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进锋,尹东风
少数民族地区社区养老服务研究综述*
常进锋,尹东风
社区养老服务是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社会服务的职能。少数民族地区的社区养老服务,需要充分考虑地域经济、社会与文化实际,因地制宜地实施与开展。学术界关于少数民族地区社区养老服务的实施现状、运行困境和发展对策的研究均取得了较丰富的成果,为增强少数民族地区社区养老的理论与应用研究提供了参考,但也存在缺乏对人口数量较少民族和少数民族自身养老文化的关注等问题,需要在未来的研究中加以丰富和完善。
少数民族地区;社区养老;实施现状;运行困境;发展对策
近年来,养老问题成为社会日益关注的焦点,学术界对养老问题研究的专著与论文很多。随着养老服务需求的日益多元化,学者们也对不同养老服务模式的实践展开探讨与反思。社区养老是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社区养老服务的研究成果也较丰富,但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社区养老服务研究缺乏系统的梳理与总结,其研究文献相当有限。本文从少数民族地区社区养老服务实施现状、运行困境与发展对策出发,梳理与总结了国内近些年有关少数民族地区社区养老服务的研究成果,为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理论发展与应用研究提供参考。
1.少数民族地区社区养老服务现状。近年来,少数民族地区社区养老服务得到较快发展,少数民族村庄能够以内部道德体系来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的质量。赵晓薇(2012)认为,在我国少数民族农村地区,老年人养老的有力支持是农村社区,因为人们生活在这个共同体中,相互熟知,守望相助。罗艳(2013)调研发现,尊老、敬老的氛围在少数民族村寨中表现得十分浓厚,因此,相对集中的村寨圈子中对于养老的舆论监督十分奏效。而社区内部互助的道德要求会对少数民族社区养老提供支持。徐赣丽(2014)的研究发现,侗族普遍有尊老习俗,并依靠社会舆论和乡规民约进行监督和约束,老年人的社会地位较高,其精神状态普遍较好。
城市多民族社区的养老服务也在不断发展。姜海顺(2015)调研发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实行居家养老服务的接近97%,在200余家城市社区和1000余个农村建设了居家养老服务点,近500个城乡社区建立了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可以说为当地实现社区和家庭养老服务奠定了基础。汪子玉(2015)关注到兰州市推行的虚拟养老院建设,为全市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生活服务,满足不同收入的老年人家庭需求,形成了具有“大养老大服务”特色的“兰州模式”。而白永婧(2015)肯定了银川市金凤区H社区的“老饭桌”,为老年人提供饮食服务,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他们的基本需求,既为年轻人减轻了负担,也为老年人创造了交往环境。
2.少数民族地区社区养老模式的特点。罗艳(2013)认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对较慢,可融入的外来因素较少,传统养老观念影响较大,家庭养老方式地位相对较高。徐赣丽(2014)在对侗寨社区养老方式的研究中发现,侗寨适应特殊的民族文化和经济发展水平而形成的居家社区养老模式,同时兼具了几种养老模式的特点,因而使其养老功能和文化内涵互为包容、互为补充,较好地满足了侗族老年人的养老生活需要。白永婧(2015)对银川市H社区的养老服务点的研究发现,其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更是多元,符合当下少数民族老年人的需求。李捷枚(2014)认为,“互济、互助”等带有原始集体主义的观念在有些民族地区具有较深影响,客观上家族或氏族结构促进了互助、互济的社区养老方式的形成。比如布依族有义务馈赠的习俗,将需要帮助的老年人联系在一起,集中为其提供服务,从而形成一定的生活圈。赵晓薇(2011)发现,老年人在很多风俗仪式中是相当活跃的。以白族农村社区为例,风俗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的日常生活,自身价值得到社会肯定,尤其是互帮互助的乡邻关系有利于提升白族农村老年人的养老质量。罗艳(2013)则认为在少数民族农村,虽然社区所能够提供的物质养老资源有限,却在很大程度上能满足老年人的生活和精神慰藉的需求。郭靖(2012)指出,随着家庭核心化发展以及越来越多的青年劳动力外出,无法为留守老年人提供精神和物质需要。社区互助养老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家庭养老的缺失,保障了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另外,近年来哈萨克族人排斥集中养老机构,原因是其不符合哈萨克族民族文化。向运华(2016)发现,土家族老年人习惯把“小家庭”扩展到“大家庭”,大凡土家族人聚居的社区,邻里关系友好,亲密无间。每每人家有困难,都会有求必应,热情相助。可见社区互助为社区养老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撑条件。
3.少数民族地区社区养老的服务内容。马梦砚(2014)对乌鲁木齐天山区社区养老的服务内容研究较为典型,大致包括社区家政生活服务;医疗健康服务;举办各类讲座;完善各项基础服务措施;提供免费的健康娱乐场所;开展“银龄行动”,组建“银龄志愿者”;贯彻落实老年人相关法律;贯彻落实各类优待政策。
1.受传统观念影响,对家庭以外的其他养老形式缺乏信心。向运华(2016)在恩施的调查发现,大多数老年人选择子女赡养的家庭养老,只有22%的老年人选择了社区提供的居家养老,而只有11%的老人了解社区居家养老并享受过相应的养老服务,35%的老年人对于社区居家养老一无所知。土家族对于孝文化的传承和推崇使得子女赡养成为绝大部分人最倾向的养老模式。
2.社区居民宗教信仰虔诚,社区养老忽略了文化的融入。宋婷婷(2012)在桂林农村回族地区调研发现,老年人认为不选择家庭养老是违背真主家庭团圆和睦的意愿的。老年人的宗教需求得不到满足,精神生活存在缺失,而社区养老忽略了文化的融入。李捷枚(2014)了解到,张家川镇的回族居民不愿意住进社区普通养老机构,而愿意去以清真寺为依托建立的养老院,他们认为这样不仅方便做礼拜,而且增加了和其他老年人相处的机会,可见这是一种宗教影响下做出的选择。谢冰(2010)认为,养老的制度建设和经济供养作为一种刚性约束,使得老年人养老的主体地位逐渐丧失。因而将文化元素融入养老过程是未来养老研究和养老实践需要强调的。马梦砚(2014)发现,新疆天山区欲将各民族老年人集中进行托老养老,这对于少数民族老年人的生活习惯与文化信仰在一定程度上会产生影响。
