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102300)马巧莹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现代医学模式的转变,急诊医学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护理的职责范围与功能也已超越了传统的领域,为了适应急诊医学的发展,促进急诊急救护理专业化,培养急诊专科护士投身于护理实践,并在专业领域发挥学科带头人的作用,已成为新时期面临的新课题。而专科护士的培训为医院培训护理骨干人才搭建了学术平台,促进了专科护理发展[1]。目前,全国各地都相继开展了急诊急救专科护士的培训,并有学者对培训体系、课程设置、及急诊专科护士能力框架进行了探索和构建,以推进急诊专科护士培训的统一化、规范化发展。
“专科护士”(C l i n i c a l N u r s e Specialist,CNS)是在护理专业化进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高级临床护理工作者[2],指在某一特定护理专业领域,具有熟练的护理技术和知识,并完成了专科护士所要求的教育课程的学习,经专门机构认定合格的护士。CNS最早源于美国,是高级临床护士中一种专业分工及专业角色的称谓,后得到了英国、日本、法国、澳大利亚等国的认可。我国香港最先于1991年引入专科护士,对专科护士的实践和认识也经历了不断变化的过程,目前的专科护士仅代表接受了专科训练的护士[3]。由于我国急诊专科护士的发展起步较晚,国家对急诊专科护士未予以明确的概念。在国内外的文献及报道中,急诊专科护士概念的内涵及外延相差很大。通过参考国外护理界对急诊专科护士概念的界定,并结合我国护理教育与实践的现状,樊落等[4]进行了两轮的Delphi法,最终将“急诊专科护士”界定为“大专以上学历、在急诊科工作5年以上,经过专业培训后取得相关资质,在急诊护理领域具有先进的专业知识、广博的临床经验和高超的临床能力,能直接向患者提供高质量护理服务的注册护士。”
2.1 我国急诊专科护士培训尚处于发展阶段,2005年黄浩等[5]建议将我国急诊专科护士培养选拔标准拟定为: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急诊临床护理3年以上或其他专业临床护理5年以上、具备执业资格的临床护士。杨艳芳等[6]则认为基层医院护理人员学历普遍偏低,选拔标准应为:具有护理中专或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以及有3年以上临床带教经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毛伟华等[7]认为培训对象只要具有全国护士执业证书,5年以上急诊工作经验或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3年以上的急诊工作经历者即可接受培训。2007年5月原卫生部为使更多的急诊护士能接受急诊专科培训,以便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地区医院对急诊专科护士的需求,在《专科护理领域护士培训大纲》规定:急诊专科护士培训对象只要具备2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注册护士即可。
2.2 我国急诊专科护士培训方式主要以在职教育为主,没有学历教育。2007年原卫生部《专科护理领域护士培训大纲》规定:急诊专科护士培训时间为2个月,可采取全脱产或者半脱产学习方式。其中1个月时间进行理论、业务知识的集中学习,1个月时间在具有示教能力和带教条件的三级医院急诊科或者急救中心进行临床实践技能学习。而美国于2001年2月开始,由美国急诊医学院正式招收急诊护理专业学生,对在校学生及其他院校在职人员进行培养[8]。日本则于1981年开始,由日本急救医学会护理分会制定急救护理专家的教育课程和实践技能标准,急救护理专家的教育主要在日本护理协会的研修学校中实施[9]。
2.3 北京、上海、广东等省份的急诊专科护士培训开设时间较早,完成急诊专科护士培训且考核成绩合格的学员就可获得当地卫生局或者护理学分会与卫生局联合授予的急诊专科护士证书。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统一的急诊专科护士资格认定标准,建立权威的全国性急诊专科护士资格认证机构,行使资格认证权利,实行2~5年一注册制度是后期的质量保证[10]。
我国急诊专科护士培养仍在发展中,虽然高等护理教育早已初具规模,但由于学位教育起步较晚,临床具备高学历的护理人员相对较少。因此,急诊专科护士的认证标准以具备大专学历的护士为主,这样就有了大量人才可供选拔,同时也更适合我国目前的护理现状。但是,急诊专科护士所发挥的作用是否与起点较低有关,有待在发展中探讨。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和医学继续教育的日益完善,我国护理本科和护理硕士人员逐年增多,为培养我国高水平的急诊专科护士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1.1 提高了急诊专科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水平 张雨晨等[11]的研究结果显示,通过本次急诊专科护士培训,急诊专科护士不仅理论知识得到了巩固和提升,专业实践能力也得到了锻炼,而且对先进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有了更好的认识。