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超
(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上海 201620)
项目社会评估的理论述评与应用展望
□孟超
(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上海 201620)
历经数十年的发展,项目社会评估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形成了众多的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在个体主义取向、社会取向和环境-生态取向三个维度上,不同的评估机构开发了各有侧重的社会评估框架,其发展趋于多元,且框架之间多有借鉴和融合。从评估方法上看,多学科研究方法和参与式研究方法将成为趋势。在我国,社会评估在评估中的应用尚有很多不足之处,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在中国社会与经济结构转型、城市化与现代化高速推进的大背景下,社会评估可能在邻避设施建设、资源型社区、城市建设和旅游开发等四大领域中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社会影响评估;环境社会学;社会影响;参与式研究方法;邻避
项目社会评估(或项目的社会影响评估),即对项目(如工程建设项目、开发项目、计划、政策等)所造成社会影响进行的评估。区别于经济-技术评估,政治、意识形态评估,环境影响评估。项目的社会评估更强调基于社会因素对项目影响进行分析,其评估方法往往来源于社会学或人类学,其目的在于减轻或消除项目的不良影响、实现社会发展目标、增进项目的经济效益[1]。一般认为,项目社会评估领域的产生渊源于1970年由美国总统尼克松签署生效的《国家环境政策法案》。该法案规定,项目在施行之前必须提交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以衡量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尽管在《法案》出台伊始,项目的社会影响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但是该法案引发了评估界和公众对项目全面影响的关注,并提供了一个政府与项目各相关主体之间的合作框架[2]。经历了1980年代在北美的快速发展、1990年代国际评估实践的推广(尤在国际机构以及新西兰和欧洲等国家中的应用)之后,社会评估获得了项目评估中的广泛应用,其理论和技术也在逐步深化和成熟。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社会评估领域的发展,社会评估的概念亦产生了一定的模糊性,不同学者和机构对社会评估的表述并不一致。在中国的学术研究与评估实务语境中,“社会评估”与“社会评价”两个术语往往混用,一般也认为它们具有相同的含义。但是,从“评估”与“评价”两词词义的微妙差异来看,“社会评估”比“社会评价”似乎更能反映评估活动的“预先性”;换句话说,项目的社会评估是在项目开展之前就要进行的估计和预判,一般要贯穿项目过程始终;而社会评价则意味着在项目施工或完工之后才进行的一种“评判”。因此,本文选择了“项目社会评估”的说法。
对“社会影响”(social impact)的提法也有不同意见。泰勒等学者就认为,社会影响中的影响(impact)一词,实际上蕴含了一种消极含义,它更多强调了项目产生的不良或负面的社会效果。因此,泰勒等人建议用较为中性的“效应”(effect)一词代替较为消极的“影响”(impact)一词;基于同样的理由,他们也建议使用社会评估(social assessment)一词强调项目带来的“变化”[3]。
此外,在中文文献中,“社会评估”的术语实际囊括了几类不同的社会评估实践活动。根据社会评估的实施机构和评估关注点的不同进行区分,常见的名为“社会评估”的实践大致有如下四种:
(a)“社会影响评估”。广义的社会影响评估,等同于项目的社会评估,即对项目的社会影响进行评估的实践领域和应用学科。而狭义的社会影响评估(Social Impact Assessment,简称SIA),则专指一个拥有共享行动规范、评估理论、方法论,并由专业协会(如国际影响评估协会,简称IAIA)作为重要研究和传播机构的研究与实践领域。
