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化产业的本质
——重建文化产业的认知维度

2017-04-03 07:12胡惠林
关键词:生产力文化产业文化

胡惠林



论文化产业的本质
——重建文化产业的认知维度

胡惠林

文化产业是由文化产品的生产来定义的。没有文化产品和文化产品的生产,也就没有文化产业,文化产品的丰富多样性及其生产机制和服务系统的复杂性,构成了文化产业复杂的社会文化系统;文化产业是社会发展的文化生产力形态,科学技术是文化产业发展最重要的文化生产力形态,离开了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文化产业应用就没有作为社会生产力系统的文化产业;人是最根本的文化生产力。人在空间上的分布及其数量和质量构成状况,是文化产业作为文化生产力在空间分布及其数量和质量构成状况的决定性因素;文化生产力是对全球化进程与演化的书写与表达方式,是全球史演化的一个结果,全球化是衡量文化生产力进化的标志;文化产业是人与社会一切社会文化关系的总和。在人与社会一切文化关系中,核心是人与社会的政治关系,表现为以文化产业准入与文化产品的市场准入为主要内容和表现形式的意识形态关系;文化产业是一个包括内部空间和外部空间、人、自然与社会于一体的系统整体,正是这种结构形态构成的生命性属性,建构了文化产业在其现实上是人与社会一切文化关系的总和这一本质,奠定了科学认识文化产业的价值空间。

文化产业本质; 文化生产力; 社会文化系统; 社会文化关系

什么是文化产业?我们的时代为什么需要文化产业?需要什么样的文化产业?文化产业对于我们今天时代的价值何在?是什么?这就涉及到关于文化产业的本质这一命题。

本质问题是所有科学研究必须探讨的问题和回答的问题。文化产业理论研究同样不能例外。文化产业的本质是什么?在迄今为止关于文化产业的理论研究中,似乎尚未引起学界的高度重视。也许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所以,至少是在中国的学术界和业界、甚至于文化政策界,关于文化产业是什么和关于文化产业的发展依然是众说纷纭。这带来了一个后果,那就是在关于文化产业外延不断地扩张过程中,尤其是在文化产业科技化、资本化和文化产业旅游化的进程中,文化产业的本质似乎被人们遗忘了;似乎也没有人、或者说根本就对此问题的探索不屑一顾。从而使得文化产业的本质与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本质路径不断地被消融于科学技术和经济指标的形式之中:为了GDP而忘记了价值,为了科学而遮蔽了文化,构成了当下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现实场景。

一、“文化工业论”引出的问题

阿多诺和霍克海默在《启蒙辩证法》一书中提出的“文化工业”这一概念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文化工业论”,被普遍认为是“文化产业”这一概念的来源。这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虽然20世纪90年代《文艺报》上曾经有过一次围绕“文化工业论”的学术争鸣,但是,这一次争鸣的影响非常有限,非文艺学研究领域里的学者很少有人知道有过这一场短暂的学术争鸣。法兰克福学派关于“文化工业论”的提法和说法,许多文化产业研究者大多是由别人的研究文章知道而转述的,真正读过《启蒙辩证法》的学者并不多,对“文化工业论”深入研究的就更少了。倒是许多非文化产业研究者对此发表了许多研究成果,但常常不为文化产业研究者所关注。

“文化工业”在《启蒙辩证法》中是作为一个否定性命题提出来的:“文化工业:作为大众欺骗的启蒙。”*马克斯·霍克海默、西奥多·阿道尔诺:《启蒙辩证法》,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34页。“文化工业论”就是在这一命题下展开的。

“文化工业论”对“文化工业”的批判显然与今天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有着显著的差别。人们之所以会把“文化工业”和“文化产业”联系起来,看作是对一个对象的不同文字表述,其中一个重要的表象就是“文化工业论”所批判的对象都是今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主要对象与核心领域。特别是随着“创意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提出,“文化产业”的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进而成为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国际社会纷纷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一项用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和社会发展结构,从而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文化政策的时候,法兰克福学派关于“文化工业”批判的理论与世界文化产业发展的实践渐行渐远。

然而,这并不完全影响“文化工业论”在中国的影响。至今,仍有研究者没有跳出“文化工业论”的“学术之坑”。动辄言必称“文化工业论”的学者少了,但是,法兰克福学派关于“文化工业”批判思维和思维方式,却在一些学者研究中根深蒂固,依然对发展文化产业持批评性态度,依然是法兰克福学派“文化工业:作为大众欺骗的启蒙”的学术立场,大有“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启蒙主义神采。问题是,当年阿多诺、霍克海默提出来的对“文化工业”的批判是不是一个问题?在今天是否还有它的价值和意义?为什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文化产业定义(“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转引自《中国文化产业蓝皮书:总报告》(2001-2002),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和中国关于文化产业的定义(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3年9月。,都与“文化工业论”的立场和精神截然相反?发展文化产业作为当今国际社会和联合国的一项发展政策的合理性究竟在哪里?

法兰克福学派提出来的“文化工业批判”当然是一个问题。在今天依然有它的价值和警示意义。但是,当今国际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选择也是一个问题。为什么面对同一个对象领域会存在如此大的分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涉及到了关于文化产业本质的认识,即“文化产业本质是什么?”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本体论意义。只有把这个问题弄清楚了,才能找到和发现“文化产业”与“文化工业”间的本质区别。而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文化工业论”对文化产业所持的否定性立场,相比较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中国政府(文化部、国家统计局)的描述性定义,则更是属于关于文化产业本质问题的研究。这就是本文所试图探讨和回答的。

二、文化产业是文化产品生产与服务的社会文化系统

1.文化产业是由文化产品与文化产品的生产来定义的。没有文化产品和文化产品的生产,也就没有文化产业。这是我们讨论文化产业本质的前提。

一个产业的本质属性是由该产业的核心产品的生产、分配与交换所决定的。在所有的产业形态中,文化产业与农业有着高度的相似性。二者的核心特点都以生产人类社会的必需品定义自己。所谓必需品是:有了它不一定行,但是,没有它一定不行——有了粮食人不一定不死,但是,没有粮食人一定饿死。农业以五谷杂粮为主的粮食产品生产、分配和交换为核心,而“农具”则是用来耕作的辅助性劳动手段。毫无疑问,农具是提高农业生产力的重要形态。农具的使用可以提高农产品的产量,但是,农产品的质量还是要通过对农产品的创造性培养来实现。袁隆平的杂交水稻就是一例。人们为什么对转基因农产品有恐惧感,是因为转基因农产品的使用可能导致和造成对人类种族繁衍的危害与伤害,尽管一部分科学家再三声明说转基因农产品是安全的,还是依然无法消除人们对“粮食安全”的恐惧。

文化产品是人类社会生产的第二种生活必需品:定义人之所以为人的唯一标识物。有了它,人不一定能获得全面发展,但,没有它人一定不能获得全面发展。人与人、族群与族群、社会与社会乃至文明与文明之间都是由文化产品的生产、分配和交换来定义和建构的。没有文化产品这一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必需品,人类社会与人类文明就无法进化、也就无法发展。这是人类从灵长类动物种群中发展成完全独立的种群的关键。正是这一关键在整个地球生态系统中缔造了“人类社会”这一生态系统——文明。广义的文化产品包括人类社会所有的人的劳动产品,但是,当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逐渐分离发展出一个独立的生态运行系统的时候,文化产品的生产主要就是指满足人的属人的社会性存在的观念性劳动产品,以满足人的精神心理需求为特征和主要功能的文化产品。而所有关于它的生产、分配与交换构成了与一般的粮食产品需求既相一致,又特立独行的产业形态,即文化产业:以文化产品生产、分配与交换为核心功能的社会系统——精神心理与表达载体构成体系。而“文具”——机器与载体——则是用来文化创作和生产的辅助性劳动手段。同理,“文具”是提高文化生产力的重要形态。正是因为工业革命和互联网革命所提供的“机器”和“网络”这一“文具”形态,这才极大地提高了人类社会的文化生产力和文化生产率。但是,文化产品的质量还是由文化产品所提供的创造性与创新性程度决定的。这就是电视机和思想的本质区别。而恰恰是后者规定和决定了文化产业的本质和本质属性。“文具”的先进性和现代化程度并不能决定文化产品的创造性和满足人的对文化产品消费需求的“必需性”。

