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难点解析(初级基础知识)

2017-03-28 08:17陆嘉琦
出版与印刷 2017年1期
关键词:出版物宾语本题

陆嘉琦

选择题难点解析(初级基础知识)

陆嘉琦

编者按:在每年的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中,总有部分题目相对较难,考生往往容易答错。虽然对照参考答案可以知道哪些地方答错了,但是如果仅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显然无助于专业知识的提高,以后遇到类似情况,很有可能仍然出现错失。因此,本编辑部特地邀请有关专家针对考试中考生错答率较高的部分题目进行难点解析,说明相关的正确知识,以帮助考生避免再次失误。

每门科目均分为选择题解析和综合题解析两个部分,每个部分则按考试模块相对集中题目。本期先登载对2016年度“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级)”科目的难点解析,对“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级)”“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级)”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科目的解析将后续登载。

欢迎读者把自己在专业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告诉本编辑部,我们将尽量联系有关专家提供专业指导。

选择题着重考核基础知识,涉及出版基础理论和出版行政管理、著作权常识、语言文字规范和修辞知识、形式逻辑常识、古汉语和古代文化常识、数字出版常识等六大部分,知识点多,内容庞杂,难度较大。根据选择题的特点,本文拟着重对有错的备选项进行解析。

一、出版基础理论和出版行政管理部分

第61题

本题考核把编辑工作作为出版工作中心环节的依据,也可以说是要求考生认识编辑工作的作用。编辑工作是出版物生产过程中的重要阶段,编辑人员主要承担出版物的内容生产任务。“制订出版方针”和 “规范出版物市场”都不属于出版物内容生产的范围,是应该由国家管理部门承担的工作,编辑鞭长莫及。所以,A项“编辑工作是制订出版方针的关键”和E项“编辑工作是规范出版物市场的重要因素”是干扰项,不能选。

第6题

本题考核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社自登记之日起应在多少天内从事出版活动,否则被注销登记。已经实施出版活动的标志是有出版物向社会发行,而不同种类的出版物所需生产时间不同。报纸、期刊的生产周期相对较短,而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生产周期比较长。《出版管理条例》对出版单位登记后应从事出版活动(即发行出版物)的期限规定,考虑到了出版物生产的实际情况,所以,这个期限对报纸、期刊出版单位来说是90日,对其他出版单位来说则是180日。

据此,本题应选B项“180日”。A项“90日”是针对报纸、期刊出版单位的,不合题意。

第31题

本题考核出版物必须著录的元数据。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仅D项“出版许可证号”是不必著录的,因为只有持有出版许可证的单位,才能申领到中国标准书号中的出版者号(即书号的第三段)或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中的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即CN号)。所以,只要出版物上著录了书号或者连续出版物号,就意味着其生产单位已经持有出版许可证,其编号不必再登载。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版单位经营广告业务,则广告经营许可证号必须在出版物上著录,该证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

二、著作权常识部分

第34题

本题考核我国有关著作权的行政法规。许多考生选了B项“《出版管理条例》”。这是对法规所规范的范围有重大误解。《出版管理条例》确实是行政法规,但它规范的是出版活动,其中仅仅很笼统地提及应尊重作者的著作权。虽然出版活动与著作权有很多关系,但两者毕竟分属于不同的专业领域,所以不能把《出版管理条例》也视为有关著作权的行政法规。

E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情况有些类似。该法规主要对与合同的签订、生效、履行、终止、变更等有关的事宜进行规范,仅提及著作权(因著作权许可使用涉及当事人的合同关系),但并没有对著作权事项进行规范。所以,它也不属于有关著作权的行政法规。

第36题

本题考核公民的著作权权利保护期。题干中列出的是最典型的一种保护期——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适用这种保护期的,是统称为“财产权”的各种权利——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和汇编权,以及人身权中的发表权。人身权中的另三项权利——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无限期受法律保护。因此,A项“署名权”和C项“修改权”不能选。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法律规定是总体上的。对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如电视剧和其他视频作品),则法律还有特别规定:这些作品的作者享有的50年保护期,应自作品发表时起算。

第57题

本题考核著作权法所称的“图形作品”的范围。以点、线条、块面等元素表现内容的作品往往相互间存在类似的特点,有时较难区分。我国《著作权法》考虑到了这种情况,所以特意对“图形作品”采用列举方式,说明其包括“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据此,本题中的D项“地图”为正确项,而A项的“雕塑”和C项的“绘画”都属于美术作品,B项的“照片”则属于摄影作品。

