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匠师”是怎么形成的?

2017-04-06 02:18陈凯峰
城乡建设 2017年3期
关键词:匠人建筑师文明

■ 陈凯峰

“匠师”是怎么形成的?

■ 陈凯峰

“大国工匠”在当今世界,似乎已成为中国的一个非常耀眼的国际形象代言。其中,尤以在建筑上的成就最典型、最宏伟也最耀眼,其高超的技艺和精湛的技能惊艳了世人。

“逢山开路、遇水搭桥”本是人类先民开创人类世界的常见做法,只是其“路”桥”均仅指在自然山水的河沟、溪流间的跨行,包括传统的中国河北隋“赵州桥”(石拱桥长50.82米)、近代的美国加州“金门大桥”(悬索桥长1900多米)等,恐未敢有在大江大海的水面上跨越穿行的奢望。而21世纪初的中国“大匠”竟然可在海上架桥,以全长36公里的超长距离的架设(2008年5月建成通车),完成了彼时世界上最长的“跨海大桥”的超大工程(见图12-1左),举世瞩目!

图12 -1 中国制造“超级工程”例图

从“穴居而野处”到“易之以宫室”(《易传·系辞》语),都是人类为改善自然生存条件的“以待风雨”的行为现象,尽管后来有东方的秦“阿房宫”(《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西方的古罗马“斗兽场”(占地20000平方米、可容9万观众),乃至现代以来的美国“帝国大厦”、迪拜“哈里发塔”等,但恐都未及21世纪初中国“大匠”建造的北京“首都机场T3航站楼”(见图12-1右)的建筑规模,仅以单体建筑而计,建筑面积竟达90多万平方米,为2008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时世界最大的单体建筑,且工期仅三年九个月,远快于同等规模的世界其它工程,震惊世人!

这就是中国当代“大国工匠”引世人瞩目的宏伟杰作,而“匠”所具有的“高超的技艺和精湛的技能”,实乃传承于人类文明及传统早期的从“匠人”到“匠师”的演进发展和思想精神,也是中西方文化交融的结晶。

中国至少在文化发展初期就有很明确的不同工种的“百工”分类,并主要分为“攻木”“攻金”“攻皮”“设色”“刮摩”“搏埴”(《周礼·冬官考工记》载)六大类,其中的“攻木”之类就有“匠”的工种,可称为“匠工”或“工匠”。“匠”的从业者,即谓为“匠人”。由此看来,“匠”是“攻木之工”(《考工记》载),与该类别的“轮”“舆”“弓”“庐”“车”“梓”等其它工种一样,都是以“木”为“工”的基本对象。这就是中国传统初期所划分的“百工”从业者中的“匠人”一类,是由“攻木之工”的“木工”衍生出来的一个独立工种。

这一由“木工”衍生的“匠人”的社会分工所给予的社会职能也很明确,其一“匠人建国”;其二“匠人营国”;其三“匠人为沟洫”(《考工记》载)。“国”就是人居建筑(见图12-2左),“沟洫”为人居单元的“井”或“成”间的界线或水系(参见图12-2右)。“建国”“营国”“为沟洫”就是“匠人”的社会职能,也大致就是现代人居建设者的社会职能。而中国早期人居建筑,都是以“木构架”为主体的,其它土、石、砖、瓦等材料都是“木构架”的辅助性材料,故而人居建筑的主导或主创者是“木工”。因此,在中国传统的“百工”分类中,“建国”“营国”“为沟洫”的“匠人”是“攻木之工”的“木工”。中国历史上的“匠人”,如传统建筑祖师爷的鲁班本是木工,隋“赵州桥”建造者的李春也是木工,后期的明清北京城及故宫众多宫殿建筑的营构者的剻祥、梁九及“样式雷”家族等都同样是出身于木工,木工是所有这些“匠人”共有的技艺前提和技能特征,这也是由中国传统建筑的基本结构特征决定的。

图12 -2 先秦“匠人”职能示意例图

中国传统时期的所有建筑乃至其建筑群体的大小人居或城居、乡居,无不出自这些“匠人”之手,甚至统治者或管理者所设置的职能部门的执掌官也大多都是来自“匠人”,从汉初的“将作大匠”到隋唐以后的“将作大监”或“将作监”等职官的设置,实际上就是从“将作”营造的大师傅到大工头的演变过程,其本质还是《周礼·冬官》社会分工体系中的“匠人”。如著名的传统建筑法典的宋代《营造法式》,其实就是建筑的“工料”定制,其主持编修者的李诫便是一位营造行家而官至“将作少监”“将作监”。

