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员
有效发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比较优势
●本刊评论员
在工业文明走向信息文明,市场经济体制更趋完善,新技术和新经济模式风起云涌,人民对物质文化生活和和谐的社会、自然生态有了更高需求的新时代、大背景之下,政府应如何适应时代要求,更高效率地满足人民对公共品和公共服务的需要?上世纪中后期,理论界提出的“重塑政府论”就预见到社会治理和公共管理革命性的变化:重授权、“掌舵”而非“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提供服务须引入市场力量、竞争机制;像商业机构“受顾客驱使”一样地去满足公民的需要而非“旧行政”式的官僚作派;按实效投入拨款,追求物有所值、防止浪费;注重与社会组织、商业机构合作,与公民“友好互动”,建构“共治”体系。今天这些“新公共管理”原则越来越在实践中得以体现,并在信息社会、技术进步、新经济模式的推动下有了新的内涵。契合“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潮流,体现政府作为授权者而非直接的“生产者”、公私合作、利用市场力量等精神的PPP、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服务等新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发展很快,政府不断加大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 。
这一新的公共服务提供模式存在什么样的比较优势?不少学者从用市场力量、企业精神重塑政府来解释之,意指改变官僚体制的低效率、政策失灵、监管过度、寻租等问题,在公共服务供给中,发挥市场竞争的优势、利用企业特有激励约束机制,以更好地满足公民的需要。除此而外,这种公共服务模式有利于改变强国家、弱社会、社会活力不足的局面,有利于发挥社会力量提供社会服务、反映社会诉求、规范社会行为、追寻社会公正等功能。就我国当前实际而言,还存在公共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不平衡问题,公共服务方面离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有必要激活社会力量在公共服务上的“生产力”。
伴随“新公共管理运动”应运而生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第三方评估”兴起,并在国际上被认为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必备程序和“制度化的事实”,这是基于作为第三方评估主体的“专家系统”独立性、专业性预设而推断出其具有公正性、权威性和可信赖性。对于“第三方评估”,笔者首先肯定应尊重知识,给予专业人士足够的信任,避免“反智主义”对专家们贡献自己才华的干扰,是非常必要的;笔者也认识到,知识精英在当代更加具有引领社会进步的作用,社会专家系统在社会评估力量中的主体地位、核心地位应给予确认。同时,笔者也不讳言第三方评估理论缺陷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从逻辑上讲,“第三方评估”实际上是政府向专家购买智力服务,同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之举,政府购买其他服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在政府购买专家的评估服务时同样存在,同样需要对“第三方评估”之评估。而对于专家的独立性,利益干扰、评估组织之间的无序竞争、“官学商铁三角”、政府主动挑“听话的”专家,这些因素都可能使“第三方评估”的独立性并不彻底。
基于上述考量,笔者倡导的是以专家系统为主体的、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力量评估体系”。在专业组织评估的基础上,还需要建立开放的平台、畅通的渠道吸纳服务对象的切身体验、切肤之痛,有公民责任者的主动“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