三、语言文字规范和修辞知识部分

第40题

本题考核用拼音字母给地名注音时的大小写和连写、分写规范知识。国家标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规定,地名的汉语拼音注音中,专有名应与通名(即“省、市、区、镇、江、河、湖、山、盆地”等表示人文地理或自然地理名称的词)分开写,并且每个部分的首字母应该大写。据此,本题中A项对“洞庭湖”的注音应该分为首字母都大写的两部分,写作“D7ngt!ng H%”;同理,D项“济南市”的注音也应该写作“J@n1n Sh#”。

此外,国家标准还规定,如果表面上看似乎是通名的词已经作为词素成为专有名中不可或缺的组成成分,则其应该作为专有名的一部分。如“黑龙江”,在用作江河名称时,“江”是通名;而在用作省份名称时,“江”就成为专有名的组成成分(“黑龙江”三字在这种情况下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所以“黑龙江省”的汉语拼音应该写成“H8il5ngji`ng Sh0ng”,如C项那样写成“H8il5ng Ji`ng Sh0ng”是错误的。“周口店”的情况与此类似,“店”也已经成为专有名的组成成分,所以其拼音写作“Zh4uk6udi3n”是正确的。

第41题

本题要求考生判断句子的标点符号使用是否符合规范。列出的五个句子是:

A.明天放假吗,张老师?

B.那优美的琴声啊!令我如痴如醉。

C.她呀,已经毕业好几年了。

D.毫无疑问对这种人,我们只能诉诸法律。

E.主食和肉食量高;水果,蔬菜量低;室外活动量少,是形成肥胖的一种生活模式。

叹号和问号都属于句末点号,除了偶尔为突出表示个别词语的语气而置于括号内标在相应词语后(此时它并不点断句子)外,它们一般都应该位于句子末尾。B项所示句子中,叹号却出现在句子的中间,把本应属于一个句子的主语和谓语隔断成两个结构都不完整的句子,显然错了。A项所示句子是正确的,但是有将近半数的考生却认为该句使用标点符号不合规范而误选,导致整题不得分。

句子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独立语,如称呼语、感叹语、插语等。它们独立于普通句子结构之外,不与各种句子成分发生关系。因此,应该用标点符号(常用逗号)将独立语与临近的句子成分隔开。D项所示句子中,“毫无疑问”是用于表示说话人态度的插语,其后面应该有逗号却没有,这就错了。

分号表示的停顿长于逗号、次于句号,顿号则次于逗号,并且用分号或顿号隔开的句子成分还必须具有并列关系。E项所示句子中,并列构成主语的三个短语之间用了分号,孤立地看,这似乎也可以。然而,在主语与谓语之间用了逗号,则是混淆了点号的级别高低。所以,从总体上看,这句的标点符号使用有误,可以修改成:“主食和肉食量高,水果、蔬菜量低,室外活动量少,是形成肥胖的一种生活模式。”

第64题

本题考核数字用法的规范。根据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在同一场合出现的数字,应该遵循“同类别,同形式”的原则。A项中,“世纪”和“年代”都是表示较长时间段的词语,属于同一类别。因此,相应的数字应该采用相同的形式——或都用阿拉伯数字,或都用汉字数字。混用两种形式的数字有违规范,所以A项错误。

国家标准还规定,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时,应该用汉字数字,并且两个数字之间不能加顿号。B项“相距八、九百米”中的数字虽然用了汉字,但是数字之间多加了一个顿号,也违反规范。

需要指出的是,E项“在三〇五教室开会”实际上是不错的,但有70%多的考生误认为其是错误的。这里涉及如何全面、准确理解规范的问题。确实,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4.1.2 用于编号的数字”有“在使用数字进行编号的场合,为达到醒目、易于辨识的效果,应采用阿拉伯数字”的说法。但是,该国家标准的“4.3 选用阿拉伯数字与汉字数字均可”又指出,“如果表达计量或编号所需要用到的数字个数不多,选择汉字数字还是阿拉伯数字在书写的简洁性和辨识的清晰性两方面没有明显差异时,两种形式均可使用”,“如果要突出简洁醒目的表达效果,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如果要突出庄重典雅的表达效果,应使用汉字数字”。同时,在国家标准的示例中,也有“十七号楼”“第二十五页”“第四季度”等。因此,在没有一定上下文可以判断“在三〇五教室开会”这个短语所处语境的情况下,其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或汉字数字都是正确的。

第58题

本题考核计量单位及其使用的基础知识。我国法定计量单位一般采用以拉丁字母(又称“罗马字母”)表示的国际符号;又根据国情增加了用汉字表示的中文符号,用于小学、初中教科书和普通书刊。所谓的“拉丁符号”是对国际符号的俗称,B项将它作为与国际符号并列的另外一种符号,就说错了。