3.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混乱,社区养老保障发展不成熟。汪子玉(2015)对甘肃城市社区的研究指出,由于受地方财政制约,政府无法充分支持社区养老服务,其主导地位不突出。西北少数民族现有社区,既无力建设社区养老保障服务体系,也不能降低农牧民养老负担。马梦砚(2014)认为,目前政府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出现职能缺位的现象。于红梅等(2015)调研发现,内蒙古农牧区社区养老供需矛盾十分严重,无法真正实现养老服务市场运作,相关服务机构及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
4.社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滞后,服务机构内部管理不完善。马梦砚等(2014)认为,目前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人员整体水平不高,服务项目较为单一。从业人员不仅在数量上不能满足市场需要,还缺乏必要的理论和技能指导,因此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较差,无法满足当下老年人做多元化养老需求。于红梅等(2015)认为,由于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偏低,如果机构不能进行规范化的运作,养老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就形成了浪费。
傅再军(2014)认为,建立健全社会化养老体系要大力支持发展社区居家养老。因此需要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少数民族地区社区养老服务,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尝试开展福利性社区养老服务;互助式社区养老;社区有偿服务等。
1.尊重民族文化传统与特色,发挥宗教组织的积极作用。郭靖(2012)认为,养老文化具有民族性,尊老敬老传统是优秀的民族文化,不能因为解决养老问题而忽略传统的价值。同时要发挥宗教组织的教化养老作用,比如目前伊斯兰教协会教规教义对农村回族养老问题的解决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民族养老文化的优秀传统是其接受现代化的基础,因为任何文化的演化都无法强迫灌输,文化的选择机制来自其文化传统。
2.理顺政府与社区的关系,界定政府与社区的职责。马梦砚(2014)认为,政府是社会福利主导者,但要适度将一些职能还给社区。政府要根据国家的社区养老政策,合理制定相关推进措施。汪子玉(2015)提出要细化分工社区职能部门,为了提高社会资源利用同时保证公共服务质量,应当将公共服务、社区养老等社会性服务工作委托给社会组织。白永婧(2015)指出,各级政府要提高对养老服务工作发展的重视度,深入研究推进城市多民族社区养老服务质量的措施。相关部门要建立养老行业发展规范,推动阶段性改革与发展,在制定地区经济发展规划时为养老服务业发展给予保障,同时要更大力支持建设民族地区养老事业。
3.考虑地区特色,实现养老模式可持续发展。陈俊傲(2012)认为,推进社区养老要考虑地区特色,结合当地实际,予以分类指导,根据经济发展条件和社会支持力度采取不同的发展策略。对于特殊群体一定要有优惠政策。在不同时期制定相应发展目标,逐渐实现家庭养老转向社会养老服务。通过调动社会资金,对家庭进行自我发展能力的培育,并逐步提升社区自我发展能力,从而进一步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特色的支柱产业发展,实现地区自身资本积累以及投资发展的能力,以达到经济社会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制度养老三位一体的养老模式有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其可持续发展也将真正实现。
4.加强社会服务机构建设,提升从业人员能力。马梦砚(2014)认为,养老服务人员是养老组织得以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提升社区养老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能够直接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质量。社会服务机构需要对养老服务人员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法律法规、护理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等初级知识培训,以及康复护理、技术护理和心理护理等专业知识培训。而具体培训模式根据其责任主体、运行条件和运行机制分为四类,即混合培训、社会培训、市场培训和政府培训。
5.强化对多民族社区养老服务的监督机制。马楠((2016)认为,多民族社区不仅要结合实际创新适合本地区的养老服务模式,同时结合本身的职责,参与建立较为完善的公民监督机制。另外,政府部门应积极制定监督方案,保证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公开性和公正性,以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同时,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养老服务项目的监督检查,要适时组织专项督查,保证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督查的有效性和公开性,推动养老服务的顺利实施。
6.医养结合,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质量。向运华(2016)认为,老与病相生,医与养相连。社区老年服务机构应该积极建设按需服务、预防为主的医养结合新模式。现今社会看病难、看病贵将会长期存在,因此,实现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的有机结合,既可以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又能提升社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治疗能力,从而有效应对医疗资源缺乏所带来的看病难、看病贵。
