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朗
(兰州大学 文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0)
“唐人好诗,多是征戍、迁谪、行旅、离别之作,往往能感动激发人意。”[1]而杜甫作为“中国有史以来的的第一个大诗人,四千年文化中最庄严,最瑰丽,最永久的一道光彩”(闻一多《唐诗杂论·杜甫》),其烁古耀今的巨大成就之一便在于其诗歌含富宇宙之广博。综观现今流传下来的一千多首杜诗,其涉及领域之多实令人惊叹,更况乎“其所作必不止今所传古体三百九十首,近体一千六首而已”(赵翼《瓯北诗话》卷二)。相较于女性在各种文学作品中不时地以“被玩弄”、“被观赏”的姿态展现,儿童在广大文人墨客的作品中则更是难觅踪影。妇女和儿童的弱势让他们总是被排斥在文学和文学研究的围场之外,杜诗中虽写了儿童,但对其研究却较少。
虽然亲情诗、家训诗等所指涉范围有交叉,但本文所论及的教子诗,是指古人出于对其后代或有关系亲属后代的德行修养、前途命运的殷切关怀和美好期待的、以诗歌形式记述的以期达到对后人具有教育或警示作用的古体诗或近体诗。以此考察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中符合条件的有:作于至德二年(757)编于第四卷的《忆幼子》、《遣兴》和第五卷的《得家书》,有乾元元年(758)第六卷的《赠毕四曜》,有大历元年(766)第十五卷的《催宗文树鸡栅》,有大历二年第十七卷的《宗武生日》、第十八卷《熟食日示宗文宗武》、《又示两儿》,有大历三年第二十一卷的《元日示宗武》和《又示宗武》等十首。依仇兆鳌注释前三首作于杜甫四十六岁时,第四首作于四十七岁时,第五首作于五十五岁时,第六、七、八首作于五十六岁时,最后两首作于五十七岁时。在至德二年至大历三年间,杜甫在居住地上经历由陇入蜀的变化,故而以其居住地大致可将其分为秦川阶段(前期)和巴蜀阶段(后期),前四首诗当属于杜甫旅居秦川时所作,后六首当是杜甫客旅巴蜀所创。杜甫的教子诗前后大概跨越了十年时间,仇兆鳌在《示宗武生日》注释说“至德二载,公陷贼中,有诗云:‘骥子好男儿,前年学语时。’此时宗武五岁矣。”故而,《忆幼子》、《遣兴》和《得家书》三首诗当是写于宗武五岁杜甫四十六岁时。仇兆鳌在《元日示宗武》下说“按次章言‘十五男儿志’,时年盖十五岁矣。”此时杜甫五十七岁,而宗文十五岁。
杜甫十首教子诗分为秦川时期(前期)和巴蜀时期(后期)不只是因为其地点的变化,也与当时社会对“儿童”年龄层次的划分理念紧密相关。《列子·仲尼》中虽有“亮乃微服游于康衢,闻儿童瑶曰:‘立我蒸民,莫匪尔极。不识不知,顺帝之则。’”[2]的记载,但是《列子》成书时间目前尚存疑,因而无法断定其是否为现存最早的文献记载。现代意义上的“儿童”一词最早完整出现在文献记载中应西晋司马彪所作《九州春秋》中闫忠条之下,其文曰“如此则攻守无坚城,不招必影从,虽儿童可使奋空拳以致力,女子可使其褰裳以用命,况厉智能之士,因迅风之势,则大功不足合,八方不足同也。”尽管在《后汉书·陈宴传》中有“陈宴字仲弓,颍川许人也。出于单微。自为儿童,虽在戏弄,为等类所归。”[3]的记载,但《后汉书》成书于南朝刘宋时期,故其所用语言与词汇也当是刘宋时期的词汇而非东汉。虽然真正意义上的“儿童”一词时至魏晋南北朝时方才出现,但是并不代表中国在西晋之前没有儿童的概念。在《诗经》中便有:“芄兰之支,童子佩觿。”(《国风·卫风·芄兰》)、“婉兮娈兮,总角丱兮”(《国风·齐风·甫田》)等关于儿童的直接言说,而此时受当时社会条件的制约对儿童年龄的认识不够充分和深入,因此对儿童年龄层次的划分比较笼统,相应的称呼也比较概念化。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对儿童年龄认识的深入指称儿童的词汇逐渐变多,出现了《孟子·公孙丑章句上》中“今人乍见孺子将入於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於乡党朋友也”中的“孺子”等词语。秦汉虽然没有对儿童年龄层次做出明确的划分,但是在儿童年龄层次的划分理念上较前代以前的时代有了一定的发展。汉代文献中已大量出现“未筓”、“童”、“幼童”以及“未巾冠”等大量新的词汇。“汉代文献所见‘童’即‘未巾冠’、‘未筓’阶段概括‘未成年’,是大体相宜的。”[4]除此之外,汉代在儿童理念上出现了青少年时期与儿童时期的概念。“汉代的婴儿、孺子、悼、幼或幼童诸阶段相当于现代意义上的儿童时期,童或成童相当于青少年时期。”[5]魏晋南北朝时期,对儿童的理解更加深入,“儿童”一词作为一个整体概念已经出现,并对儿童分年龄进行教育。