(b)由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发展机构推行的“社会评估”(social assessment)。这类评估主要是对发展机构提供的贷款项目的社会影响进行考察。因为这些机构以扶贫开发为首要目的,因此其社会评价的重点往往放在扶贫效果和对贫困人口的影响上。以亚洲开发银行为例,其机构使命是构建“一个没有贫困的亚太地区”,旨在帮助“发展中成员体提高人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4]、促进妇女地位提升,因此贫困人口、少数民族(原住民)、非自愿移民和女性是其重点关注的人群[5]。
(c)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简称“稳评”)。即对重大项目规划和实施阶段可能产生的危及社会秩序和政治稳定的因素进行评估[6]。近年来,由项目开发和安置过程中处置不当导致的群体性事件频发,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自2012年开始,国家颁布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指导文件,要求在重特大工程项目实施之前需要进行社会风险评估,以排除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可能。与社会评估不同的是,“稳评”更关注的是人们对于项目的可能反应。如社会学家默顿所确认的,如果人们认为项目的影响是事实,那么他们就会在项目推进之前用政治行动阻止其推行(即“托马斯定理”所指出的)[7]。因此,人们对项目的态度是“稳评”的一个关注重点。
(d)社会改善项目的评估。这类社会评估虽也在中文文献中被冠以“项目评估”,但其全称应为“社会项目评估/评价”(social program evaluation)。这类评估通常是对社会服务的传递效果和绩效进行评估。例如,政府向某社会组织购买该组织提供的“社区助残”服务,那么在该项目执行中期和结项时对其资金使用合理性、实施效果等内容进行评价,就会应用到社会项目评估。执行该评估的主体一般为政府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
综上,如上第一、第二类社会评估属于本文关注的社会评估,而第三、第四类社会评估虽被冠以“社会评估”之名,但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研究者应注意对这几种社会评估进行区分。
2.1 评估框架的多元化及其整合
项目社会评估一般被认为是一个具有较强应用性和实践性的学科,但它也确有其概念和理论基础。大致上,评估工作都是在一个评估框架的指导下完成的,它可以被定义为一整套关于评估依据、评估重点和评估方法的界定和说明。目前,较为成型的评估框架有:机会赋权和安全框架、制度和发展框架、可持续生计框架、资源使用权力框架、环境权利框架、资产和能力框架,等等[8]。
从社会评估近年的发展情况来看,社会评估框架正显示出多元化的趋势。原因之一在于,不同评估机构由于评估出发点和目的不同,往往根据自身需要开发出具有不同侧重点的评估框架。此外,一些应用新概念和新理论的评估框架也层出不穷;例如,基于政策社会影响和经济分析的“贫困与社会影响评估”(Poverty and Social Impact Analysis,简称PSIA)、以“人权”为核心的“人权影响评估”(HumanRightsImpact Assessment,简称HRIA)、确认了人类健康重要性的“健康影响评估”(Health Impact Assessment,简称HIA),这些评估框架都体现了社会评价的研究者和实践者将更为新颖的价值和理念纳入经典的社会影响评估框架的努力。
同样,也不乏试图对这些评估框架进行整合的尝试。比如整合了健康和社会评价的“人类影响评估”(HuIA)、整合了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价的“环境社会影响评价”(ESIA),等等。进行框架整合的好处有两个:其一,在项目环境中,环境-生态系统、社会系统、经济系统和个人行动之间有着复杂的联动关系,其中一个系统的变化都会引起其他各系统的变化。例如,某个项目如对某社区环境造成污染,则很有可能损害该社区居民的身体健康,从而影响其就业;为改变这一现状,个人可能会选择向环境加剧“索取”以改变经济劣势,反而更加剧了环境污染,由此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从这个角度而言,使用一种整合框架有助于全面地把握项目的社会影响,对各系统之间的复杂交互作用进行描述。其二,从实践层面上,繁杂的评估框架和评价指标使得使用不同框架获得的评估信息难以进行直接的比较。因此,进行框架整合有助于形成统一的社会评价规范[9]。