该题中其他三个备选项的内容都是正确的,辅导教材《出版专业基础·初级》第198页专门讲述了相关内容。

本题主要考核对一些物理量和计量单位名称的规范表达。根据有关规范,速度单位“m/s”的正确名称是“米每秒”,而C项中却说成“每秒米”;浓度单位“mol/m3”的中文符号应该是“摩/米3”或“摩•米-3”,而D项中却说成“摩尔/立方米”。可见这两项都错了。

对很多非理科的考生来说,量和单位的规范表述一直是重大难点。其实,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辅导教材编写和命题都考虑到了考生的专业背景问题。一方面,教材对一般出版物中常见的各种量和单位,举了很多例子来说明它们的正误。另一方面,考试题目中涉及的量和单位,都选自教材,如本题的相关内容在辅导教材《出版专业基础•初级》第200页都有专门讲述。考生有必要针对自己的弱势所在,强化学习教材中的有关内容。

第14题

本题考核科技名词的用法规范。出版物中涉及科学技术内容的词语,应该使用国家统一审定、公布的规范形式,以避免产生歧义,保证传播的准确性。本题A项中的“荷尔蒙”、B项中的“维他命”和C项中的“几率”等词,都是不规范的科技名词,相应的规范名词分别是“激素”“维生素”和“概率”。D项中的“红细胞”则是规范名词,因为其旧称“红血球”则是非规范词。

第46题

本题考核有关修辞中借代手法的知识。所谓“借代”,就是在说话时不直接指明甲事物,而是用与之有某种关系的乙事物(一般为甲事物的局部)来代替,否则就不属于借代。A项“他不过是芝麻大的一个官儿”中,以“芝麻”的“微小而不起眼”特点来比喻“官儿”的职位低下,而“芝麻”本身与“官儿”没有什么关系;C项“你一定要吸取教训,不要翘尾巴”中,将并没有尾巴的人比作有尾巴的动物,其实尾巴与人没有任何关系。所以,这两项中都没有运用借代手法。

与此同时,环境保护开启法制化建设与探索。1978年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首次提出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等内容,环境保护正式入宪,这为我国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1989年七届全国人大11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对中国环境保护做出了详细的、全面的规定,以此为基础,我国又先后制定和颁布了森林法、草原法、水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多部环境保护实体法律,目前中国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多达一百多部,已初步形成了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四、形式逻辑常识部分

第18题

本题要求考生判别判断中的主项和谓项是否周延。在形式逻辑中,所谓“周延”,就是涉及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而所谓“不周延”,就是仅仅涉及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

区分主项是否周延,主要是看主项前面表示其数量的词(逻辑学中称为“量项”)。如果主项前面有“所有”“一切”“全部”等表示“无一遗漏”意思的词,那么主项就是周延的;否则就是不周延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主项是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由于专有名词具有专属性,只指称特定的某一个人或地点等,所以即使其前面没有量项,它也是周延的。

区别谓项是否周延,主要是看用于断定主项、谓项之间关系的“联项”(一般是系词)。如果联项为表示肯定的“是”,那么谓项就是不周延的;如果联项为表示否定的“不是”,那么谓项就是周延的。

根据这些规律对本题中列出的四个判断——A项“莫言是作家”、B项“有的教师不是共产党员”、C项“有的桥梁是钢结构的”、D项“所有的事物都是互相联系的”——进行分析,就可以知道:A项中主项周延而谓项不周延,B项中主项不周延而谓项周延,D项中主项周延而谓项不周延,只有C项中主项和谓项都不周延。

第47题

本题考核概念的分类,要求考生说明“规律”是什么概念。题中列出的概念种类,有A项“普遍概念”、B项“单独概念”、C项“集合概念”、D项“正概念”、E项“负概念”。其中,A项与B项对立,D项与E项对立。两相比较,绝大部分考生都能正确选择A项和D项。然而,也有非常多的考生同时误选了C项,导致该题没有得分,十分可惜。

“集合概念”是与“非集合概念”对立的。逻辑学中对这两者的定义分别为“集合概念是以事物的群体为反映对象的概念”“非集合概念是不以事物的群体而以其个体为反映对象的概念”。然而,仅仅根据定义常常还是很难判别的,何况同一个词语形式在不同的上下文语境中可能有时表示集合概念,有时表示非集合概念。有鉴于此,不妨改从它们的相应使用范围来进行判断。如果在一定的上下文中,某个概念只适用于某群体的整体,而不能用于指称群体中的某一个体,那么,这个概念就是集合概念;而既可用于指称群体,又可指称群体中某一个体的概念,则是非集合概念。这样,因为“规律”既可统指各种各样规律以有别于“杂乱”“随机”“偶发现象”等,也可以用于指称某一种特定的规律。所以,它应该属于非集合概念。