唐代由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高度发达,儿童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始受到了社会的重视,对儿童的理解也就更加深入。随着对儿童理解的深入,对儿童年龄层次的划分也就更细了。在唐初的《唐律疏义》中规定:“诸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癈疾,犯流罪以下,收赎。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即有其教令,坐其教令者。”[6]依《唐律疏义》至少在唐朝初年儿童已被根据其年龄大小划分为七岁以下,七岁到十岁,十岁到十五岁等三个阶段,每个阶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①详见钱大群.《唐律疏义新注》[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128-130.随着社会的发展,儿童在唐时依据年龄被进一步划分为不同的社会群体而有一定的权责。“凡民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一为丁,六十为老。授田之制,丁及男年十八以上者,人一頃……”[7]丁及男子十八岁以上者就可以参与得田,而十八岁以下则被分为出生到四岁的“黄”、五岁到十六岁的“小”、十七岁到十八岁的“中”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次与现今之“幼儿期”和“青少年时期”大体相近。另据《唐会要》记载玄宗曾昭告天下“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8]可见在唐玄宗时,男子五岁与十五岁被看作一个孩子成长中的重要时间节点。
在“黄”的这个时期,“人在年少,神情未定所以款狎,熏渍陶然,言笑举动,无心于学,潜移默化,自然似之。”[9]所以《大戴礼记·保傅》则言:“古者,年八岁而出就外舍,学小艺焉,履小节焉。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随着朝代的变更,唐人将儿童的五岁之龄看作一个重要转折点,认为孩子自此以后认知能力有了较大的发展,可以进行系统的文化教育,所以唐代在五岁到十五岁之间对儿童具备良好的学习天分的描绘比较多。“(令狐楚)生五岁,能为辞章”(《新唐书·令狐楚传》);“(王)勃六岁解属文,构思无滞,词情英迈”(《旧唐书·王勃传》)等记载在各类史书中大量存在。仅《旧唐书》与《新唐书》就有记载35人在五岁至十五岁时就已经表现出较高的聪明才智,从而展现出他们具有很高的天分和入仕可能性。杜甫的志向是“奉儒守官”,而唐代出于笼络人才的需要在科举中特设了童子科。儿童中“有特禀异质,迥越伦萃,岐嶷兆于襁褓,颖悟发于龆龄”(《册府元龟·总录部·幼敏》)的将会有机会在幼时便入仕为官。杜甫对于自己的宗族怀着高度的自豪感,在这个“未坠素业”的家族中杜甫自然要在孩子生命中的这个重要时间节点上有所教导或者是向人展示这种教导和其子的天赋,以便为宗武继承素业创造一种氛围。
由此可见,杜甫的教子诗主要出现在宗武五岁至十五岁之间与唐代社会对儿童年龄划分为“黄”、“小”、“中”三个阶段,并在“小”时开始对儿童进行系统的科举教育有着密切的关系。此外,由于“以童为荐者,比比有之”的童子科的盛行,或许也是杜甫对其二子在此期间而进行大量教育的重要因素。故此,杜甫的教子诗可按唐时儿童的生命节点分为前后两期而这恰与其地域分类相吻合。
正如袁枚所说“人但知杜少陵每饭不忘君,而不知其于友朋、弟妹、夫妻、儿女间,又何不一往情深耶?”[10]若说杜甫“一饭未尝忘君”[11],“即一鸟兽草木之微,动皆切于忠孝之义”[12],但是“若徒为一饭不忘君而不动心骨肉者,必伪人也。”[13]杜甫现存多首“亲情诗”,但教子诗中只有《催宗文树鸡栅》一诗是专写给长子宗文的,且是教导宗文“墙东有隙地,可以树高栅”(《催宗文树鸡栅》),同时写给长子和次子的有《熟食日示宗文宗武》、《又示两儿》,但是余下的七首均是专教次子且是对宗武进行“诗是吾家事,人传世上情。熟精文选理,休觅彩衣轻”(《宗武生日》)的诗乐教育。杜甫的这种差异性教育,并不是因为宗武“骥子好男儿,前年学语时。问知人客姓”便已“诵得老夫诗”。他对宗文、宗武两兄弟“因材施教”,这只是在当时社会中的一种被迫的较为常见的教育选择。
