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健全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思考

2017-03-29 00:00刘维春
关键词:廉政腐败党员干部

刘维春

(西安文理学院 政治学院,西安 710065)

新形势下健全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思考

刘维春

(西安文理学院 政治学院,西安 710065)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在“惩防”过程中,结合各地经验和各自工作特点将风险管理理论和现代质量管理方法引入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新举措。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当前,健全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既要加强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通畅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处置的三道防线,又要结合实际创新廉政风险的管理方法。

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廉政风险防控”是反腐倡廉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理论研究中的重要内容,也是新形势下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规”。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中,习近平强调:“……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1]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本质是通过防控党员干部用权履职和日常生活中的廉政风险,找出发生风险的可能性,降低腐败行为的发生。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仅体现了中央在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上的措施创新,而且在推进基层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提升预防腐败的科学化水平方面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廉政风险防控的内涵与历史渊源

风险概念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时期。古希腊哲学家伯里克利认为认识风险主要是为未来做好准备[2]。20世纪30年代以来,风险管理理论开始被运用在金融领域,以此来防范金融风险,80年代后得到快速发展。1956年美国Snider教授首次提出了“风险管理”的概念。1962年出版的《风险管理之崛起》是世界上第一部有关风险管理理论的著作。廉政风险是近年来我们党在反腐败工作和廉政建设理论创新过程中提出的新概念。有人认为,廉政风险并不等同于腐败风险,廉政风险是指发生腐败的风险,而腐败风险则既包括发生腐败的风险,又包括腐败引起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风险。也有人认为“廉政风险是指在廉政上出现问题、困境和损失的可能性”[3]。还有人认为“廉政风险,是指实施公共权力的主体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以权谋私的可能性,也就是党员干部在行使职权中可能出现的不正当履行职责的危险”[4]。尽管廉政风险从不同的视角有着不同的解释,但是一般来说,它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在执行国家公务和日常生活中,利用职权或影响力谋求私利,从而产生各种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为了预防和控制廉政风险转化为腐败行为,力求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而建立起来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我国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就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下,根据风险管理理论和内部控制理论,充分利用“预”和“防”,将国家公职人员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作为一种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控制的机制。

我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理论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经典作家。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在创立党的建设学说的过程中,曾“明确提出无产阶级政党及其领导的政府,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持党的纯洁,防止官僚主义和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5]。

首先,马克思、恩格斯对廉政风险防控的尝试和列宁的实践。马克思、恩格斯由于所处时期的限制,没有对无产阶级政权的廉政风险防范做专门的研究和论述,但是巴黎公社的建立,不仅让马克思、恩格斯有了廉政风险的意识,而且对廉政风险的防范进行了初次的尝试。为了预防新生的无产阶级政权中的国家工作人员腐化变质,防止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恩格斯提出无产阶级要防止“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6]。在反思巴黎公社经验的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总结性地提出了如下措施:一是公职人员实行普选制;二是对政府工作人员实行广泛的群众监督;三是坚决反对特权行为,公职人员应保持劳动人民的本色。应该说,巴黎公社彻底消除了国家等级制度,通过限制公职人员的特殊职权,让公职人员在公众的监督之下工作,有效地预防了腐败风险的产生。

列宁在苏维埃政权建设过程中提出了一系列预防新生政权腐败行为,建立廉洁高效政府的思想。1921年10月在全俄政治教育局第二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列宁把贪污腐败视为当时全党所面临的敌人之一。他指出“我们所有经济机构的一切工作中最大的毛病就是官僚主义。共产党员成了官僚主义者。如果说有什么东西会把我们毁掉的话,那就是这个”[7]。“在容许贪污受贿和此风盛行的条件下”,“一切措施都会落空”[8]。巩固新生的政权,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关键是搞好执政党的自身建设。为了加强廉政风险的防控,1919年的俄共(布)“八大”通过的新党章提高了对党员的要求,重新规定了党员的入党条件;俄共(布)第九次代表会议成立了党的监察委员会,党的十大对监察委员会的具体任务、组织制度作了明确的规定。列宁强调“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必须在自己主席团的领导下,经常检查政治局的一切文件”,建议“凡与政治局会议有关的文件,一律应在会议前24小时送交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各委员”[9]。为了严厉制裁和威慑腐败者,苏维埃政府通过了《关于惩办受贿的法令》。法令规定行贿受贿者应判处10年以上的徒刑,外加强迫劳动10年。此外,列宁还对工作环境差、报酬低、且人员庞大的工农检察院进行了精简和改进。

