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子友
近年来,央行各分支机构通过制定实施意见、列出清单、分解任务等形式,将“两个责任”要求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的良好局面。那么如何对“两个责任”的落实程度、作用、效果进行准确、客观、科学、有效评估,对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建立落实“两个责任”效果评估机制有助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实,有助于各级领导班子强化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责任意识,有助于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
落实“两个责任”效果评估机制的基本框架
评估的原则。落实“两个责任”效果评估的原则概况起来为“五个结合”,即民主与法制相结合、科学与量化相结合、主观与客观相结合、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奖励与惩戒相结合。
评估的主体。落实“主体责任”效果评估的主体应该是各级党委(党组),由党委(党组)负责对所辖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效果进行评估,而落实“监督责任”的效果可以由上一级党委、纪委或同级党委(党组)负责评估。
评估内容。将落实“两个责任”效果的评估内容按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分别进行评估。其中,按照履行职责的分工,主体责任应包括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党委(党组)其他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情况。评估党委(党组)是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各级行发展和党建工作的总体布局进行谋划,是否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主要评估党委(党组)在加强组织领导、严明党的纪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选好管好干部、抓好作风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加强案件查办、强化党内监督等具体职责的效果情况。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情况。评估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否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能够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到亲力亲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主要评估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履行领导职责、抓班子带队伍、落实民主决策、强化组织推动、加强教育监管、保持清正廉洁等具体职责的效果情况。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重要领导责任情况。评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是否能够参与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积极协助配合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能否按照工作任务分工,履行“一岗双责”。主要评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落实分管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加强督促检查、主动研究报告、严格廉洁自律情况等具体职责的效果情况。
纪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评估纪委(纪检组)能够积极协助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能否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能,对同级和下级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部门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切实落实监督责任。主要评估纪委(纪检组)在加强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作风督查、严肃查办案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依法开展行政监察、专司纪检监察工作等具体职责的效果情况。
落实“两个责任”效果评估的方式方法
主观赋权法评估。对评估内容中易于量化的部分,将评估内容进行细化分块,每块设置不同的评估标准和对应分值,再对各块分值直接进行汇总。
李克特量表方法。对落实“两个责任”的效果中难以量化为具体分数的部分,设置为具体的调查选项,设计制作《落实“两个责任”效果调查问卷》,利用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工作的民主评议环节,选取被评估单位中合适的对象进行调查,运用李克特量表,将落实“两个责任”的抽象效果转换为具体的、直观的分值,综合计算出调查对象对落实“两個责任”的评估分值。
建立纠正评估体系。为进一步提高评估落实“两个责任”的科学性、全面性,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刚性要求,设立纠正评估体系,即负面清单。若发生负面清单所列事项,采取相应的惩戒,在评估最终得分中扣减相应分值,如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则采取一票否决制,直接评定被评估单位的评估等次为“较差”。
汇总计算被评估单位评估分值。运用主观赋权法和李克特量表方法评估各主体后,为最终计算出落实“两个责任”评估总分,需要确定各部分分值权重。将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两个责任”评估分值权重分别设定为30%、15%、15%;纪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评估分值权重设定为30%,李克特量表测算出得评估分值权重设定为10%。被评估单位的评估总分=Σ(Ni×权重)-纠正体系所扣总分。为便于对被评估单位给予评价,借鉴较小登记评定方法,对评估总分进行分段,被评估单位评估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较好,60~6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
效果评估综合评价。在前期主观赋权法评估、李克特量表方法算出每个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效果评估分数的基础上,借鉴其他研究机构对实施一些项目评估的方法,分别列出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评估指标M1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评估指标M2项、班子其他成员履行重要领导责任情况评估指标M3项以及纪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评估指标M4项。挑选多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专家进行投票选出评估指标,构建落实“两个责任”效果评估指标体系。利用层析分析法算出每个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效果评估综合评价值E1、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效果评估综合评价值E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重要领导责任情况效果评估综合评价值E3、纪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效果评估综合评价值E4,最后对E1、E2、E3和E4进行算术平均数,得出一个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效果评估综合评价值E0,即评估结果。
落实“两个责任”效果评估结果的应用
整改评估发现的问题。评估主体在完成对被评估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效果的评估,并汇总计算得出评估的最终结果后,要具体分析被评估单位存在的问题,按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并且通过下发评估结论的形式,将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告知被评估单位。同时,要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要求或工作建议,要求被评估单位限期整改完毕,以此督促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评估主体也可以通过跟踪回访、回头看等方式,进一步确保被评估单位将“两个责任”落实执行到位。
纳入全面工作考评体系。全面工作考评体系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一个单位工作业绩的全面评价和控制,而落实“两个责任”的效果是单位整体工作成效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两个责任”的效果同时应能表现在业务工作水平的高低,因此,可以将落实“两个责任”效果的评估结果纳入到党风廉政业务考评体系中,将评估结果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追究问责的重要依据。通过纳入全面工作考评体系,有利于提高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积极性,扩大落实“两个责任”评估结果的应用范围。
构建奖惩结合的结果运用机制。对落实“两个责任”的效果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单位,采取召开现场会、经验在辖内推广、业绩评优等奖励措施。对评估结果为一般或较差的单位,以约见谈话、诫勉谈话、岗位调整、降低业绩工资等追究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委(纪检组)主管领导的责任。对发生重大违规违纪案件的单位,除了要严肃惩处违规违纪人员外,还要依据责任追究的有關规定,对负有主体责任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监督责任的纪委(纪检组)主管领导实施责任追究,对主要负责人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不因其职务或者工作变动免予追责。对受到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的被考核单位,其党委班子成员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应负领导责任的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班子其他成员,自作出“一票否决”之日起,一定年限内不得提拔重用。通过构建奖惩结合的结果运用机制,奖优惩劣,有效激励央行各级党组织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
建立评估动态监测分析机制。建立监测机制是落实“两个责任”常态化的需要,基础是要求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在此基础上可以设计开发落实“两个责任”操作系统,将本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情况实时录入系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实时记录,可以实现全天候、全方位的科学动态监测。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