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泉,首智宇
(大连海事大学 航海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6)
基于STCW公约的海员教育与培训质量标准体系研究
黎泉,首智宇
(大连海事大学 航海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6)
介绍在海员教育和培训中采用质量标准体系的原因以及质量标准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重点分析与质量标准体系相关的STCW公约、ISM规则以及一些国家法律法规,并列举出相关的行政框架,详细阐述两种不同质量标准体系模型的优缺点。
海员教育和培训;质量标准体系;STCW公约
STCW公约的条款和附则提供了海员教育与培训的基本法律框架,其中STCW规则A部分中的强制性技术标准已开始应用于海员教育与培训的各个方面。规则B部分为那些参与到海事教育、培训或海员适任性评估的人员,或者其他参与应用STCW公约规定的人们提供了一定的指导。[1]与海员教育与培训、适任性评估和认证相关的活动应建立质量标准体系,并进行持续的质量监控。然而,航海科技的发展以及STCW公约的完善对海员的知识、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质量要求,由此带来的质量型矛盾也日益凸显[2]。因此,作为STCW公约的缔约国,如何设计并实施一个详尽的海员教育和培训系统,以达到实现公约的强制性要求的目的,并确保海员教育与培训系统下的海员能够满足国际航运业的需求,便显得至关重要。
在海员教育与培训中,一个健全的质量标准体系能够为STCW公约缔约国提供一个系统的流程,以此来持续检测、制定和审查对应的教育与培训活动。建立一个完善的海员教育与培训质量标准体系能够为缔约国带来以下好处。
1.质量标准体系能够提供效率
海员教育与培训的质量由质量标准体系来保证。一个质量标准体系能够为海员教育与培训创建一些重要的任务,并通过检测和评估缔约国的执行情况来完成这些任务。当一个缔约国能够达到对应的目标并且相关性能达到目标的要求(以及行动计划能够缩小与目标的差距)时,该缔约国的海员教育与培训体系将会变得更加高效[3]。
2.质量标准体系能够提高满意度
海员教育与培训的主要产出是适应当前航运业需求的海员。一个经过适当制定和实施的质量标准体系将使得缔约国在海员教育与培训的整个过程中对培养的海员更加满意。更具体地来说就是,在海事机构中,如果海员不能满足海员教育与培训的质量要求,则海事机构能改变他们的选择并选取质量更高的海员来代替。
3.质量标准体系能够提高依从性
符合标准和法规能够成为质量标准体系的组成部分,包括海员教育与培训、评价体系、认证系统、内部审核程序和独立的评估等。很多国家都会发现,当依从性被整合到一个功能性的质量标准体系中时,它变得更缺乏挑战了[3]。
4.质量标准体系能够增强航海文化
质量标准体系要求缔约国的目标和海员教育与培训体系的优先顺序必须要明确地建立和传达,并且要与各方面的活动相对应。这样能给予海员们自信,以至于他们能够在现在和以后的工作中做正确的事情。这可以促进形成一个更积极的工作环境和航海文化[3]。
根据STCW规则B部分第I/8节,在规定第I/8节和A部分的第I/8节的要求下实施质量标准,每一个缔约国应考虑现有的国内或国际模型,并结合以下关键元素[1](见图1)。
图1 质量标准体系的组成部分
1.政策、宗旨和目标
政策可能决定国家监管要求是否超过了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标准,或者是与经济和商业研究相关的海事教育与培训的课程以及操作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学科是否超出了对应的标准[4]。
宗旨和目标更关注所要做的工作的关键部分,来达到整体政策声明的意图。宗旨指的是政府或组织打算实现的意图,目标是指国家将如何实现这些意图。
2.质量管理
为了达到缔约国的目标和宗旨,这些功能可以确保管理和操作活动能够按照计划进行下去。为了方便理解,将这些功能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1)级别1:质量手册中包含了组织的机构和职责。
(2)级别2:质量手册中包含了程序和流程。
(3)级别3:质量手册中包含了作业指南、表单、报告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3.质量控制
在建立和记录质量标准体系的过程中,对其本身现有的管理和控制功能的初步检查能带来直接的好处——要求各级员工仔细检查并记录他们的活动:实际上应关注他们所做的事情,以检查他们是否实现了他们所制定的目标[4]。应根据内部评估的结果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4.内部评估
质量标准体系的自我提高将依靠整个体系和流程中全面且严格的内部评估。内部评估应对活动中的各级人员进行评估,并采用补充检查表的方式,以确保所有的目标都能实现。
5.外部评估
