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动态

2017-03-29 01:14
财政监督 2017年23期
关键词:专员办非税票据

监督动态

财政部驻厦门专员办:“一二三”夯实联合监管机制

财政部驻厦门专员办机关党委在全面夯实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的同时,严格贯彻落实办党组工作要求,强化精品意识,主动作为,抓好“一二三”,落实与厦门市纪委在查办案件和财政监管中的协作配合机制,为确保财政预算监管工作和干部队伍安全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和纪律保证。

一个核心。厦门专员办机关党委精品创建主要围绕与厦门纪委签署的《合作备忘录》这一核心开展。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力,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厦门专员办与中共厦门市纪委共同签署《中共厦门市纪委与财政部驻厦门专员办关于在查办案件和财政监管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合作备忘录》,明确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在查办案件、财政监管工作中的协作配合:一是强化领导,密切协调;二是突出重点,严格处置;三是加强联系,严肃纪律。

二份批示。厦门市相关领导高度重视厦门专员办与中共厦门市纪委的合作,高度赞赏了厦门专员办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地方的理念,并第一时间在该办呈交的 《合作备忘录》上作出批示:请案管室作为牵头部门,及时跟踪落实与厦门专员办的合作事宜。中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高度赞赏厦门专员办的创新举措,认为厦门专员办的做法值得借鉴推广。在《纪检工作信息》(2017年第5期),全文刊登该办与厦门市纪委的《合作备忘录》,向各地财政厅局、专员办介绍厦门专员办的经验做法,并报送中纪委等部门。

三项措施。专员办机关党委切实采取三项措施,推动协调合作机制落地生根。一是协助厦门市纪委核查厦门某金融单位相关问题线索,及时提交相关核实资料,受到市纪委领导高度评价。二是联合厦门市财政局、市卫计委等地方监管力量对厦门某医院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不断优化监管工作方法,努力提高监管工作成效。三是联合业务三处牵头开展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检查调查,形成监督震慑效应。

(姚木星)

江苏沭阳:多举措打造法治财政

近日,江苏省沭阳县被江苏省财政厅评为2016年度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示范点单位,自2010年起连续七年获此殊荣。多年来,沭阳县财政局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八项举措打造法治财政。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该县财政局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各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乡镇(场)财政所,各新城(街道)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办公室)成立法治财政领导小组。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对照标准化管理要求,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查找自身在财政管理工作各环节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迅速建章立制,补齐“短板”。

三是实行动态监管。健全财政法规制度体系,加强规范化文件管理,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动态监管,对财政重点工作和廉政工作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是广泛宣传发动。按照《江苏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管理办法》要求,县乡联动,将财政支持供给侧改革和落实“三项任务”、推进“两聚一高”的各项政策措施作为重点宣传内容,全力打造法治财政、民生财政和阳光财政的新名片、新形象。

五是打造“阳光财政”。健全预决算公开制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公开内容,推进财政政策、政府采购、行政审批等政务公开,全力打造阳光财政、透明财政,全方位推进法治财政向纵深发展。预决算公开工作多次受到江苏省财政厅通报表彰。

六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硬约束。清理整合专项资金,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预算未安排事项一律不得支出;实行中期规划管理,试编三年滚动预算;改革预算编制方式,压缩财政代编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七是注重学习实效。为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掌握、应用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知识的自觉性,牢固树立“法治在心中,行为不逾矩”观念,该县举行了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知识考试,考试成绩记入档案,作为评先评优依据。

八是实效督查到位。财政局监察室对各科室、各财政所落实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效果进行跟踪督查,以查促学,以查促落实、促规范。

(张 江 李长城)

湖北竹山:实行“三联三抓”公开村财确保农民看得到

村级财务事关群众集体利益,农民群众十分关注。今年以来,湖北省竹山县财政局针对山区农民居住分散,查看“村务公开墙”不方便,以及电脑普及不够上网不方便等现实情况,采取“三联三抓”公开村财,确保农民看得到。

技术联手,公开公示抓平台。年初以来,该局创新村财监管方式,立足农村家家有电视机的实际,借力湖北广电十堰网络公司的技术优势,开发广电数字电视“幸福新农村”栏目,拓展村财公开平台,把村财公开延伸到千家万户。

