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洋 ,廖泽余
(1.新疆师范大学 语言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7;2.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中心,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7)
【新疆区域文化】
新疆和谐语言生态构建研究
王 洋1,2,廖泽余1,2
(1.新疆师范大学 语言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7;2.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中心,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7)
和谐的民族关系是社会发展的基础,而这一关系的建立是要以语言和谐为桥梁和纽带。现今新疆社会的发展,更需要民族间的沟通与交流,构建和谐语言生态问题是极具现实意义的课题。该文从生态观、语言观、文化观视角,阐明了新疆和谐语言生态构建的可行性;通过对宏观层面国家的大政方针、中观层面新疆语言文字工作以及微观层面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剖析,阐明新疆和谐语言生态构建的具体内容,进而指出新时期新疆和谐语言生态构建需要更为理性的引导,以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新疆;和谐语言生态;语言和谐;语言关系
语言生存的环境,往往依赖于它所依托的文化环境。进入21世纪,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根据当代中国社会的深刻变化而提出的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戴庆厦曾指出:“语言和谐是社会和谐的组成部分,是从属于社会和谐的下位概念”[1]10。可见,语言和谐是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和谐语言生态构建更是多民族、多语言社会发展的基础。
语言和谐是指在一个社会里,不同的语言既不相互排斥或歧视,也不发生冲突,能够和谐共处,互补互利[1]10。构建语言和谐就应使不同语言各司其职、功能互补、相辅相成,在保障不同的语言平等相处的同时又使其能够拥有独立的生存发展空间。
语言生态这一术语最早是由美国的豪根(E.Haugen)教授提出,它是指语言与所在的社会、文化以及地理环境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生存发展状态。要实现和谐的语言生态,除了需要尊重语言的自然地位,还需要关注文化与周围生态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规律和机理,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多种语言文化的和谐共处,以保持语言文化的多样性[2]142。和谐语言生态是研究、制定语言战略、语言规划和语言政策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它至少应包括宏观、中观、微观和虚拟世界的语言生态内容,如国家层面的语言及其使用状态、各地区的语言及其使用状态、普通话的普及度、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以及网络语言的规范性等。
和谐不能理解为相同,和谐的构建是因为有不同的存在。新疆和谐语言生态构建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从历史上看,汉语作为官方语言进入新疆是从公元前60年西域都护府的建立开始,从此汉藏语系、印欧语系和阿尔泰语系在这里相遇、融合,经历了此消彼长的历史变迁;从社会环境看,新疆自古以来是东西方文化的交汇之地,文化多元、语言各异,形成了异彩纷呈的格局。时至今日,新疆有13个世居民族,55个民族成分①此数据参见天山网:《新疆:情况越复杂越要正作风》,http://news.hexun.com/2014-06-20/165888370.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4年6月20日。,因此新疆的和谐语言生态有一定的基础,其可行性具体表现如下:
(一)从生态观的角度来看,新疆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居住格局为和谐语言生态构建提供现实可能
民族分布特点会对民族关系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不同民族生活在同一块土地上,需要共同承受自然界给予的困难和挑战。新疆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居住格局,促进了不同民族之间相互影响、彼此团结、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共同繁荣,增强了民族间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这种居住格局也为不同语言,在一个社会里和谐共处、互补互利,提供了一种自然的、自由的生态环境,促进了社会语言和谐的构建。可以说,新疆各民族的这种居住格局促进了天然的多语环境发展,各民族在这种多语环境中,为了便于沟通与交流势必会学习不同民族的语言。在人口生产、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协调发展中,实现自然、社会与人的和谐共进是马克思主义生态和谐观的理论本质。物质生产中包括衣、食、住、行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新疆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居住格局对语言关系乃至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因此它为新疆和谐语言生态构建提供现实可能。
(二)从语言观的角度来看,新疆各民族开放包容的语言态度为和谐语言生态构建提供意识前提
笔者曾经在2002年和2008年两次对新疆维吾尔族的语言态度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维吾尔族特别是年轻一代对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表现出较为开放包容的语言态度。现今少数民族家长愿意将孩子送到双语班学习,不仅如此还会以孩子进入内初班、内高班学习为骄傲,在对教育模式的选择上反映出家长对年轻一代接受双语双文化的开放包容态度。新疆各民族都已认识到多掌握一门语言,就是打开了一个新的视角,拥有了一个新的路径,能够更为便捷地获取新的知识和信息,在语言态度上表现得更加开放和包容,这种积极的心态为新疆和谐语言生态构建提供了意识前提。
(三)从文化观的角度来看,新疆各民族在多元的文化社会中共生共荣为和谐语言生态构建提供社会积淀
新疆各民族的接触多表现为一种文化的接触,在历史的发展与变迁中,新疆各民族在饮食、服饰以及思维方式等方面相互影响,这是一种文化生活接触下的外显结果。费孝通先生曾指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是通过历史上各民族的接触和融合,形成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②参见腾讯网:《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http://cul.qq.com/a/20150423/025748.htm,最后访问日期:2015年4月23日。,民族间的相互接触,使得不同文化通过交流与互动促使其自身文化的发展,或者说每一个民族都在有意或无意地进行着文化的交流和互动,在这一过程中也使自身的文化得以传承与发展。不同民族文化间的交流与互动能够促进社会的发展,新疆各民族在多元文化社会中的共生共荣有利于民族间的理解与尊重,这将更好地推动新疆和谐语言生态构建。
