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梅毒患者的心理护理

2017-03-31 14:36艳,王言,安
实用临床护理学杂志(电子版) 2017年14期
关键词:梅毒患病医护人员

张 艳,王 言,安 娜

(沈阳军区总医院妇产科,辽宁 沈阳 110016)

孕期梅毒患者的心理护理

张 艳,王 言,安 娜

(沈阳军区总医院妇产科,辽宁 沈阳 110016)

目的 探讨妊娠合并梅毒的护理要点及对策。方法 回顾对25例妊娠合并梅毒的孕妇心理状况进行分析,进行合理的心理护理及健康教育。结果 绝大多数孕妇及其近亲属能够接受现实,正确认识梅毒及其危害,消除不良心理状态,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治疗。结论 对梅毒孕妇的正确心理护理可以提高患者对疾病的认识,明显改善心理状态,积极配合治疗。

妊娠;梅毒;心理护理

毒称为妊娠梅毒,既可能患者怀孕前已经患病,也可能在孕期患病。梅毒是在我国已经成为最常见的性传播疾病之一,有逐年增加趋势,并且由于隐性梅毒没有临床症状和体征,导致传播速度进一步加快,妊娠合并梅毒的发病率也逐年上升,且大多数患者同样为隐性梅毒[1],直到常规产检才得以确诊,给孕妇、配偶及亲属等造成极大的心理伤害,

同时可能影响临床检查及治疗,尤其是梅毒螺旋体能通过胎盘将传染给胎儿,造成流产、早产、死胎、死产或先天性梅毒等[2],因此有必要进行细致的调查分析,制订出科学合理的心理护理措施,对患者进行全面、有效的心理护理,配合医生积极治疗和复查。

1 临床资料

1.1 病例

2011年4月~2012年3月我科门诊共检出妊娠合并梅毒患者25例,年龄23~38岁,平均年龄(26±4.5)岁。确诊时间:本次妊早期21例,孕中期4例。孕妇与配偶均无临床症状及体征。

1.2 妊娠合并梅毒诊断标准[3]

①梅毒血清学检查阳性;②孕妇本人或配偶有婚外性行为及梅毒感染史,本人有流产、早产、死产、死胎史或分娩梅毒儿;③具有各期梅毒的临床症状和体征。

1.3 病因分析

我国目前性开放程度比较高,卖淫嫖娼、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随意性行为、吸毒等,都为性传播疾病提供了传播的条件;取消强制性婚检和孕前检查,导致一些无症状的性传播疾病患者被延误诊断和治疗,即婚前男、女双方都有患病可能;女性怀孕后要求男方不全禁欲而导致男方出现婚外性接触,患病后又传染给孕妇;也有极少数女性孕期婚外性接触而患病。上述因素都是孕期梅毒发生的原因。

1.4 感染途径

大多数男、女方都有婚前与其他人的性行为,部分人有多个性伴侣,有的配偶婚后还有不洁性行为,包括男、女双方或一方,怀孕后多为男方有婚外性行为,个别女方孕早期也有婚外性行为,所有孕妇孕期与配偶都有少数性行为。所有孕妇的配偶都能配合做梅毒血清学检查,绝大多数为阳性,极少数为阴性,但不排除假阴性的可能,因为临床确实遇到这类患者。

1.5 危害

据统计,未经治疗的Ⅰ、Ⅱ、Ⅲ期梅毒孕妇经垂直传染给胎儿的比率分别高达70%、100%和90%[4]。妊娠期合并梅毒如未及时有效治疗更容易导致母婴传播,与及时正规治疗后的患者相比,住院早产与死产比率分别为17.08%和1.49%,先天性梅毒患儿分别为29.27%和4.48%,差别明显[5],孕妇患病后会严重影响母婴的身心健康,恶化家庭关系,增加社会与家庭的负担。

