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处理屯垦戍边中民族关系的历史经验研究

2017-04-02 18:37罗利华
关键词:戍边农垦兵团

罗利华

(兵团党校,新疆 五家渠 831300)

【屯垦研究】

中国共产党处理屯垦戍边中民族关系的历史经验研究

罗利华

(兵团党校,新疆 五家渠 831300)

民族关系是影响中国历代屯垦戍边事业兴衰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屯垦戍边事业发展的实践中,对如何处理屯垦戍边中的民族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妥善处理民族关系是屯垦戍边事业发展的前提条件;为各族人民多办好事是屯垦戍边事业发展的基本要求;坚持民族平等原则,尊重少数民族习俗是屯垦戍边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吸收少数民族职工,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屯垦戍边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这些历史经验成为中国屯垦戍边事业宝贵的历史财富。

中国共产党;屯垦戍边;民族关系;历史经验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屯垦戍边事业发展的六十余年历史中,积极妥善地处理屯垦戍边组织和周边少数民族的关系问题,并在这一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科学有效的历史经验,这些历史经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妥善处理民族关系是屯垦戍边事业发展的前提条件

在新中国屯垦戍边事业建设初期,屯垦组织与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发生过利益冲突,这种冲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垦区和地方的发展。如20世纪50年代,在海南、广西、云南等地的民族地区创建橡胶垦区时,一些屯垦组织“将凡是可以植胶的荒地都划到垦殖范围内,垦殖了许多村庄附近的山林与草原,有的将胶苗种到农民的房前房后;……有的因开发荒山时不注意水土保持,冲坏了山下农民的田地”[1]188。而这些地区也有群众影响垦区事业,“农民到植胶地放牛、砍柴、割草皮,损坏了胶苗和覆盖作物,……有些农民在垦殖场已测量的荒地上烧荒,烧掉防护林和胶苗,有的到垦殖场已开垦地上耕种,有的农民、有的农业合作社向垦殖场要地……”[1]188在处理这些利益冲突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日渐意识到在民族地区发展屯垦戍边事业,不仅会遇到对当地土地状况不熟悉、气候条件较陌生、作物生长规律摸不准等问题,而且还会面临因历史原因和民族差异而带来的民族隔阂,甚至民族敌视等问题。一些少数民族群众错误地认为中国共产党发展屯垦戍边事业,是为了他们的各种资源。因此,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好民族关系,获得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屯垦戍边事业就很难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为此,中国共产党在发展屯垦戍边事业的过程中,始终强调要妥善处理好民族关系。1963年10月,贺龙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新疆兵团”)考察时深刻地认识到民族团结问题对于新疆兵团来说至关重要,他把兵团比喻成一条大鱼,把地方各族群众比喻成水,辩证地指出“鱼再大没有水就活不成,鱼大水就要多,水多鱼才能大”。1984年,王恩茂在庆祝新疆兵团成立30周年的大会上,也特别突出地强调:“什么时候兵团坚持党的民族政策,与各族人民团结搞得好,兵团的各项事业发展就快;什么时候不注意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与各族人民团结搞得不好,兵团的各项事业发展就慢,甚至无法发展。”[2]68

云南屯垦戍边事业发展初期曾遭到了当地一些少数民族群众的抵制,但由于屯垦组织认识到了妥善处理民族关系的重要性,并正确地执行民族政策,使得云南屯垦戍边事业得到了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大力支持。“那时候,国营农场建到哪里,哪里的少数民族就像迎接亲人一样,为职工们扛行李、腾房子,亲切相处。农场要盖房子,他们就上山备料、供给草排,还手把手地教农场职工盖竹房、打草排。农场要开荒,他们便拿来了砍刀、锄头、斧子,拉来了牲畜和运输工具,还为农场提供生产、生活用地。在少数民族兄弟的大力支持下,农垦在荒山野岭立定脚跟,开始了橡胶垦殖事业”[3]428。

由此可知,争取周边少数民族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妥善处理好民族关系,是屯垦戍边事业发展壮大的根本保证。

二、为各族人民多办好事是屯垦戍边事业发展的基本要求

发展屯垦戍边事业是开发、建设和保卫边疆地区的重要途径,也是中央支援边疆,内地支援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重要方式。因此,为各族人民多办好事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屯垦戍边事业的基本要求。