部门联合,沟通协调抓共享。按照村级财务管理的法定职责,村财公开涉及财政、民政、农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多个部门和单位。该局按照不缺位、不越位的原则,依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统一部署,发挥主动参与、牵头协调作用,科学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各方具体职责,辅之以广电数字电视平台技术支撑,实现各方由各自为政、单兵推进到合力推进、成果共享转变。

干群联动,扩覆增面抓普及。在广电部门固有客户的基础上,干群联动抓普及。一是建立固定查询“窗口”,在各乡镇人民政府便民大厅、各乡镇财政所便民大厅、254个村委会等办公场所开通数字电视,方便群众查询;二是建立“堡垒户”,以乡镇驻村干部、财政驻村专管员、各村干部为责任主体,在农村大院、路边商户等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力求每人发展2-3户联系户,建立基层查询点,力争农户就近查询实现足不出户、足不出院、足不出村。

(胡明升)

江苏无锡:财政监督助力帮扶经济薄弱村发展

今年以来,江苏省无锡市在针对帮扶经济薄弱村发展专项资金的检查过程中,不仅关注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情况,还进一步从提高帮扶资金绩效出发,围绕检查发现的问题,既注重面上的帮扶政策完善,又注重点上的薄弱村脱困举措思考,提出了系列改进建议,帮助薄弱村从根本上加快发展。

此次检查主要采取重点抽查、座谈走访等形式,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一是核对当前帮扶对象村级总收入有没有达到工作目标;二是调查有没有行政村摘掉经济薄弱村帽子后,由于自身造血功能不足而再次返贫的现象;三是检验帮扶对象选定是不是科学合理;四是分析帮扶资金能不能形成有效合力。通过检查,提出了整合各方面帮扶资金加强集中支持、规范村级资产财务管理等完善薄弱村帮扶工作的政策建议;对像锡山区东南村等一批脱困成效突出的典型,总结其成功经验,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检查调研成果,加强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推广;对部分再次返贫的薄弱村,积极与当地政府共同协商发展良策,结合当地自然条件与资源情况完善项目规划,切实帮助解决经济薄弱村长效发展问题。

(吴云石)

湖南汝城:五项措施强化财政票据监管

近日,为切实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使用行为,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由湖南省汝城县非税局、监督局组成的两个检查组分别深入县直机关单位、乡镇和代理银行,开展了对2015年-2016年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全面大检查。

严把票据发放、核销关。建立健全了票据的购领、发放、使用、保管、审核等制度,实行专人管理。用票单位按规定领取了《购领证》;购领票据单位出现撤销、改组、合并或非税收入项目取消情形,要及时办理《购领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县直执收单位大厅模式所用票据直接到非税局领用,其他执收单位除领用定额票据、专用票据外,均由非税代理银行开具票据。乡镇实行村账乡管、乡账县管方式,财政所领用非税票据通过乡财局登记发放,村级使用非税票据由乡镇财政所管理。

按规定保管非税收入票据。票据管理工作从制度入手,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实行分级管理,明确管理责任。按照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要求,非税收入管理机构配备专用仓库,用票单位设票据专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及通风措施,对票据的出入库进行严格监管,建立健全了票据的购领、发放、核销、库存等台账登记工作。定期盘库,做到账账、账实相符,确保票据、票款安全。

按规定使用非税收入票据。在票据使用上,始终坚持用票单位独立使用和按规定范围使用的原则。按规定使用湖南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无转让出借票据的行为,无私自印制、买卖票据或使用非法票据的行为。严格票据使用范围,按票据规定用途填开并执行票款同步的要求。按照收费项目规范收取款项,无擅自扩大收入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严格执行省市规定的非税收入执收目录。

及时足额汇缴非税收入结算户。非税收入以票管收做到依法执收,应收尽收,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存 “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及时解缴金库和财政专户,及时办理分成结算划缴。同时,强化委托银行代理非税业务管理,每月按旬由银行从单位的非税收入户划转国库专户。

加强票据年检和监管。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每年对用票单位非税收入票据进行例行年检。对年检合格的准予按规定继续领用票据,未按时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暂停供应票据,并限期整改和组织复检,对违规的组织专项稽查。通过年检各执收单位的票据管理水平不断得到完善和提高,非税收入征管行为进一步规范。

(祝军飞 周志军 祝素明)■

(本栏目责任编辑:王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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