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马克思对“人”的定义理解的几次转变

2017-03-29 00:27薛惠予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宗教观唯心主义费尔巴哈

薛惠予

(河南大学 哲学与公共管理系,河南 开封475000)

早期马克思对“人”的定义理解的几次转变

薛惠予

(河南大学 哲学与公共管理系,河南 开封475000)

早期马克思的宗教观是以人为本。从人的道德意志到人的自由精神,再到人的类本质,最终由此定义人的最高本质,从分析马克思对于“人”定义理解的转变,可以看出不同时期的马克思宗教观的侧重点的转变。这一过程中其宗教观一步步成熟,最终确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并转向政治批判。他通过揭露宗教外衣下人类社会本质,开辟了从人道主义无神论走向“社会主义”观念的道路。

费尔巴哈;马克思;人的本质

青年马克思的宗教观是不断发展并逐步完善的。无论是中学时期的理智信仰的马克思,或者是做博士论文时期的唯心主义无神论的马克思,还是在《莱茵报》任职后逐步走向了历史唯物主义无神论的马克思,其早期的宗教观贯彻了人道主义。他认为“宗教自身并没有内容,它的根源并非来自天上,而是来源于人间。”[1]

马克思的宗教观以人为本,其发展历程的区别在于,以“人”为本的人所指代的不同含义。从马克思的早期宗教观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对“人”的定义的转变过程。从分析这一转变过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马克思宗教思想的一步步成熟。

1 从自然神论到唯心主义无神论

马克思对宗教的态度和认识,经历了一系列变化,从传统信仰到唯心主义无神论,马克思宗教理论变化过程中,他对于宗教的诠释始终是以“人”为中心,并逐步深化“人”的概念。从中学时代到博士论文时代,马克思对“人”的定义从“人的意志”转化为“人的理性”。

马克思对于宗教的关注是由其生活环境决定的。马克思出生时的德国是一个宗教传统氛围浓厚的社会。青年马克思由于家庭与学校的影响,不可避免受到宗教思想的影响,但从中学时期,他就不是一个以上帝为圆心的信徒,这同样也是家庭与学校宽松的自由主义启蒙精神影响的。

马克思的父亲是一个在宗教上和政治上都具有自由主义思想的开明之士,这对幼年的马克思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从1830年到1835年,马克思在特里尔中学读书时期,区域盛行这从法国与英国传来的自由主义启蒙精神,在这种精神的影响下,马克思的宗教观从一开始就未将上帝放在独一无二的地位上,相对于人等待接受上帝的恩典,他更加重视人自身的意志努力。作为中学生的马克思认为,人神结合的根本在于人不断追求自我超越的本质:“一个人一旦达到这种德性,这样同基督结合为一体,他就将冷静的迎接命运的打击,勇敢地面对各种剧烈的风暴,无畏地忍耐恶的盛怒。”[1]马克思在文中侧重于强调个人的意志努力,并将基督看做完美的道德目标,与传统的宗教神学家不同,马克思认为人如要达到与神的结合,其本质和途径在于人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在马克思的描述中,基督的存在仅仅只是人的道德努力的目标,是人的道德完美典范。这篇中学作文被德国学者门格看做是马克思偏离传统宗教过程的开始。

更进一步强调人自身的意志是在他毕业考试作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尽管马克思表示神是人的道德化身及目标,但同时他明确指出,神不能取代人的自由意志,“神要人自己去寻求怎样达到这个目标的手段。”[1]在这个基础上,他提出一个很有特点的思想,人与动物虽然都生活在相同的自然条件中,但对此自然生活条件的态度却完全不同,动物完全仰赖于自然环境,人却总是想方设法用自己的力量来驾驭这些条件。这时的马克思看重“人”的自由意志以及个人努力。深入来说,中学时期的马克思,可以称得上是一个颇有叛逆思想的信徒。

如果说中学时期的马克思还是一个传统的信徒,那么大学时期的马克思接触到青年黑格尔学派,并在这期间,摆脱了宗教思想的束缚,从自然神论转向唯心主义无神论。伴随着这一系列转变的同时,马克思对“人”的理解与定义,从伦理意义的“道德人”转变为哲学意义的“理性人”。

马克思所在的柏林大学是当时德国黑格尔哲学的中心,因此马克思在大学期间深受黑格尔哲学思想影响。但马克思的宗教观与世界观同其他青年黑格尔派有很大区别,他在此期间深受布鲁诺·鲍威尔“自我意识”哲学的影响,转向无神论。