1949年,毛泽东指示即将进疆的王震部队:“你们到新疆去的任务,是为各族人民多办好事。”[4]2951955年,董必武在石河子垦区视察时也强调:“部队帮助地方加工粮油,是件好事。既可增加厂里的收入,又可以增强军队和地方的团结,特别可以增强民族团结。希望你们给地方多办好事。”[2]251998年,江泽民同志在听取新疆兵团工作汇报时进一步强调:“兵团的同志长期在新疆工作,同各族群众形成了团结合作的密切关系,要继续巩固和发展。要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为各族群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实事要办好,好事要办实。”[2]25

各地屯垦戍边组织都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为各族人民多办好事”的指示。除了在技术、资金、物资方面援助周边地方外,还都积极向周边地方传播现代文明,在教育文化事业方面进行了大力援助。

云南农垦从国营农场建设初期开始,就要求农场积极向地方群众传播文明。农场一方面大量招收地方少数民族学生入学,另一方面教地方少数民族精耕细作,使用肥料。同时,农场还经常派卫生医务人员到村寨给群众治病、防病,使“摩雅”(医生)成为最受群众欢迎的人,以此推动现代文明在村寨的传播。改革开放以后,云南农垦在植胶、割胶技术和科技、管理人员的培养、提高等方面对民营橡胶企业进行全面、有效的扶持。1986年前,景洪县勐罕镇阿克人聚居的帕迁新寨,人均收入只有150元,每年要吃回销粮3500多公斤。橄榄坝农场派出2名技术人员对帕迁新寨进行重点扶贫,他们带领群众规划土地、开垦梯田、定植橡胶,两年定植橡胶1 400亩,人均3亩以上。同时,又指导全村种植菠萝600多亩,种植砂仁130亩,大力发展养猪、养牛、养鱼业等。到1988年全村总收入39万元,人均收入达648.5元[3]433。1981—1986年为扶持民营橡胶发展,云南农垦从利润中提留地方2 993.71万元,每亩有偿贴息贷款50元,共2 700万元,两项合计5 693.71万元,大大加快了当地各族群众致富的步伐。正如西双版纳州原州长刀爱民所说:“我们的第一次开发,是靠农垦带着我们种橡胶;现在第二次开发是靠旅游,仍然要靠农垦。”[5]57—58

新疆兵团在发展过程中,不仅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输送和培训了大量的人才,而且还在全疆各地免费为群众放电影、演出,开展文体联谊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通过日常交往传播现代生活方式,大大加速了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观念更新。为促进新疆工商业的快速发展,新疆兵团还把已建好的一批工交建商企业无偿移交给地方。1958年9月朱德视察新疆兵团时,肯定了兵团在援助新疆各项事业中所取得的成绩:“我参观了由你们办起来的钢铁厂、农具机械厂、水泥厂等。你们还建立了大批国营农场,发展了新疆的农牧业生产,并且帮助群众发展了生产。你们还建立了一支像样的建筑工程部队和交通运输队,最近又在修铁路,发展了新疆地方的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你们自上而下地建立了供销合作网,保证了供给,支持了生产。此外,你们还办了很多学校、医院以及其他文化事业,促进了新疆地方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在所有这些方面,你们都是有很大贡献的。”[6]29为更好地为帮助民族地区发展,1959年5月,新疆兵团政治部制定出台了《关于拥政爱民、为各族人民大办好事纲要二十条(草案)》,其中特别强调要帮助邻近社队搞好农田水利规划,发展生产,为各族人民大办好事。

三、坚持民族平等原则,尊重少数民族习俗是屯垦戍边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

民族平等原则和尊重各民族习俗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1949年9月出台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7]12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指出:“我们无论对干部和人民群众,都要广泛地持久地进行无产阶级的民族政策教育,并且要对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经常注意检查。”[8]34他还一再告诫各族人民要注意克服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搞好各民族的团结。

