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榕,薛凯麟
(1.福建医科大学监审处,福建福州350122;2.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 监审处,福建福清350300)
高校“三公”经费管理与使用的问题和对策
王 榕1,薛凯麟2
(1.福建医科大学监审处,福建福州350122;2.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 监审处,福建福清350300)
分析当前高校“三公”经费管理与使用方面的主要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三公”经费管理与使用,提出加强教育、树立三种意识,夯实基础、扎紧制度笼子,创新方法、突出人防技防等改进措施。
“三公”经费;经费管理;高等院校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的相继出台,高校“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的管理与使用受到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各高校的高度重视。以高校为例,各高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方面抓住关键时间节点认真做好教育工作和自查自纠工作,另一方面着力加强对“三公”经费的明察暗访和过程监督,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经过这几年的整治,高校“三公”经费总量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良好态势,“三公”经费的管理与使用不断加强和逐步规范。笔者根据近年高校巡视发现的“三公”经费管理与使用方面的问题,结合当前形势以及多年“三公”经费审计的实践经验,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三公”经费管理与使用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2013年以来,中央巡视组和教育部巡视组开始对部属高校进行巡视,山东等6省也对省属高校开展了巡视工作。2016年2月开始,福建省委巡视组对福建14所省属高校党委开展了巡视工作,12月被巡单位党委(党组)将巡视整改情况对外公布,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从公开的资料来看,高校“三公”经费管理与使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方面
因公出国(境)经费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方面的支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办发[2008]9号),要求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计划审批、经费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在该规定的指导下,绝大部分高校的因公出国(境)工作有序开展并得到加强,有效地促进了对外交流,提升了对外形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出国(境)经费管理混乱,存在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且未按规定程序报批;因公出国(境)人员违规擅自改变出国(境)考察行程;借用学术科研名义,安排行政管理干部出国(境)等。比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原院长汤某在担任院长期间,多次持因私护照出国执行公务,擅自延长出访时间和更改行程路线,在科研经费中报销其妻子、女儿往返美国机票费用;上海海洋大学以考察交流为名,违规组织部分师生乘坐豪华邮轮赴境外公款旅游等[1-2]。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方面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方面的支出。201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制定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就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规范使用和经费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和《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相继出台,公务用车改革全面启动并稳步推进。目前,高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高校为学校领导超标准配备公车;高校行政管理部门或学院、系部、科研院所违规购买使用公车;高校公车管理使用混乱,公车运行费用管控不严;高校为住在校外的现职和近年退出领导岗位的校领导配备固定公务车辆和固定司机,或是为领导私车配备专职司机;高校违规长期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存在私车供养现象等。比如,中国传媒大学党委书记陈某等3名党员领导干部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一直违规超标使用公务车辆,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华中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副院长兼基地建设与成果管理处处长、学校国家技术转移中心负责人万某公车私用;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白某擅自决定让某公司用部分采购设备经费为学院购买包括某知名品牌越野车在内的超标车共2辆等[3-5]。
(三)公务接待费方面
公务接待费包括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就做好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提出了38项禁令,其中11项为“禁止”事项,27项为“不得”要求事项,内容实现了全方位覆盖,可操作性强[8]。但是,有的高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吃请、请吃现象,违规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高档礼品送礼;有的高校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不够严格,接待标准超标、多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等;有的高校个别领导干部存在生活中不注意小节,变相公款吃喝;有的高校公务接待未经事前审批或审批不严,来访单位公函不规范(无公章、无来访人员姓名、人数、来访日期等内容);有的高校个别部门存在以劳务费名义支出招待费用现象。比如,北京交通大学科学技术处处长蔡某3次安排来访人员到高档会馆、娱乐场所等进行公务接待和联谊活动,花费共计人民币1.89万元;华中师范大学办公室副主任吴某用公款报销礼品费;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岱山分校副校长(主持工作)杨某等违规公款吃喝[6-8]。
