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恩泽
基于中国经验和中国语境的社会工作伦理重构
马恩泽
社会工作作为服务人的艺术、行动取向的科学,是非常注重工作伦理与价值理念的。值得注意和深思的是,运用西方伦理价值指导我国专业社会工作实践的过程中,引发了种种伦理困境和冲突,这根源于传统文化长期浸润的民族气质、特殊国情等重要因素。发端于西方基督教伦理的社会工作价值理念已经不能解决我国当前面临的实际难题,而如何让社会工作专业在中国落地生根、总结本土经验是亟待解决的重要议题。本文基于中国经验与中国语境,提出社会工作伦理本土化应该关注传统文化气质、现实国情、专业实践发展及全球化发展等,掌握专业社工的话语权,以本土为基本,对西方社会工作伦理进行调整与改变。
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伦理;本土化;中国话语
社会工作产生于西方工业化时期,是与社会的经济文化水平、福利环境等息息相关的。随着社会工作传入我国,相关理论一方面对社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关另一方面社会工作的本土化与专业化水平也限制和制约着其自身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现实困境。
社会工作本土化与专业化的讨论一直在学界进行。笔者认为,对社会工作专业的讨论,应该首先厘清在社会工作专业中处于基础地位的社会工作伦理的问题。社会工作作为服务人的艺术、行动取向的科学,是非常注重工作伦理与价值观的,在进行服务的同时遵循强烈的价值与伦理取向。探究与合理建构在我国语境下的社会工作伦理,才能使专业得到良性发展。
伦理价值被认为是社会工作的“生命线”(皮湘林,2009)。值得注意和深思的是,运用西方社会工作伦理在我国进行专业实践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水土不服”的地方,当这些伦理难题与困境产生的时候,应当及时反思和梳理社会工作伦理的本土化问题。对此,国内学者的观点大体上是以下三种:第一种观点认为应该在我国积极借鉴和推进西方社会工作的先进理念,促进专业发展与国际化接轨。魏雁滨(1996)认为,中国的专业发展趋势将会仿同西方,因此,中国推进西方社会工作的理念、模式非常有必要,只有这样才能推动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第二种观点认为,以西方价值观为基础的社会工作伦理事实上与我国传统文化在某种程度上是相通、相融的,具备观念与价值观的一致性。夏学銮(1996)强调以西方文化为根源的专业社会工作,在理念和实践层面均可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找到其基础和构件,传统文化对促进社会工作本土化发挥重要作用;持第三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中国的传统文化和道德信念对当今社会的影响深远,面对社会工作伦理在我国的发展,应对西方社会工作理念及其价值观在本土过程中作出适当的调整与改变。郭伟和(1999)认为,中国社会工作的价值观主要来源于四个要素:其一,中国传统文化;其二,伴随市场经济而发展起来的中国哲学和道德;其三,马克思主义;其四,西方发达国家的价值理念和哲学。
对于上述关于社会工作伦理本土化的观点,笔者认为:第一种忽略了我国传统文化和现今国情的重要性,必定不能与现实情况很好地接轨。第二种以西方价值观为基础,主张寻求我国伦理与西方伦理中相一致的部分并进行弘扬,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第三种则以中国的传统文化和国情为基础和出发点,吸收西方伦理中可以指导现实实践的部分的同时,对现实冲突的部分进行适当的调整与改变。不可否认,采取前两种观点进行我国社会工作伦理的本土化建构,都是相对轻松也容易被广泛接受的。如若采取第三种观点,首先,要对中国传统文化中与社会工作相关的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其次,社会工作专业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现阶段国情也对其专业伦理的发展有了较深刻的影响,这些经验都应该进行归纳、总结。王思斌(2001)认为,本土化应该特别重视被进入区域的文化主体性,而不是只看到外来文化的适应性变迁,应该是从本土的实际情况中提出问题和分析问题。基于我国经验和语境讨论社会工作伦理本土化的建构,才能达到指导专业发展的作用。
回顾社会工作在我国的发展历史不难看出,当时引进社会工作专业的时候,是希望利用此专业进行更好的社会治理,应对社会转型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在此之前,我国已经存在像公益组织、社团、居民自组织等社会支持力量,也有大量的社区工作者,此外,在我国特殊语境下,社会工作的从业者更多的应该从传统文化和主流价值观中寻求社会工作的伦理价值的建构源泉。当然,现实中,西方经过实践、比较成熟且适用于我国国情的社会工作伦理思想也应该借鉴和发扬,更加值得重视的是基于中国经验和语境的社会工作伦理的补充与重构。