2 梅毒孕妇的心理特点及护理对策

2.1 恐惧

大多数孕妇、配偶和近亲属对梅毒的病因、危害、治疗效果不甚了解,部分人是因为到某些医院就诊后,医护人员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对病情夸大其词,对患者进行心理“恐吓”, 担心能否治愈,因而使患者产生极度恐惧心理。对此护士要对患者及亲属的性格特点、文化水平、教育背景、职业、家庭关系状况、认知能力进行充分的了解,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关疾病教育,使之了解梅毒的相关知识,包括该病的病因、临床表现、危害、治疗方法、后果和随访预防措施等,树立信心,告知如能切断感染途径,坚持早期、及时、足量、疗程正规的治疗,不但可以治愈,也可避免传给下一代[6]。强调配偶双方同时治疗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医生检查、复查和治疗,让他们能够充分接受相关知识教育,提高治愈疾病的信心。

2.2 焦虑

绝大多数孕妇最为焦虑的重点是胎儿是否能健康发育,能否安全保留胎儿,能否顺利出生,自己和胎儿出生后能否治愈;焦虑心理还来源对婚姻的未来感到迷惘和担忧,尤其会反复考虑婚姻的前途,担心婚姻会出现危机,顾虑配偶及亲属对婚姻的和自己的态度;焦虑程度也与孕妇本身的性格等有关。这些焦虑心理的产生首先是源于对疾病的认识不足,因此相关疾病教育非常重要;同时对于家庭关系的焦虑也应该同样进行心理疏导,相互理解和谅解,化解焦虑矛盾心理,共同正确面对疾病。

2.3 羞怯

由于梅毒属于性传播疾病,孕妇患病被告知后,震惊之余很快就会感到羞怯,担忧病情外泄传播,自觉家中、面对亲属、同事等低人一等,没脸见人,尤其是因为孕妇自身原因感染梅毒,更羞于启齿。此时首先要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使患者及亲属对医护人员产生牢固的信任感,明确表示医护人员会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病情告知仅限于配偶,由患者告知配偶及家属,避免侵权。告知目的是遵守医护常规要求和治疗需要,不会讲患者病情信息外泄。定期与患者交流,进行心理疏导,患者的羞怯心理会逐消失。

2.4 自卑

是羞怯心理的进一步发展。患者最主要是担心梅毒不能治愈,影响自己、配偶、胎儿以及未来的婴儿,或者梅毒检查指标短期内不能转阴,担忧体检难以过关等,或者病情泄露给朋友、远亲属、同学同事等,不愿与他人接触,唯恐受到歧视等。针对这种情况,必须做到让患者对疾病有充分的了解,认识到疾病可以治愈的,还要让患者确实相信,医护人员对患者的隐私会予以充分的保护,解除他们的思想顾虑,能够主动与医护人员进行交流。同时积极争取患者配偶的配合,引导他们在患者面前保持良好的心境,让家属安慰、鼓励患者配合检查和治疗[7]。

2.5 自责

这种心理一方面来自于对胎儿的歉疚,尤其没有进行孕前检查,另一方面来自于明确知道因为自己的不洁性接触而罹患梅毒,感觉对不起配偶、胎儿和亲属。

2.6 愤怒

愤怒心理多见于被动感染的患者,他们憎恨配偶的背叛导致自己染上性病,并且影响到腹中胎儿的健康,情绪激动,有的想要终止妊娠,结束婚姻,甚至出现绝望、杀人、自杀等心理。对此要分析患病的两种时间节点:一种是配偶与其交往接触以前就已经患病,一种是之后尤其是孕期不结性接触。对此首要目的是尽快使患者心理平复,避免发生严重后果。在进行心理疏导时要分别对待:对于前者要求孕妇加以理解和宽容,共同面对今后的家庭;对于后者,要一方面要求孕妇正确对待,使之愤怒情绪得到适当宣泄,另一方面也要对配偶加以批评教育,避免再犯错误,加强他们之间的沟通,相互达成谅解,让配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给予患者更多的关爱,配合共同治疗。