在屯垦戍边事业的创建和发展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要求屯垦戍边组织坚持民族平等原则,尊重少数民族习俗。1958年,朱德在新疆军区和兵团干部大会上要求:“军区和生产建设兵团的同志们,要认真地团结各兄弟民族,热诚地帮助各兄弟民族,同时又要向各兄弟民族学习,成为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模范。”[6]291962年的《国营农场工作条件(草案)》明确规定:“在兄弟民族地区,农场党委要进行民族政策的教育,教育职工尊重兄弟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利益,增进各民族的团结。”[1]553

屯垦戍边组织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的上述指示。海南农垦自组建起,要求各农场高度重视贯彻执行党中央的相关民族政策,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尊重少数民族的习俗,保护少数民族群众的根本利益,帮助民族地区发展各项事业。1956年3月,华南农垦局场长会议的总结报告明确要求各国营农场:“要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国家维护群众利益的法令和群众纪律,坚决不与民争利,不破坏群众利益,特别在自治区,尤应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以取得群众的信任。”[1]286

一些边疆屯垦戍边组织还成立了专门机构,设专人负责民族工作。云南农垦建场初期,规定党委办公室或行政办公室负责民族工作,并指定一名党委委员分管。到20世纪60年代,随着农场规模的扩大和民族工作内容的扩展(主要是帮助群众发展橡胶),各总场分场的政治处也都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民族工作干部。1981年后,云南农垦的6个农垦分局和地处边疆的32个农场都建立健全了民族工作科,这32个农场的分场也配备了专管民族工作的干部,并在一些生产队还设立了兼管民族工作的联络员。1961年,新疆兵团在兵团和师两级政治部设立群众科,专门负责处理场群关系。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教育职工切实尊重当地少数民族习俗、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组织职工为当地群众做好事,密切场群关系;正确处理场群纠纷,向破坏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行为作斗争;与地方党委和政府进行联络;积极向农场党委提出加强民族工作的建议等[9]255。

在对干部职工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教育的基础上,各垦区还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1982年5月,新疆兵团制定出台了《在全兵团集中进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的通知》。从1983年开始,新疆兵团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安排,每年5月都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长期以来,坚持不懈地对干部职工进行相关民族宗教政策的教育,帮助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要求虚心学习新疆各族人民的长处和语言文字,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民族团结。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在1981年也下发了《关于改善场群关系,加强团结的意见》,之后云南农垦要求农场各级干部和职工积极贯彻执行文件精神,从而使农垦干部职工真正认识到加强民族团结、改善场群关系的重要意义。

通过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的重要原则,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习俗,屯垦戍边组织和干部职工加深了与当地各族人民群众的情感,密切了与边疆各族人民的关系,在民族团结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四、吸收少数民族职工,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屯垦戍边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

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中,中国共产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政策。1949年11月,毛泽东指出:“请你们注意这一点,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8]20周恩来在1957年的青岛民族工作座谈会上也强调:关于干部方面的民族化,就是民族干部应当有一定的比例。1993年12月,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意见》也指出,我们党要培养一支德才兼备、廉洁勤政、密切联系各民族群众,门类齐全、专业配套、结构合理,能够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胡锦涛同志在2003年3月也强调,“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全心全意为各族群众服务、受到各族群众爱戴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对于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巩固各族干部群众团结至关重要。”[10]4

为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快速发展,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技能,提升少数民族管理各项事务的能力,党中央把招收少数民族职工,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作为屯垦戍边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1955年,农业部副部长张林池曾要求:“许多垦殖场处在少数民族地区,应成为执行民族政策的模范。要善于团结他们,并带动与帮助他们发展生产,逐渐改变过去烧山移耕的习惯。在垦殖场可能和自愿的原则下可吸收他们为场的职工,在场里也要有意识地培养兄弟民族干部。”[1]1901986年,农牧渔业部再次要求国营农场“今后少数民族地区的农场招收工人,应照顾当地少数民族青年。”[11]296