博士论文写作过程中,马克思通过对比德谟克利特所主张的宿命原子论,以及伊壁鸠鲁的自由意志的原子论,肯定了后者的意义,并且据此作出了关于宗教神的存在的诠释。伊壁鸠鲁的原子论有自由意志的特征,打破了“命运的束缚”。马克思提出,由于脱离了限制性的存在,就赋予了个体以“最高的自由和独立性”,因此,他用人的自我意识的能动性来反驳神对世界的控制与对人命运的奴役,并称“人的自我意识是最高存在的神性”,“不应该有任何神性的存在同人的自我意识相并列”[1]。“对神的存在的各种证明,只不过是人类对于自我意识存在的证明,以及对自我意识存在的逻辑证明”[1]。

此时的马克思所强调的人的自我意识,即“人的理性”,这里可以看出他还没有脱离黑格尔唯心主义的影响。此时的马克思更多的是在哲学意义上强调人的精神作用,尽管体现了彻底的唯心主义无神论思想,但我们可以从中看出马克思宗教观发展中此时的缺陷,他还没有将宗教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更加偏重的是理论批判,没有看到宗教束缚与人类社会奴役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在世界发展中精神是决定性力量,能够消灭宗教和压迫的力量是人的自我意识与精神活动,如“在自身中变得自由的理论精神成为实践力量,作为坚定的意志走出阿门赛斯冥国,直面那存在于理论精神之外的现实尘世”[1]。当时的马克思所理解的“实践”不是物质过程,而是精神过程。而这种绝对理性主义的无神论此时还是建立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免不了成为上帝的最后一片藏身地,一直到费尔巴哈《基督教的本质》的问世,才使马克思发现理论的缺陷。

2 从唯心主义到唯物主义思想的转变

让马克思逐渐从黑格尔的影响中解放的依旧是青年黑格尔派的宗教批判运动。从施特劳斯到布鲁诺·鲍威尔唯心主义宗教哲学,再到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宗教哲学,使马克思反思并跨越了黑格尔的理论大山,而《莱茵报》期间的政治斗争,加速了马克思从唯心主义无神论向唯物主义无神论的转化。这期间,马克思对“人”定义的理解从唯心主义的“自由精神”转变为唯物主义的“人的类异化”,并逐渐将重点放在“社会中的人”。

1835年的大卫·施特劳斯的《耶稣传》出版,导致了黑格尔学派的分裂。并成为青年黑格尔派形成的先导。这本书从现实的人的角度诠释宗教,对《圣经》提出了质疑,将宗教的重点从理论天堂拉回了人间社会的政治斗争。《耶稣传》不仅仅追求人的精神解放,更进一步在前面的基础上追求完成人的政治自由。这无疑是宗教思想解放的一个先驱,而布鲁诺·鲍威尔的理论更一步将宗教批判推向前进[2]。他提出的”自我异化”的概念,在青年黑格尔派流传开来。

施特劳斯和鲍威尔的宗教批判理论各有所长,但都阐述了一个论点:“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2]。但关键在于,他们所说的“创造宗教”的“人”所指代的究竟是什么?无论是施特劳斯所说的观念实体,或者是鲍威尔的“自我意识”,都不过是黑格尔“绝对精神”的另一种名称变化,归根结底,这二人都未完全脱离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对“创造宗教”的“人”做唯物主义诠释的先驱便是费尔巴哈,他建立了人本主义的唯物论哲学,并对马克思产生了深厚的影响,彻底改变了马克思的宗教观。

随着宗教批判运动的一步步深入发展,费尔巴哈觉察到黑格尔哲学与宗教神学内在的关系,他认为:“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是基督教神学最后的避难所和最终一个理性支柱。”[3]费尔巴哈认为宗教是人的本质的异化,从而把宗教还原为世俗基础。不是神创造了人,而是人根据自身的形象创造了神。人不是自我异化的神,相反,神是自我异化的人。其次,他指出,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同宗教一样,也是人的本质的异化。最后,费尔巴哈宣称,他所倡导的新哲学,就是要克服宗教和哲学的异化,向人的本质复归。

费尔巴哈的论点给长期受黑格尔统治的德国哲学带来了新鲜的空气,成为马克思、恩格斯以后的思想发展的纽带和桥梁。在这个理论前提下,《莱茵报》时期的政治斗争促使了马克思从唯心主义到唯物主义的转变。这期间,马克思对人的定义从哲学意义的“自由精神”转变为唯物主义的现实存在的“人类”,并逐渐过渡到成熟阶段的“社会人”。