2.2社会评估的三种理论取向
评估框架的多元化深化了对项目影响的认识,但众多的评估框架也为评估之间的比较和经验总结增加了难度。此外,评估框架的相互融合、框架之内包含的子框架,也大大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本文对常见的一些评估框架进行了梳理,认为它们大致上是在三个理论维度上展开的,分别是:个体主义取向、社会取向、环境-生态取向。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理论取向区分并不是绝对的;取向之间越来越显示出了融合和相互借鉴的特点。
2.2.1 个体主义取向。所谓的个体主义取向,就是从“人的需要”的概念出发,即把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关键要素作为项目评估的关注焦点,考察其在项目过程中受到了怎样的影响。因此,个体主义取向尤为关注的是,人们的生计和生活质量、个人权利、个人自由与发展所受到的项目影响;例如,考察个人收入、生活方式、精神健康等方面受项目的影响程度。
“人类需要”(human need)实际上是一个历史范畴,对“人类需要”的界定也是随社会的发展不断演变的。社会学家马歇尔通过考察西方社会公民身份的演进,指出从18世纪的公民权利(civil rights)、19世纪的政治权利,到20世纪的社会权利(social rights),实际上体现了一种不断进步的文明观念。因此,因研究者的所处时代、学术背景和政治取向的不同,也产生了确认“人的需要”的多种思路。例如,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确认了生理需要之外的人的需要(如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而大卫·哈维则将社会服务的引入人的基本需要,认为食物、住房、医疗、教育、社会和环境服务、消费品、娱乐、邻里、交通设施等都属于人的基本需要之列。但对于发展学科和社会评估领域而言,最有影响的是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的自由观。森认定,人理应能够选择其所珍视的有价值的生活,为了保证这一点,人们必须具备一定的“可行能力”(capabilities)[10],或者说身体健康(physical health)和个人自主性(individual autonomy)[11]。因此,从森的观点出发,个人自由在项目中所受到的剥夺和损害是社会评估的重要关注点。
2.2.2 社会取向。评估理论的社会取向也可以被称作社会学的取向或涂尔干主义的取向,它注意到了人类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特质,旨在从社会层面辨识项目的影响。因此,社会取向的评估往往是从经典社会学理论出发来考察项目的影响。
社会取向的一种思路是,考察作为一个整体/共同体的社会所受到的项目冲击。在社会的微观层面上,人们处在由各种社会关系构成的社会网络中。从社会网络和社会关系中,人们可以获得物质上和情感上的各种支持,而项目很可能会对这些社会关系产生破坏。从较为宏观的角度来说,正如孔德等社会学家所揭示的那样,社会共同体的存在往往依赖于某种“共识”,即对某种价值观、传统或习惯的认可。如果这种共识被破坏,那么社会就有解组的危险。因此,作为共同体的社会涉及到的关键概念是文化和社区。文化可视为该民族所创造的共同资源(common good)、构成社区凝聚力的纽带。而社区一般被认为是项目评估所关注的基本单位,归属于同一社区的人们被认为拥有相似的目标、价值,居住在相近的地域之内。近年来,随着社会科学的空间转向,对社区/地域的认识也在深化。社会学、人文地理学和政治学的相关研究都认定人所在的地方/地域,影响了对自身身份的确认、对地域和人群的归属感和认同感[12]。当然,这些最终都会影响到个人生计状况和身心健康。
另一种思路则关注社会中冲突、矛盾的要素,这一传统是由韦伯、马克思和女性主义共同确认的。权力、不平等(尤其是经济不平等和性别不平等)是这一取向所关注的核心概念。因此,关注的是项目过程中的权力行使(与抵抗)和可能受到经济和权利的剥夺的群体。此外,在冲突之间达成妥协、维护公共利益还往往需要制度安排,那么就需要对制度框架中资源分配和各行动主体的行动策略进行分析。