2.文化产业是文化产品的社会生产系统,社会发展最重要的动力机制之一,是社会发展最重要的动力源。

文化产品是人类为解决共同的生活问题而创造的一种交往手段,一种意义表达与沟通形式,以便于传播与记忆,进而传递,保障共同生活的有序、连贯和可持续,因而又是人类共同生活的一种空间形式:文化的生活着。这种空间形式是精神的,与物质生活空间相对应。在这个空间形式里,人们得以诗意地栖居。人类共同生活发展的需要不断创造出形态和形式无限丰富多样的文化产品,以展示和展现人们共同生活的丰富多样性与复杂性。因此,文化产品也就自然地成为人类一切生活的阐释与演绎。一部人类文化产品发展史就是一部人类社会的生成、演化、阐释与演绎史。人类社会的各种形态在这个空间里得以展示和展现,并且把在现实的物质空间中不能展现和表达的东西,在文化产品中展现和表达了出来,从而建构了一个与人们的物质生产不一样的精神生产世界,甚至是一个与物质世界相对抗的精神世界。于是,在物质的现实空间生活中有多少内容,在文化产品中也就有多少内容;甚至在现实的物质生活世界中没有的内容,在文化产品中也有深刻而丰富的表现。离开文化产品这样一个人类社会的精神性存在,便没有人类社会的存在。某种意义上说,人类社会是存在于人类所创造的文化产品的世界之中的,即所谓别一种意义上的“想象的共同体”*原意为美国学者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在《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一书中用以论述民族而提出来的理论。。是在今天仍还存在的那些史前人类所创造的文化产品身上,我们才能证明人类在多少万年前至今的存在史。文化产业是文化产品的生命之树,文化产品是文化产业生命得以存在的循环系统,这是一个不断生长的、具有内生动力的循环系统,离开了这一动力循环系统,文化产业生命之树也就死了,因而是文化产业生命存在的全部依据。

选择什么样的文化产品,实际上涉及到向消费者传播什么样的价值观和思想、以及生活态度、生存方式等问题。这些问题,无论你是主观有意,还是主观无意,它都客观存在,影响着每个人的思想、每个消费者的思想。这种影响是潜移默化的、长期的,最终会发生爆发式的转变,产生和出现一个文化大爆炸时代。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和五四运动莫不如此。一部《共产党宣言》改变了一部现代世界史的进程,也改变了一代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进而在中国掀起了一场伟大的史无前例的“共产主义运动”,在改变了中国面貌的同时,也改变了世界的文化面貌。文化产业便是这样一种生活的社会生产系统,通过文化产品和服务给人类社会提供有效帮助、提高工作效率和价值实现的精神供给系统,一个能满足人类社会各种需要的精神生态系统和生产机制。文化产业是人类解决精神与物质交往问题的一种意义生产载体,文化产品就是人类共同生活的空间形式、精神与心灵居住的地方。一开始是为自己的,后来便发展成为在为自己的同时也为他人,从而建立起一种彼此交流、沟通、了解与对话的方式。文化产品内容的千差万别是因为人的精神与心灵居住方式的千差万别,但也正因为是人的精神与心灵居住的地方,因此,不同的文化产品可以起到对人的心灵共同慰藉的作用,也正因此,不同的人之间可以通过文化产品来交流与沟通,彼此了解和认识对方,并且在同一个地球上共生。

文化在一个很长的时间内是有生产而无产业。产业是一种系统性社会生产形态和体系,就文化而言,所谓系统性社会生产形态和体系就是说有关文化产品的生产超越了个人生产的范畴,而成为社会集体性共同行为。这种集体性共同行为意味着关于某种文化产品的生产,不仅有普遍的自我需求,而且有关于该类文化产品生产的某种规范性要求,获得了普遍性认同,包括它的性质、形制、审美、伦理等等。这是一种社会演化最重要的动力机制转化过程:个体向集体转化,单一的力量体系向集合的力量体系转化。社会发展的一切产品的生产只有获得普遍性认同,才有可能在生产方式的选择上表现出群体性选择的生产力特征,并且以这一选择获得彼此的类的认同和交流,进而在这个过程中实现价值交换。社会系统进而社会文化系统的进步,就是在这个动力机制的演进过程中实现和完成的。不能实现精神价值交换的产品不是文化产品,关于这一类产品的生产不是文化生产,它的系统性形态当然也就不是文化产业。它是由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内生的一种动力机制。

3.文化产品是表达自由的实现与方式。文化产品生产是表达自由的实现行为与过程。文化产品的丰富多样性及其生产机制和生产系统,构成了文化产业与表达自由复杂的社会关系。

对文化产业的权利是人权的一种,是人通过改变文化产业来改变自身的一种权利。既是一种经济权利,同时也是一种社会文化权利。这是一种以表达自由为核心的文化精神权利。谁以及哪些人有权赋予文化产业的意义?它们又给文化产业赋予了什么样的意义?这是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法律命题。

表达自由与言论自由是人类社会制度的重要文化形态和社会发展机制。但是,世界上从来没有什么抽象的表达自由和言论自由。一切所谓表达自由和言论自由都是一定社会制度下定义的自由形态,也就是说,都是法律制度下的言论自由与表达自由。只要有家庭和私有制、只要有法律和国家,就没有抽象的表达自由和言论自由。一切的表达自由和言论自由都是具体的,都是家庭、法律和国家制度下的。有责任就没有自由。反抗责任就是反抗自由。当责任成为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的时候,不履行法律义务就必然遭受法律惩罚。而惩罚就是对某种自由的剥夺,即你没有反抗责任而不履行义务的自由。那种动不动以自由来要求别人和教训别人的人,无疑是自欺欺人。目的是他的自由,而剥夺别人的自由。由于表达自由与言论自由同时又是一个政治法律问题,因此,这就提出了一个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政治文化传统问题。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文明体系下其政治文化传统是不一样的。发达国家、新兴经济体不同国家的形成条件规定和决定了文化产业的生存与发展形态,而文化产业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成为这些国家不同社会文化系统的表现方式。

文化产业是社会的表达形式与表达载体。从言语表达、物质载体表达到符号表达、意义表达,文化产品的出现既是表达自由的最高形式,也是它的最低实现与表现。由于所有的文化产品形态都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社会文化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结果,因而,也都是一定条件下社会表达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历史形态,都集中表现和表达了一定历史条件下人们对表达自由、言论自由的认知、理解、接受与表现。毫无疑问,是当时条件下社会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文化体制与制度的表现。这是以往一切历史文物品对于今天的价值与意义。离开了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社会文化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整体性进步与发展而提出的文化发展的要求,抽象的谈论表达自由与言论自由是没有意义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切文化产业的产业形态和文化生产力形态也都是文化的社会体制形态。以手工业为主要生产方式的传统文化生产力形态和传统文化产品体系,就是它的文化社会体制和社会文化系统的一种非物质存在方式和依据;而以大规模机器复制为主要生产方式的现代文化生产力与现代文化产品体系,则是资本主义工业社会文化生产体制的表现,是资本主义社会文化系统的折射。文化产业发展与言论自由和表达自由的实现程度与实现方式就存在于这种具体的历史形态之中,和产生于这种具体的历史形态之中。历史的文化产业是如此,今天的文化产业同样也是如此。从这样的角度看问题,我们就可以对今天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与社会文化制度之间的关系有一个历史的维度,从而有助于我们克服和消除在文化产业发展与表达自由的关系问题上超历史主义、脱离历史实际的局限性,而更好地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在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同时,发展我们的表达自由、实现我们的表达自由和维护我们在法律下的表达自由。

