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家风构建的新范式探究*
——基于“场域—惯习”论的架构分析

2017-03-29 06:02
观察与思考 2017年1期
关键词:家庭成员场域伦理

杨 威 刘 宇

中国当代家风构建的新范式探究*
——基于“场域—惯习”论的架构分析

杨 威 刘 宇

优秀传统家风植根于中华文明的沃土中,是中国古人对于家和人旺等传统家庭观念的集体认同,它体现出中华民族自古以来所基本遵循的家庭伦理秩序、道德风貌和文化风范等。在当代中国社会,传承和构建优秀家风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从布迪厄“场域—惯习”论的分析视角出发,我们试图探究中国当代家风的新范式——在审视和扬弃传统家庭伦理规范的基础上,强调社会与家庭的场域联系,从而使得个人惯习在道德的教育与践行之间达成一致的当代家风范式。通过研究,力促社会与个人之间形成关系性的双向互动,进而达到完善家庭乃至社会的伦理规范与道德教育之目的。

家风 场域 惯习

作者杨威,男,哈尔滨工程大学“大学德育与青年心理研究中心”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哲学博士;刘宇,男,哈尔滨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哈尔滨 150001)。

一般认为,家风(又称“门风”)形成于中国传统家庭或家族世代繁衍的进程中,它以古代“家学”(家训、家规和族谱等)为载体,以塑造家庭成员的道德品质和人格修养为目标,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实践经验、生活智慧和行为规范加以外显。而中国传统家风的本质内涵则表现为在基本遵循儒家家庭伦理规范的基础上,为追求丰家成业、代际和谐等美好夙愿,对家庭伦理秩序、道德观念所引发的伦理审思与诉求。

一、构建当代家风场域何以可能

在当代社会,优秀家风所涵养和展现的伦理精神与道德风貌仍旧是夯实社会伦理道德大厦之根基。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①习近平:《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2月18日。由此可见,家庭、家教与家风乃是相辅相成的统一整体,通过优秀家风的传承使得家教成效得以外显。因此,构建当代优秀家风即是实现家庭和睦的关键所在,也是营造和谐、安定社会环境的先决条件。

“场域”与“惯习”是法国当代著名社会学家布迪厄所提出的社会实践理论中的核心概念。他在《实践理论大纲》正文开篇就引用了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中的第一条:“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4页。由此可见,受马克思思想的影响,布迪厄将实践作为其阐发社会学理论的出发点。而与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哲学略有不同,布迪厄对实践的理解更倾向于“实践活动”——具体是指一般的生产劳动、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等日常性活动。他在长期从事社会实践调查中发现,行动者(行为人)的行动往往是趋于自发且未经缜密思考的行为方式,但结果却能在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中达到“恰如其分”的效果。这一现象表明,行动者的行为方式并不像结构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完全取决于社会环境和社会结构,也有悖于唯智主义者所主张的由纯粹主观意愿所决定的观点。布迪厄认为,在行动者的社会实践中存在着“双重转化”的社会生成运动,他用“场域”和“惯习”这对概念来解释该生成性运动。具体而言,一方面,布迪厄用“场域”来诠释行动者的群体、阶级等划分标准是由“社会结构”(structures socials)所影响的;另一方面,他又用“惯习”来表述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感知模式”(des schèmes de prception)。这种理论的构建既可以抑制结构主义过于强调社会环境和社会结构的稳定性和不变性,也可以弥补对行动者自身心态等主动性因素的忽略。

笔者认为,当下,将布迪厄的“场域—惯习”论应用于当代家风的构建中是十分必要的和可能的。这是因为:首先,构建家风场域具有反思性。亦即能够在客观审视传统家风的基础上,辩证分析和正视传统家风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从而构建符合当代社会发展实际的家风新范式。其次,构建家风场域强调关系性。亦即将家风置于社会历史发展的动态变化之中,强调社会与个体的密切联系和双向互动,从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当代家风的构建提供新的动力和支撑。最后,构建家风场域具有实践性。在扬弃传统家庭伦理规范的基础上,强调个人惯习在道德的教育与践行之间达成一致。并且,通过家风场域与惯习的统一性研究,旨在达到完善家庭乃至社会的伦理规范与道德教育的现实目的。鉴此,我们可以将“场域—惯习”论运用到中国当代家风构建这一实践领域,使当代家风在继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既体现出宏观社会和微观家庭之间的密切联系,又充分考虑到家庭成员个体心理的人文关怀;既能显现家庭伦理文化之全貌,又可赓续家庭道德规范传承之途径等等。在此意义上,这也体现出布迪厄“场域-惯习”论的应用价值之所在。

二、实现当代家风场域和惯习的多重统一

古人云:“无乎不在之谓道,自其所得之谓德。道者,人之所共由;德者,人之所自得也。”(焦竑:《老子翼·卷七引》)从伦理学意义上讲,家风是承载中国传统文化的道德之维与伦理之维,且呈现出较为稳定的生活方式、家族氛围和风俗礼仪等精神文化风貌的总和。而究其根本而言,家风应在重视家庭道德教育的同时回归于人,强调“内得于己”的道德要求以及“外施于人”的行为准则。总之,以“场域—惯习”论来寻求构建当代家风的新模式和新方法,意在借助“场域—惯习”论的特点,实现当代家风场域和惯习“历时性与共时性”、“宏观(整体)与微观(个体)”、“内化与外化”的统一,进而达到当代家庭道德教育之目的。