2.2.3 环境-生态取向。环境-生态理论取向基于生态学和环境社会学的认识,试图克服传统发展观和社会学理论中“人类中心论”的狭隘性。从20世纪60、70年代开始,西方知识界开始对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展开反思,并形成了一系列形形色色的“生态-发展”观,从寄希望于技术进步、认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可以得兼的“浅绿”主义,到将地球利益放在首位、为地球利益可以不惜损害人类利益的“深绿”主义。但无论“浅绿”还是“深绿”,它们都认定人类社会系统是生态系统的一个部分,人类发展和福祉的增长不能建立在对环境的无限索取上。因此,环境取向的社会评估特别适合于对环境产生巨大影响的项目进行评估,考察环境(生态)和社会(人类活动)之间相互影响,其关注的重点在于环境的承载力、脆弱性、恢复能力以及发展的可持续性。
本文将三种取向的关注焦点(关键概念)、理论基础和代表评估框架进行了总结,如下表所示:
评估理论取向关注焦点理论基础代表评估框架个体主义取向个人自由、生存与发展在项目中所受的损害(关键概念:权利、教育、健康等)社会取向作为整体/共同体的社会/社区所受到的影响(关键概念:社会关系/社会支持网络、文化、地域等);项目过程中的矛盾和不均衡(关键概念:不平等、权力、制度等)环境生态取向(项目影响下)环境-生态系统与社会系统的相互作用(关键概念:环境损害、承载力等)人的需要学说、可行能力说多维贫困分析社会学相关理论、政治经济学、女性主义理论制度分析环境社会学、生态学可持续生计框架
3.1 学科视角的社会评估方法
从学科的角度来看,作为社会科学的具体应用,项目社会评估应用了大量的人类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事实上,项目社会评估的研究方法可以追溯到早期的文化人类学传统。在相当程度上,社会评估者也扮演了人类学家的角色,在评估过程中努力摒除偏见,理解和承认当地文化和生活的特质,对当地社区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当然,与人类学家长时间在社区中进行观察、学习和生活不同(一般持续数月乃至数年),项目评估所进行的研究用时往往更短,例如在发展研究中经常采用的农村快速评估技术(PRA),即试图在数日之内了解社区的基本状况。人类学的方法在今天的项目评估中仍然非常重要,是因为它提示评估者每个社区和人群都有其独特性,都需要尊重和深入了解。
社会学也是社会评估所依赖的重要学科之一。评估所借助的一个社会学基本方法是,通过测量一些关键要素(变量、指标),对受影响人群和社区的基本特征进行描述,通过两种状态的比对来衡量其在项目实施前后的变化。例如,国际影响评估协会(IAIA)在2003年提出的“社会影响评估国际准则”认定,社会影响可以从如下八个维度界定:生活方式、文化、社区、政治系统、环境、健康与福祉、个人和财产权利、忧惧和期待[13]。此外,研究者还开发了大量的社会分析工具,诸如利益相关者分析(stakeholder analysis)、制度分析(institutional analysis)、社会风险分析(social risk analysis)等工具,都是社会学理论在项目研究中的具体应用。
从社会评估方法近年的发展情况来看,评估框架多元与融合的趋势同样也反映在评估方法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跨学科/多学科研究,这些研究往往融合了心理学、公共卫生、经济学、环境科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与方法。例如,对项目区人群心理健康所受影响(如非自愿移民的“失家痛楚”)的测量就应用了心理学的方法。又如,世界银行的“贫困与社会影响分析”框架,分析项目对社区经济造成的影响,就采用了经济学中“传递机制”的分析。因此,多学科性很可能成为社会评估的一个发展趋势,而一个项目评估的成功与否将取决于评估团队能否将不同学科背景的评估专家进行整合。
3.2 参与式研究方法
除案头工作(如搜集影响区的统计资料、历史)、田野调查(问卷调查、访谈)等常用的研究方法之外,社会评估中较有特色的方法是参与式研究方法。从渊源上来看,项目中的公众参与根植于西方民主政治的背景,它是西方民主实践和公民参与在项目评估中的反映。一般认为,在项目过程中倡导公众参与能够增强信息公开,获得人们对项目的理解,避免受影响区人群对项目产生不满情绪乃至抵制行动。从权利的角度来看,人们有权利选择他们的生活方式,参与项目活动实际上将人们的自主选择权贯穿于整个项目过程,避免项目对人们生活的任意干预。