三、文化产业是社会发展的文化生产力形态

文化产业是文化生产发展到原有的文化生产力和文化生产形态不足以满足文化的发展而生成的文化生产力形态和文化的社会体制形态。

1.文化产业是社会发展的文化生产力形态和文化发展的社会体制形态。

文化发展的生产力形态经历了前工业化形态、工业化形态与后工业化形态三个历史阶段。如果我们把这三个形态看作是文化生产力发展的三个阶段的话,所谓前工业化形态也就是前文化产业形态。这是一个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人类社会最主要的文化发展形态。在这一阶段,文化生产力是与整个人类社会进步的生产力相适应的,那就是以农耕文明基础、以手工业为主要生产方式的传统文化生产力形态。这种文化生产力不仅一般地形成了与之相适应的文化生产关系,以及建立在其上的文化制度系统,而且也与社会发展对文化的基本动力需求相一致。但是当这种需求随着工业革命的发生、社会生产力形态的巨变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社会发展对于文化的基本动力需求革命性变化,而原有的文化生产力形态和手段已经无法满足和适应这种新的文化需求的时候,变革文化生产力形态以适应变化了的文化发展需求便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规律。无论是古登堡现代印刷技术革命的发生,还是电影工业的出现,以及在今天正在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的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无不印证了这一文化发展的基本规律。因此,我们说,文化产业并不是外在于文化发展的某种异己力量的产物,而是文化自身发展到需要进行革命性变革来实现自己更高阶段发展的表现形态,是文化发展规律的必然的历史形态和历史阶段。由于文化的生产力形态直接关系到一定社会形态的界定,以手工业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文化生产力形态是与农耕社会体制或者说乡村社会体制相一致的话,那么,以工业文明为基础,以大规模机器复制为主要生产方式的现代文化生产力形态也就成为工业社会体制或者称为社会体制的内在结构相一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把文化产业看作是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物,看作是现代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标志。因为生产力的发展程度作为一种革命性的力量,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用来衡量社会进步和文明程度的一个历史性尺度。当中国的发展登上21世纪的历史阶梯的时候,提出要发展文化产业,并且把文化产业发展列为国家战略和国家发展规划,这就标志着中国的文化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体制的发展进入到了一个以现代化为主导的历史发展新阶段,并且使之与中国长达数千年的农业社会和农耕文明的文化生产力形态相区别,从而成为中国文化进步与发展的一个现代标志。

文化产业作为社会发展的文化生产力形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改变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动力结构与动力形态;为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创造性提供动力源。这种动力源就是由文化产业的产品生产系统所供给的精神思想,以及由这种精神思想推动的社会变革。中国是印刷术发明的母体,但并未引发如欧洲那样的新教革命。手工生产率的低下,导致印刷品的传播速度和扩散速度的慢和小,从而使得催生大规模的社会思想革命成为不可能。这是印刷术虽为中国所发明,却未能引发中国社会革命与思想变革的重要原因。欧洲资产阶级的新教革命与古登堡印刷机的发明直接相关。在这里,印刷生产力、以及由此而生成的出版业与思想革命爆发之间构成正相关关系。思想生产的能力越大,传播、扩散速度越快,社会变革与革命越容易发生,越有助于新兴的社会生产力登上历史的舞台。《新青年》为什么率先在上海创办、中国共产党为什么选择在上海成立?现代出版业为什么会是在上海率先诞生。这与近代工业在上海的发生所创造和提供的现代生产力相关。大规模机器印刷需要能够提供大规模能源动力的支持。上海近代能源工业的发展规模为这种大规模机器生产提供了发展的动力与可能,电影业、唱片业等文化产业在中国的早期发展速度和规模与此存在着正相关关系。这就使得以上海为基地的中国文化产业发展走在了亚洲的前面,上海的社会变革与创新走在了中国的前面。

农业、工业不同生产力文化形态的构成成分,影响和决定了其在今天的影响力的构成。今天的中国依然是一个农业社会,小农经济思想及其文化依然根深蒂固,并且给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以很大的影响。传统文化的影响力既是中国社会与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同时也是中国社会与文化现代化发展的阻力,具有很强的历史惰性。这种惰性是文明型惰性,非经过一个长时段的现代文明的演化与改造而不会消失。这是今天中国社会发展中的生产力文明与精神价值观文明的重叠与冲突。文化产业发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是这种重叠与冲突的集中表现。一方面我们要发展文化生产力,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在很多的时候又是用一种“跑马圈地”的落后方式来发展文化生产力。这就构成了发展文化生产力与发展这个文化生产力的方式不相适应之间的矛盾。正是这种矛盾与冲突,一方面构成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张力和狂野之气,同时另一方面也就不可避免的构成了对文化生产力发展内生需求的破坏。文化与科技相结合的重要战略价值就是要从根本上重塑和重建文化生产力形态,并且在这个基础上推进新兴和新型文化产业业态和形态的出现。

2.科学技术是社会发展最重要的社会生产力形态之一,也是文化产业发展最重要的文化生产力形态。

一部文化产业发展史某种程度上就是科学技术发展史的文化表现形态。印刷术产生了以印刷品为代表的出版物和出版产业,机器的发明和能源动力系统的应用以及化学工业的出现,催生了“电”和“影”的结合——“电影”这一与文字符号系统为主要表达方式截然不同的意义生产系统和表达系统,并最终形成了电影产业;无线电技术的发明催生了广播和电视产品及广播电视业,而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发明则建构了一个与传统文化产业完全不相同的产品形态与文化产业形态——网络文化产业。在欧洲,正是印刷术的“古登堡机器革命”,这才使得印刷品的大规模出版和印刷出版产业的兴起成为新教革命的直接动力,并最终帮助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实现了人类社会发展史上一次空前的社会革命。离开了印刷术传入欧洲和印刷出版产业在欧洲的兴起,人类社会发展史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到来是不可能的。正是由于文化产业在社会生产力构成中不可替代的革命性意义,不断地把科学技术成果积极的应用与文化产品形态的创造性生产,从而通过全新的文化产品形态和文化产业形态来促进和推进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与发展,也就成为人类社会后来发展的自觉行为。

科学技术是社会分工最重要的动因之一,同时也是社会文化生产分工的直接制造者。传统、现代、新兴三种文化产业形态既互相影响,又互相区别,是一个完整的社会文化生态系统。现代从传统中生长出来,又不断地与传统一道催生新兴的产业形态。创意产业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就是传统文化产业与现代文化产业互相催生的产物。他们相互之间构成了一个张力系统,既互相竞争与排斥,又互相补充与接受。各以对方来丰富自己,强化和突出自己的存在。在这里,内在的现代性指向性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数字技术与互联网的出现标志着人类信息文明社会的到来。以信息文明为基础,以数字技术与互联网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新兴文化生产力形态、或者说后现代文化生产力形态,正在成为文化产业发展全新的文化生产力特征,正在而且必将引发人类社会自有文化产品和形成文化产业之后的“第三次革命”。与前两次文化生产力革命一样,以互联网为主要标志的文化生产力革命将又一次重构文化发展的社会形态和社会发展的文化生产力形态。

