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珈绮
曾是传递正能量的“女大学生”一词,随着网络不断曝出小部分女大学生的丑陋行为,以及大批以其为醒目标题的负面新闻的涌出,颠覆了人们对女大学生的传统认知,使得 “女大学生”一词在某些情况下隐含了贬义性质,女大学生的形象也被标签化。与此同时,女大学生的媒介形象和新闻报道也成为学者研究的热点。目前针对女大学生媒介形象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网络媒体对其形象的建构。这些研究,一方面利用内容分析得出相应数据,以此来说明女大学生在媒体上如何被呈现,另一方面则是借助各种传播学或社会学理论对呈现出的现象进行解释,剖析原因、提供对策。在大部分研究中,女大学生的媒介形象被划分为正面形象、中性形象、受难形象及负面形象。而受难形象更是媒体建构的重点,在每年报道中占有很大的比重。
第一种是在危机事件中缺乏判断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少女大学生抱有侥幸心理,觉得危险因素、恶性事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概率很小甚至不会发生,即使遇到危险也没有做出及时的判断。再就是缺乏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遇事就手足无措,脑子里根本没有任何防范意识。例如在 《盲目上陌生人车,女大学生自保意识太低》[1]这篇报道的标题直截了表明受难的主要原因就是女大学生遇事不动脑、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提醒女大学生在外提高警惕性,远离危险。
第二种是不谙世事、轻易受骗的无知女生。这类女生可以说是单纯善良,但却因为涉世未深,太容易相信他人而显得愚昧无知。现实中存在着很多电话诈骗、网络诈骗的案例,但前赴后继的受骗者不是少数,那些受骗女生本来是出于好心帮助他人,但因缺乏辨别力而上当受骗。在《“屌丝兄弟”冒充“高管”泸州女大学生被骗》[2]的报道中,作者描述女大学生对冒充“高管”的行骗者的态度时用了“信任和帮忙”“好心帮忙”“毫不犹豫”等词。这些主观的词恰恰表现出媒体对女大学生善良好心的描述隐含着其易被欺骗、防范性差的意思,本是褒义的词汇也带上了无知、愚昧的含义。在人们的普遍认知中大学生应该是知识、智慧、资质的象征,不应该是被骗的对象,如此强烈的对比不但不会引起社会的警惕,反而会使诈骗人变本加厉地针对女大学生。
第三种是由于自身心理弱点,因利诱惑而自陷圈套的女大学生。这类型报道把女大学生塑造成“贪慕虚荣”,被利益诱惑的形象。犯罪嫌疑人将自己的罪过推脱到受害人身上,将受众的目光转移到受害者身上,使得本应被关怀、被同情的受害女生成为被指责的对象,蒙上“咎由自取”的异样眼光。这类女大学生往往成为媒体和舆论谴责的对象。被利诱的女大学生在心理和生理上已经受到伤害,但媒体这类事件的报道上更倾向将原因归结为被害人为利益驱使所致。
女大学生作为“性”的受害者,其中一种是与暴力事件相结合,女大学生在受到其他暴力人身攻击的同时遭受到“性”伤害。例如《“羊入虎口”敲响警钟》[3]就是一篇很典型的报道,报道一开始就将“性侵”与“失联”“囚禁”“杀害”联系到一起,而在后文中更是用“强奸”“捆绑”“堵嘴”“殴打”“恐吓”“性药品”“性工具”和“性虐待”这些露骨的词汇还原了济南失联女大学生小金受害的全过程,并且用“多处受伤”“精神恍惚”形容受害者遭受暴力后的状态。此类的女大学生呈现出多重的受难形象,她们不仅在身体上遭受多重的伤害,更在心理上都留下了严重的创伤。
另一种是女大学生处于权利的下方,在被动情况下遭到权利主体的性侵犯。女大学生在事件中行为的客体,处于被动的地位。而权力主体与客体之间,往往存在着一种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因此,媒体在此呈现的实际上是女性相对于男性在权力上的缺失。《如何斩断校园性骚扰之手》[4]一文总结了老师对学生进行性骚扰和性侵犯的原因,即老师通常是借自己地位和权力的优势使学生无力反抗进而对学生做出不轨行为。除了师生之间的权利缺失,还有一种较常见权利缺失的便是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的“妥协”。例如《无业男发信息招模特,潜规则两名女大学生》[5]报道的是女大学生为当模特而被迫与假经纪人发生性行为。题目中“潜规则”一词就表明了女性在求职过程中的问题:求职者与招聘者之间权利地位不平等。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女大学生的心理弱势而使犯罪行为屡屡得逞。