其次,中共对廉政风险防范的发展与实践。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我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廉政风险防范和党风廉政建设。毛泽东一直把建立廉洁政府作为己任。他指出:“在农民已经起来的县,无论什么人去,都是廉洁政府。”[10]在革命战争年代,他把“惩办贪官污吏,实现廉洁政治”[11]作为当时革命的“最低限度”。随着解放战争的即将胜利,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制定了革命胜利后预防腐败的方针策略,毛泽东向全党敲响了如何经受胜利和执政考验的警钟。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在充分认识腐败危害性的同时,对毛泽东的预防腐败和廉洁思想进行了发展和完善。邓小平强调,极少数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对于恢复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是非常不利的,他提醒全党同志“惩治腐败,至少要抓一二十件大事,透明度要高,处理不能迟”。邓小平认为廉政风险防范的关键,一方面在于教育,一方面在于法制。腐败现象滋生的主观原因,是部分党员干部放松了对自己主观世界观的改造,从这个意义上讲,他认为思想教育在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强调教育的同时,邓小平又指出法制和制度的重要性。他说,一个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而不好的制度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新时期,在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进程中,我们党将现代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理论的知识理念引入到反腐倡廉工作中来,认真研究和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之路,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2009年,在中纪委十七届四次全会上,贺国强首次提出了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概念。2010年1月的中纪委五次全会进一步提出了“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2011年1月,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强调“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从而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新时期的主要工作。

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意义与构成要素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建设,是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补充,对于确保公权力的纯洁性、减少廉政风险异化系数、促进社会体系的健康运行有着重要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12],“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13]。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也是依规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当前,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不仅有助于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而且对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落实党的各项条例和准则有着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有助于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责无旁贷地履行好监督责任。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着重解决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怎么做,负什么责的问题。因此,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仅提高了各级党委的责任意识,维护了纪律权威,而且对“两个责任”的落实,有效防范和化解由干部不廉洁自律所产生的廉政风险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理等措施,把“知责”、“履职”、“追责”和“担责”结合起来,对落实“两个责任”,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有切实的推动作用。

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条例、准则的需要。2015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6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开始实施。2016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守执行并实施。党的各项条例和准则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明确了责任,树立了理想信念,确立了纪律底线,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准绳和尺子。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仅解决已经发现的廉政风险问题,还能对潜在的风险作出准确的预测和判断,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预防。从这个意义上而言,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落实党的各项条例和准则具有指导和推动作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而“预防”的关键在于每位党员干部要深刻地学习和领会党的制度、党纪和党规,以党的各项条例和准则中的规定来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履职尽责做表率。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来说,以身作则,认真贯彻和落实党的各项条例和准则,严守纪律底线,是对党纪党规的自觉遵守。党的各项条例和准则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就是通过“预防”和“惩治”,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党性教育和纪律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使廉洁自律和党的纪律成为全体党员的自觉践行。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在“惩防”过程中,结合各地经验和各自工作特点“将风险管理理论和现代质量管理方法引入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的新举措。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我们党反腐倡廉过程中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如何合理安排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构成要素,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的体系框架,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顺利运行的前提和基础。

首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基本结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各个单位和部门及其内部方方面面的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基本结构是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载体和表现形式。从内容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由工作目标、任务、原则、措施等构成。从构成要素上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则由结构性要素和功能性要素组成。结构性要素是廉政风险防控的主干,影响并决定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发展的方向和基本模式。功能性要素由廉政风险防范的一系列机制和操作性工作构成,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基本内容,决定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发展。根据目前我国廉政建设的实际,廉政风险防控的功能要素主要由监督、教育、纠风、案件查处、制度建设等工作任务组成。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中的内容和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共同建设和运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机制。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中每一项功能要素对应着一项或多项工作内容,或者说,每一项内容都对应着相应的功能要素,通过相应的工作机制,承担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具体任务和基本模式。再有,从人员范围上来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仅涉及各级领导,而且涉及组织内部各层人员。这样一来,重点岗位人员必然是风险防控的重要参与人和管理对象,而组织内部的其他人员则根据其自身职位的不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运行结构。按照全面风险管理理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由内部环境塑造、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目标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事项识别、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风险评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风险反应、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控制活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信息和沟通、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监控等八个相互关联的结构要素构成”[14]85-86。八个要素互相作用互相影响贯穿于廉政风险管理的全过程,而八要素自身有效运行和相互间的配合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顺利运行的关键。换言之,八要素的运行构成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整体运行。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运行中,内部环境塑造是重要的结构性要素,反映内部成员的社会价值观念、工作作风和工作习惯。管理目标的制定是防控机制的重要环节,决定着廉政风险防控的向度和力度。廉政风险管理事项的识别是廉政风险行为防范和有效评估的基础。诱发廉政风险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廉政风险事项的识别是一个持续、反复不断的过程,贯穿于风险管理的全过程”[14]89。风险评估为风险管理中的风险应对和风险控制提供重要的参考和依据,是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一个核心环节。风险应对承接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风险应对的基本任务是尽可能地避免不廉洁行为的发生或将已经发生的不廉洁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风险控制是由一系列不同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措施组成的,贯穿于整个风险管理过程,涉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各个层级和职能机构。风险防控管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用信息进行联接和支配,因此廉政风险防控中的信息和沟通对各种风险的定量分析测试、业务流程的监控和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警都有着重要的作用。管理监督是对廉政风险管理的构成要素及其运行质量进行评价、监督和改进的过程。通过评价监督,及时发现防控管理过程中的问题,从而保证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管理的目标任务。