因此,笔者提出中国社会工作伦理的本土化应该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一)我国传统文化气质对社会工作伦理的塑造
齐美尔认为,既成文化不仅是进行文化创造的对象,又是文化活动得以持续至关重要的因素。任何文化的创造,都必须在已有的文化传统中进行,从文化发展的连续性角度上说,文化创造无论取得多么大的成就,不过是原有文化传统的继续。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构成了社会运行的基本环境,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的处事方式、交往与互动行为。因此社会工作伦理在本土化的建构应该根植于我国的传统文化之中,在此基础上进行归纳、总结和发展。
1.儒家思想中的家庭伦理。儒家思想中的“纲常”、家庭伦理,非常强调整个家庭与宗族的和睦,要求每个个体要遵从常伦,“克己复礼”,在此过程中形成的家庭文化根深蒂固。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个人的价值与地位隐于家庭单元背后,并且伴随着“家丑不可外扬”等价值观的影响,这都与西方的伦理形成鲜明的冲突。西方的伦理价值强调每个人的价值与不可替代性,尊重人的个性与发展,对人抱有信任。社会工作者若以西方个体化的视角去介入和分析中国的社会问题,难免会造成偏误,因此在社会工作伦理本土化的过程中,应该以家庭及关系视角分析和解决问题,重视家庭伦理与专业伦理的融合。此外,受儒家思想中的“亲亲互隐”的深刻影响,社会工作者在服务案主的过程中更强调对隐私话题的讨论限度以及对整个家庭和谐的维护和保护。
2.“关系本位”的伦理取向。“关系本位”的传统文化及交往方式长期浸润着中华民族的精神气质。梁漱溟(1987)认为,在中国的思想史上,几乎任何传统的思想态度都是没有承认个体的,是把人当作“依存者”的。费孝通用“差序格局”的概念来阐述中国的关系社会,认为存在普遍的远近亲疏的关系格局,可形象地比喻为一石入水呈现出的像年轮一样的波纹。波纹距石头的远近则表示社会关系,亲则近,远则疏。在这种“关系本位”伦理取向的影响下,案主求助时便与西方信任的社会不同,正如黄耀明(2013)所言,中国人形成了独特的求助机制与自我调整模式,例如更倾向于信任关系而非制度、私人的交际关系先于职业关系、视人而定而不是人人机会平等、有恩则报而非不计较的助人等。因此,在中国不适合像西方社会工作伦理一样建立专业关系并完全杜绝其他关系,在本土化实践中,遵循适度的“熟识”关系先于专业关系,而不限制专业关系,才能更好地应对中国社会特有的“熟人关系”及求助机制等现实情况。
(二)与我国现实国情相符的社会工作伦理构成
中国的具体情况与社会改革与变迁较之西方国家大为不同,其自身蕴涵特殊性,置身于中国社会的专业社会工作伦理,应该做及时的改变与调整。
1.法制基础上的保密原则的有限性。我国是法制国家,一方面,要求包括社会工作者在内的全体公民遵法守法,人人平等;另一方面,也规定了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这就意味着,在法律和案主的保密性原则相冲突的时候,每位社工从业者应该遵从有限的保密性的社会工作伦理,不得触犯和违反法律。而美国社会工作伦理守则强调:“法律允许范围内的诉讼,社会工作者仍应保护案主的隐私权,社会工作者可以要求法庭撤回命令,或是尽可能限制命令的范围,要求保持记录是密封的,或是使记录在公开调查中不会曝光。”由此,在美国社会工作的专业伦理与法律相冲突时,更多地遵循了专业的保密原则。
在我国,社会工作者不仅要承担专业上的责任,更应该推动社会的公正,自觉维护法律保障的每个人的权利。当涉及案主违反法律和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情况时,社会工作伦理应该做出明确的界定。首先,尊重人的生命和价值是社会工作的最高指南,同样,当案主或者是服务对象面临危害或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时候,社会工作者应及时透露有效的信息,以生命为第一原则。其次,是法律与专业的权衡,社会工作者在作为一个职业角色之前,首先应该是一个合格的公民,当面临案主违反、触犯法律时,社会工作者应该做的是及时披露而不是保密,这不仅是维护社会安定,也是对社会工作者自身的保护。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社会工作成为一个道德判断或者道德宣判的职业,社工在面临法庭要求传达案主的资料时,他仅作为资料的提供者,并不代表对案主的宣判或者道德评价,这是值得注意和重视的。