依据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第I/8节以及A部分的第I/8节,应由本身并未参与到相关活动中来的合格人员定期进行独立的外部评估。另外,根据STCW规则A部分第I/7节的要求,独立评估的报告应按照指定格式汇报给秘书长。
1.法律要求
(1)国际要求
STCW公约中与质量标准体系有关的条款主要有四部分内容,分别是A部分第I/6节(培训和评估)、规则第I/8条(质量标准)、A部分第I/8节(质量标准)以及A部分第I/12节(模拟器使用的管理标准)。
①A部分第I/6节(培训和评估)
A部分第I/6节在指导者、监察人和评估者的资格方面设定了一些要求。每个缔约国应保证指导者和评估者的资格和经历都涵盖在公约A部分第I/8节有关质量标准规定的应用中[1]。
②规则第I/8节(质量标准)
规则第I/8节强调所有的培训、适任性评估、发证,包括医疗证书,认可和重新验证等活动都需要在质量标准体系的监控下进行。
③A部分第I/8节(质量标准)
A部分第I/8节主要关注的是国家目标和质量标准。该部分列出了质量标准体系的组成部分,还要求独立评估的周期不超过5年。
④A部分第I/12节(模拟器使用的管理规定)
A部分第I/12节由两部分组成。第1部分给出了在海员培训和能力评估中使用模拟器的一般性能标准。除此之外,第1部分也列出了有关雷达和ARPA模拟的性能标准。第2部分主要给出了目标和培训程序。
④《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规则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为船舶安全管理和操作提供了一个国际标准,该标准致力于保护海洋环境。国际海事组织要求ISM规则应用到所有船舶,并且ISM规则对500总吨及以上的所有船舶包括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强制实施[5]。ISM规则要求公司按照规则1.2部分设立安全目标,此外公司还需按照1.4部分发展、实施和保持一个包括功能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
图2 质量标准体系的相关法律要求
(2)国内法规和行政手段
为了使STCW公约的各条款生效,需要实施一系列涵盖所有活动的国内法规和行政手段。
①海员质量管理规则;
②海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
③海员教育和培训的监督和控制规则;
④海员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
⑤海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规则;
⑥海员考试、评估和发证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规则;
⑦海员医疗健康证书管理规则;
⑧履行经修订的1978年STCW公约的其他文件和指南。
2.管理框架
按照STCW公约第I/8节(质量标准)规则所述,每个缔约国需要确保所有的培训、适任性评估、发证,包括医疗证书,认可和重新验证等活动是由非政府代理机构或组织在其权力由质量标准体系全程监督下实施的[1](见图3)。
(1)培训中的质量标准体系
每一个提供海员教育和培训课程和培训方案的海员教育与培训机构应该能够表明它遵循一个质量标准体系,并且其培训课程和方案是在STCW公约的要求下设计和执行。
质量标准体系的目标应确保由海员教育与培训机构所提供的课程和方案设计是合理的,具有明确的目标,是由合格的教师进行教学,并且是根据航海产业的需求和体验进行评估和改进的。
(2)评估中的质量标准体系
有关知识、理解、技能与能力评估的质量标准体系,应结合规则B部分第I/8节的建议,即总体框架内的一种全国性的方案或组织所接受的另一种质量标准模型。
(3)发证中的质量标准体系
在建立发证系统中的质量标准体系时,政府应设法确保所采取的安排是足够灵活的,涵盖所有的行政事宜,包括政府的责任,并结合内部质量保证检讨的安排。另外,根据STCW公约要求,船员证书注册的电子数据库应从2017年1月1日起开通。
(4)上船培训中的质量标准体系
依据STCW公约,上船培训计划应确保具有系统且实际的培训和经验的任务,培养其职责和责任意识,由有资格的人员进行密切监督和指导,并充分记录形成培训记录书或类似的文件。
由国际航运联合会产生的一个类似的文件能协助准备培训记录书[6]。IMO示范课程1.30船上评估的目的是为参与到评估中来的船长和其他人员评估其在船上培训时的适任能力水平[7]。
图3 质量标准体系管理框架
尽管有许多质量标准体系可供选择,但是没有一个单一规定的质量标准体系。他们都有相同的关键元素,但他们的体系框架是为了适应不同形式的操作或服务而构建的。正确的选择是包含了最适合缔约国特殊目标的独立评估的体系。如今,有两种不同的选项供缔约国选择来建立他们的质量标准体系,并帮助其完成独立评估。
1.由政府部门建立的质量标准体系
现如今,STCW公约大部分缔约国都建立了自己的质量标准体系,并且所有与海员教育与培训有关的质量活动都是在质量标准体系的监督下进行的。通常来说,这种类型的质量标准体系在其正式生效之前需要通过政府部门的验证和审核。
这种类型质量标准体系具有如下优点:
(1)能很好地适应缔约国的情况