新疆多语的社会现实,使得不同语言在接触中其使用功能、范围会存在差异,语言差异形成了新疆社会复杂的语言关系,语言关系又会直接影响到民族关系。我们都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和谐语言生态构建,会增进不同民族间的相互了解,加深友谊和团结,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不和谐的语言生态,会带来民族关系的紧张,会出现民族矛盾,因此语言生态构建在一定程度上将直接影响到民族关系与地区稳定,和谐语言生态构建会促进语言关系和民族关系,进而推动新疆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
在历史上,西域很早就与中原地区有了密切的联系,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为语言接触创造了条件,民族迁徙、通婚、经商、屯田等社会现象的出现都为历史上各民族的语言接触提供了大量的佐证。生产、生活的需要使得各民族相互了解并学习和掌握彼此的技能,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是语言互学现象产生的必要条件之一。文献资料表明,新疆历史上民族关系的主流是和谐的,这为新疆和谐语言生态构建奠定良好的基础。综观新疆社会的发展,笔者认为新疆和谐语言生态构建包括如下内容:
(一)宏观层面:国家的语言文字政策是和谐语言生态构建的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四条规定: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①参见新华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http://www.he.xinhuanet.com/shangwu/2014-08/28/c_1112268760.htm,最后访问日期:2014年8月28日。。国家通用语言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处于主体地位,是新疆和谐语言生态构建的主体,这是构建和谐语言生态的前提。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语言平等并存,各自发挥其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②同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③同上。。
中国政府站在发展社会主义的民主、建设政治文明、尊重保障人权、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高度,十分重视语言的多样性与和谐统一,上述国家的语言文字政策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一贯坚持的民族平等和语言平等原则。
我国的语言文字政策充分体现了各民族平等的基本原则,这种平等体现出了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的平等。虽然不同民族的语言在社会功能上由于使用人数、分布范围、信息承载量、影响力大小等会有差别,但它们在我国的法律和政治地位上却是一律平等的。国家的相关法律体现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国情,这是和谐语言生态构建的重要法律保障。
(二)中观层面:稳步扎实的新疆语言文字工作是和谐语言生态构建的基础
1993年,新疆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新疆各地州市贯彻自治区条例,语言文字工作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新疆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如果你走进新疆,就能够体验新疆社会多语的生活场景。飞机场的语音播报包括了国家通用语、维吾尔语和英语;交通、通信、电力、税务等公共行业的窗口部门都提供双语服务;首府乌鲁木齐街边店名、路标牌使用国家通用语—少数民族语等两种或国家通用语—少数民族语—英语等三种文字;新疆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都有国家通用语和少数民族语的播音,如新疆广播电台用国家通用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蒙古语、柯尔克孜语5种语言广播;新疆电视台用国家通用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蒙古语、柯尔克孜语、英语6种语言播音;新疆出版的报纸使用汉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蒙古文、柯尔克孜文、锡伯文中的2种、3种或者4种文字出版。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的报纸占新疆报纸总数的42%。新疆出版的期刊使用汉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蒙古文、柯尔克孜文、锡伯文中的2种、3种、4种或者5种文字出版。少数民族文字的期刊占新疆期刊总数的54%[3]104。与此同时,一些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以不同文字翻译出版,如《福乐智慧》《突厥语大辞典》《玛纳斯》《江格尔》《十二木卡姆》等。多语言文字除了在公共场所、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使用外,还在行政、司法领域广泛使用。
各民族语言在接触中,形成了功能互补、各尽其责,相互补充的良好局面。多语多文在新疆的使用,其背后反映了新疆语言文字工作能够结合本土实际持续发展的成效,更凸显出新疆语言文字工作的核心思想——各民族语言平等和语言自由。
(三)微观层面:大力推行的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是和谐语言生态构建的核心
大量研究表明,语言教育对一个民族的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现今新技术带来了信息的快速传播,人们需要及时地获取最新的信息,同时人们也需要不断地跟外界保持联系,其前提是需要人们掌握世界或区域性的通用语言。语言的本质是社会沟通的工具。世界上的国家绝大多数都是多民族国家,为了国内各民族沟通和交流的便利,必须选择一种社会功能强大的语言作为各民族共同使用的语言。至于哪一种语言能够作为国家的通用语言,这是由语言本身的社会功能所决定的。对我国而言,56个民族共同组成的中华民族也同样需要一种各民族共同使用的国家通用语。汉语是当今世界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目前,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有三分之一的民族兼用汉语。我国每年的出版物中,有99%是汉文出版物。如果能够熟练地掌握汉语,就意味着可以接触和使用99%的国内信息。汉语不仅在国内已经成为各民族的族际交流语,拥有信息量最大、使用范围最广等优势,而且随着中国国力的上升,汉语言的国际地位也在日益提高,很多国家都把汉语作为第二、第三外语进行推广学习。学习汉语对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把汉语确立为国家通用语,不仅是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是国家统一的需要。
双语问题是多民族国家面对的普遍性社会问题。语言是信息的载体,双语推行是最大限度地提高全民族的信息接受能力,其中包括接受先进科学技术和优秀文化成果的能力。麦凯和西格恩著《双语教育概论》指出:世界各个民族尤其是那些只使用非主要通用语言的民族,产生了自己的年轻一代学会一种或几种起重大作用的语言的特殊需要[4]1。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政策,在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得到充分的尊重的同时,积极倡导少数民族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新疆陆续在大中小学少数民族学生中开设了汉语课程,20世纪90年代的双语授课实验班为实施双语教育的开端,2004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5]1,新疆的双语教育步入了全面发展阶段。