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宗教观使马克思的观念受到了极大冲击。而费尔巴哈所指的“人”更强调从社会中抽离的抽象的人,孤立的人。他所理解的人的本质是人的“类本质”。这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他不懂得人是社会存在物,人的真正本质是社会实践活动,而这一点显然不具有彻底性,马克思在费尔巴哈的基础上,向前跨越了一大步。他指出:“反宗教的批驳根据是宗教被人创造,而非宗教创造人,即宗教是尚未发现自身或已经再次丧失自身的人的自我意识或者是自我感觉……国家和社会的大环境的孕育中宗教诞生了,这是颠倒的社会意识的映射,因为它们所代表的就是颠倒的世界。”[2]马克思肯定费尔巴哈的观点,宗教是普遍意义上的人的本质的异化,而进一步定义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他指出:“一个物种的所有特性,也就是所谓物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过程中所表现的性质。”[3]马克思将宗教看作人的本质的异化,而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作为一个社会的存在物,能够通过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活动,普遍地加工自然界的事物,创造性地改造对象世界。这样,马克思一步步将人的定义转化为社会人,并把宗教批判与社会政治批判结合起来。

3 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的确立

在费尔巴哈的基础上,《莱茵报》时期的马克思逐渐从思辨性的宗教批判转向社会政治批判。并清晰地认识到了宗教在社会政治中的作用。他说:“因为宗教应该教导人民,你必须服从那些负责的人,因为任何权威都来自上帝。”[3]以及“宗教就是对现存事物的普遍肯定。”[2]从这些话语看,他已经超越了之前的局限性,将宗教批判与社会政治批判相结合。在这个前提下,马克思的关注重点已经脱离了唯心主义的“人”,他所指代的,更偏重于物质世界存在的“人”、社会中的“人”。他认为“宗教本身是没有内容的,它的根源不是在天上,而是在人间”。人间是一个“被分裂的人类世界”,人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如费尔巴哈所说的“爱”的关系,人们由于物质利益的对立而分裂为各种等级,富人压迫穷人,穷人处于被压迫的悲惨境地而又无力同剥削者进行斗争,便把希望寄托在彼岸世界,宗教正是这种“被歪曲了的现实”的反映。他在批判普鲁士的等级制和代议制时指出:“历史的发展使政治等级逐渐演化为社会等级,虽然正像基督徒入了天国是平等的,而在尘世则不平等一样,人民在政治世界想象中是平等的,但在世界上并不平等。”[2]他认为基督徒在天国的平等正是为了掩盖他们在尘世的不平等,文中深刻地揭露了宗教与政治的必然联系,及其对人民的欺骗。因此,马克思说“宗教是人民的鸦片”[2]。

马克思唯物主义宗教观确立是在 《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发表在《德法年鉴》上的《论犹太人问题》阐发了一系列有关宗教解放、种族与政治解放等具有现实普遍性的理论问题。这时的马克思对“人”的定义已经紧密地与政治、历史、社会联系在一起。他把犹太种族与人类解放问题,当做一个宗教问题,认为宗教的狭隘性解放不了犹太民族和人类,而人的解放应当是“社会从犹太精神中获得解放”[4]。

同时他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宗教的存在有其深刻的根源,只有到了未来社会,当宗教赖以存在的根源已被铲除时,宗教才能消亡。这时的马克思所关注的重点已经变为政治社会。对马克思来说,宗教中人与神的关系已经淡化,并且被理论瓦解。

他认为,通过青年黑格尔特别是费尔巴哈对宗教的批判,“就德国来说,对宗教的批判基本上已经结束。”[4]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已被揭穿, “对宗教的批判最终归结成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的理论,因此,这就变成了绝对的命令:推翻所有使人成为侮辱、奴隶、被抛弃和被鄙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4]这句话揭露了宗教最主要的根源是“人们的物质关系的总和”[4]。

马克思对“人”的理解的变迁标志着他宗教观的变迁,从唯心主义无神论到唯物主义无神论、从“神的王国”到“人的王国”经历了一系列过程,并不是天生成就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成熟离不开费尔巴哈等人的理论研究,也离不开当时德国政治环境的变化。这是一个逐步成熟的过程,自始至终以人为本,并从人的道德意志到人的自由精神,再到现实存在的社会人,最终由此定义人的最高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宗教,也是基于现实存在的人类社会的发展需要产生的。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3]吕大吉,高师宁.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4]陈荣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研究[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8.

责任编辑 李 燕

Several Changes of Marx’s Definition of“Man” in the Early Stage

XUE Huiyu

(Henan University,Kaifeng Henan 475000,China)

In the early stage,Marx’s view of religion is the people-oriented.From the man’s moral will to the free spirit,and to the human nature,he finally defined it as the most advanced human nature.It can be seen the changes of his view of religion emphasis in different periods from the analysis of his transformation of human understanding.In this process,his religious concept matures step by step,finally establishing the historical materialism view of religion.He opens up the road towards the “socialist” concept from the humanitarian atheism by revealing the essence of human society under the cloak of religion.

Feuerbach;Marx;human nature

10.13887/j.cnki.jccee.2017(4).10

2017-04-25

薛惠予(1987—),女,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宗教学基督教。

B038

A

1674-5787(2017)04-00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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