而匠人的社会职能,尽管只是一项人居及建筑的“营造”的社会现象,在传统的中国社会里就是一个木工工种—“匠”。在现代的人们看来,却是一个有多项社会分工区别的构成性的结构整体。在现代社会的概念里,人居建筑是需要经过勘探测量、规划设计、施工建造等环节而形成。而中国传统社会分工只有“匠”一个工种,匠人要勘测、设计,也要施工,既包括了《周礼》给出的社会职能的“建国”“营国”“为沟洫”,也包括传统“将作”的整个“营造”过程。当人居建筑的“营造”,不只是一般“防寒避雨”的小宅舍“宫室”(参见图12-3左)、而是大人居建筑规模的“殿堂”(参见图12-3中)乃至“营国”(参见图12-3右)时,一个或数个“匠工”自然是无法完成其营造工程,而是需要一个或数个“匠”的群体来合力营造。于是,“匠”就有了不同层次或等级的组成结构,“大匠”或大师傅也就在此中出现了。由于中国传统的“匠人”是以师徒传承方式发展繁衍而沿续的,也是营造工程中“匠”群体的基本组合体,则“匠”之“工”里的“匠师”便在其中了。

图12 -3 从“宫室”到“营国”的演进示意图

当然,在中国传统时期,“匠师”本身就可能是管理营造工程的官员之称。如北朝时期的周,就有“匠师中大夫”“小匠师下大夫”等官员的设置(《周书·儒林传》载)。

不过,现代概念的“匠师”,却是来源于西方文明。西方文明肇源于地中海沿岸的两大文明,即南岸的古埃及文明和西岸的古巴比伦文明,在这两大文明的辐射影响下,才形成了后来的北岸爱琴文明及迄今所知最早的建筑理论史料遗存—《建筑十书》。《建筑十书》的著者是M·维特鲁威,其生平不详,不过已知是一个受过工程技术教育的知识人,在古罗马的凯撒和奥古斯都时期曾任过职、当过官,所任官职大致都是建设工程或军事工程。那么,这在现今的人们看来,M·维特鲁威便是一位既掌握工程技术技能、又涉猎广泛的工程师及建筑师,这从其著《建筑十书》中也可明确地看出。

《建筑十书》是共有十个篇章的书,书中“建筑”活动的过程和所涉及的内容大致都有。“建筑”主体活动的人,“建筑”勘探测量的知识,“建筑”规划设计的准则,“建筑”构筑所需的材料,“建筑”建造依循的方法,“建筑”施工使用的器具等,都有明述,工程技艺和技能的具备确定无疑。其中,有多个篇章详细论述了不同建筑及部位的建造方法:“城墙的基础和塔楼的建造方法”(第一书)、“神庙基础的建造方法”(第三书)、“剧城、浴室、体育场的建造方法”(第五书)、“住宅的建造方法”(第六书)、“地面、顶棚和墙壁的做法”(第七书)等,既有建筑平面总体的构成方法(参见图12-5左),也有建筑细部构造的具体做法(参见图12-5右)。可见,著者若非具备精熟的建筑工程技艺能力,是无法论述这一建造方法的。

显然,建筑是在一定的建造方法本身又形成于此前的诸多建造过程,建造过程也是建筑师必不可少的实践体验前提。或者说,建筑师就是在建造的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又反过来指导建造过程的实践。因此,可以认为,在早期的建筑活动中,建筑师和匠人是没有明确区分的,建筑师就是构筑活动的匠人,匠人也承担建筑师的工作。只有当人类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且社会生产乃至人居环境的构筑活动出现了分工协作现象时,建筑师才从匠人群体中分化出来,独立承负人居建筑规划设计的工作,传统概念的“建筑师”才得以产生,并仅以规划设计者的身份参与建筑活动。

《建筑十书》著者M·维特鲁威,应该是正处于建筑师从匠人群体中分化出来的社会发展时期。

图12 -4 “地中海文明圈”早期建筑遗例复原图

以人类文明及建筑发展史来看,地中海南岸和西岸早有人类大规模的建筑活动,南岸的古埃及有金字塔群、神庙建筑群(如公元前约2065年建的D·巴哈利建筑群,见图12-4左的“陵墓与神庙”组合建筑),西岸的古西亚有城市(如公元前3000年始建的乌尔城,见图12-4右的城中“观象台”)、宫殿建筑等,都是规模宏大的建筑或建筑群,也都远早于地中海北岸文明的人类建筑活动。而地中海文明圈,应该说是人类文明的一个区域性整体,其组成的个体文明的演进和发展都不是完全孤立的,是相互渗透、相互交流的,北岸的早期文明应该也是在这一文明圈中孕育和成长的。所以,北岸文明的古希腊、古罗马的人类建筑活动,便是在这一文化大环境中出现和演进的。