在“前年学语时”便已“诵得老夫诗”的宗武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聪明才智,这样少时便可诵诗的现象在李唐一代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而非天资聪慧。“唐制,取仕之科,多用隋旧,然其大要有三。有学馆者曰生徒,有州县者曰乡贡,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凡童子科,十岁以下能通一经及孝经、论语,卷诵文十,通者予官;通七,予出身。”[14]李唐王朝这种“征文射策,以取禄位”(《全唐文》沈既济卷《词科论并序》)的取仕方式,直接促成了唐代文化的发展,以至于“五尺童子,耻不言文墨”。诗歌尤其是律诗因其篇幅短小、形式整齐划一、内容精炼、语言朗朗上口、便于记诵而受到广大蒙学儿童的喜爱而作为识字习文的教材,因此儿童诵记名人诗歌的现象。咸通年间胡曾作《咏史诗》一百五十首作为适龄儿童的学习教材,《九九乘法歌》、《夫子劝世词》等一系列唐代的儿童读物都是以诗歌的形式编撰。这以至于作为稍晚于杜甫的元稹在《白居易集》的开头曾说:“予尝于平水市中见村校童竞习诗,召而问之,皆对曰:‘先生教我乐天、徽之诗。”在唐代村中校童皆“竞习诗”,且所习之诗都是当时名士之诗,更何况宗武生于“未坠素业”的诗书之家。杜甫生于开元年间,而元稹生于大历年间,两者相距不足百年,可推知在杜甫之诗在当时被广大适龄儿童所广泛记诵是不足以为奇的。这种儿童习诵名人诗歌的现象在李唐一代是非常普遍的,晚唐时皮日休还说“予为童在乡校时,简上抄杜舍人牧之集”(皮日休《伤严子重·序》)。从李唐一代广阔的社会背景来看,宗武仅儿时可以记诵其父之诗,而其后则不见有何作为,故此不能作为其具有文学天赋的表现。杜甫对宗文、宗武的“因材施教”不是因为其彼此间的天赋差异,而是现实中的无奈。
杜甫三十岁时才结婚,由于他此后长达十年的时间在长安“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且在四十二岁时才喜获幼子宗武,其喜爱之情自是可知。杜甫由于家道中落而长期在外漂泊,家中妻儿生活一直十分艰苦甚至连自己都“卖药都市,寄食友朋”。家中妻儿在动荡的社会中艰难求生,以至于杜甫回家时“床前两小女,补绽才过膝。海图坼波涛,旧绣移曲折。天吴及紫凤,颠倒在裋褐。”当杜甫在外打拼的时候面对残酷的社会现实,王氏夫人不得不独自承担起家庭的重担。这时年龄稍长的宗文便不得不承担起家庭的部分担子,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农事劳动以缓解家庭压力,同时由于宗文少时起就跟着母亲生活,父亲在外“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自然也就很少关注到自己的大儿子了。杜甫与妻儿生活期间生活也不甚艰辛,作为长子宗文也便一直担那份担子。杜甫一直都希望“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醇”,而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前提便是读书入仕。因此,杜甫希望自己的儿子文武双全,而取名宗文、宗武,对两子都寄予厚望,但迫于现实宗文不得不从事农事时,杜甫便将其希望全部寄托在次子身上,而对宗文则表现出一种愧疚的心理,所以杜甫没有言及宗文是怎样“懒惰故无匹”或“不爱文术”,而是只说宗武聪慧。在这种“所愧为人父”的心理状态下对宗武表现出更多的关注,为其写了许多专题诗作而不言及宗文是一种自我逃避,同时也是对于现实发展合理性的自我确证与自我安慰。