三、当前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存在的问题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作为我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近年来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等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行下,在推进权力规范运行、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和预防腐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可喜成绩。目前,廉政风险防控不仅在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广泛实施,而且各地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在实践中大胆创新,开创了廉政风险防控的新局面。尽管廉政风险防控提高了预防腐败的能力,增强了反腐倡廉的合力,但是从全国来看,当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在实践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和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和影响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首先,部分党员干部风险防控意识薄弱。风险管理的目标就是查找风险,人人参与监督。尽管中央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并多次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但仍有部分地方和单位对该项工作重视不够,存在着走过场、搞形式的现象。部分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对廉政风险防控认识不足,甚至抱有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无用论”的错误认识。有的领导认为廉政风险防控是纪检监督等部门的“份内事”,只有抓经济发展才是党委和政府的头等大事。部分党员干部风险防控理论和意识的薄弱不仅使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而且让个别人对其有了反感情绪,甚至害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会对自己的权利有影响,从而阻碍了廉政风险防范的实施和进一步推动。

其次,风险点查找不实,防控工作没形成合力。在风险查找方面,部分单位没有结合岗位特点和个人实际情况,关起门来查找风险,导致风险找不到、找不准、找不全。部分领导和管理人员不愿做恶人,导致风险点查找不实,预防腐败的制度无法制定和执行。一些领导选择那些对自身权力约束力低、惩罚力度小的防控制度和措施,这种做法不仅无法达到廉政防控的目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弱化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权威性。廉政风险防控的各环节是互相联系相互影响的,风险点的查找不实势必造成防控机制缺乏针对性,防控措施的空泛和不可操作,导致防控工作没有形成合力。在制度的执行和协调过程中会出现执行不力、配合不高等情况,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难于建立和发挥作用。

再次,廉政风险信息的识别和预警处置能力不强。信息是我们了解、认识、掌握和控制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过程中相互交流的一系列指令、数据和符号。在廉政风险防控过程中,不仅廉政风险的识别、评估需要信息,而且应对措施的选择和实施也需要信息。加强廉政风险原始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监测,从源头上发现廉政风险的隐患,也是进行风险识别、风险预警和防控的关键。当前部分地区依然存在着廉政风险信息发现和收集的方式不完善;信息收集工作缺乏制度化保障,不廉洁苗头和倾向性问题无法及时发现等问题。进一步说,信息的不全面和不真实必将导致无法对风险进行定量分析测试,也不能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警。

四、对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进一步思考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既涉及理论准备工作,又涉及实践中的方方面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仅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也为反腐倡廉建设、拓展预防腐败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当前,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更好地发挥好这一机制应做好以下几点。

首先,强化党员干部的风险防控意识,增强公职人员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感。强化党员干部的风险防控意识,提升全社会对廉政风险防控认识的整体水平,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顺利运行和有效实施的前提。强化风险意识,应积极宣传廉政风险防控的必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严格区分客观风险和主观问题,在全社会,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头脑中树立起廉政风险意识。要认真研究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宣传廉政风险防控的有效性,消除“风险防控无效”论,让党员干部树立“风险客观存在,风险防控人人有责”的意识。紧密联系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坚持理想信念教育和形势教育相结合,增强公职人员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感。将廉政风险防范与惩治腐败行为结合起来,把查找风险和制定防控措施的过程,变成自我教育、自我警醒、自我监督的过程,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内化为党员干部的内在操守和品德。在全社会开展廉政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廉政风险防控结合起来,着力构建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的良好社会风气。