7.发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马楠(2016)认为,社会工作专业在经济发达城市发展较快,可通过建立专业试点社区以及养老实习基地,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进行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实践,既可以提升其专业能力建设也可以有效服务社区养老事业。相关调查显示,当老年人面对一群充满阳光和活力的年轻学生时,会表现出极高的接纳与欢迎。
总体而言,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社区养老研究,既有文献研究、个案研究和实地观察,又通过文献资料及深度访谈、参与观察的方法获取资料,综合运用了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对少数民族地区社区养老研究作了深入分析。涉及了制度建设、民族风俗、社会心理、自然环境等多方面,为少数民族地区社区养老寻找了典型案例,涵盖了多个民族地区,并对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为我国养老政策提供了参考。
然而,目前尚缺乏深入开展少数民族地区社区养老的研究。这首先体现在少数民族地区社区养老研究文献的数量上,而且在地区选择上缺乏对人口数量较少民族的关注。其次,研究的侧重点多关注少数民族地区养老体系的建设,很少考虑民族自身的养老文化传统。另外由于各种限制,收集到的材料不全面,无法深入了解社区养老服务运作的问题;少数民族居民在参与调查问卷中所占的比例不大,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民族地区社区养老服务的研究。希望在今后的研究中可以深入社区内部,直接与社区居民接触,获得第一手数据,从更为现实的角度对民族地区社区养老服务进行探究。再次,笔者以为应加强社会工作实务对于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社区养老的研究,这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社区养老问题的解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赵晓薇.白族农村社区养老文化研究——以云南省X村为例[D].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2012.
[2]罗艳.福利多元主义视角下少数民族农民养老方式研究——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B村为例[D].华中科技大学,2013.
[3]徐赣丽.侗族居家社区养老模式探究[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
[4]姜海顺.朝鲜族养老问题的调查研究——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为例[J].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
[5]汪子玉.甘肃省城市社区养老服各现状及对策硏究[D].西北民族大学,2015.
[6]白永婧.“战略三角形”理论视角下城市多民族社区养老服务的改进研究——以银川市H化区“老饭桌”项目为例[D].兰州大学,2015.
[7]马梦砚.乌鲁木齐社区养老问题研究——以天山区社区养老为例[J].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学报,2014(1).
[8]李捷枚.少数民族养老保障方式的影响因素及启示——基于完善政府养老保障政策的角度[J].贵州民族研究,2014(10).
[9]郭靖.基于民族养老文化视角的农村社会养老政策研究——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为例[D].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2012.
[10]向运华.少数民族地区城市社区养老的现状与发展对策——以恩施市为例[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2).
[11]宋婷婷.桂林农村回族养老问题研究——以两个回族村落为例[D].广西师范大学,2012.
[12]谢冰,叶慧.关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调查与思考[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
[13]张文政.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养老保障与服务体系构建研究——基于城乡一体化的视角[J].科学社会主义(双月刊),2014(2).
[14]于红梅.贫困农牧区社区养老服务现状与对策研究——以内蒙古为例[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4).
[15]傅再军.云南城市空巢老年人养老模式选择意愿的实证研究[J].云南农业大学学报,2014(6).
[16]杨志玲.农村少数民族家庭养老模式面临的挑战及对策——以南丽江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拉市乡为例[J].学术探索,2006(1).
[17]马楠.银川市城市社区养老模式研究——以兴庆区为例[D].陕西师范大学,2015.
[18]陈俊傲.西藏林芝林牧区养老模式研究——基于发展型社会政策的视角[D].华东理工大学,2013.
责任编辑:丁金荣
C913.7
A
1671-6531(2017)05-0062-0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南少数民族农村社区医养服务构建及干预运行研究”(16BMZ126)
常进锋/西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师,硕士(甘肃兰州730124);尹东风/西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学生(甘肃兰州73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