问题的形成和发生决不是孤立的,而是事物长期积累导致的集中反映。当然,凡事都有规律可循,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不可能面面俱到,应抓住问题的实质才能把握重点、治理关键。分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还是体现在“人、法、技”三个方面。
(一)以“人”为主导的认识偏差是根本原因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有什么样的认识就有什么样的行动,有什么样的观念就有什么样的结果。高校“三公”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最根本的还是高校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比如,有的领导干部没有从党风廉洁建设的大局来看待“三公”经费,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忧患意识和责任担当;有的领导干部官本位思想严重,奢侈浪费、享乐主义等陋习根深蒂固,财经纪律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三公”经费的支出随意随性;还有的领导干部“吃喝无罪”观念盛行,自以为公家的钱只要不放入私人口袋,多吃多用无关紧要,顶多是“违规不违法”。在这样的思想支配下,乱批乱花的现象也就随之出现,等到有了一定的生存土壤后就会出现见怪不怪的现象。
(二)以“法”为尺度的贯彻偏松是重要原因
法规是人们对长期实践的科学总结,既是权威,也是标准,只要严格遵守就不会发生问题,否则就有可能打破正常秩序,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只有健全、有效、执行力强的制度机制,才是管理与使用“三公”经费的依据和基础;制度的不完善、不健全或是执行不力,都容易导致高校“三公”经费管理与使用发生问题。因此,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单位制度内容空洞、程序模糊、要求笼统、责任不明,缺乏具体操作细则和配套措施,导致执行起来难以把握。比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公务接待标准没有统一规定,导致各高校参照文件精神制定的接待标准从人均几十元到一百多元的都有;有些制度与高等教育发展形势结合得不够紧密,没有严格区分学术性出访和非学术性出访、学术性公务接待和非学术性公务接待;还有些制度在执行时存在“宽、松、软”和例外现象,制度执行不严肃性,制度权威无法令人信服。
(三)以“技”为关键的执行偏弱是直接原因
这里的“技”主要是指对高效“三公”经费的管理,特别是方法问题。同样是高校,同样有制度,同样在执行,为什么有的问题少,有的却问题很多?为什么有的问题轻微,有的却非常严重?这存在着管理问题,而管理效果又体现出方法的问题。管理正规,问题自然就少,反之问题肯定很多。产生上述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是,部分高校对“三公”经费管理与使用的方法不多。以公务接待为例,公务接待审批单的格式和填写内容五花八门,详略不一;部分高校对“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多依赖账面检查,且在检查方式上往往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式,不够深入、细致和彻底。因此,严格管理、科学管理是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只有严格执行规定,让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成为风尚,高校“三公”经费的管理才能走上正轨。
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应对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三公”经费的管理与使用,既是推动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也是贯彻“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更是适应国家深化改革形势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加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1.创新教育形式。在采用政策宣讲与案例说法相结合、专家授课与网络教学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传统教育方式的基础上,要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创新教育形式,充分利用QQ、微信、微博、微课堂等新媒体提高教育实效。
2.突出工作重点。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与使用方面的教育和学习,既要涵盖高校全体教职员工,又要重点抓好三大群体,包括涉及人、财、物等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财务报销等具体经办人员和纪委、监察与审计等履行监督职责的人员等。这三大群体是高校“三公”经费的管理者、使用者、把关者和监督者,理应要比一般的教职工更熟练掌握、更严格执行有关“三公”经费管理与使用方面的政策标准,应重点加强教育和学习。
3.筑牢思想防线。通过教育与学习,提高高校全体教职员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廉结自律意识:遵纪守法意识让大家知晓国家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与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三公”经费的标准与底线,明确“三公”经费的不当管理与使用不仅违规而且容易触犯法律;勤俭节约意识让大家知晓“三公”经费来自全体纳税人的钱,知晓“三公”经费在高校改革发展事业中的重要作用,知晓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优良传统需要传承与发扬光大;廉洁自律意识让大家知晓“贪腐可耻、廉洁光荣”是社会公认的道德追求,明确自律与他律的关键在于自律。
(二)严格制度,打牢防范基础
1.抓顶层设计。国家有关部门(财政、国资、纪委、监察、审计、教育和科研等)要合力推进预算法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工作,推动涉及“三公”经费管理与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的出台与完善。比如,严格预算控制、大力推进高校公车改革、出台针对高校的“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明确高校不同种类公务接待的标准等。只有统一的制度和标准,才会形成有效的约束力,才能更好地发挥群众的监督力。
2.抓内控管理。高校要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国家有关“三公”经费管理与使用的政策法规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高标准、严要求地规范完善“三公”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制度。比如,在“三公”经费的财务管理上要明确“三公”经费内涵与范畴,不乱列会计科目,不随意设立项目;在公务接待上要厘清公务接待的范围、内容和经费标准,重点明确会议、培训、接待、差旅以及项目咨询、专家评审等相关支出标准,并在单位内部予以公开;在公务出访上要明确任务目的和实质内容,严格控制出访团组数、人数、国家(地区)数和在外停留天数等。