3.人是最根本的文化生产力。文化产业是由人的创造性文化生产建立起来的,没有人的地方就没有文化产业,当然也就没有文化生产力。人在空间上的分布及其数量和质量构成状况,是文化产业作为文化生产力在空间分布及其数量和质量构成状况的决定性因素。

“胡焕庸线”是一条中国人口地理分界线,从云南腾冲直至黑龙江瑷珲(今称黑河),将中国划分为东和西两个人口分布空间形态。该线以东43%的国土上生活着94%的人口,而该线以西则57%的国土仅生活着约6%的人口。这一人口地理分布的“胡焕庸结构”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国土空间依据,也是今天中国文化产业国土空间结构的主要存在形态,即中国94%以上的文化产业分布和集中在中国东部43%的土地上,而只有不到6%(甚至更少)的文化产业分布和集中在57%的国土上,其文化产业空间布局悬殊之大世所罕见。而恰恰是这样一种国土空间的人口分布结构,决定和造就了中国文化产业存在与发展的文化生产力构成及其数量与质量关系。其原因极为简单:没有人口的地方是没有文化产品和文化的精神生产的;人口总量的多寡影响和规定了文化产品的社会生产能力和社会对文化产品的消费需求能力。作为文化生产力空间关系的文化市场是由人以及人的数量建构起来的。人口的基数越大,文化市场的规模越大;人口的基数越小,文化市场的规模越小。因此,对一个文化生产力空间资源相对狭小和有限的国家与地区来说,拓展空间就往往成为其对外文化扩张的重要动力。

生产力的构成包括自然条件所提供的物质能力,自然条件和环境的宜居性在其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人口的集聚性程度实际上是人与自然关系的相宜性程度的表现。中国人口地理构成的“胡焕庸结构”实际上就是人与自然文化关系性结构的典型表现,并也由此而锁定了当代中国社会文化生产力关系的空间构成。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由此而形成的中国文化产业国土空间分布结构实际上也就反映了人与自然和社会文化生产力之间的空间构成性关系:东部集聚,西部分散。这就使得“胡焕庸线”不仅是一条中国人口地理的分布线,而且也成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在国土空间关系上的文化生产力构成:东部集聚而西部分散,以及在文化产业空间发展关系处理上必须遵循的一条具有规律性原则。任何对于这样原则发起挑战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都是“反胡焕庸线”的,即反中国文化产业在国土空间形态上文化生产力布局规律的。一定要在那些生态环境极为脆弱、人口稀少、文化市场基本处于自然经济状态的地区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产业走廊”,势必会造成对人与自然社会文化生产力关系空间构成的破坏,进而造成人与社会文化关系的破坏。这不应该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的选择。

西藏处于“胡焕庸线”以西,是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已经有研究表明:藏民族的游牧文化是藏民族为适应青藏高原特殊的海拔及水土光热条件而形成的以游动放牧为主要特征的草原文化。这种游牧的生计方式不仅是确保藏民族及其他游牧民族生计的适应性生产战略,同时也是促进自然资源可持续管理的生活方式。千百年来游牧文化促进了草场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使得青藏高原不仅维系着中国的生态安全,甚至维系着整个人类的生态安全。草原牧区是一个具有生态、经济、社会、文化“四元一体”的耦合体系统,而其生态系统绝非仅仅是自然形成的。一旦“四元一体”的耦合系统的稳态关系被打破,带来的将不仅仅是文化的衰落,更是草原生态的退化和社会组织结构与关系的全面失衡。目前全球荒漠化的趋势多与文化多样性的丧失有关。而导致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不只存在于全球气候变暖之中,单纯地追求普遍的工业化带来的西方现代化文化取向,对文化多样性价值的蔑视,违背生态系统的演替规律,都是导致生态灾难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胡敬萍:《生态恶化与本土文化丧失有关》,《第一财经日报》2011-04-27(第01版)。。

4.文化产业是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工具和支持系统,关于文化产业发展任何政策本质上都是更好地发挥文化产业作为政策工具和支持系统的文化生产力作用。

1998年,英国布莱尔政府为了寻求对由于工业化进程中所带来的文明负担的克服与超越,制定并提出了“创意产业政策”;2002年,中国政府为了寻求对于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转型过程中所遭遇到的结构性矛盾与体制性障碍的方略,提出的一个重要的应对之策就是“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把发展文化产业看作是实现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政策选择。近几年来,中国文化产业之所以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其中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从中央到地方各地纷纷制定各种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且把它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战略之中。由于文化产业有效地克服了文化和经济发展非均衡动态运动规律,以知识经济的形态实现了文化与经济的有机统一,并且在这个基础上为产业结构升级、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文明发展转型提供了有效的载体和形态,从而使得文化产业发展成为社会转型与变革最有力的机制形态与体制性态。

金融资本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发展生产力形态。文化生产力发展当然也需要健全和强大的金融资本作为生产力形态的支持。“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就是中国政府为解决当前中国文化产业发展中出现的“文化生产力动力”不足——融资难的问题——而提出的文化产业政策。这是一种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为解决特殊的问题而出台的具有临时性特征的文化产业政策。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政策导向而言,文化企业在发展文化产业过程中出现融资难的问题应该由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自身通过市场去获得解决,然而,由于中国的资本市场还处在一个不完全市场化的环境中,原有的银行融资体系改革还不能完全满足文化产业发展的资本支持需求,在这种情况下,“更好的发挥政府的作用”就是政府在文化产业发展中融资难的解决过程中必须起到的有所为的作用。但是,“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不是要你把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资本直接投资到资本市场,而是投资于文化产业,核心是文化内容和新产品的研发与创造,从而通过创新使之转化为可再生产的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而中国文化产业发展中出现的所谓“资本运作”,还是从资本到资本,而没有实现从资本到文化资本。这显然不是“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政策的初衷。文化产业发展的账面利润增加了,文化产业发展的GDP占比也上去了,在拉动了经济指标增长的同时,提升了多少国家文化软实力呢?衡量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特征与否是有量化指标的,其中最简单的就是一国文化产品在全球文化市场的占有率。占有率就是影响力,影响力就是软实力。没有占有率就没有影响力,没有影响力就没有软实力。这是关于软实力理论最简单的公式。资本正在寻找一个又一个中国文化产业对象“为了席勒而忘记莎士比亚”——为了资本而忘记价值,因而从根本上摧毁中国文化产业的原创能力。因此,文化产业的发展不能只考虑和关注它的经济属性、经济价值与经济效益贡献,而且也是更重要的需要关注对人的社会的精神秩序、精神质量的影响,从而使我们对中国文化产业的现代发展的认知跨越经济鸿沟过渡到一个更广泛的意义上,也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本源意义上考察和认识文化产业对人们生活质量的影响,建立文化产业与人的整体性生活质量的科学关系。

所谓文化产业在金融危机下逆势上扬的说法,实际上提出了一个“金融危机与文化产业成长关系”的文化生产力命题。文化资本市场的核心是要为文化内容战略工程和战略性项目生产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持,从根本上改善文化产业发展所需要的文化生产力动能不足的问题,而不是要成为上市文化企业漂亮的账面盈利。如果文化资本市场不能成为或不是为文化内容创造性生产提供支持,那么它就与一般的资本市场没有本质区别。资本市场只是一种融资机制,一种市场融资平台,一种风险投资工具,而创造不是其目的。所谓“金融创新”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的实践证明是非常危险的。

