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静
(中共桐城市委党校,安徽桐城231400)
人口老龄化主要是指人口生育率降低和人均寿命延长导致的总人口中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过程。联合国给出的老龄化划分标准是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比重达到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比重达到7%,则这个国家或地区即步入老龄化社会。截至今年二月底,桐城市总人口762362人,其中60岁以上人口137083人,占总人口比重17.98%。65岁以上人口94836人,占总人口比重12.44%。桐城市老龄化形势远远高于老龄化标准。据预测,到2020年,桐城市老年人口将达到15万人。到2040年前后桐城市老年人口将达到最高峰值,大约22万人,约占总人口的28%以上。这意味着2040年左右桐城市每十个人中就有近三位老人,届时桐城市养老形势不容乐观。
一是老龄化程度重。桐城市人口老龄化程度远高于老龄化标准,同时桐城市老龄化也高于同期我国老龄化程度。二是老龄化发展速度快。根据桐城市第五次和第六次人口普查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数据显示,桐城市五普65岁以上人口占比7.67%,六普占比10.4%,桐城市老龄化十年间上升2.73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11月份,桐城市60岁老人占比16.6%,到今年二月份桐城市老龄化程度两年多时间上升1.3个百分点。可以看出桐城老龄化速度是处于不断加速的状态。三是高龄化程度持续加深。截至今年二月份桐城市80岁以上老年人口16252人。近两年全市高龄老人增速在4%左右。桐城市高龄化程度呈现持续加深状态。四是空巢老人日益增加。目前桐城市许多年轻劳动力常年外出打工,老年人空巢现象日益严重。
目前桐城市养老模式主要以家庭养老模式和机构养老模式为主,社区居家养老也在逐步开展中。总的来说桐城市养老模式呈现出家庭养老模式为基础、机构养老模式为支撑、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刚起步这样一个状态。目前普遍存在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机构养老难以满足桐城市老人需求,以及社区居家养老有待进一步加大和完善等种种问题。
多种因素弱化家庭养老功能
随着社会变迁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家庭养老发生了很大变化,多种因素弱化了家庭养老功能。
第一,子女无暇赡养老人弱化家庭养老功能。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和生育观念的转变导致家庭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家庭规模缩小,子女数量减少,改变了以往多子女共同养老的形式,养老负担集中在一两个子女身上,子女养老压力加大。再加上现今社会竞争越来越大,子女每天忙于工作,更无暇精心照顾居家老人。
第二,年轻劳动力外流冲击家庭养老。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推进,桐城市农村地区许多年轻劳动力常年外出打工,这种外出流动性导致许多老人留守在家,空巢老人现象日益加重。子女外出打工难以照料老人,一定程度冲击了现今家庭养老,弱化家庭养老功能。
目前桐城市养老机构21家,公办养老机构16家,民办5家,公办养老机构除一家桐城市养老福利院其他15家均是乡镇敬老院,五家民办养老机构两家位于市区,三家养老公寓位于乡镇。养老机构床位数6170张。占老年人口比例5%。养老机构养老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桐城市养老压力,但通过调研,当前桐城市养老机构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养老机构空间布局不合理。目前桐城市养老机构21家仅三家位于市区,其他18家均位于乡镇。因此针对市区老人,市区可选择的养老机构数量较少。养老机构主要集中在乡镇地区,但目前乡镇敬老院主要接收农村五保老人,这种特殊门槛将社会老人拒之门外,农村地区其他有养老需求老人很难入住敬老院,造成了养老机构供需不匹配矛盾。
第二,养老机构体系结构不够合理。目前桐城市高中低不同档次养老机构比例与老人需求有一定差别,主要以家和尊养老年护理院为代表的高档养老机构和乡镇敬老院为代表的低档养老机构,一些收入不高有较高需求的老人难以找到适合的养老机构入住。同时,目前桐城市养老机构设施有待提高,硬件设施较为简陋,休闲娱乐场所场地不足,很难满足老人物质与精神相统一的养老需求。
第三,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短缺。桐城市养老机构普遍存在的现象是护理人员短缺,比如吕亭镇敬老院里有71位老人,护理人员只有三位,孔城镇敬老院有46位老人,护理人员只有一位,且护理人员基本都是专业技能较低的中年妇女,很少经过专门的护理培训,也难以满足老人护理需求。
目前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处于起步阶段,基本都是自发开展,条件好的社区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做积极的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方面存在问题表现如下:
第一,政策执行力度不够。根据《安徽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城区新建小区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要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规定,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使用面积一般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已建成的居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的,要逐步补建或者利用闲置的设施改建。到目前为止,桐城市几乎没有社区服务公共用房,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更是匮乏;土地供应、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落实也不够到位。
第二,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覆盖面较窄。许多社区都未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已开展的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内容较为单一,基本上都是社区建立老年活动中心为老人提供交流活动场所,比如城郊社区通过建立老年活动中心为社区老人提供交流活动场所,实现老人“老有所乐”。大王社区通过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社区老人。而上门服务和日托短托服务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桐城市养老模式优化改革思路是:家庭养老模式是基础,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为核心,机构养老模式做补充。继续倡导家庭养老,积极开展社区居家养老,逐步优化机构养老。