双语教育的推行彰显出新疆社会语言的多元与一体,成为语言和谐构建的基础;双语教育能够为少数民族年轻一代提供学习两种或多种语言与文化的机会,双语的优势不仅发挥在社会、文化、经济、人际关系和交流中,更多地会体现在思维的优势上,接受双语教育的少数民族年轻一代,将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心态成为和谐语言生态构建的使者。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和谐语言生态构建还需要珍惜好现有的语言资源,在做好语言规划的同时保护濒危语言,还有虚拟网络世界的语言规范等具体问题。当然这之中的语言和谐与语言竞争会普遍存在,语言竞争问题处理不好,就可能出现语言冲突。多民族、多语言社会需要对语言的功能与使用的情况进行系统的调查与研究,同时语言是文化的载体,也是一个民族的象征,如果民族间在语言上交流不畅,就会造成理解的偏差,甚至是精神层面文化的流失,这就更需要我们在和谐语言生态构建中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充分意识到不同语言的功能是有差异的,要通过语言互补而保持其和谐。戴庆厦曾指出:“语言互补存在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使用功能互补,二是结构本体互补。……功能互补能够解决社会交际能力不足的矛盾,语言本体要素互补能够解决语言表达能力不足的矛盾”[1]13-15。
第二,要做好语言使用调查,为国家的语言发展规划提供依据,因为语言使用调查,能够掌握到不同语言的发展状况,为国家的语言规划和语言文字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第三,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语言文字政策,特别是坚决拥护党和国家制定的一系列关于民族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语言文字工作更要注意语言的规范性。
新时期和谐语言生态构建是社会发展的现实诉求,它将会直接影响多民族、多语言地区的语言关系和民族关系。新疆和谐语言生态构建需要更为理性的引导,以促进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1]戴庆厦.构建我国多民族语言和谐的几个理论问题[A]//构建多语和谐的社会语言生活.北京:民族出版社,2009.
[2]杨玉.和谐语言生态:少数民族外语教育的文化使命研究[J].继续教育研究,2012,(10).
[3]谢远义.多彩和谐的新疆语言生活[M]//构建多语和谐的社会语言生活.北京:民族出版社,2009.
[4]W·F·麦凯,M·西格恩.双语教育概论[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政策解读[Z].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12.
(责任编辑:任屹立)
A Discussion on Construction of Harmonious Linguistic Ecology in Xinjiang
WANG Yang1,2,LIAO Ze-yu1,2
(1.College of Language,Xinjiang Normal University, Urumqi,830017,Xinjiang,China;
2.Xinjiang Ethnic Groups Bilingual Education Research Centre,Urumqi,830017,Xinjiang,China)
Harmonious ethnic relations are the foundation of social development,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this relationship needs linguistic harmony to function as the bridge and bond.Nowadays,the social development in Xinjiang entails more communications among ethnic groups,so it is of grea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construct harmonious linguistic ecology.The paper first expounds the feasibility of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of linguistic harmony in Xinjiang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ecology,language and culture.Then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ethnic policy at the macro level,the language work of Xinjiang at the median level and the ethnic bilingual education at the micro level,we clarified the concrete content of the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of linguistic harmony in Xinjiang,and pointed out that the construction of linguistic harmony in the new period needs more rational guidance in order to promote long-term social stability in Xinjiang.
Xinjiang;harmonious linguistic ecology;linguistic harmony;language relationship
H0-05
A
1671-0304(2017)05-0024-05
URI:http://kns.cnki.net/kcms/detail/65.1210.C.20171020.1356.018.html
2017-05-08 [网络出版时间]2017-10-20 13:56
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新疆双语教育中的汉语课程改革研究”(14BJYX114);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新疆高校预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XJEDU2014SS03);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语重点课题“双语教育期刊建设研究——以《双语教育研究》为例”(SY20141045)。
王洋,女,天津人,新疆师范大学语言学院副教授,博士,新疆师范大学新疆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中心”成员,主要从事第二语言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廖泽余,男,天津人,新疆师范大学语言学院教授,新疆师范大学新疆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维汉词典编纂和维汉语对比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