发展文化产业本身不是目的。目的是什么?目的是多样的,有政治目的、经济目的,有社会目的,也有文化目的。文化目的是根本目的。文化产业具有调结构的功能。这个功能不只是反映在对经济的调结构上,而且也反映在对政治和社会、文化领域里的调结构上。要发挥文化产业在经济运行中的调结构的功能,就必须在政策上鼓励发展文化产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就需要对原有的文化产业政策进行调整。而原有的文化产业政策是与原有的文化体制和制度相一致、相适应的。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发挥文化产业在经济运行中的调结构的功能,就必须对原有的文化政策体系和文化制度体系进行改革,这就是文化体制改革,这就是对原有的国家文化政治架构和文化制度与体制的改革。这种改革是政治性的,属于政治体制改革范畴。这就是文化产业发挥着在经济运行中调结构功能的同时,也对政治运行结构进行了调整。当不调整政治结构便不能满足文化产业在经济运行中的调结构的需求的时候,对政治运行结构的调整也就不可避免了。这就是文化产业发展对于社会体制改革意义及其性质之所在,从而使得文化体制改革具有解放文化生产力的意义。

5.文化产业是全球史的一个结果,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是全球史运动在中国的表现,离开了全球史也就无所谓文化生产力和文化产业。

文化生产力既是一个地区性、民族性和国家性概念,同时更是一个全球性概念。尤其是在世界进入全球性时代之后,文化生产力就成为一个对全球化进程与演化的书写与表达方式。全球化的程度成为衡量文化生产力进化的一个标志。因此,文化生产力不是哪个国家的文化生产力,而是人类社会共同的文明进化的一种展现,体现和反映的正是人类历史文明的演进,被应用于文化产业更新与发展的每一项科学技术,都是人类进化和全球史进化的结果。那些没有自己完备的自成体系的文化产业的国家和地区,一般来说,是受发达的文化产业国家支配的。它所享有的是全球性的文化生产力发展带来的结果,因而,也转化成相应的文化生产力形态,从而使之具有全球史特征。这种文化产业表现的文化生产力在当今世界表现是不完全、不完整和非整体性的。这既和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物质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关,同时也与一个地区和国家接受文化的精神生产力构成传统相关。一般来说,越是远离全球文明进化的核心地带的国家和地区,其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进化越慢,对新文化生产力形态的接受与发展越具有阻隔性。这是形成与构成文化生产力发展现代性程度和世界文化产业发展圈层结构——核心、边缘、半边缘*伊曼纽尔·沃勒斯坦:《现代世界体系》,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的重要原因。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化产业,不同时代的文化产业都是它那个时代精神及其与世界关系的书写。文化产业的全球发展是在全球史的形成过程中生成的。没有全球史的出现也就没有文化产业的全球发展与全球文化市场的形成。全球史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最重要的动力机制,也是当今中国文化生产力构成的重要机制与方式。中国加入WTO是这一机制与方式的集中体现,直接推动了中国文化产业的全球化参与和全球化进程。这是中国文化产业作为社会文化生产力发展的一个重要来源。如果说当代中国经济发展还只是一般的表现全球史在宏观物质空间上的中国进程的话,那么,当代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则突出的表现了全球史在宏观精神空间上的中国展开。城市更新运动和城乡一体化运动把全球史在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表现统一在当下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全球史进程中,“创意产业园区”和“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在中国的迅速扩张是它的典型表现形态。

“创意产业”是英国在工业结构调整、工业文明转型过程中提出来后被引入中国的,原本具有“拯救城市文明”——“工业文明”的意义,避免了在城市更新(“旧城改造”)过程中对城市文明——旧仓库、旧厂房、旧码头、旧街区的摧毁,从而赋予了城市更新以新的内涵和价值——在城市更新中延续城市文明的价值实现;这种价值被应用于农村,运用于农村新一轮的改革发展,对于“拯救乡村”具有特别重要的文明意义。这是全球史进程在中国最近的反映,建构了中国的“创意产业园区”建设与全球化进程的全球史关系,发展出了一种新的文化生产力形式:全球史意义的文化生产力,从而使得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建构出一种得以与世界对话的方式与机制。也正是在这种全球史的进程中,中国意识到、并发展出了“文化产业走出去”与“国际接轨”的战略思维和政策行为。文化产业作为全球史的实现方式,正在深刻的影响和重构全球史的场景。一个国家和地区文化产业繁荣与兴盛建构了它在全球史进程中的地位与书写和言说权力,构成了当下全球性文化产业新业态争夺的博弈逻辑:文化产业新业态的成长与全球史的演进关系。而这也许正是玛格丽特·撒切尔关于“中国与世界的电视机和思想”关系命题的深刻性:中国只能向世界出口电视机而不能向世界输出思想*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在其著作《治国方略》中曾有一句被广泛引用的表述:“今天的中国出口的是电视机,而不是思想。”转引自:芦垚《G20中国范式》,《瞭望东方周刊》2016-09-08。。“电视机”和“思想”建构了文化产业与世界不同的全球关系。然而,在“文化地产”的误导之下,随着城乡一体化战略的实施,“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如同当年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园区开发一样雨后春笋般的出现在中国大地上。人们(政府与资本)从来没有发现“文化创意产业”居然能够带来如此丰厚的经济效益和经济价值。特别是随着“跨界”、“融合”等一系列新概念不断涌入文化产业,被用来阐释和解释以及再定义文化产业创意发展的时候,文化产业的现代灵魂被消解了。文化产业在“创意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下被消解了,“创意无所不在”,当然也就没有什么产业不是“创意产业”,既然没有什么产业没有文化的影响和创意在其中,当然也就没有什么产业不是“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了。一切所谓文化产业特性被消融在“跨界”和“融合”之中,也就没有什么文化产业了!在今天,在新的全球史的进程中,还有什么产业没有跨界的吗?还有什么产业缺乏融合的吗?农业没有?工业没有?军工产业没有?为什么唯独文化产业会出现这种非常奇特的社会景观呢?因为,文化产业在现代产业发展的理念下属于“绿色产业”和“低碳产业”。于是,利用和借助于“文化产业政策”提供的资本“发展空间”、各种资本力量便蜂拥而入,文化产业于是演变发展成为资本并购的题材和对象,成为资本范畴的“文化资本”,而非布迪厄所阐述的文化意义上的“文化资本”。

文化产业的本质是精神内容生产,是对世界解释的生产,它的产品涉及到人们对世界的理解与接受,文化产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获得了全球史的价值,成为全球史表现的一种存在方式。因此,必须深刻认识文化产业在建构世界史和全球史的作用。马克思主义借助于现代出版物在中国的传播,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文化生产力的内在结构,实现了从传统文化生产力向现代文化生产力转移所需要的精神革命的转移。这种文化生产力结构的转移、以及转移的实现,是通过和借助于中国新一代知识分子对人类社会全球史进化成果——马克思主义的接受,并且把它自觉地转化为改造中国的力量完成的。从新教伦理的形成与建立、到马克思主义的全球传播,文化产业作为全球史的折射与书写,深刻地揭示了文化产业发展在改变和重塑全球史进城中力量结构的巨大作用。这就使得对文化产业的掌握、控制和改变历史性的成为资本的对象。资本,同样是全球史存在和运动的一种方式。在这里,资本与内容展开了深层的价值博弈。当不剥夺文化产业的精神生产功能便不能有效的实现资本的目的的时候,“借钟馗打鬼”便成为“资本运作”的市场配置:剥夺文化产业的这种功能只能通过对文化产业边界的解构与消融开始。全球史进程中的文化产业发展的中国现象,是否也作为一种全球史的一种普遍规律而出现在全球史起源的那些国家呢?这是需要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全球视野应该着力解决的问题。否则,很可能在走了一段很长的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跨界”与“融合”之路后,发现自己又疏离了全球史,消解了本应着力发展的文化生产力。这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必须解决的一个“全球史矛盾”:背离文化生产力。

