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金融服务体制 推进林权抵押贷款

2017-04-05 05:57长汀县人民政府
福建林业 2017年2期
关键词:林权林农抵押

文/长汀县人民政府

创新金融服务体制 推进林权抵押贷款

文/长汀县人民政府

长汀县地处福建西部、武夷山脉南麓,总人口52万,土地面积31.1万hm2,是福建省第五大县,是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县,全县林业用地25.9万hm2,其中森林面积24.8万hm2,森林蓄积量1546.8万m3,森林覆盖率79.8%,是全国100个经济林示范县之一,也是省2009年现代竹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县,全国油茶产业发展重点县。2012年以来,长汀县被授予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现代林业建设示范县,被列为东部地区首个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首批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也是全市首家“福建省森林县城”。

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明晰产权、确权发证之后,林农林企投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林业生态建设的热情高涨,林农“有地缺钱”现象严重。由于传统的林业小额信贷额度小,满足不了林农林企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植树造林的资金需求;大额贷款限制条件多、手续繁琐,存在“抵押难”“贷款慢”问题,无法满足扩大林业生产的资金需求。为此,县委县政府于2013年9月出台了《长汀县林权抵押贷款实施办法(试行)》,推动林权证直接抵押贷款的实施,为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注入了新的活力。

一、建设平台,强化服务,推进林权抵押贷款

(一)创新服务机制,林权抵押贷款服务优。成立了县林业金融服务中心,下设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抵押担保、林权流转交易“三个中心”,以“心贴林农、惠民利民、跟进服务”为宗旨,为林农林企林权抵押贷款提供评估、担保、贷款、收储、流转“五位一体”服务,搭建起金融部门与林农之间的服务桥梁。实行上门服务机制,对申请林权抵押贷款在10户以上的金融信用村,县林业金融服务中心会同评估机构、金融部门、当地村委、林业站等进行现场受理,当天受理当天办结。

(二)创新贷款模式,林权抵押贷款选择多。由过去一年一贷一次还本的单一模式,衍生出四种贷款模式,由林农根据自身实际选择贷款方式。主要有:授信贷款:1~3年一授信,按月还息,每年一还一贷,即还即贷,到期一次性还清;按揭贷款:贷款期限3~10年,按月或按季度等额还款;惠农卡贷款:林农业主以林权抵押贷款,与惠农卡捆绑,贷款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3~5年一授信,随贷随还,林农业主根据林业生产需要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完成贷款和还款业务,按贷款天数计息及还本,贷款人灵活选择,降低经济负担;信用卡贷款:一次性授信2年和封顶额度,按需贷取,分期还款或一次性还款。

(三)创新抵押实物,林权抵押贷款源头足。突破以往仅以中龄林、成熟林作为抵押实物的局限,将全县商品林内所有林权作为直接抵押实物,并对生态公益林内套种、补种花卉苗木及非木质利用的林权实行抵押试点,提高了林农贷款的额度。通过深化林业金融体制改革试点林权抵押贷款,预计可融资11.8亿元,为全县林业生态建设解决资金难题。

(四)创新双向选择,林权抵押贷款方式活。2015年12月,又增加了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作为开办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合作单位,与中国银行探讨以发放信用卡的形式进行抵押贷款,并与长汀汀州红村镇银行合作,开展10万元以下“免担保、免评估”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目前,已实施17笔,贷款87万元。实行林农林企根据自身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选择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也让金融机构选择贷款人,为林权抵押贷款提供了风险可控并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服务。

(五)创新贷款程序,林权抵押贷款步子快。县林业金融服务中心成立伊始,即与县农行、县信用联社签订了《林权抵押贷款合作协议书》,免去林权贷款需要其他不动产作为担保物的附加条件,林农凭林权证便可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经林业金融服务中心、金融机构共同会审,符合抵押条件的,经森林资产评估,再签订有关协议、借贷合同,进行林权抵押登记后即可获得贷款,有效破解了林农“抵押难、贷款慢”的问题。

(六)创新评估机制,林权抵押贷款费用低。将林权抵押贷款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由原来的省级财政部门认定的资质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改为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丙级以上资质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进行,评估费由原来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总值的8‰收取,改为按林权抵押贷款额的8‰收取,直接减少林农60~65%的评估费用。

二、完善机制,多管齐下,有效防控林权抵押贷款风险

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林权抵押贷款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防控林权抵押贷款风险。一是设立林权收储保证金。县财政安排3000万元作为林权抵押收储保证金,金融机构每年按林权抵押收储保证金5倍以上放贷,即银行每年对林权抵押贷款放贷1.5亿元以上,确保林农业主贷款需求,切实防控金融风险。二是实行抵押物多方监管。林权抵押贷款期间,金融机构和县林业金融服务中心及当地林业站、护林员对抵押物共同监督管理,确保抵押物安全。三是出险抵押物优先处置。县林业金融服务中心和县林业发展总公司对收储的林木进行处置,实行抵押物采伐指标单列优先安排。四是推行森林综合保险。抵押人需为抵押的林权办理森林综合保险,用稳定性能好的保险产品为林权抵押贷款保驾护航,有效降低林权抵押贷款的风险性。

三、助农融资,促进发展,切实增加林农收入

(一)林权抵押贷款金额大幅提升。自2006年开始至2016年6月止,全县累计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登记225起,抵押登记面积2.9万hm2,抵押登记金额5.35亿元,为林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二)推进了林地适度规模经营。部分林农林企通过林权抵押贷款,获得了资金,通过入股、合作、租赁、转让等多种方式流转林地,促进了适度规模经营,形成“公司+大户+农户”的林地适度规模经营模式。

(三)培育了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以优先发放林权抵押贷款、优先办理相关证照、优先安排生态建设项目、优先培训先进实用技术、优先配套基础设施等“五个优先”优惠政策,重点扶持发展林业合作经济组织、股份制合作林场和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2015年以来,新建林业专业合作社25家,家庭林场9家。

(四)推动了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广大林农通过林权抵押贷获得资金,解决了竹山劈杂施肥、竹制品加工、明笋加工、冬春笋采挖、林下经济等创新转型升级的林业生产资金需求,拓宽了增收渠道。进行冬春笋采挖,发展家庭笋作坊,利用丰富的竹林资源发展林下种养殖经济,提高了竹山的经营效益。

(五)林农在“绿水青山”中受益“金山银山”。林权直接抵押贷款的创新实施,为林农实现森林生态资源从“静资产”向“活资产”的转变提供了条件,使山林真正成为林农业主的“绿色银行”。林农业主通过林权直接抵押贷款,积极投入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实现了改善生态与改善民生并行。目前,全县森林面积、覆盖率、蓄积量,分别比2010年增加1433hm2、0.4个百分点和446.66万m3,森林资源“双增”目标均超额完成。2015年,全县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26.26亿元,比上年增长16.38%;全县农民人均林业纯收入达2780元,比上年增长6.92%,比2010年增长41.98%。县林业金融服务中心的工作经验被中央、省、市有关媒体及电视台的广泛报道,并在全省推广。

今后,全县将围绕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林业金融服务,积极对接金融部门落实延长贷款期限、降低贷款利率等惠农惠林政策,扩宽林权抵押物范围,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增量拓面,引导金融资本向林业聚集,让社会主体和广大林农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和富民产业发展,为推进长汀全国生态文明和现代林业示范县建设,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长汀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丁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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