由政府部门发展的质量标准体系通常能很好地适应缔约国的情况,这点很容易理解,并且质量标准体系是由政府部门和相关的海员教育与培训机构实施的。因此,这种类型的质量标准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海员教育与培训活动。
(2)更专业的评估团队
评估团队的成员一般是来自航海教育和培训、发证及评估方面的专家。这些专家通常拥有深厚的航海背景以及充足的海员教育与培训经历。因此,他们在质量标准体系的实施过程中能够轻易地发现其中的问题,并能够更恰当地指出缺点和不一致的地方。
(3)低成本
由政府部门发展的质量标准体系是缔约国中一个强制性的标准体系。质量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不考虑成本因素。因此,这种类型的质量标准体系在所有活动中都是低成本的,例如在建立、咨询、培训、验证及发证等活动中。
但是,这种类型的质量标准体系也可能存在以下几个缺点:
(1)很难被其他缔约国认可;
(2)可能没有遵循一些国际标准和做法。
2.由缔约国认可的非政府组织(NGO)建立的质量标准体系
对于STCW公约某些缔约国来说,他们可能不想或者没有能力发展自己的质量标准体系来监督海员教育与培训活动。另外,该缔约国可以利用经其认可的非政府组织来建立海员教育与培训的质量标准体系。非政府组织能够证实STCW公约中强制性条款的履约情况,因此能够从法律的角度支持缔约国建立质量标准体系。
最著名的质量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9000标准和挪威船级社(DNV)标准,这两个标准在发证、分级、认证和培训方面处于世界主导地位。采取这种类型质量标准体系的缔约国主要是发展中国家,例如菲律宾、罗马尼亚。
这种类型质量标准体系的优点如下:
(1)获得一个信誉良好的非政府组织的证书能作为履约的证明;
(2)加强声誉和市场认可;
(3)增强目标的意识,并使之更有效地达到他们的目标;
(4)与非认证方不同,能改善与非政府组织的关系。
该种类型质量标准体系的缺点如下:
(1)由非政府组织建立的质量标准体系是某种国际性的质量标准体系,可能不能很好地适应缔约国自身的环境。
(2)在某种程度上,缔约国很难实施下去。
本文旨在协助政府部门或海员教育与培训机构引入质量标准体系来满足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第I/8节和该公约有关条款的要求。文章首先讨论了建立质量标准体系的理由,并分析了质量标准体系的五个关键元素。然后归纳了与质量标准体系有关的规定,包括STCW公约、ISM规则和国内法规,并列出对应的管理框架。最后,详细阐述了两种质量标准体系的优缺点。
缔约国内所有相关的组织应对质量标准体系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将其作为一种工具来监督海员教育与培训活动,并以此来持续改进海员教育与培训的质量。除此之外,我们也应该注意到STCW规则B部分是对STCW公约缔约国的建议性指导,不可忽略。最后,为了质量标准体系对履行STCW公约具有一个完整的影响,不仅要为管理人员提供适当的培训,而且也要向海员教育与培训机构中的员工提供适当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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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BlackBelt.Top 5 Reasons to Implement a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EB/OL].(2011-10-07) [2016-02-16].http://qualitymanagementsystem.com/top-5-reasons-to-implement -a-quality- management-system/.
[4]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Notes for the Guidance of Administrations on Quality Standards of Regulation I/8, STCW Convention, 1978, as amended [EB/OL].[2016-02-15]www.im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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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On-board assessment [EB/OL].[2016-01-25]https://www.nauticalmind.com/88471/model-course-1-30-on-board-assessment-ebook/.
2016-10-09
黎泉(1989-),男,讲师,主要从事航海教育与培训和海事安全管理研究。
U676.2
A
1006-8724(2017)01-00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