五、古汉语与古文化常识部分

第49题

本题考核古汉语中的形容词使动用法。所谓“形容词使动用法”,是指把形容词用作及物动词,表示主体采取某种行为而使相应的客体具有该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或状态。如果用A代表行为主体,用B代表客体,用“××”来代表相应的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或状态,那么,形容词使动用法表达的意思可以抽象描述为“A使得B成为(或呈现)××”。在这种用法中,并不说明主体实施的究竟是什么样的具体行为,而重在说明实施这种行为后客体所呈现的状态;同时,行为主体也常可省略,表示是泛指的或者承前可明的。

形容词后有代表行为客体的宾语,仅仅是形容词用作动词的形式标志,并不说明就是使动用法,因为表示“A认为B属于(或显得)××”意思的形容词意动用法有同样的形式标志。判断是否使动用法,要从意思上分析。这样,如果把本题中的B项视为使动用法,那么就表示“使得我的上年纪长辈变老(或显得老),并同样对待其他人的上年纪长辈”,这显然不合情理,解释为“认为我的上年纪长辈已经年老而予以敬老的礼遇,并同样对待其他人的上年纪长辈”,才符合通常的伦理道德要求。所以,这项中的形容词“老”不是使动用法,而A项的“使地位高、俸禄多”,C项的“使老本增多”“使得贫穷”,D项的“使囊橐变空”和E项的“使德行彰明”,则都说得通,属于形容词使动用法。

第50题

本题要求考生判别古汉语中的宾语前置现象。所谓“宾语前置”,顾名思义,就是一般置于动词后面的宾语提到动词前面了。这种语言现象不仅在古汉语中存在,在现代汉语中也比较常见。判断宾语是否前置,关键是判明句子中哪个词语是动词,哪个词语是该动词的宾语,然后再分析它们的相互位置。本题的A项中,“碎”是动词,“柱”是方位状语,没有宾语出现;B项中也没出现宾语;E项中,虽然“火”是“救”的宾语,“敌”是“胜”的宾语,但它们都位于动词之后。可见,这三个备选项中都不存在宾语前置现象。C项中,“古”是意为“效法”的动词“法”的宾语,并且置于“法”之前;D项中,意为“我”的“余”是动词“欺”的宾语,并且也置于“欺”之前。因此,本题中存在宾语前置现象的是C项和D项。

第52题

本题考核古地名知识。五个备选项中,A、B、C、D项都是正确的,相关知识在《出版专业基础·初级》教材的第440页讲到过。然而,开封府虽然在历史上曾称为“北京”,但这是明朝初期的事,前后延续不过10年(洪武元年建,洪武十一年即撤废)。宋朝时,开封确实也曾经是北宋的都城,但是称为“东京”,而不是“北京”。1126年(钦宗靖康元年)金兵攻入开封,此后赵构称帝建立南宋朝廷,则建都临安(今浙江杭州)。因此,开封在南宋时期并不是都城,也没有称过“北京”。

六、数字出版概述和数字出版产业部分

第68题

本题考核关于按需印刷(POD)的知识。所谓“按需印刷”,是指按照客户的需求少量(甚至仅印一册)印刷书刊,或者在某种书刊中仅选择一部分进行印刷。这是利用数字印刷技术实现的。数字印刷的特点之一,是由计算机控制数字印刷机上相应的电子器件将呈色剂(油墨)或其他色料(如色粉、带电荷色剂、磁性着色剂等)有选择地转移到承印物上,从而在承印物上显示图文影像。所以,正如教材《出版专业实务·初级》第301—302页所述,数字印刷不需要使用印版,那么印版也就根本不必制作。这样,本题中C项的“POD制版快捷”的说法就是错误的。

第72题

本题考核数字出版对出版物发行环节的影响。数字出版主要是通过信息网络把数字化的出版物内容传送给消费者。显然,在这种发行方式下,不仅出版单位通过直接发行渠道把出版物销售给消费者的比例可以大大提高,即使是通过间接渠道进行分销,也常常只要直接委托一些网站代理零售,不必经过好几层批发商逐步扩大零售点。这样,批发商的作用实际上是弱化了。同理,在数字出版环境下,介入发行过程的中间商数量大幅度减少(甚至没有),这样,出版物发行的渠道就缩短了,而不是延长,因为出版物发行渠道的长短是指介入出版物流通过程的中间商数量多少。所以,B项的“批发商的作用得到强化”和E项的“出版物发行渠道延长”,都是不正确的。

(作者单位: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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