2.多民族与民族政策的伦理价值。我国的民族界定是沿用斯大林提出的民族概念,民族是一个共同体,是稳定的,并且应该具备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和基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之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这四个基本特征。古代社会民族交往频繁,建国后,国家制定了少数民族政策:坚持民族平等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等,影响着社会工作伦理的本土化建构。在我国多民族融合聚居的背景下,不论是少数民族社会工作,还是在民族地区社会工作及任何社会工作的场域当中,都应当坚持多民族与民族政策的伦理价值,尊重民族文化及宗教信仰。李安宅曾指出,边疆工作也同样是社会工作,这项工作的开展需要“平易切实的手段,宽大庄严的态度,母鸡孵卵的工夫,充实一致的机构,长期推进的计划”。将社会福利传至少数民族,带动民族地区发展,与西方的殖民地文化和种族文化不同,对待少数民族更多的应是尊重各民族的差异性,包括每个民族特有的习惯、风俗等。在社会工作伦理本土化的建构中,民族问题不容忽视,不仅是立足于民族本身,也推动民族之间的互动发展。
(三)本土专业实践发展及新形势下的社会工作伦理建构
1.“嵌入式”发展模式中的制度与伦理的互构。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与西方的自下而上的发展模式不同,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以政府为主导的、项目化运作的、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的政府购买服务。在此过程中,社会工作可以理解为一种“嵌入式”的发展模式,作为政府与服务对象中间的第三方传递社会福利与社会政策。“嵌入性”也是社工现阶段发展的最主要特性。因此,社会工作的发展在当前特殊形势下,应该拥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嵌入发展,保持不失去助人的、自主的本质。在此环节中,坚持制度伦理、意识形态与社会工作伦理互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深入实践“为人民服务”“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伦理原则,在专业的发展中体现社会主义的特性。
2.多元化、全球化背景下的积极取向的伦理建构。进入新世纪,信息技术、互联网、微电子科技等迅猛发展,人们越来越倾向于利用虚拟空间或线上开展非直接的沟通,但同时,产生于工业化时代的社会工作强调直接性、区域性、有限的互动,以及人与环境的协调等特性的传统治疗、沟通方法与技术,能否实现与新技术的对接,能否以社工为载体开展优质的生命教育,能否克服生命教育的局限性体现社工的优势,对社会工作者来说都是挑战。
面临多元文化的渗透与冲击,全球化中蕴涵机遇甚至挑战,全球风险的普遍性,工业化时代的社会工作将渐渐离我们远去。新形势下的社会工作发展应该采取更加积极的伦理取向,积极地做出调整而非墨守成规,以积极的伦理原则面对更多的未知和不同,才能更好地与时俱进。
社会工作的本土化将会是这个时代熟悉而又新鲜的议题。王思斌认为,要解决社会工作本土化的难题,需要在理论的层面进行中国经验的总结,换句话说,也就是研究中国社会工作实践过程中,社会需要与专业社会工作和传统经验之间的关系。笔者基于对中国经验和中国语境的体察,认为社会工作伦理本土化建构有以下三个内容:一是传统文化影响下的家庭伦理、“关系本位”对社工伦理的塑造,回应了伦理维度中的隐私、案主自决权等;二是基于实际国情的社会工作伦理需要作出的调整,回应了伦理维度中的保密与尊重;三是本土专业实践发展经验总结对社会工作伦理建构,以及全球化背景下积极取向的伦理建构。
社会工作者对伦理议题应该时刻保持警惕,不遵守价值伦理的社会工作将产生异化。现今无论是社会工作的实务发展还是社会工作教育都有偏向科学化和工具化的趋势,而人文的、有情怀的、价值导向的、伦理道德的“有血有肉”的社会工作却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社会工作是与人有密切联结的专业,也是容易产生职业倦怠、心理创伤甚至是耗竭的高危职业,因此,伦理价值作为专业的总方向和强心针,更应该得到关注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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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一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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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6531(2017)05-0031-04
马恩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读硕士(北京10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