四、文化产业是人与社会一切文化关系的总和

马克思在讨论人的本质的时候,把人的本质定义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6页。。这是我们认识、理解和把握文化产业本质的一把钥匙:文化产业是人与社会一切社会文化关系的总和。

文化产业建构人们的社会文化关系,同时,又被这种社会文化关系所建构。这种文化产业与人的社会文化关系是一个互为建构关系的历史演化过程。它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们的社会关系的演化而演化的。文化产业是人与社会一切社会文化关系的总和就是建筑在这个基础之上的。并且也是由这个基础来定义的。

1.人与社会的文化关系是人类作为一种生物种群复杂的存在系统和构成系统,包括人类社会存在与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等。文化产业是人与社会的这种存在方式的集中体现。

人与社会的文化关系是一个从单一走向复杂多样的演化系统与过程。文化产业在当今人类社会的构成中,是一个最能集中反映社会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内容与关系的存在。文化产业不是由它自身界定的,而是由其与其他间的关系来界定的。没有与对象的关系性存在,任何主体都无法界定。因此,要界定文化产业首先就要从文化产业的关系性入手,从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关系入手。

一切产业都是人与社会关系的构成形态。文化产业与农业、工业和其他服务业对人的社会关系的建构不一样。农业建构了人与自然的社会关系;工业建构了人与资本的社会关系;而文化产业建构的是人与社会的社会文化关系。文化产业是一种精神生产与表达的载体系统,是一种中介物,人们运用它或通过它,引导或获得对世界的理解与把握。这就使得文化产业具有与其他产业形态完全不一样的性质:对世界的解释与改造*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特别指出了人的头脑对世界有多种不同的掌握方式,而“艺术的”掌握方式是与其他掌握方式不同的“专有方式”。他指出:“具体总体作为思维总体,作为思维具体,事实上是思维的、理解的产物;但是,决不是处于直观和表象之外或驾于其上而思维着的、自我产生的概念的产物,而是把直观和表象加工成概念这一过程的产物。整体,当它在头脑中作为被思维的整体而出现时,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这个头脑用它所专有的方式掌握世界,而这种方式是不同于对世界的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04页。)在这里,马克思提出了一种与理论的(哲学的、科学的)方式、“宗教的”方式和“实践——精神的”方式有着本质区别的“艺术的”掌握世界的方式。而文化产业正是所有这些精神“加工”——生产体系的综合。。正是由于文化产业具有其他产业形态所没有的对世界的解释权,而这种解释又是具有引导人们对世界的理解,进而影响和规定人的行为方式与行为方向的,因此,掌握、拥有和控制文化产业自然地也就成为对这种解释权的掌握、拥有与控制。这个过程系统是社会性的,因而其反映和表现出来的就不是一般的文化产品的生产关系,而是人与社会的文化关系。文化产业是一种包括心理、行为、理念、精神、知识等不断技术化和高度化的社会生产系统类型,是一种“人性技术化”或“精神技术化”的产物。因而具有生命性,是一种属于真理实践的存在。

2.在人与社会一切文化关系中,核心是人与社会的政治关系。这种政治关系集中的表现为以文化产业准入与文化产品的市场准入和主要内容及表现形式的意识形态关系。

文化产业是社会政治文明的架构系统。社会政治文明的架构不仅一般的表现在政治制度结构性方面,而且还表现在国家的文化制度的结构性方面。文化产业作为文化产品的生产系统同时也是国家和社会最重要的表达系统和传播系统。这个系统的权力构成状况以及构成这种权力结构的价值观构成状况,是直接的影响和决定了这个国家和社会的政治生态和政治文明程度的。因此,自从私有制及国家起源以来,在国家的政治架构中都设有专门掌管文化生产和文化审查的机构,并且对涉及国家文化安全的领域和部门实行严格的“国家专营”制度——集中体现国家意志和维护国家利益。新闻传播业属于最核心的文化产业部门与形态,有着直接干预国家政治力量走向的能力,因此,一般的说来进入这一领域都实行严格的准入限制和审查制度。而夺取和占领这一核心领域,也往往是政权更叠需要首先掌控的部门。任何对这一文化产业领域的实际掌控,都标志着一种文化政治关系的变动与重构。因而,在所有文化产业领域围绕着对这一领域的进入与反进入,不仅是一个国家内部各种不同社会政治力量反复较量的内容,而且也是不同国家之间文化产业战略博弈最关键的领域之一。所谓文化产业的市场准入和文化产品的市场准入最集中和最突出地反映和表现出这种文化关系的极端复杂性。正是这一复杂性建构了不同社会、不同国家和不同历史条件下人们之间的社会文化身份和社会文化关系。

一切政治结构的调整都是社会性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由文化产业发展需求而带动的中国文化体制改革同时也是一次深刻的社会结构的调整。文化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有两个:一个是转企改制,一个是转制转身份。机构属性与身份属性是建构社会制度属性的重要来源。从原来的政府主体的事业单位转变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单位,从原来国家事业单位编制变成市场主体的企业职工,这是新中国成立之后,尤其是在20世纪50年代完成的戏曲改革和文化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公有制改造之后,发生在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的文化体制改革所引发的中国最大的社会发展机制变动,是最大的一次社会结构的重组。这一社会结构的制度性重组就是在发挥文化产业对经济运行行为的调结构功能,而必须同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逻辑结构下发生的。这是文化产业又一次深刻介入和干预社会进程和社会革命的体现,本质上它是当代中国继20世纪50年代由“戏曲改革”而带动的社会发展体制变革之后,又一次因文化而推动的社会发展体制变革,并由此而造就新的社会文化体制形态和系统。这是一次文化生产力的解放必然导出的社会文化生产关系变革。

人们为什么需要文化产业?从被认为是文化产业形态生成的历史路径来看,当原有的文化表达手段与工具不够时,寻找新的表达方式是文化产业生成的重要的内生动因:表达需求;而当这种动因导致新的产业形态产生和成为新的财富增长之源的时候,文化产业发展的外生动因生成了。于是,表达的需求和财富增长与扩张的需求,共同推升了文化产业的社会发展。表达生成舆论,舆论引发政治,继而政治对表达的干预发生了,即对文化产品的审查与文化产业市场准入制度的建构生成了。固然掌握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一般来说也掌握着精神生产资料。文化产业的市场准入是对文化表达的制度性控制。在这里,无论是获准进入文化产业,还是限制进入文化产业,实际上就都构成了文化产业与政治的关系,即文化产业与人的政治关系,即文化生产关系。这种关系表现在文化产业发展的国际关系上就是国家文化主权,表现在文化产业发展的国民关系上就是国家文化民权——每个人的文化权利关系。由于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因此,在一切表现为文化政治关系的文化产业制度安排上也都集中表现了文化产业的经济关系。文化体制是文化产业的这种政治经济关系的集中体现。