其次,通畅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三道防线”。廉政风险防控主要是由“防”和“控”两部分组成的。“防”是指风险事件发生之前的预防。“控”则指事中、事后采取相应措施,制止、控制、减轻或弱化风险后果的影响。事前预防——第一道防线主要是建立廉政工作制度,规范廉洁从政的工作程序,推行阳光行政的防控环境,为廉政风险防控的开展奠定基础。事中监控——第二道防线是指全面收集有关廉政风险行为的信息,监督权力运行的每一环节,及时发现廉政风险要素变化的趋势,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从而避免酿成风险事故。事中监督主要包括:全面收集廉政风险行为信息;强化权力运行中的监督制约和建立健全廉政风险考核评价体系。应该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因此,事中监控既是事前预防的延伸,又是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滋生的关键。事后处置——第三道防线是指风险行为已经发生,对风险行为所造成的危害进行有效控制和处置的阶段。事后处置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针对中期监控中发现的不廉洁行为,依据问题严重程度进行分级管理和控制处置,尽可能地降低或减少风险所带来的危害。事后处置一般由警示提醒风险隐患单位和个人,对风险苗头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诫勉纠错和责令整改,严格惩罚和处理腐败行为等部分组成。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一个系统的有机体,事前预防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是风险管理的着眼点,也是廉政风险防控的基本方向。事中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和防控是整体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各项任务、落实风险防控的基本方法和手段。事后处置是对违规、违法的不廉洁行为的教训和惩治,是对党员干部履行应尽义务的督导和鞭策,也是对倾向性问题演化为腐败的预防。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处置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统一,贯穿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各个方面。三道防线的健全和畅通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必须把握和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这一机制顺利运行、弘扬廉洁正气的社会风气之关键。

再次,创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方法。在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实践中,尊重基层单位和普通群众的探索,勇于实践、不断创新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保持活力和生机的根本。首先,实现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的同步防范。廉政风险的发生往往与业务工作密切相关,或者说廉政风险与业务风险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因此,在实践中将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结合起来,实现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的同步防范既是业务工作的需要,也是廉政风险防控的需要。其次,利用高科技手段防控廉政风险。针对当前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运用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把电子监察、风险预警等科技手段融入廉政风险防控、提高防控能力越来越成为一种趋势。电子系统、公共网络监督平台等高科技手段的实施既有利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也有利于廉政风险防控能力的提高。其次,集中精力解决主要矛盾。对容易出现廉政风险的重点对象和重点领域以及容易滋生腐败的突出环节,要突出位置、重点防控,有效化解重点矛盾和风险,以预防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总之,我国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预防腐败、加快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迫切解决的现时问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当前,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仅需要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还需要将这一机制纳入到国家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规划中进行统筹谋划。引入科技手段,集中解决主要矛盾,创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构建畅通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和完善防控的质量和水平,是促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和发展,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科学化的必要措施和手段。

[1]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N].人民日报,2013-01-23(001).

[2] 张明喜.关于我国财政风险和风险预警的研究综述[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7(2):90-96.

[3] 刘春.以制度创新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N].学习报,2011-11-07(001).

[4] 福州市纪委监察局课题组.新时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的能动构建[OL].[2016-12-27](2011-06-30).http://www.qlgov.org/html/hsz/2011/0701/1269.html.

[5] 周卫东.廉政理论研究[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101.

[6]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35.

[7] 列宁.列宁全集:第5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300.

[8] 列宁.列宁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200.

[9] 列宁.列宁全集:第4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376.

[10]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29.

[11]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64.

[12] 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R].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135-136.

[13] 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14] 迟连翔.中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问题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12.

Thinking on improving the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chanism of Anti-corruption in the new situation

LIU Wei-chun

(Xi’anUniversity,Xi’an710065,China)

Anti-corruption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chanism is an important new measure to introduce risk management theory and modern quality management method into the construction of anti-corruption.As the system construction of anti-corruption work,Anti-corruption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chanism is a supplement to punish and prevent corruption system,has important significance to ensure the purity of public power,and promote the healthy operation of social system.At present,Anti-corruption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has achieved gratifying results,but from the national perspective is still in the initial stage.Improving the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chanism of Anti-corruption is a systematic project involving both theoretical preparation and all aspects of practice,not only strengthen the risk awareness of party cadres,but also innovating the management method of the risk of Anti-corruption.

Party member cadre;Anti-corruption risk;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chanism

10.3969/j.issn.1009-8976.2017.02.004

2017-01-08

西安文理学院廉政研究专项课题“新形势下健全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的思考”(项目编号:LZ1609)

刘维春(1975—),女(汉),山东临沂,哲学博士,副教授 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

D262.6

A

1009-8976(2017)02-00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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