在残酷的社会现实中,杜甫对自己的两个儿子被迫“因材施教”并多次教育宗武习诗承家传,但杜甫的教育是有一种历史传承性和社会现实性的,并没有发生突变。杜甫始终以“诗是吾家事”和“未坠素业”来勉励宗武习诗,但事实上这只是杜甫为确证自己的族群而划定的族群边界。杜甫在家道中落后又官运不顺,虽少年成名且有经世之才却因家道中落不受重用,他也由此渐渐地从族群内部向族群边界滑落。从族群中心向族群边缘转换的过程中伴随而来的强烈的认同危机感迫使杜甫不断的强调他所在族群的文化特征,以期可以通过这种共同的文化特征凝聚其所在的族群[15],而这种族群文化特征的强调常常伴随着一系列的族群文化重构。在这个“未坠素业”的杜族世系中,以诗而闻名的只有杜甫与杜审言,而杜甫之祖杜预、杜叔毗等人都“尤善《左氏春秋》”(《周书·杜叔毗传》)故此,就其家学而论当是《左氏春秋》之学而非诗,且杜氏宗室一直有慷慨侠义的家门传统。杜预的祖父杜畿为人坦荡,父亲杜恕为人忠正刚毅,杜预本人也是一名驰骋疆场的武将。杜叔毗不但“励精好学,尤善《左氏春秋》”而且“性慷慨有志节”。据史料记载,当杜叔毗之兄为曹策所害,被其知道后杜叔毗“遂白日手刃曹策于京城,断首刳腹,解其肢体。然后面缚,请就戮焉。”[16]杜甫的伯父杜并因“(杜审言)累迁洛阳丞,坐事柩吉州司户参军。司马周季重、司户郭若纳构其罪,系狱,将杀之。季重等酒酣,审言子并年十三,袖刃刺季重于座,左右杀并。季重将死,曰:‘审言有孝子,吾不知,若纳故误我。’审言免官,还东都。苏顔伤并孝烈,志其墓,刘允济祭以文。”“侠义之举,是儒家所崇尚的忠信孝悌信条的实践,因此襄阳杜氏的家风,也是传统士族家族所倡导和追求的”[17]。但杜甫却不言其家族侠义之风只说其家“未坠素业”及且“诗是吾家事”,则可见其在家庭败落后深沉的身份认同危机。身份的自我危机感常常伴随着当事人强烈的身份自我突围意识,杜甫对这种身份认同的危机是通过强化其家族的共同文化核心,根据社会的变化改造家风来获取自我的身份认同感。杜甫虽言“独耻事干谒”,但是“麻鞋见天子,衣袖漏两肘”的他为了再次向族群中心靠拢却写了许多投赠干谒之作。[18]面对自己渐渐远离族群中央的现实,他虽对干谒之事不甚情愿,但他对于自己所重构的以诗为核心的文人家庭类型的需要和强烈的少年成名而后家道中落自己不受重视的强烈愤慨让他不由的发出“纨袴不饿死,儒冠多误身”(杜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和“儒术于我有何哉,孔丘盗跖俱尘埃”(杜甫《醉时歌》)的愤慨。当因现实中的巨大落差强烈的愤慨遭遇“死为星辰终不灭,致君尧舜焉肯朽”(杜甫《可叹》)的坚定信念时,杜甫的愤慨便不由的化为向族群中心靠近的强大动力,而在当时的社会中杜甫出于社会现实和自身家道衰败的现实不得不将诗歌看作是向族群中心突进的捷径。
李唐一代施行了“诗赋取士”的人才选拔制度,为寒门文学学子开辟了一条向社会族群中心靠近的捷径,而杜甫也因两次向皇帝呈赋进言而终获任用(尽管官职极低,但杜甫却十分喜悦)。这种人才选人举措不但刺激着杜甫进行诗歌创作,也刺激着杜甫进一步通过强化自己家族在诗歌史和诗歌创作中的地位来获取向社会阶层流动的机会的决心。李唐王朝“三教并重”,但杜甫不但放弃了自己家族侠义之风和其他两教,并告诫宗武“熟精文选理,休觅彩衣轻”是杜甫在现实中所采取的可“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中庸之策。《全唐诗·序》中说:“盖唐当开国之初,即用声律取士;聚天下才智英杰之彦,悉从事于六艺之学,以为进士之阶,则习之者,固已专且勤矣。而又堂陛之赓和,友朋之赠处,与夫登临宴赏之即事感怀,劳人迂客之触物寓兴,一举而托之于诗。”[19]将一个人的诗歌创作的能力直接与是否能“为进士之阶”直接相关联,此举促进了广大适龄儿童学诗和写诗的热情。唐时在这种政策的诱导下便出现了许多少年英才,如颜真卿少年时“博学、工辞章”;元稹“九岁工属文,十五擢明经,判入等”;杨收“十三,略通诸经义,善于文咏,吴人呼为‘神通’”之类的记载屡见不鲜。诗赋尽管不是唐代童子科的必考之列,但在儿童识记并创作诗词的过程中心智会得到启迪并进一步达到积累非常深厚的文史基础有利于其童子科或是科举的发展,甚至可以达到以诗赋通仕的目的。杜审言在诗歌上的地位对于杜甫凝聚自己的族群记忆和坚定自己的发展道路起到了强化作用,而自己“赋料杨雄敌,诗看子建亲”的诗歌成就更是进一步促进了杜甫教导宗武学习诗歌的决心。对于诗歌创作,杜甫从自身实际经验出发认为只有“读书破万卷”才能“下笔如有神”,而《文选》是唐代唯一一部集诗歌、杂文和辞赋于一体的大成之作,自是广大学子学习诗文创作必备的应举良物,以至于唐初便有“文选学”之名。其后,李善注《文选》;玄宗时吕延济、刘良、张铣、吕向、李周翰等五人再注《文选》,称《五臣注》,这进一步成就了《文选》在李唐一代不可替代的作用。《文选》“其言约,其利博,后事元黾,为学之师,豁然撤蒙,灿烂见景,载谓淑俗,诚为便人。”