边疆垦区积极执行党的这一要求。为改变民族地区贫困落后的面貌,海南垦区采取并场的方式,把与农场土地插花较多的农村,在农民自愿的原则下并入农场,转为农场职工。“从50年代末到1982年,先后并入农场的黎、苗族村庄有421个,计有人口8万多人,并入的土地近34万亩,有2.84万人转为全民所有制职工。……至1990年,海南农垦系统的黎族、苗族等25个少数民族职工达到4.19万人”[12]609-610。在吸纳少数民族职工的同时,海南农垦还特别注重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1954年,海南垦殖分局杨泽江副局长在分局第5次行政会议的总结报告中就要求‘对少数民族干部和妇女干部,都应很好地加以培养与使用,以加强与少数民族及女工的联系’。1990年垦区在职的少数民族干部2 403人(以工代干1 524人)。”[12]609-610

云南农垦也一直注意吸收少数民族职工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1983年,云南省农垦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党委在给云南省委的报告中指出:“各农场在调整加强领导班子时,要注意选调当地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农场领导。农场在招收工人时,要吸收一部分当地少数民族当工人。”[3]816到1985年底,云南各垦区的少数民族职工在农场职工人数中大都占到20%左右,其中所占比例较大的有国营八布农场,汉族占25%,壮族占35%,其他民族40%,少数民族职工比例高达75%;国营天宝农场职工1 330人,其中少数民族职工851人,占职工总数的 63.98%[3]722。

新疆兵团自成立以来,就非常注意吸收少数民族职工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人口在新疆兵团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不断增大。1954年兵团成立时,少数民族有6 375人,仅占总人口的3.6%。1965年,少数民族人口比例为5%。1975年,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升至8.3%。1981年,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达到10.17%。1990年,少数民族人口比例为11.48%。1995年,少数民族人口比例为11.64%。2015年,少数民族人口所占比例为14.20%①数据源自相应年份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年鉴》)。。

各垦区通过招收少数民族职工,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增强了各民族的大团结,为屯垦戍边事业和边疆地区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当前新疆兵团依然承担着屯垦戍边的历史使命,且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新疆兵团要在新疆发挥更为突出的特殊作用。上述历史经验可以为新疆兵团履行好历史使命,发挥好特殊作用提供宝贵借鉴。

[1]农垦部政策研究室.农垦工作文件资料选编(1949—1982)[Z].北京:农业出版社,1983.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史志编纂委员会,兵团党委党史研究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史料选辑:第14辑[Z].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4.

[3]云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云南省志·农垦志[Z].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8.

[4]新疆军区《人民军队在新疆》编辑委员会.人民军队在新疆[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87.

[5]魏克佳.中国农垦五十年[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0.

[6]朱德.在新疆军区和生产建设兵团干部大会上的讲话(节选)[J].党的文献,1996.

[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

[8]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9]王小平.中国共产党领导边疆农垦的历史经验研究[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9.

[10]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民族工作文献选编(2003—2009)[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

[11]农业部农垦司,农垦经济研究与技术开发中心.农垦工作文件资料选编(1983—1990)[Z].内部发行,1991.

[12]海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海南省志·农垦志[Z].海口:海南摄影美术出版社,1996.

(责任编辑:李 平)

The Study on the Historical Experience of Handling Ethnic Relations in the Practice of Reclamation and Frontier Protection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C.P.C

LUO Li-hua

(XPCC Party School,Wujiaqu 831300,Xinjiang,China)

The ethnic relationship is an important factor in affecting the career of reclamation and frontier protection in China for all dynasties.As for actual practice,a lot of studyies were on how to deal with ethnic relations correctly and how it has been made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We learnt some historical experience to develop the cause of reclamation and frontier protection as follows:Handling ethnic relations properly is the foundation;It is an essential requirement to do significant things for the people of all ethnic groups;Adhere to the principles of ethnic equality;Respect the customs of all ethnic groups;Increase employment opportunities for the ethnic workers;Cultivate ethnic cadres.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reclamation and frontier protection;ethnic relationship;historical experience

D633

A

1671-0304(2017)05-0037-05

URI:http://kns.cnki.net/kcms/detail/65.1210.C.20171020.1412.024.html

2017-04-07 [网络出版时间]2017-10-20 14:12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共产党领导农垦事业的历史经验研究”(17BDJ051);兵团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边境团场特殊作用研究”(16YB03)。

罗利华,男,湖南邵阳人,兵团党校屯垦研究所副教授,中国少数民族史博士生,主要从事中共党史、屯垦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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