意识形态生产是最重要的精神文化生产,在全部文化生产体系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而,也最为现代国家文化治理所倚重。正是由于文化产业是意识形态生产的最重要的载体形式和国家机器,它所生产出来的文化产品有着其他所有形态的产品所无法取代的作用,和对人的灵魂的精神心理干预作用,具有重新塑造人的精神世界的能力,因而,自古以来就建有文化审查制度。发展到了现代,由于大规模机器复制带来的文化产品传播能力的空前扩张,对于意识形态的争夺集中表现为对文化产业准入和文化产品市场准入的制度性博弈。准入的限制与管制的放松,表现与建构的都是在这其中人与社会的权力关系。这种权力关系是政治的。表现为国家之间涉及国家文化主权,表现为个人之间涉及公民文化权利。

以意识形态生产为主要内容的文化产业正在遭遇到被以娱乐形态文化内容生产的“泛文化产业”所取代的危险,文化产业意识形态生产的本体意义正在这个过程中被消解。文化产业进入一个大分化、大融合、大竞争的新时代。所谓大分化,是指文化产业正在演变和发展为文化产业、创意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创意文化产业等种种形态;所谓大融合,是指以现代传媒产业为核心的文化产业形态正在逐渐丧失原有的核心地位。数字技术和创意设计正在逐渐取代并占领核心。原来的核心正在逐渐地寻求要么与数字联姻、要么与创意设计合作;要么成为资本的奴婢的境地。所谓大竞争,是指随着分化加大、融合加深,文化产业整体的各个部分之间的“内竞争”日益白日化。每一个部分都在为捍卫自己的地位和生存权而与它的其他部分进行殊死的斗争。生存还是死亡?面临整个数字化生存和虚拟化进程,这一问题正成为文化产业整体的每个部分间的共同的终极之问。

文化产业建构人们的精神关系,文化产业秩序与文化精神秩序具有同构性。文化产业秩序本质上是精神表达的自由及其制度形态,是基于价值观的制度形态。秩序以某种权力分配的合理与否而建构。所谓合理即所有人都认为是应当如此的、或应当是那样的。围绕文化产业的本质展开对抗不可避免,并且是长期存在的。这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最严峻的任务,也是未来中国文化建设与发展面临的最严峻的任务。因为,这将并不完全由中国定义,并将由此而构成文化产业结构性权力。文化产业作为人与社会一切社会文化关系的总和正是由文化产业的这一本质属性规定的。

3.文化产业是有结构的,对这种结构形态的生命性属性的认识是我们认识文化产业作为人与社会一切社会文化关系总和认识与把握的基础。

文化产业结构是有生命的,有其生命长度和生命周期。结构的生命性在于它的有机性和再生性。首先它是一个生命系统,结构的组成部分之间是互相关联的和互相补充的。一个完整的结构缺少了任何一个组成部分,这个作为生命存在形态就是另外一种生命的存在了。文化产业结构的生命性与其他任何产业的生命性结构形态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它的精神生产性。文化产业是关于精神生产的产业,是一种以精神产品的存在样式满足人的精神生命运动需求的构造形态,因而,在其生命形态构造的本体性上与人的精神生命形态具有同构性。或者说,正是人的精神生命的结构性建构了文化产品形态、进而文化产业形态的结构性。再生性是它的有机性的具体方式,即一种有机体在完成它的整个生命过程中具有可复制性,包括自我复制和他者的复制两个方面。自我复制是生命的一种自然生命体的延伸,机械复制属于最典型的自我复制。他者复制属于生命存在样式的转换性复制,例如把小说情节转换成电影情节,结构生命的有机性并没有因为这种转换而改变,电影中有一个种类就做类型片也属于这一类。在文化产业的具体运营模式中,节目雷同、产业布局同质等都属于这一情况。尤其是对文化产业经营来说,经典的结构是有生命力的。所谓有“生命力”的就是他能够不断的生成新的生命形态。迪斯尼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文化产业结构是由内部空间结构和外部空间结构共同构成的。文化产业内部空间关系是指在产业形态上的不同文化产业间的构成比例关系。文化产业就其生命形态而言,有宏观文化产业与微观文化产业之分。宏观文化产业更多地表现为文化产业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外部性,微观文化产业更多地表现为产业组织的内部性关系。因此,文化产业发展战略也就自然地划分为宏观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和微观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宏观文化产业发展战略主要由政府来制定,具有长期性、全局性和整体性特点,更多的是从文化产业与其他方面的整体性和关联性谋划、安排文化产业的发展路径和走向,主要表现为国家和政府层面的文化战略行为;微观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则更多的是文化企业从市场出发,根据市场经济发展原则对自身文化产业经营发展取向而确定的文化战略行为,更多的表现为文化企业的组织行为。宏微观的有机构成共同缔造了文化产业生存与发展的社会的文化政治经济学关系。在这个关系结构中,国家文化意志的主体性、文化企业作为市场和社会的主体性以及个人作为文化生产与消费的主体性形成了人与社会一切社会文化关系的特殊的逻辑联系——政策、规则、权利与契约。国家制定政策与规则,企业根据规则在市场经济体制中享有规定的权利,这是一种共同制定的文化契约。在这一份文化契约中,每个人的文化权利与权力都被规定了,市场在被规定了的规则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正是这种逻辑联系诠释了文化产业作为人与社会一切社会文化关系总和的意义。

外部空间结构是由文化产业和与之相关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关系构成的。一个国家和地区文化产业结构构成及其发育的现代性程度是这个国家及地区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整体性发展程度的反映。在不同的国家及地区之间之所以存在文化产业发展规模与种类上的结构性差异,不是由文化产业生长本身决定的,而是由决定它的生长的外部环境和条件决定的。正是这些外部环境和条件建构了文化产业的外部空间结构。这种外部空间结构的生成与物理意义上的空间关系密切相关,尤其是当这种外部空间关系表现为地理方位和地理空间上的构成关系的时候,地理空间的构成形态对文化产业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决定意义。

区域发展不平衡本质上是人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在区域间的反映。区域发展不平衡与我国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同时提出了文化产业再分工问题和社会文化关系再建构问题。区域发展显现出鲜明的阶段性特征。我国文化产业发展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亟需改变文化产业家家点火、户户冒烟、全民大干快上的发展方式。建立新的与主体功能区战略相适应的文化产业发展新战略,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活、生产性保护和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同推进传统文化现代化结合起来,正在成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现实性命题。

经济区、城市群、功能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经济战略与经济政策的不断更新,提出了文化产业发展如何与此相适应和能否与此相适应的问题。多少年来,城乡区别不只是居住地的区别,而是身份、地位和价值的区别。人们渴望身份的转变,是基于城乡价值的不平等。倘若城乡在权力结构和价值上是平等的,那么,城乡差别还会如此大吗?城镇化的要害是去不平等化。城乡平等了,在哪里都一样。在现阶段,科学理性背后依然是经济理性为动力,而非朝着实现人文理性回归的准备机制。城乡二元结构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人与社会的一切社会文化关系仍将是长远影响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最基本的社会文化关系。对这一关系的改变,也将从根本上改变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关系与空间结构。

“西部大开发”是中国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国家发展战略,这一战略实施和改变的不只是西部地区落后的经济发展,而是重建整个西部地区的人与社会的一切构成关系,进而重构中国整体性人与社会的构成关系。西部地区曾经是中国文化最重要的起源地之一,是世界四大文明交汇地之一,拥有极为丰厚的文化资源储备。祁连山下、河西走廊、丝绸之路,曾经是怎样的以独有的东方文明辉煌而耀眼世界。毫无疑问,中国西部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及其空间构成,只有在这个历史进程中才可能获得它应有的、全新的和符合西部地区构成逻辑的发展。但是,西部地区自然生态环境的长时段演变恶化,在给我们留下交河故城、高昌古城之后,又留下了作为资源枯竭型城市玉门。文化与人口的不断往东迁徙,使得生态环境的修复比发展文化产业具有更为重要的战略意义。自然环境的休养生息是文化生态系统休养生息的基础和前提。只有自然环境生态系统与文化生态系统同时得到生态学意义上的生命恢复,西部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实施也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和意义。