(一)凝练传统家学文化资本,实现当代家风场域和惯习历时性与共时性的统一。传统家学文化的承续可视为中国传统文化范畴内以儒家思想为依托的家庭道德发展史,抑或是家庭道德传承史。家风扎根于社会历史文化的“土壤”之中,将家学文化与道德教育紧密相连,“之所以说家庭成立之根据于性本能之超化以使其道德自我实现者,盖家庭之成立,乃处处根据于性本能之规范以实践道德”①唐君毅:《文化意识与道德理性》,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2页。。一方面,从历时性角度分析,家庭伦理道德本身并非独立存在或纯粹的实体之物,它“内嵌”于日常生活之中,附着于家学文化资本载体之上。如《孔子家语》、《颜氏家训》、《温公家范》、《袁氏世范》等经典家训文化中所蕴含的德育思想以家风形式得以呈现,这些优秀家风可以绵延数百年甚至上千年之久。由此,传统家学文化资本在家风场域下得到保存和传承,而家学文化中所蕴含的德育要求则内化于家风惯习之中,进而达到对家庭成员的教育目的。另一方面,从共时性角度分析,传统家学文化强调的家庭伦理秩序,要求家庭成员在日常交往过程中按照一定的伦理关系及其相应的伦理准则来行事,而家风场域的主要作用则是维系家庭成员之间“浑然不觉”的客观秩序。譬如,类似于强调“百善孝为先”这样的传统家风千百年来备受推崇。传统家学文化将“孝”视为立德之本与行为准则之首,将“仁”视为处理人伦关系时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二者以礼法(家礼)或与之相适应的习俗进行道德规范,从而达到“仁”与“礼”在“孝治”中的统一,而家风场域则是该伦理秩序参鉴的外在形式与空间。

毫无疑问,传统伦理道德既是历史性的也是现实性的存在。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在诸如经济和政治等影响因素的作用下,其自身也在不断地进行着自我更新,并力图与时俱进。因此,在对待中国传统家风的问题上,我们应首先将传统家学文化伦理精神的内核高度凝练,同时以前人的家学典范为后人树起道德理性的标杆。在此基础上,再以家风场域的当代构建为途径来继承传统家学文化资源,并在这一过程中达成家风场域和惯习历时性与共时性的统一。

(二)承续优秀传统道德观念,实现当代家风场域和惯习宏观与微观视域的统一。构建当代家风场域,能够使道德的稳定性和继承性在家庭范围内得以彰显。家风场域承续了家庭道德价值观念并对其根本阈限做出规定,使经由历史演变而被继承的道德观念和价值体系能够存续和发展,进而促使家庭成员形成符合当代道德观念的家风惯习(当下即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认同和家风惯习)。可以说,由于家风场域与社会环境、社会结构关系紧密。因此,通过家风场域,家庭成员能够对社会价值观念加以理解和判断,并通过家风惯习对价值观念进行认知与认同。换言之,当代家风场域的构建与社会核心价值观越趋于同步,家庭成员的惯习就愈发认同于社会价值观。除此而外,家风场域对道德价值观念和道德行为还具有定性功能。价值观念是人的行为方式和道德选择的主要动机之一,家风场域可以明确衡量价值观念的评判标准和体系,也可以对道德行为的是非优劣进行价值判定。在此基础上,家风场域亦可对道德价值观念发挥引领和导向的作用。因此,在家庭范围内,醇正家风既是价值选择的尺度,也是价值取向的参鉴范本。它在引导家庭成员形成正确价值观的同时,也使得家庭道德教育与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

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大学》),欲治其国者必先“齐家”,欲治其家者必先“修身”。由此可见,整饬家风场域是维系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的前提,亦是家庭成员形成“修身”惯习的必要条件。“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家风场域将“立德”、“立功”与“立言”一以贯之,从而构建出对道德价值观认同、生成与践行不可或缺的现实境域。而与此相应,当下构建家风场域与惯习,则可以从宏观层面强调家庭道德教育与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有效对接,从微观层面强调家庭成员对社会价值观体系的认同,进而在道德价值观层面实现宏观与微观、整体与个体的统一。

(三)提升传统家庭育人目标,实现当代家风场域和惯习外显性与内隐性的统一。一般来说,道德教育的目的和意义主要在于培养具有完整人格的社会人,并通过教育力量将人格的应然性转变为实然性。具体而言,家风与德育具有诸多相似性。从目的论角度出发,“人们通常把道德理解为个人德性的完成或者价值目的的达成”①万俊人:《寻求普世伦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65页。,在德与行上欲做到成己、成物与成人,而家风的目的也在于此。从主体功能上分析,家风与德育最终均指向于人的维度。人是道德的主体,“道德与人同在,就是人之为人的生活方式,是人之为人的内在规定性”②高兆明:《“道德”探幽》,《伦理学研究》,2002年第2期。。古今中外学者对伦理道德的理解多有争执,但其主体终归于人的视角却都不谋而合。“在价值世界中人是主体,人是这个世界的中心,价值和意义都是向人展现的,没有人也就无所谓价值和意义,价值世界并不是一个可以描述的物理世界,它不过是围绕着‘人’产生的意义‘场’而已,人消失了,这个‘场’也随之消失。”③兰久富:《社会转型时期的价值观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7页。因此,可以说家风中所反映的风俗礼仪、道德规范和行为方式等,从根本上都是为了完善人而存在的。