落实在评估活动中,泰勒等学者认为,可以从评估是“技术专家论”的还是“参与式”的来对评估实践活动进行区分,即评估更看重专家的地位和专家知识的权威性,还是看重受项目影响人群的参与的重要意义[14]。尽管采用哪一种评估方法更有效尚未有定论,但强调由下至上产生的评估越来越受到评估领域的关注。这不仅意味着在评估过程中给受影响人群赋予更多的话语权,还意味着评估者角色的转换。从评估者与被评估者之间的关系来看,在参与式评估中评估者扮演了咨询和协助的角色,其根本目的在于激发被评估者的主动性,帮助被评估者认识自身处境、利用评估结果、自发进行改变。在这种思路的启发下,有不少机构(如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就在评估实践中倡导作为协助者(facilitator)的评估者角色。类似的,参与式评估中的“赋权”(empowerment)或“赋权性评估”就是指评估者帮助受影响者评估自身状况,进而获得影响政府政策制定的政治能力。
就咨询技术而言,除了面访、小组会议、大型会议之外,“协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亦译为“商议式民主”)的方法在近年来成为西方研究者讨论较多的议题。协商民主旨在克服传统民主和公众参与形式的弊端,指参与者克服差异、经过深思熟虑和平等开放地协商达成决定;而且协商过程被认定具有合法性,其结果被认定可以纳入决策过程、影响决策结果。“商议式民意调查”(Deliberative Polling)、“公民陪审团”(citizens’jury)、“21世纪市政厅”(21st Century Town Meeting)等技术都可以被纳入协商民主技术。以菲什金于1988年开发的“商议式民意调查”为例。首先,调查者通过抽取一个有代表性的样本,进行第一次问卷调查。在此之后,调查者征集小组讨论的参与者,这些参与者需要事先相关阅读材料,再被分配到小组中进行讨论,并在之后的大组问答中向专家和政府相关人员提问。在商议之后,再进行第二次问卷调查,并将此次调查结果向公众公布[15]。这样,通过问卷调查、讨论、材料阅读几个步骤之后,人们的看法就会更加可靠、对政策的制定也就更具参考价值。在我国,协商民主技术应用比较少,存在着较大的发展空间。
参与式研究方法普遍应用于社会评估之中,也有赖于一些参与式工具的使用。以视觉化工具为例,其利用空间图法(Mapping)、图解法(Diagramming)、打分排序法(Scoring and Ranking)、SWOT分析法等手段,降低了参与的门槛,因而有助于促进平等参与、达成共识,而且文化水平较低的人也可以参与到讨论中来[16]。在我国,这些方法在农村发展项目中已经得到了不少的应用。
项目社会评估的实践与研究虽然在中国起步较晚,但自其进入中国以来也有30余年的历史了。20世纪80年代,联合国发展署、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等国际发展机构开展了对中国的援助项目,也将社会评估的理念和方法引入中国。而某些行业(例如水利、铁路、能源等行业)的开发项目由于产生的社会影响较为广泛和深远,开展社会评价工作的时间也比较早。例如,我国水利部在1999年就发布了《水利建设项目社会评价指南》,藉此指导水利项目的社会影响评估[17]。
尽管如此,社会评估在我国的评估实践中获得的重视并不够,项目社会评估也往往流于形式,或仅作为政府或企业成功通过项目的背书,因此发挥的作用比较有限。从实际应用状况来看,项目评估中对社会因素的部分关注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仍是我国进行项目社会评估的主要内容。但是正如前文所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取向更倾向于政府治理和社会管理,更关注受影响者对项目的反应,距全面的社会评估仍有不小的差距。例如,我国的社会评价普遍缺乏对精神健康、人权、可持续等价值理念的关注(而着重经济损害的补偿),也缺乏长期的、跟踪式的考察。
为解决这一问题,完善法律法规、增强对社会评价的重视仍是努力的方向,这仍然需要长时间的发展过程。具体而言,有学者认为可以采取渐进式的方式提升社会评估的地位。比如,先采用环境社会影响评价、或在现有环境影响评价中增加社会因素评价的方式,在技术和制度探索之后逐渐实现社会评估的广泛应用[18]。在笔者看来,将企业社会责任(CSR)和社会评估进行整合,也是推广社会评估的一种较好的途径。这是因为,基本上所有项目都是由企业推动的,企业应该作为评估企业行为影响的重要主体,由企业进行社会影响评价也能更好地进行约束。当然,如果没有市民力量的压力,企业和政府实际很难有进行社会评价的足够动力,因此完善项目规划与执行中的市民参与机制才是促进社会评估的根本途径。