孝道文化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无论社会如何进步,经济如何发达,孝道这种美德,任何时候都不能丢。弘扬孝道文化需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抓好孝道启蒙教育。也就是孝道从娃娃抓起。抓好孝道启蒙教育,是家庭、学校共同的责任。首先作为父母来说,是孩子第一任老师,在孝道教育上面父母不仅要重言传更要重身教,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其次,作为学校来说,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孝道教育,将孝道教育融入到其他日常教学过程中。另一方面除了说教式的教育,可以改进孝道教育方式。比如,利用母亲节、端午节、重阳节等广泛开展主题班会、讲故事、绘画等多种敬老爱老感恩活动,通过这些感恩活动的开展,帮助学生从小养成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良好品质。第二,多渠道多形式来弘扬孝道文化。政府和相关部门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报纸等传统媒体,也可以利用网络媒体、手机媒体和数字电视等新媒体等平台,大力宣传孝文化,树立公民孝道精神;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树典型,比如开展“好儿好媳”、“孝老之星”、“孝子贤女”等活动,评选孝敬老人先进模范,广泛宣传他们爱老敬老感人事迹,通过树立标杆,发挥榜样力量,掀起比学赶超大热潮。同时针对老人维权意识缺乏的情况,政府不仅要当好孝道文化宣传者,同时也要做好老年人法律宣传员,可以积极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普法工作和法治教育,健全法律维权制度,让老人意识到,子女赡养是自己的合法权益,是自己抚养子女该有的回报,一旦遇到子女不孝的行为,一定要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桐城市老年人口13万多,而养老机构床位数六千多张,即便所有床位都住满,靠机构养老的老人也只占老人总数5%。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一方面能弥补养老机构的不足,另一方面也能减轻子女养老压力,满足老人在家养老意愿。首先要加强政府责任,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政府是构建居家养老模式责任主体,因此要在构建和推广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过程中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资金支持和基础设施提供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政策制定上,政府要紧密结合桐城经济社会发展和老龄化态势,加强规划指导,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中长期规划以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方案。在资金方面,政府应设置社区居家养老专项保障基金,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的资金投入,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社会和个人慈善捐助广泛筹集社区居家养老资金。在基础设施提供方面,对于新建小区和旧城改造预留养老空间,已建成小区没有养老服务场所的可以通过租赁,可以利用闲置场所改建成养老场所。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将养老服务交由专业的养老服务公司来提供。在推行社区居家养老社会化的过程中可以先试点后推广。其次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思想认识。主要加大社会居家养老模式的宣传力度,引导老年人和家庭子女转变养老观念,顺应时代潮流,接受新的养老方式,积极推动居家养老社会化进程。提高老年人自愿花钱买服务的意识。
一要对养老机构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精准定位。首先对不同养老机构根据老人需求可以进行不同功能定位。针对生活基本能自理、经济条件一般老人提供的供养型养老机构,包括吃住和简单的生活照料为主的功能单一养老机构;针对身体条件差一点的老人提供养护型养老机构,主要提供简单的诊治、护理和生活服务功能;以及针对对护理有更高需求经济条件较好老人提供的医护型养老机构,主要具备康复医疗和护理功能的疗养型养护机构。其次对同一养老机构也可以根据老人群体不同需求和不同消费水平,形成不同的养老护理特色,改变传统一刀切千篇一律的养老服务形式,让老人们能够按需入住。二要在敬老院兜底养老的基础上适度向社会开放。针对桐城市乡镇敬老院空置率较高这一现象,可以适度向社会开放,让那些有需求意愿的老人自费入住,除了长期养老,敬老院也可以设立日间照料中心,实现对部分有需求的老人提供日托和短托养老服务。三要加大护理人员培训,提高护理人员待遇。应建立健全护理人员培训机制,开展不同级别护理人员培训,逐步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在提高和保证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素质的同时也要逐步提高护理人员待遇,让护理人员想进来留得住。
除了我们常见的几种养老模式,可以创新其他养老方式。比如现在一些地方也在实行互助式养老。互助式养老主要是老年人间开展互相帮扶、年龄小的照顾年龄大的、身体好的照顾身体较差的、彼此协助抱团取暖的一种养老形式。针对桐城市高龄化空巢化日益加剧的情况,农村地区和社区可以积极探索互助式养老模式,实现老人养老自助、他助和互助为一体的多种养老形式。互助养老模式是一种有利于缓解养老资源紧张态势的养老模式,互助成本低,互相熟识的老人们在一起有共同的话题,相处也其乐融融,但互助式养老多是自发形成,没有部门对此进行统一和规范,在互助过程中,老人权益很难得到保障,而老人群体发病率高,如果一旦出现一些人身意外,子女追究时难以理清责任,因此在互助式养老这块,政府应该为这类群体指定完善的规章制度,让互助养老规范化、制度化,让广大社区和农村地区敢于大胆尝试,大力发挥互助优势资源积极开展互助式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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