康德将人的本质分成动物性、人性和人格三个部分。马克思说:“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6页。从某种意义上说,当代家风场域的德育目标是在肯定人性的基础上与人格达成交融,进而以人格形式体现人的存在方式,这是对人的本质更高层次的要求。家风场域对人格品性的审视与考量,使人格不应停滞在本然的状态,而应在超越个体道德价值修为的同时,以超然性的标准来评判自身,使其“诚于心而形于外”(《大学》)。具体而言,“成于心”表现在从“前意识”层面对道德价值观进行合理构建,通过对家庭成员人格的积极引导和规范,达到人格品性的至真状态和道德品质的超然境界。而“形于外”则表现在通过德育的“实践感”达成家风场域与惯习的契合,进而实现人格的“内圣”与“外王”。总而言之,构建当代家风场域,将人置于宏阔的社会现实境域以及微观的个体内心之中,在人格由外而内的认知和由内而外的践行过程中,实现家庭道德教育外显性与内隐性的统一。

三、构建当代家风场域的现实意义

如前所述,布迪厄用关系性思维方式对社会进行了理解和描述,他用场域来解释和划分社会结构,用惯习来替代个体心理主义的主观意志。换言之,场域以宏观且整体的视角来审视客观社会,而惯习则以微观视角来理解个体行动者的主观心理和行为范式。通过“场域—惯习”论,布迪厄试图在“主观与客观”、“宏观与微观”以及“整体与个体”之间寻求一条“超越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除此而外,与其他西方学者不同,布迪厄的“场域—惯习”论还从“历史与现代”的双重视角,试图通过寻求跨越历史的“恒定因素”来揭示统摄各场域运作中的“普遍法则”,进而达到历时性与共时性的统一。

本文无意拘泥于对于家风的传统理解,而是试图将家风置于“场域—惯习”论之中予以诠释。毋庸置疑,家风场域是社会性因素的产物,它不仅作用于家庭成员个体,同时也嵌入在中国社会的情境之中。“社会现实不仅存在于个体之间、也存在于个体之外,既存在于心理中、也存在于事物中。在社会学研究中必须坚持社会现实的两重性。”①[美]戴维·斯沃茨:《文化与权力——布尔迪厄的社会学》,陶东凤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111页。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家风场域具有个体性和社会性的双重属性,家风场域始终随着社会的发展呈现出新的内涵与意蕴。场域所具有的历时性与共时性这一“共变互构”的特点,也赋予了当代家风新的生成性动力。有鉴于此,我们可以从“场域—惯习”论的分析视角,将其应用于中国当代家风构建的具体实践中,以期为家庭伦理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道德教育困境找到新的解释框架。“场域—惯习”论强调行动者的日常生活实践与社会的关联,这为诸多学科领域提供了富有启迪意义的理论资源。正如布迪厄本人所言:“通过类比推理,可以实现移植工作,发掘出大批置身其中的各专业领域的成果。”②[法]皮埃尔·布迪厄、[美]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李猛、李康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版,第133页。因此,拟将“场域—惯习”论运用到中国当代家风构建的过程中,也是意在突破传统意义上对家风的定义和理解,试图改变家庭道德教育层面仅仅囿于代际之间教育与被教育的单一模式。并且,力求在重视中国传统家学文化的基础上,对家庭伦理道德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探索和检视,借以构建内在与外在双向交互的家庭交往关系和教育模式,从而使家庭道德价值观念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要求。

孟子曰:“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孟子·离娄上》)借助于良好的家风来砥砺德行,这不仅是传统家庭道德教化的主要方式,也是其所传承的伦理精神的集中体现,二者均在家庭成员的日用人伦之中得以体现和延续。任凭时代更迭,社会更新,家风的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却未曾中绝和泯灭,醇正的优秀家风依然世代相传。并且,诚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③习近平:《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2月18日。因此,在这一意义上可以说,由众多优秀家风而促成的优良民风和国风的基本定型,乃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一环。正所谓千万家庭“汇”家风,家风互传“染”民风,民风兴盛“促”国风。家风、民风、国风三者一脉相承,它们共同凝聚起中华民族不可或缺的精神血脉与民族之魂。我们坚信:在并不遥远的将来,醇正家风如若蔚然成风,优良国风自然水到渠成——这无疑是探索和构建中国当代家风新范式的根本目标之所在。

责任编辑:凌 雁

*本文系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明清家法族规中的优秀德育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14E018)、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专项项目“宋明新儒学普及方式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大众化路径研究”(15KSD06)和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项目“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与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16KSH0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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