈利阶段。2016赛季之初,恒大将埃尔克森转会至上海上港,给俱乐部带来了1 850万欧元(约合1.32亿元)的收入,赵旭日加盟天津权健,转会费约3 000万元。恒大引进埃尔克森只花费了570万欧元,3年时间溢价两倍多。埃尔克森的成功转会,是球员运营职业化方面的一次成功尝试,成为中国俱乐部在大宗外援卖方市场实现投资获利的成功案例,更是俱乐部实现可持续发展、打造百年豪门的有益探索。

5.2.2 加强“青训”投入,培养本土足球明星 在俱乐部公开的“青训”投入中,广州恒大投入高达800万元,广州富力投入也有500万元,但还有69%的中国职业俱乐部“青训”投入不足400万元。对于这种情况,一方面,许多大的俱乐部将足校支出列入“青训”投入,然而未成立足校的俱乐部,建设自己的梯队很难有400万元以上的投资。此外,目前大部分的俱乐部梯队是没有工资、补贴的,因为费用均由俱乐部承担。即使到了俱乐部预备队,一般“青训”球员的收入也仅为1 000~5 000元/月。

国内联赛需要借鉴欧洲以及亚洲先进联赛的经验,建设各级梯队以及青年队。让俱乐部不仅仅能在俱乐部亚冠联赛取得好成绩,还能在球员交易运作方面赶上日韩球队的水平。近年日韩联赛一直力主培养本土足球明星,引入外援多以实用为主。同时,在日韩联赛展示出实力的外援,还可以通过出售给西亚甚至欧美联赛获利。根据“转会市场”网站的数据,J联赛出口外援的最高纪录是2009年的莱昂德罗750万欧元,K联赛是金正友300万欧元。日本联赛俱乐部的经营策略在于,坚持低价引入高价卖出的原则。例如,历史最贵的伊尔汗和迭戈·索萨仅有400万欧元,朴智星免费加盟2年后以500万欧元转会至埃因霍温。J联赛的球队则更加经济实惠,卖出的基本都是本土球员。

5.2.3 加强对职业足球俱乐部的财务监管与引导 目前在我国,对职业足球俱乐部的财务监管主要依靠准入制与审查办法进行管理[9]。《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条件和审查办法》[10]中第7条规定,中超俱乐部需保证所有者权益3 000万元以上,中甲俱乐部需保证所有者权益1 500万元以上;职业足球俱乐部需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及奖金、体育场租金、管理费、安保费等;职业足球俱乐部需接受中国足协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和财务检查。

《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实施细则》[11]第4章补充规定,俱乐部需提供财务工作和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总结;注册会计师签发的上一年度俱乐部审计报告(中超俱乐部,所有者权益应为3 000万元以上;中甲俱乐部,所有者权益应为1 500万元以上);青少年后备梯队经费预算;俱乐部按时支付员工(包括俱乐部工作人员、球员、教练组成员)工资及奖金、体育场租金、管理费、安保费等的证明,以及俱乐部保证接受中国足协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和财务检查的承诺书。

由上可见,我国联赛对职业足球俱乐部的财务监管还停留在球员工资按时支付以及注册资本总额符合标准等方面,未涉及俱乐部的成本及支出方面的限制,并未考虑经营风险,忽略了对财务俱乐部的财务压力,缺乏更加详细、更有执行力的条款对俱乐部的经营进行规范。根据广州恒大2015年度报告[12],由于引进教练员和球员的薪酬成本较高,比赛支出增长,公司营业成本仍处于较高水平,导致俱乐部全年亏损达9.53亿元。因此,借鉴法案,加强对职业俱乐部的财务监管,引导俱乐部减少负债,达到财务平衡,对于未来中国职业化足球的长远发展尤为重要。

[1] UEFA.Club licensing and financial fair play regulations[S].2012:3-15

[2] UEFA.The European club footballing landscape:Club licensing benchmarking report financial year 2010[R].Nyon:UEFA,2012:5-20

[3] Deloitte.Pressure to change—Annual review of football finance[R].Manchester, UK:Deloitte Sports Business Group,2011:2-8

[4] 杨明建.解析欧足联即将推行的“财政公平政策”——矛头直指“烧钱”的英超[J].体育成人教育学刊,2011(4):11-16

[5] 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曼城俱乐部2014/2015年度财务报表[Z].2015:1-38

[6] BarclaysPremier League.Premier League fixtures 2013-14[EB/OL].[2015-10-21].http://www.telegraph.co.uk/sport/football/competitions/premier-league/8335084/Premier-League-fixtures

[7] 维宁体育.2015年中国足球全景价值报告[EB/OL].[2016-01-24].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t/2016-01-24/doc-ifxnuvxc1861677.shtml

[8] 国际足联.转会市场[EB/OL].[2016-01-24].http://www.transfermarkt.de/

[9] 张伟.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财务监管制度分析[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12,29(2):46-50

[10] 中国足协.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条件和审查办法[S].2011:7

[11] 中国足协.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实施细则[S].2011:18-20

[12] 恒大淘宝俱乐部.2015年度报告[EB/OL].[2016-04-19].http://www.neeq.cc/announcement

The Enlightenment of UEFA Financial Fair Play on the Management to the Chinese Football Club∥

WU Haofeng, YANG Qian

The study, based on the practical experience of UEFA Financial Fair Play, explores its impact on the management of professional football clubs in China, with the annual audit report on Manchester City Football Club, which was released by BDO in 2015 as an example. It holds that its development has such problems as the overdependence on the title enterprise, single revenue pattern, ever increasing transfer fee, deficit management in most clubs, etc. The suggestions are accordingly offered in this paper: to create professional clubs by drawing lessons from the experience of European professional football clubs; to enhance the youth players training construction so as to train local football stars; and to strengthen the league’s financial supervision and guidance of professional football clubs.

UEFA Financial Fair Play; Chinese Football Club; youth players training construction; financial supervision and guidance

2016-06-28;

2016-09-03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186SS15073)

吴昊峰(1991-),男,山东淄博人,上海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Tel.:15800855116,E-mail:tonywu0124@qq.com

杨倩(1975-),女,安徽望江人,上海体育学院副教授,博士;Tel.:(021)51253526,E-mail:sussue@163.com

G80-05

A

1000-5498(2017)02-0064-07

DOI 10.16099/j.sus.2017.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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