中国文化产业国土空间战略的重心在中部,而不是在西部和东部。中部地区包括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江西、湖南六个相邻省份,有着中国最大的人口规模(近4亿人口,占全国总量的28.1%)。新的中等收入人群的增长与扩大以及由此而带来的新的文化消费市场的生成,将以前所未有的能量激活中部地区无限丰厚的文化资源,这是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无法比拟的。新的中等收入人群在中国的空间分布并不均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和地方文化资源储备的不同质量构成,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决定了真正构成的当地需求及其带来的增长的机遇。经济增长和中等收入人群的形成与一个地区的基础设施水平密切相关。我国中部地区城市群的迅速崛起和以高铁与航空港为骨架的现代基础设施快速布局,及其与“一带一路”的海陆空链接,使得整个中部地区成为中国整体发展的战略腹地和物流、人流、文化流的核心通道。这种中部文化产业战略性发展的国土空间基础,构成了东西部地区所没有的战略优势,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中部地区文化产业的战略性崛起将从根本上改变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空间结构,与此同时,对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所提供的新能源系统,将从根本上助推中部地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因此,经略中部应该是中国整体性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重心,实现这个重心的战略转移应该是未来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

4.人地关系和人地系统的被改写,使得文化产业就不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人和社会的文化关系的结构方式,而且也是人和自然的文化关系结构方式。所谓“文化产业是人与社会一切社会文化关系的总和”是包含着深刻的人与自然的社会生态关系的。

农耕文明、工业文明和信息文明同时并存,构成了当下中国社会构成的“三叠加”,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社会构成形态。这种“三叠加”的社会构成形态反映在文化产业上就是传统文化产业形态、现代文化产业形态和后现代文化产业形态的同时并存,与互相叠加。正是这种互相叠加,构成了中国文化产业结构形态所表现得社会文化关系的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地理环境、日常生活、文化传统等“长时段”的结构,对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构成了长期性影响与影响结构,文化产业成为所有这一切的表现载体和表现形态,并且对历史发展“长时段”以“反影响”:重构人与社会的地理环境与空间关系、日常生活与价值态度、文化传统与历史关系。

今天中国文化产业的形态发展正沿着几条截然不同的路径展开:一条是文化产业更加科技化,使文化产业越来越走向科技产业,成为科技产业的附庸;二条是更加资本化,使文化产业越来越沦陷为资本的工具,成为资本运作的奴隶;三条就是文化产业更加旅游化,使文化产业越来越走向旅游业,走向现代农业,成为新旅游产品和新农产品(多地把发展“民宿”作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就是典型案例);四条就是文化产业更加娱乐化(真人秀、网络直播等“网红经济”),使文化产业越来越成为“娱乐至死”的肉感阐释,从而构成了文化产业发展的四极。这四种文化产业发展形态都在改写和重新定义文化产业,所谓“文化产业是内容产业”的“内容”被解构成了多种叙事文本,原来的被界定为“核心层”的那一部分文化产业正越来越在这个过程中日渐式微,但正是在这种文化产业存在的现实场景中,却更加深刻的揭示了对于重新认识文化产业本质特征的全部重要性。

自从法兰克福学派创造“文化工业”一词以批判资本对文化产品大规模机器复制的控制后,文化产业便紧紧地与资本、工业和工业化的生产方式相联系,成为工业文明的标志性产品之一,也是用以定义文化产业的依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文化产业的定义就是由此而来的。然而,当农耕文明的文化产品——传统的工艺美术品、工艺品进入国际文化贸易的范畴,成为国际文化贸易的主要交易对象之后,实际上已经改写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工业文明的生产方式定义文化产业的程序;此后,进一步随着创意产业的提出和乡村旅游业的发展,文化旅游业的提出和发展,尤其是当“农家乐”、“民宿”以及像中国乌镇这样的传统的农村市镇被打造成为一种中国式“主题公园”——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举办地后,文化产业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和文化产业新业态的日新月异,使得无论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化产业定义,还是中国文化部的文化产业定义,面对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着的实践都变得缺乏解释力。农耕文明以个体手工业生产方式生产的创造性成果和形成的独特的生活景观,被纳入到国家和地方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之后,不仅原有的文化产业定义被改写了,而且也更深刻地揭示了文化产业与人的社会文化关系的变化。文化产业成为人们重建自我与社会全部社会文化关系的社会生物性接口。文化产业不再由政府来定义,而是由文化产业发展的人们的社会实践来定义。正是在这个实践的定义中,文化产业与人、社会、国家的关系被重构了。文化产业不再仅仅是国家意识形态机器,而且也成为每个人的自我表达载体;不再仅仅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动力工具,而且也成为新文化自觉的工作母机;不仅如此,由于以大地为基础的农业、以及自然山水、天空与海洋也都被文化产业发展所植入,人地关系和人地系统的被改写,使得文化产业就不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人和社会的文化关系的结构方式,而且也是人和自然的文化关系结构方式。所谓“文化产业是人与社会一切社会文化关系的总和”是包含着深刻的人与自然的社会生态关系的。因为现时代,所谓的自然已经成为人们的社会生活构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离开了人们生活着的自然环境,所谓社会是不存在的。文化产业从手工、机器、互联网,又走向农业、走向自然界、走向自然生态的演化路径,深刻地反映了这一变化以及关系建构的历史进程。正是在这一进程中,我们读到了人的社会文化关系变迁史、建构史和人的灵魂演化史;看到了在这一历史演化进程中人的权利、社会的秩序和国家的意志是怎样在不断地在博弈中建构的。在迄今为止人与社会的一切文化关系中,也还未见有哪一种产业形态是如此深刻地界定和演绎、阐释了这种关系的。只要还有文化产业这一社会发展的文化生产力形态的存在,只要还有文化产业这一社会发展的文明形态的存在,文化产业的这一本质属性就不会改变。它将以不断更新的方式揭示和展示“文化产业在其现实性上,是人与社会一切社会文化关系的总和”这一本质。

[责任编辑:牟 进]

On the Essence of Cultural Industries: Rebuilding the Cognitive Dimension of Cultural Industry

HU Hui-lin

(School of Media and Design,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30, P.R.China)

The cultural industry is defined by the production of cultural products. Without the cultural products and their production, cultural industries cannot exist. Complex social cultural system of the cultural industry is constituted by the diversity of cultural products and the complexity of the production mechanism and service system. Cultural industry is the cultural productivity of social development, an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re the most important cultural productivity in the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industries. Therefore, without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the application of cultural industry, there is no cultural industry as a social productive system. People are the most fundamental cultural productivity. The distribution of human being in space and its quantity and quality are the decisive factor of the cultural industry as cultural productivity. Cultural productivity is the way of writing and expressing the process and evolution of Globalization, and it is the result of global evolution history. Globalization is a symbol of the evolution of cultural productivity. The cultural industry is the sum of all the cultural relations between human and society. The core of all the cultural relations between human and society is the political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and society, which is the ideological relationship as the main content and the form of expression of cultural industry access and market access of cultural product. The cultural industry is a whole system which includes internal and external space, human, nature and society. Just as this kind of structural form of life nature, the essence of the cultural industry is the sum of all the cultural relations between human and society, which establish a scientific understanding of the value space of cultural industry.

Essence of cultural industries; Cultural productivity; Social cultural system; Social cultural relationship

2017-02-16

胡惠林,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200030; h-huili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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