媒体在传播中所形成的拟态环境是一种“象征性的环境”,是现实社会经过媒体选择处理后的模拟再现。媒体建构的拟态环境可以限制人们对客观实在的认知和辨别,进而影响人们的活动并对现实环境产生影响。媒体对女大学的形象构建是被“边缘化”的,是按照男性读者期待的女性形象塑造的:女大学生的性别特质会引起男性的窥视欲望,柔弱易受伤害的形象,是暗示需要强者的保护,能力低下陷入困境时,则需要男性的拯救,以此显示女性形象在男性视野里的被贬低。[6]在媒介环境下所呈现的女大学生形象与客观世界真实的女大学生形象是有偏差的。媒体通过报道塑造女大学生积极的形象,容易形成正面的公众认知,反之,就会形成负面的形象认知。
女大学生对自我认知的形成除了接受教育、和身边的人接触以外,一定程度上来自媒介传播的信息。媒体对女大学生受难者形象的呈现,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女大学生对自我形象的认知,也关系到媒体能否为女大学生营造出良好的舆论环境。在很大一部分新闻中,媒体对女大学生的报道以一种悲情的姿态或说戏的成分,突出报道女大学生或容易上当受骗。导致这将女大学生在接受媒体信息后做出了较极端的反映。“培养理论”认为,媒介的价值倾向往往可以转化为受众的一种社会期待,制约受众对外界认知的同时也会形成受众自我培养的标准,使自己在形象上更加符合媒体所代表的审美标准。[7]如果媒体提供给受众的信息是正确的,就可以促进受众形成正确全面的世界观。反之,如果媒体提供的信息偏颇甚至失实,就会歪曲人们对世界观的认识。媒体在报道中过度渲染女大学生受难事件,刻意塑造女大学生受难形象,那么现实中的女大学生就会潜移默化地将自己的单纯、没有社会经验、手无缚鸡之力、缺乏应急能力等弱势当作理所应当,造成一些人对社会的恐慌。
过度渲染受难信息不仅会使恐惧情绪在社会上蔓延,甚至会激化矛盾,使事态发展变得更加矛盾和复杂。因此媒体应把握好负面新闻采写、编辑和报道的度。为了塑造真实的女大学形象,媒体须对原有的报道形式进行调整和改变,在议题的选择上更多样化,把握征服不同形象的报道比重,切不可盲目跟风报道,一味渲染受难事件,也不要刻意选择受难题材、建构受难形象。对受难新闻的报道,媒体应该选择积极的报道角度,把重点放在对受难事件的处理进展、受难者的事后恢复状况以及社会对受难者的关怀为重点,比如在女大学生失联事件中,媒体的报道角度应放在女生得救、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处分、政府加强对黑车的管控、女大学生防范意识越来越强等以此充分说明局势已得到控制,事件在朝着正面的方向进展。
女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作为普通人,她们有客观存在的优缺点;作为弱势群体,她们应该得到受众及社会的理解与关怀,而不是承受质疑和异样的眼光。媒体在客观、真实、全面地报道受难事件时,不能受商业利益驱使,拿受害者的伤痛来吸引受众的眼球。新闻媒体即是信息的传播者,也是人文关怀的倡导者和弘扬者。在负面新闻的报道中通过注入媒体和社会对受难群体的人文关怀,在消极的信息环境中倡导积极的舆论声音。在受难事件的报道中尽量减少消极情绪,而要突出人的正面作用,以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态度给予受众积极的能量。女大学生受难者无论在精神上还是身体上都已受到伤害,媒体在报道中应充分体现对受难者的人文关怀,而不是再次揭露他们的缺点和弊端。不能让一些特殊的、不具有普遍性的女大学生事件性新闻,掩盖对女大学生主要问题的关注,这样才能为受众构建一个全面、客观、真实的女大学生群体形象。通过这样的方式既能保证新闻真实性又能体现媒体的正能量。
[1]刘剑飞.盲目上陌生人车,女大学生自保意识太低[N].大河报,2014-9-12(A03).
[2]王正元.“屌丝兄弟”冒充“高管”泸州女大学生被骗[N].华西都市报,2014-8-19(d09).
[3]陈尚营,王 志.“羊入虎口”敲响警钟[N].今晚报,2014-8-29(6).
[4]李林.如何斩断校园性骚扰之手[N].中国青年报,2014-11-24(03).
[5]余皓.无业男发信息招模特 潜规则两名女大学生[N].楚天都市报,2014-6-21(A07).
[6]张志刚,汪蓓蓓.社会性别视角下的女大学生媒介形象分析[J].文化学刊,2013:129.
[7]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