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互联网时代下的金融乱象

2017-03-28 07:47
财政监督 2017年16期
关键词:实体监管金融

解密互联网时代下的金融乱象

主持人:结合背景材料和您多年来对金融业发展的观察和了解,请谈谈当前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存在哪些弊端?当务之急需要着重解决哪些问题?

黎昭:去年我们针对中央、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以及辖区金融机构做过调研,就我们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中央与地方风险处置职责实践中尚未落实,在风险处置实践中仍以事件为驱动,导致风险处置成本增加。二是在实践中实质性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尚未建立起来,目前仍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但对于部分领域、业务却又存在监管空白或监管交叉问题。三是目前的分业监管模式更加注重微观审慎监管,宏观审慎管理相对薄弱,货币政策在地方传导不畅问题也存在。四是金融监管基础设施和县域金融监管力量都很薄弱,互联网金融需加强改善型监管。

至于当务之急需要解决的问题,我想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的发言中已经说得很清楚:“要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增强金融监管协调的权威性、有效性,强化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及时有效识别和化解风险。”

陈华清:金融监管是抵抗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要想使金融监管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成为经济发展的保护伞、防火墙,就必须突破传统金融监管的模式。当前金融监管模式主要弊端及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包括:一是监管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探索。我国当前对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往往停留在对金融机构的调整上,多局限于形式上的分合。深层次的改革,不应只局限于形式上的分合,而更应看重全方位的改革。只有明确改革重点,改革效果才能显现,须配套国企改革、管理体制改革、制度建设等相关系列改革,多管齐下,才能使金融监管模式更符合形势发展需要。二是适应混业经营是金融监管发展的必然。我国现有金融监管体制的主体构成是“一行三会”,这实际上是参考了美国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模式,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于减轻金融腐败等起到了一定作用。然而随着经济发展,我国经济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金融混业经营成为大趋势,之前分业监管的体制已不再适应新的经济发展态势,需要随之作出相应调整。三是走向国际是金融监管发展的趋势。当今金融市场的发展,已经打破了国与国的界限,一国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早已突破了传统的国界线,而是向全世界延伸开来。因此,金融监管必将同样走上国际化的发展道路,只有这样才能应对国际化的金融风险,迎接国际化的金融挑战。

吴建军:目前,“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体制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协调,多头监管与交叉导致监管冲突及监管缺失的问题比较突出。在实体经济增速下行与金融监管体制滞后于金融市场发展的双重作用下,产生了一定程度的监管套利,导致金融脱离实体经济并自我膨胀,金融业资产负债表的规模扩张速度过快,杠杆率不断提高。在没有实体经济与之匹配的情形下,金融业资产负债表的盲目扩张意味着潜在金融风险不断累积,也势必会影响实体经济的稳定运行。因而,随着金融业发展逐渐走向混业化、互联网化以及创新化,以金融机构为监管对象的监管体制已不适应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现实,应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建立统一的监管框架,根据金融业务强化功能监管,并实施有效的行为监管,从而完善金融市场的功能,提升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协调发展。

李虹含:目前的分业监管体系当中存在监管真空、监管重叠和监管套利三个主要问题。特别是在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各类地方性资产交易平台等金融创新活动的不断出现之下,多层嵌套问题突出,金融创新利用银行、证券、信托、基金、保险等多个领域的监管空白之处进行监管套利;另外,多重监管使单个产品可能隶属于多个监管部门,造成交叉监管和监管真空。

主持人:针对泛亚、e租宝风波等金融事件,中央启动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2017年6月30日,我国P2P网贷平台数量达4979家,累计问题平台达3209家,在运营平台1770家。6月P2P网贷行业全国成交额为2217.7亿元,同比上涨63.07%,有效提升了公众对P2P的信心。这种“运动式执法”有哪些利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如何从根源上治理各种互联网金融乱象?

黎昭:“运动式执法”的好处在于会在短期内加速部分问题平台风险暴露,遏制问题平台进一步发展,有利于监管当局尽快应对和处置风险事件;弊端在于这种类似于“一刀切”的执法模式,容易给投资者营造一种恐慌氛围,投资者避险情绪高涨,对资金进行撤离,不少平台公司也“无辜躺枪”,一些原本经营较为困难的小平台公司面临更加艰巨的外部环境,这实际上也是滋生了风险。

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从根源上治理各种互联网金融乱象,重点应抓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树立监管权威。考虑加快修订现有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以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明确互联网金融涉及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设定监管罚则,树立监管权威。二是加强互联网金融全程监管,防范金融风险。要加强互联网金融机构准入管理,履行相关备案手续,明确设立标准和条件;要加强互联网金融机构行为监管,实施有限牌照管理,对其业务产品要建立负面清单制度;要加强互联网金融机构信息数据管理,制定互联网金融平台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有效设置安全防火墙,确保平台安全运行。相关监管部门要对互联网金融机构信息系统、信息服务、信息内容进行监管,掌握监管数据。三是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合作,应对问题平台。目前互联网金融问题平台呈现出发展迅速、消亡迅速、跨地跨界经营、虚假交易和劣质交易多等特点,对其实施日常监管涉及工商、商务、金融监管部门、地方金融办、公安等部门,各监管部门要相互协作,共享监管数据和信息,统一监管行为,形成监管合力,有效遏制问题平台的产生。