理论培训的内容主要针对急诊科常见的急危重症、多发性外伤、中毒等临床各种专科疾病的急性发作期,专科护士利用所学的专业知识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和体征,做到快速有效的预检分诊和处理,为抢救患者的生命赢得时间。同时,不断掌握急救护理前沿的知识和技术,把握发展方向,竭尽全力为同行提供新知识,新理念,新思维,进而促进急救护理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
3.1.2 提高了急诊护理实践能力 通过急诊专科护士培训,为临床培养了技术能手。肖凌凤[12]的研究结果表明,急诊专科护士目前的工作情况主要是专职其专科领域的护理实践工作,平时需要承担病房内的所有日常工作,所以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专科工作中。黄金兰[13]的研究中提到了护理会诊,护理会诊是发挥专科护士作用的主要途径[14],通过进行院内的护理会诊,参与院内的专科护理工作,使急诊专科护士在院内各科室间起到协作的作用。
3.2.1 临床教育者 有学者认为,急诊专科护士在临床工作中要承担教育者的角色,通过培训学习多媒体制作(PBL教学PPT)、查阅大量文献资料书写综述,大大提高了急诊专科护士主动学习及教学的能力。商丽艳等[15]的研究表明,专科护士应对同行护士进行指导;凌健等也指出专科护士在临床工作中经常参与对护士的培训和考核,对进修、轮转护士给予集中授课方式的教学指导,同时还兼顾护生的带教职责。同时,通过分批次的培养急诊专科护士,运用榜样效应和以点带面的方式,从而真正的培养急诊护理队伍中的中坚力量,提高整个急诊护理队伍的专科急救技能和综合能力。
3.2.2 急诊专科质量控制管理者 急诊专科护士的管理工作是通过在专科护士范围内成立质控小组,定期开展急诊专科护理质量控制活动,视专科护士临床实践现状来开展[16]。赵瑾等[17]的研究表明,少数专科护士从事着护理管理的工作,不再从事临床护理的工作,这是对急诊专科护士管理职能的错误认识,是对护理人才资源的浪费。
3.2.3 健康宣教和咨询者 牛春华等[18]的研究中糖尿病专科护士通过糖尿病健康教育门诊、课堂教育、小组教育、随访、义诊等方法为糖尿病病人进行个体化指导,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何圣红等[19]的研究结果表明,专科护士对病人的宣教在临床实践工作中起到了促进病人康复的作用。这些健康教育的开展也适用于急诊专科护士,急诊专科护士在临床工作中可以做到适当的健康宣教,在病人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由于对疾病的认识不足,极易引起焦虑和恐慌,因此,急诊专科护士可以对病人及家属做好急性期疾病相关知识的普及,也可以在疾病的治疗过程中,指导病人如何识别疾病进展中的并发症,较为准确的描述自己的不适主诉,以利于医生更好地对症治疗,促进病人康复。同时,急诊专科护士可以做好日常工作中对于大众院外急救知识的普及,提高大众自救与互救的能力。然而,专科护士的咨询角色,并未受到很好的重视,使得专科护士的咨询者角色未得到很好的利用[16]。
3.2.4 急诊护理研究者 急诊专科护士主要对专科领域内的相关发展问题进行研究,包括对专科护理技术、护理措施、护患关系、新技术新仪器的应用等方面[20]。在日常的临床实践工作中,急诊专科护士有更多的机会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进而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研究,开拓创新。然而,有研究表明,我国专科护士的科研能力整体上仍处于中、低水平,且影响因素较多[21]。其中部分影响因素有我国急诊专科护士整体学历较低,英语水平有限,查阅文献能力较差,特别是外文文献,因此,通过在职教育及继续学分教育,提高急诊专科护士的整体学历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迫在眉睫[22-26]。
相较于国外的急诊专科护士发展,我国急诊专科护士培训目前仍然处于探索阶段,由于对急诊专科护士的认识不统一,护理人力资源不足,对急诊专科护士的界定、培训、资格认证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以及对急诊专科护士的角色定位及职能尚没有明确的规定,我国的急诊专科护士并未得到很好的利用。因此,我们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学习国外的较为成熟的经验,不断地完善我国的急诊专科护士培训。同时,建立统一的急诊专科护士管理制度,明确急诊专科护士的角色和职能,以提高急诊专科护士的利用率,真正地使急诊专科护士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提高急诊专科护理的整体水平[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