2.7 多疑

部分患者发病传染途径不明,不清楚配偶之间谁先患病,反复分析猜测,高度怀疑对方先患病;也有的患病孕妇明确知道自己没有不结性接触史,属于被动感染者,确定是对方先患病,因此对配偶的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的可能性等反复设想、推测,对配偶对自己的忠诚度产生怀疑,非常纠结,不能自拔。面对这种情况,一定要与与耐心与患者交流,博取信任,使患者能够充分敞开心扉,正确面对和接受事实,化解疑虑,彼此重新获得信任,共同面对新生活。

2.8 抑郁

是上述心里异常进一步发展的严重结果。有时患者感染途径不明,双方都怀疑或指责是对方的原因,出现互相猜疑、争吵不休,郁郁寡欢等现象,也会诱发心理抑郁。这种情况单纯依靠心理护理很难收到良好效果,需要心理医生会诊,予以相关检查,明确诊断,进行对症治疗,且尽量对胎儿发育没有影响或影响最小。

2.9 侥幸

这类患者可能是对病情的严重程度认识不足,也可能是本身性格特点决定了面对任何事情都抱有习惯性侥幸心态,对医护人员的病情介绍不予重视,治疗上也不愿意配合,有时对于治疗、复查等心里还比较纠结矛盾,总是认为胎儿感染的可能性不大。对于这种情况,建议挑选高年资、有一定交流经验和技巧的医护人员与其沟通,得到其充分信任,对医护人员的建议足够重视和配合,从而主动接受正规治疗和护理。

2.10 放任

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有患者对相关知识缺乏,医护人员介绍不详细,患者对疾病重视不足;也可能是因为被配偶传染而患病,产生报复甚至变态心理,任由胎儿带病发育,如果出现流产、胎儿患病及发育异常,将来把包袱甩给配偶,使配偶受到惩罚,因此拒绝任何相关检查、治疗和护理。针对这种情况,一定要经常与其交流交心,使其认识到母性的伟大,彻底改变这种不正确想法,首先为孩子着想,关爱自己的孩子,为自己的孩子负责,否则会内疚后悔一辈子,尽早充分配合治疗。

3 结 语

部分孕妇本来会因为怀孕而产生明显的生理变化和心理变化,罹患梅毒更是明显加重了孕妇的心理负担,产生家庭矛盾,影响进一步检查和治疗,此时心理护理就显得尤为重要。有效的心理护理可以能够帮助患者缓解心理压力,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化解矛盾,改善家庭关系,积极主动配合检查和治疗,尤其对于保胎或人工流产达成一致意见,促进疾病康复,减少母婴传播几率,本文所有患者均能接受心理护理,积极配合检查和治疗,收到良好效果。

[1] 张玉兰,杨彩霞,冼 翩,等.妊娠合并隐往梅毒患者的心理护理[J].护理实践与研究,2009,6(15):110-111.

[2] 查德荣.45例妊娠合并梅毒对妊娠结局观察及治疗效果分析[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09,18(5):299- 300.

[3] 武士梅.护理安全的分析与对策[J].中国当代医药,2009,16(6):86-87.

[4] 谢 幸.妇产科学[M].第2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260-263.

[5] 汪雪玲,李春梅,刘雪净,等.妊娠梅毒母婴阻断治疗效果及护理[J].中华现代护理杂志,2012,18(11):1277- 1279.

[6] 苏明容.妊娠合并梅毒的妊娠结局及护理[J].吉林医学,2012,33(1):197-199.

[7] 邵东芳,王 瑞,王兰云,等.妊娠合并梅毒患者住院期间的护理[J].蚌埠医学院学报,2010,35(11):1177-1178.

本文编辑:苏日力嘎

R473.71

B

ISSN.2096-2479.2017.14.114.02

张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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