然而,在地中海文明中成长起来的北岸文明,却后来居上崛起了强盛的希腊、罗马文化,并形成了统治整个地中海沿岸地区的大帝国,融汇了地中海沿岸诸文明,也就是被后世尊称为“古典”的希腊文明和罗马文明。显然,《建筑十书》及M·维特鲁威便是这一汇融文明的产物及文化传承的集成者,其著作不只是其个人的成就和智慧,而是那个文明圈或文化环境发展的产物。而且,其文化成就也不可能是孤例,只是著作有幸被历史保存了下来而已。因此,《建筑十书》及M·维特鲁威是那个时代的代表,说明的是那个时代的文化发展状况。

《建筑十书》所载录的诸多建造方法,应该是当时建筑活动的一般现象和内容,M·维特鲁威也只是这一社会建筑活动现象中的一员,其“建造”的技术或技能与当时所有建筑活动的参与者一样,都是来源于建筑活动中。因为当时的地中海沿岸人居区的建筑技艺,与人类所有的文明区相同,都是口传心授、师徒相承的,古罗马的M·维特鲁威当然也不可能例外。从已知的地中海文明圈的发展史上看,此前的古埃及、古西亚都未见有过建筑专业教育机构的出现。公元三世纪后,才在罗马城出现了第一所工程技术学校,专业教育才首次成为建筑活动的一个基本构成环节。与M·维特鲁威的建筑活动年代有着二百多年的时间差,如果公元三世纪后罗马城的工程技术学校真的是史上的第一所,M·维特鲁威所接受的教育就不可能是专业的,《建筑十书》所载述的建造方法的技能就来源于建筑的实践活动。M·维特鲁威应该也曾是一个参与建筑活动的“匠人”,而如今的人们又普遍认为他是一个未曾从事于实际(建筑活动)的建筑师,这又是为何?

首先,《建筑十书》所载的神庙、剧城、浴室、体育场、住宅等建造方法而论,M·维特鲁威确实具备了一个现代建筑师的技艺能力。

建筑是空间的艺术、是满足一定功能需求的实用空间艺术,建筑师就是这一功能空间艺术的设计者。一方面要满足空间上的功能需求,这是建筑师技术能力的体现。人类空间的功能需求始于基本生存的宅舍,也是人类生存的最基本功能的空间需求。然而随着人类文化的发展、社会内容的丰富,功能需求形式及内容便有了更好的发展趋势,《建筑十书》所提到的神庙、剧城、浴室、体育场等非居住性功能空间需求便随之出现,满足各种不同功能空间就是建筑师的职能目标。上文提到的“剧场”,最主要的功能需求就是“表演与观众”有效的空间交流,也就是说,建筑师必须设计一个有效交流空间,即“表演”空间(演奏席Q、前台R)和“观众”空间(扇形座位)的无交流障碍关系的给出,《建筑十书》载录的这一“罗马剧场”的空间构成显然是非常有效的(见图12-5左)。其它空间则是这一主导功能的配套功能空间,使整体功能空间能达到表演与观赏的声、像乃至建筑本身的安全与适用等技术的完美构成。另一方面又要有空间构成及形态上的美感效应,这是建筑师艺术能力的体现。建筑是一种实用性艺术,既要满足实用功能,也要满足艺术功能,且当实用功能已得到一定的满足以后,艺术功能的满足就成为人们追觅的一种新的需求,这也是建筑师常有的艺术表现。比如上文提到的“剧场”,其主体空间与附属空间的构成整体,是一座典型的罗马风格的空间平面构成,有非常明确的纵中轴线,建筑功能核心的演奏席Q和前台R就置于该中轴线上,且为构图中心,观众席与其它功能空间及配套设施、细部结构则环布其周,也几乎是完全对称分置于中轴线两侧(见图12-5左),轴线对称美的艺术手法也显而易见,而这种艺术风格实际上也能在大文明圈中的古埃及和古西亚文明中找到美学思想渊源的踪影(见图12-4)。