[20]至此“文选学”声势渐浓,教习《文选》乃为社会教育之普遍现象,而并非只有杜甫一人重《文选》而责其子要“诵《文选》”并“熟精《文选》理”。李德裕曾与唐武宗李炎说:“臣无名第,不合言进士之非。然臣祖天宝末以仕进无他歧,勉强随计,一举登第。自后不于私家置《文选》,盖恶其祖尚浮华,不根艺实。”[21]在唐代以文选入其诗文而成大家者亦不止杜甫一人,如白居易曾说“《文选》六十卷中无”等,甚至《旧唐书·吐蕃传》中有:“时吐蕃使奏云:‘公主请《毛诗》《礼记》《左传》《文选》各一部’,制令秘书省写与之”的记载。唐人诗句中化用《文选》中谢脁等人诗句的佳句数不甚数,杜甫诗歌中也有大量化用前人诗歌的佳句,由此可见《文选》对于唐代士子的重要性。杜甫教子宗武“诵《文选》”并‘熟精《文选》理’,不仅是自己习诗、作诗的方法总结与传承,更是在现实中被迫让宗武通过诗歌承担起重新构建自己族群边界的重担,并通过诗歌这条捷径走进族群中心,而后通过三教划归达到“再使风俗淳”的理想的选择。
宋朝出于现实的需要,将杜甫塑造成了一个“一饭未尝忘君”的伟大爱国诗人,却忽视了其人性中最美好、最真挚的那份伦理亲情。自袁枚发现杜诗中的伦理亲情后,杜甫方才开始以一个有血有肉的较为全面的形象出现。杜甫在家道没落、自己不受重用且生活贫苦的环境中,不得不让长子宗文从事农事以减轻家庭负担。随着家室的衰败,杜甫自身的危机感不断增强通过自己的实际经验,杜甫选择了对宗武进行和当时大多数人一样的以学《文选》、习诗歌而通仕途的教育路子。杜甫的教子诗中有着深厚的历史传承,同时又受到社会现实的深刻影响,但却并没有发生突变而是当时社会中的一种普遍教育方式。
[1]郭绍虞.沧浪诗话校释[M].台北:里仁书局,1978.198.
[2]杨伯峻.列子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1979.143.
[3]范晔.后汉书·陈宴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5.2065.[4]王子今.汉代儿童生活[M].西安:三秦出版社,2012.3.[5]彭卫,杨振红.中国风俗通史·秦汉卷[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2.354.
[6]钱大群.唐律疏义新注[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128-130.
[7]宋祁,欧阳修,范镇等.新唐书·食货志[M].北京:中华书局,1975.1342.
[8]王溥.唐会要·婚嫁[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1811.
[9]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M].增订本.北京:中华书局,1993.127-128.
[10]袁枚.随园诗话[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498.
[11]苏轼.苏东坡全集·王定国诗集序[M].北京:燕山出版社,2009.311.
[12]仇兆鳌.杜诗详注[M].北京:中华书局,1979.2.
[13]杨伦.杜诗镜铨(卷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129.
[14]欧阳修.新唐书·选举志[M].北京:中华书局,1975.1159-1162.
[15]王明珂.华夏边缘[M].台湾:允晟出版社,1997.13.[16]中华书局编辑部.周书·杜叔毗传[M].北京:中华书局,2000.564.
[17]王力平.中古杜氏家族的变迁[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175-176.
[18]雷恩海,李天保.试论典型性杜诗的形成[J].社科纵横,2005,20(1).121-122.
[19]彭定求,沈三曾,杨中讷等.全唐诗·序[M].北京:中华书局,1980.5.
[20]李善等.六臣注文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7.
[21]傅璇琮.唐代科举与文学[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