陈华清:所谓“运动式执法”,就是通过集中优势人力物力,对违法犯罪现象形成“拳头”攻势。这种做法虽然可以在短期内收到较好的效果,但由于这种执法行动本身所具有的“时效性”,所以不可能收到长久之效。因此,我们在肯定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相关成绩的同时,应探索治理互联网金融乱象的长效机制及持续性做法。要本着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的思路,建立和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的监管长效机制。一要增强平台的信息透明度,投资者才能有效评判风险、理性投资,避免陷入“高收益”骗局。二要加强资金监测和风险监测,强化风险监管,完善中央地方双层金融监管体制,中央加强对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协调指导。三要规范金融产品,所有金融产品无论线上线下都必须表明产品的金融属性,存款、贷款、基金、债券、股票、集合投资计划、资产产品计划等都必须明示产品的名称。

吴建军:互联网与金融的融合是时代发展的趋势,互联网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金融的缺陷,在促进资金供需双方有效匹配方面也具备某些优势。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虚拟度高,许多互联网金融机构运作不规范,不具备必要的资质,对投融资方了解不够,因而信息不对称现象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表现得更为突出,而且很多互联网金融机构在高杠杆下运行,个别互联网金融机构一旦出现兑付问题将具有传染性,负外部性问题也更为明显。中央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专项整治是维护金融稳定发展大局的需要,对于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市场秩序,提升公众对互联网金融的信心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互联网金融不同业态所处的阶段不一样,即使同一业态不同平台所处的阶段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因而应根据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在监管过程中加强监管协调,强化功能监管与行为监管。

李虹含:运动式执法容易造成出现问题才监管,出现漏洞才补齐的弊端。容易给投资者造成实质损失之后才进行监管,这种监管属于事后型监管,容易产生金融风险。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主要是源于中国金融抑制与金融资源稀缺等问题的存在,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深入,互联网金融生长的土壤开始逐渐消解。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后五大行就成立了普惠金融部,专门服务于在金融抑制时期未得到有效服务的企业与居民个体。

主持人:有专家认为,对于近年来出现的一些金融异象,其根源是金融改革与实体改革的节奏不匹配,金融改革的节奏较快而实体改革的节奏较慢,由此导致金融风险的显著上升。此次全国金融会议上,习近平主席将“回归本源”列为金融工作的首要原则,要求金融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如何协调两者间的矛盾,使金融监管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

黎昭:金融需要为实体经济服务,这一点应该是毋庸置疑的。金融监管的核心就在于让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防止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实际上,金融市场、业务创新发展的速度快于实体经济发展的速度,这个本身并不是问题。问题就在于金融发展脱离了实体经济,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脱实向虚”。一旦金融发展完全脱离了实体经济,就会衍生为“泡沫经济”,这一点是危害最大的,也是我们金融监管的核心所在。因此,金融监管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就是:从顶层设计上来看,就是要引导,要有合理的制度安排,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实体经济,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从具体监管行为上看,就是要规范,规范金融主体的行为,明确金融创新的边界,防止金融创新过度自由化,进而引发泡沫经济。

陈华清:如何把握好实体经济发展同金融改革深化之间的关系,使金融监管很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一是明确金融改革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本质要求。金融业与实体经济相互依存、共生共荣。实体经济是金融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金融发展脱离实体经济,不仅会导致资源配置的失效,也会放大金融体系自身的脆弱性,金融改革应当把发展转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如何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需求上。二是着眼实体改革以推动金融深层次改革。过去三十多年中国经济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这与金融的支持是密不可分的。但是同时必须看到,经济社会的深层次变化对金融业的挑战,实体经济发展现状对金融体系提出新的挑战,只有立足实体经济改革,才能寻求深层次金融改革。三是明确金融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通过推进金融要素价格的市场化,建设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体系,满足实体经济对金融服务的需要。

吴建军:理论与实务界对金融的理解有所差异,结合实体经济从本质上考察,金融最重要的功能是实现资源的跨期配置,促进储蓄向投资的有效转化,进而实现经济稳定持续增长。从这个意义上讲,金融对于实体经济的作用不言而喻。也正是基于这一认识,金融是内生于实体经济的,任何试图通过发展金融来促进经济增长的观念不但不符合经济运行实践,也是危险的。近年来出现的金融异象与对金融认识的偏差存在一定的联系。如果不能从根本上再塑融资主体以及作为储蓄投资转化中介的金融机构,使之成为权责明晰的经济主体,而一味追求金融规模扩张以及金融产品多样化,只能使潜在金融风险不断累积,而对于提升实体经济运行并无实质性意义。另外,金融在本质上是一种市场合约,由于金融合约的内容宽泛、形式多样,合约的不完全性较其他合约(比如商品市场、要素市场的合约)更突出,其市场失灵的危害更严重,因而,必须实行有效的监管,以克服金融合约不完全性带来的弊端。同其他类型的合约一样,金融合约各主体的权责明晰、竞争充分是金融与实体有效匹配的必要前提条件。总之,金融与实体之间并不存在此消彼长的矛盾,在权责清晰、市场有效运行时两者具有一致性。

李虹含:金融创新是金融改革的重要手段,实体改革目前还未找到新的增长点与转折点、着力点。金融创新快于实体改革是必然的矛盾。正如美国次贷危机是金融创新过度导致的恶果一样,金融改革过程中必然要注意节奏、力度、方法,金融监管便是很好的提供措施、方法与边界的有效手段。逆风向监管是协调两者矛盾的最主要措施。当金融创新过快时必然要使用金融监管来加以规制,使金融创新能够回归服务改革、发展的本源。

管体制路在何方?如何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本期监督沙龙围绕以上话题展开探讨,全面深入剖析当前我国金融监管改革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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