图12 -5 古罗马《建筑十书》“建造方法”例图

其次,从《建筑十书》各书所载的建筑的基础、墙体、地面、顶棚、饰面抹灰等的用材及“做法”看来,M·维特鲁威又拥有了一个“匠人”的丰富经验。

建筑是人类创造和求取生存空间的基本活动,早期的大众和后来的匠人都是这一活动的劳作者。人类的生存活动,除了获取和生产生活资料以外,生存空间的求取也是不可或缺的。在早期的人类聚族集居时期,只有老幼、妇孺区别,而未有明确的社会性分工,成年劳动者既是生活资料的生产者、也是生存空间的构筑者,建筑活动是大众的基本生存活动。当人类文化之力提高以后,生活资料有了一定的富余,就出现了社会分工,劳动者中就有了专门从事建筑空间创构劳动的社会职能者,当其创构劳动有了经验的积累,“匠人”也就大致形成了。“匠人”的经验积累有两个方面体现:一方面是构筑技能的熟练,另一方面是构筑做法的认识,特别是后者,更能体现经验的积累意义,也是建筑技艺传授承袭最重要的内容。《建筑十书》中载录有建筑构成的地面、墙体、顶棚和墙壁等诸多的构造“做法”,这些“做法”是长期经验的认识,也蕴藏着一定的建筑功能作用和意义。就比如上文提到的“地面”做法,在做好平整、坚实的地面基层后,以木质“搁栅”隔空平行排列,上置也是木质的“双层铺板”,构成架空的木板平面层;然后在木板层上铺砌石子或卵石“垫层”,再覆以“掺石灰的碎石”层,并用木杵充分、致密地夯实,也形成为一个厚实的灰石面层,并在其上以“砂浆”砌“砖”;而后覆以石灰掺加砖瓦碎屑的垫实“核层”,该垫层找平后再铺以“小块石板”,形成整齐又平坦的地面(见图12-5右)。那么,既然当时尚无建筑专业技术学校培养,如此精细的多层“做法”若非有“匠人”经验,恐无以得悉如此详尽的精细载录。

显然,M·维特鲁威应该兼有“建筑师”的技艺能力,又拥有“匠人”的丰富经验,集“建筑师”与“匠人”于一身。或者准确地说,M·维特鲁威就是一位匠人建筑师的“匠师”(master builder)。那么,“匠师”其实便是形成于长期建筑活动的技艺能力的锻炼和丰富经验的积累,而成为建筑活动的“匠”(builder)之“师”或主导者(master)。这就是形成于“地中海文明圈”的西方文化传统的“匠师”,也是近代后逐渐演化为世界文化概念的“匠师”。近现代后的中国,正是在这一“匠师”概念的文化环境中发展的,并成为现代后中国建筑活动的主导意识和基本概念。

而西方或现代的这一“匠师”(master builder)概念,实际上与中国传统匠师的“将作大匠”或“将作监”概念也是非常相近的,既是建筑活动的“匠”(builder)、也是“大匠”的“师”或“监”(master)。这其实也说明了不同文明源头的人类建筑及建筑活动的文化共性,都是生存的空间功能需求,也相应的产生于客观自然环境的人类的创构生存空间的建筑活动,并有相近的“技能”传授方式的形成和沿袭。只是在进入了各自的“传统时期”后,西方文化背景的建筑技艺出现了学校教育的传承或传播现象,特别是“文艺复兴”后,建筑技艺的学校教育发生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而有了专业科系的分类,以致“建筑师”从“匠师”中逐渐分化出来而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职能行业;而中国传统的建筑活动,却还是传统“匠师”在主导着这一空间营造活动的进行,且并没有社会分工的“建筑师”在人居建筑活动中的出现。

不过,或许正是因为没有诸多专业科系乃至“建筑师”的分类或分化的缘故,中国传统匠师才有着特具的“匠人精神”的蕴涵。

“匠人”是物质资料的劳作者、也是一种“形”的创造者,建筑活动的“匠人”更是如此。当建筑活动有专职了“建筑师”后,“匠人”的工作,就是严格按图施工劳作,将建筑活动从图纸环节推进入实物环节,实现其“形”的形态转变。然而,中国传统时期对任何社会存在现象,基本上都是“形”“神”一体的概念,追求的是“形神兼备”的效果,绘画、书法、雕塑及其它艺术品是如此,建筑也是如此,这是中国传统文化最突出的特性。建筑的“形”并不是中国“匠人”或“匠师”所热衷的目标,“形神兼备”才是其所追觅的结果。于是,不受既有形制、范例的羁绊,锲而不舍、精益求精,以期“形似”而“传神”为终极目的,就是中国特有的“匠人精神”的文化“传统”。而这一“传统”是根深蒂固的,尽管当今的中国已经认同了源于西方文化的有形的“现代科技”,但中国文化无形的“传统”还在是毫无疑问的!

因此,当代中国“大国工匠”的“中国制造”或“中国创造”并非是对西方文化的完全汲取,而是有文化“传统”的本质渊源的,通过“有形”与“无形”的有机结合而形成了当代中国建筑业的傲人的“匠师”,“杭州湾跨海大桥”“首都机场T3航站楼”等便是“匠师”的惊世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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