从具体的应用领域来看,在项目评估的传统领域中(如水利项目、交通项目、能源项目等),社会评估的重要性并没有减弱。此外,在笔者看来,在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现代化和城镇化高速推进的大背景下,项目社会评估在如下几个重点领域的应用前景特别值得关注:
(a)邻避设施建设的社会影响评估。所谓的“邻避设施”,即从心理上和环境上可能带来人们厌恶感和损害的工业或民用设施,因为其选址距人们的居住地较近,往往会遭到抵制。从中国目前的现状而言,邻避设施主要是有害物处理设施(如垃圾焚烧厂)和可能产生有害排放物的工业项目(如化工厂)。在2007年厦门PX项目环境维权事件的“启蒙”之后,全国出现了多起环境群体性事件,“邻避设施”及其引发的邻避运动、环境群体性事件也仍将是未来几年中项目评估的关键词。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个领域中围绕“风险研究”的主题已经产生了相当多的研究成果(包括风险传播、风险放大、风险沟通、公众参与等)[19]。项目社会评估需要通过与这些研究成果相结合,提升其解释力和准确性。
(b)资源型社区相关的社会影响评估。所谓的资源型社区,即在某种矿产资源开发基础上形成的社区。正是因为矿产开发往往是社区经济的支柱和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所以社区的兴衰实际上与当地的资源存量的波动、采矿项目的启动与关停有极大的关系。在中国当前经济结构转型、资源过度开发和环境压力不断增大的背景下,很多矿区、矿厂面临关闭或转型。以煤炭行业为例。在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底,全国要关闭2 000处以上小煤矿[20]。在2016年,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钢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定技术落后、生产规模较小的煤矿要在1至3年之内全部关闭[21]。这些政策导致的项目关停显然会对当地社区造成全方面的影响,例如工人失去矿厂工作、社区人口流出、性别的再分工,等等。而对资源型社区进行全方位的、历时性的考察,是近年来社会影响评估(SIA)的一大关注重点。对项目区所受社会影响进行全面评价,有助于减少项目关停的影响,并可能在社会变化产生之前进行预先应对。
(c)城市规划和土地征用的社会影响评估。从国内的研究现状来看,很多城市规划领域的学者都注意到了社会评估在该领域的应用,这其实与中国城市化的背景有着密切关系。中国目前的城镇化率在58%左右;根据国际城镇化经验,在这个数字到达70%之前,我国的城市仍将处于高速发展期[22]。城镇化不仅意味着城市人口的增加,还意味着城市面积的扩大、城市空间的更新和改造,这必然会产生住房的拆除、居民的重新安置、农村居民的土地征用问题。当前,我国进行土地征用和重新安置,仍以经济补偿为主,并没有系统地考察居民在这一过程中所受的全方面影响(尤其是心理健康问题和生计问题)。这一空缺亟待社会评估填补。
(d)旅游开发项目的社会影响评估。旅游业因其污染小、经济回报高的特性,受到了各地方政府的青睐;不少地方将旅游业作为拉动地方经济、促进就业的重要手段。但是,我国对旅游开发的社会影响仍然缺乏反思。旅游开发项目的社会影响表现在:一方面,旅游业开发伴随的建造与修葺工程带来的直接社会影响(如旅游开发征地造成的非自愿移民);另一方面,旅游业自身的特点引发的社会影响,如当地人口和经济季节性的波动、当地人就业方式的转变、对当地传统文化和原住民生活习惯的破坏等等。这些问题正是社会评估的关注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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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梅瑞祥
10.14180/j.cnki.1004-0544.2017.03.028
C915
A
1004-0544(2017)03-0160-06
孟超(1986-),男,黑龙江哈尔滨人,社会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