3.抓制度执行。高校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与使用。上级纪委和高校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制定监督细则,严格监督程序,完善监督体系,对高校“三公”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加大惩治力度,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违规管理与使用“三公”经费的,依据四种形态严肃责任追究,严惩不贷。
(三)创新方法,突出人防技防
1.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朝阳群众”和“西城大妈”的威慑力,采用社会监督、民主监督、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紧紧“盯住”、积极举报高校“三公”经费管理与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尤其要“盯住”各类隐形的违纪新花样、新变种。
2.全面推行“1+X”管理。“1”指高校纪委对学校各职能部门履行“三公”经费管理职责情况的督查;“X”指高校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作用和管理权限,在职责范围内对各学院各部门使用“三公”经费情况进行督查。比如,高校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对相关单位“三公”经费等日常经费开支的常规检查,或者通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科研经费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三公”经费问题线索并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高校公车管理部门通过对公车的日常监管,重点检查发现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的线索并向学校纪委报告。
3.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从一些经常性的结算工作等环节入手,严格经费管理的每一个细节,防范于未然。比如,除市内交通费、动车票、火车票、汽车票、邮寄费、停车费等小额业务允许用现金结算外,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以及原使用转账结算的5万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均必须用公务卡进行结算。持卡人在使用公务卡消费后,凭发票、POS机打印(或网络购买纪录)的消费交易凭条、购物明细等单据,按高校规定的审批及报销程序办理。公务卡能够真实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使用的时间、地点、金额,能非常有效地降低弄虚作假的现象的发生[9]。
4.善于借助科技的力量。高度重视运用科学技术手段防范高校“三公”问题的发生。在高校“三公”经费的管理与使用过程中,注重“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充分发挥科技资源的外溢效应,以极大增强监督效应,使监督更加快捷、准确、高效”[10]。比如,为领导干部使用的公务车辆安装GPS(全球定位系统)、ETC高速自动收费设备和门禁信息管理系统等,可以随时查看、科学分析公务车辆的行驶轨迹、停放地点与违章情况等。
[1]中央纪委监察部.教育部党组召开视频会通报3所高校4起违纪典型问题[EB/OL]. (2015-12-01) [2017-01-16].http://www.ccdi.gov.cn/special/jdbg3/zyhgjjj/fjbxgdwt_jdbg3/201512/t20151211_70468.html.
[2]中央纪委监察部.上海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EB/OL]. (2016-01-16)[2017-01-16].http://www.ccdi.gov.cn/special/jdbg3/sh_bgt/fjbxgdwt_jdbg3/201601/t20160113_72720.html.
[3]中央纪委监察部.教育部通报中国传媒大学8名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EB/OL].(2015-11-25)[2017-01-16].http://www.ccdi.gov.cn/special/jdbg3/zyhgjjj/fjbxgdwt_jdbg3/201511/t20151125_68789.html.
[4]中央纪委监察部.教育部纪检组通报1起公车私用典型案例[EB/OL].(2015-11-24)[2017-01-16].http://www.ccdi.gov.cn/special/jdbg3/zyhgjjj/fjbxgdwt_jdbg3/201511/t20151125_68741.html.
[5]中央纪委监察部.新疆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EB/OL].(2016-05-21)[2017-01-16].http://www.ccdi.gov.cn/special/jdbg3/xj_bgt/fjbxgdwt_jdbg3/201601/t20160119_73154.html.
[6]中央纪委监察部.北京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EB/OL].(2016-05-18)[2017-01-16].http://www.ccdi.gov.cn/special/jdbg3/bj_bgt/fjbxgdwt_jdbg3/201605/t20160517_79074.html.
[7]中央纪委监察部.湖北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EB/OL].(2016-01-16)[2017-01-16].http://www.ccdi.gov.cn/special/jdbg3/hubei_bgt/fjbxgdwt_jdbg3/201601/t20160113_72730.html.
[8]中央纪委监察部.每周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0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EB/OL]. (2016-01-16)[2017-01-16].http://www.ccdi.gov.cn/xwtt/201601/t20160113_72763.html.
[9]邵理团.内控视角下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6(7):41-46.
[10]庄 莉.为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6(1):23-26.
(编辑:常志卫)
2016-11-23
王 榕,女,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高校内部审计。
G647.5
A
1009-4784(2017)02-002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