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辉华,王海琴,姬文慧
·综述·
城市失独家庭父母精神困境问题研究进展
金辉华,王海琴,姬文慧
失独家庭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一个特殊结果。失独家庭的父母面临养老、心理障碍、疾病、经济困难等诸多困境。本文对城市失独家庭父母面临的精神困境进行梳理,总结近年来的研究结果,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失独家庭;精神困境;计划生育;政策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特别是推行“独生子女”政策后,产生了数亿计的独生子女家庭。这些家庭子女一旦遭受不测,原本幸福的家庭瞬间转化为结构残缺、困境重重的失独家庭。失独家庭指的是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家庭[1]。失独家庭的父母作为计划生育政策的最大支持者,若社会不能及时给予了解和帮助,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看,是整个社会不负责任的表现;从政策角度来看,若不给予这些父母必要的帮助,各种问题不能有效解决,必定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通过查阅2010—2016年的相关文献,发现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等特殊家庭的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缺失等问题确实非常突出,亟待解决。调查和研究失独家庭父母的精神困境问题,提升计生政策的抚恤扶助功能,已经成为一个无法绕开的公开课题。
1.1 失独家庭父母的心理健康问题
失独家庭父母往往都存在心理问题,走不出中老年丧子的哀痛,无处安放的暮年让他们陷入绝望的泥潭。石彩红[2]于2013年4月对北京市昌平区所有失独家庭,447名失独父母进行问卷调查。在分析失独父母的精神状况时发现,这些父母存在巨大的精神压力需要释放,倾诉是失独者排解积郁的重要方法,但有近20%的人选择闷在心里。由于失去精神寄托,失独父母的情感孤寂无助,虽进行一定的自我调节,但容易触景生情,无法走出心理阴霾。部分失独父母认为失去孩子是一件难堪、自卑的事情,自责未照顾好孩子,生活没有底气,甚至由此产生社交恐惧。个别失独父母自我封闭,难以自我调节以适应新生活,无法敞开心扉接受亲朋好友的关爱疏导,甚至患上精神疾病。因此,对失独父母进行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异常重要。
全建业[3]在 2013年通过对湖南省长沙县失独、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的394位父母走访调研发现,这些家庭可分为比较乐观、自我封闭、悲痛欲绝和自暴自弃4种类型。相对于物质生活,他们更加缺乏精神慰藉。子女的离去或伤残,让他们长期沉浸于压抑与苦闷之中,不仅严重影响身体健康,更容易导致一些心理问题。
1.2 失独家庭父母的精神疾病
以下的几项研究则对失独家庭患有抑郁的状况进行了研究。湖北省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调查[4]显示,这类人群的生活状态与精神状况极其恶劣。由于丧失唯一的子女,他们都忍受着极大的精神痛苦,并且拒绝与生活在正常家庭中的人交往。对接受访问的家庭进行心理测量发现:在这些人群当中,由 76.9%的人患有不同程度的抑郁症,轻度抑郁症占45.4%,中度抑郁症占29.3%,严重抑郁症占2.2%,而属于正常心理状态的人群仅占总人数的 11.4%,除此之外,还有 11.7%的人体拒绝填答。
袁珍[5]于2013年6—8月在江西南昌市的5个老城区(西湖区、东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和经开区)有针对性地抽取总样本量250户的失独家庭。在调查问卷中,根据心理慰藉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患有不同程度的抑郁症。主要表现在无法接受现实,还有的家庭离开熟悉的生活环境,到一个新的环境里生活,但不与人交谈或交往。其次,他们对生活的态度变得冷淡,对他们来说,失去唯一的子女,生活基本上是靠混的,毫无生活质量。但在调查中发现,60%~70%的人依然渴望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他们表现出来的,更多的是对社会和现实的无奈。
全国政协委员袁伟霞通过对一个失独者组织成员进行调查后发现,这一组织中有90%的成员年龄在50~60岁之间,其中,半数成员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老年慢性疾病,患癌症、瘫痪等重大疾病的比例高达15%。超过60%的失独父母难以承受丧子打击,长期患有不同程度的抑郁症。目前,中国医疗保障还不太完善,对于这些失独父母来说,不管他们的地位多高,财富多丰,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身体、心理和精神问题[6]。
1.3 失独家庭父母心理服务现状
对失独家庭父母的心理服务专业要求比较高,应当根据失独发生的时间、类型,以及失独带来的一系列家庭社会关系变化,有效开展失独家庭的心理援助。失独群体一般具有诸多共同特征。从失独发生的时间上看,有刚刚发生一个月的,有长达七八年的,也有已经十多年的,失独已成为一种状态。从失独类型上看,有因突发事件死亡和病故两大类型。突发事件中,地震、建筑事故、车祸、被杀、牺牲、自杀等情况不一,病故中也有久病人财两空、暴病突然离去、先天染病夭亡等多种情况。能够适时提供心理专业服务的机构和人才目前还是很缺乏。
调查发现,现有可提供的心理服务质量良莠不齐。有些志愿者、同事或亲属由于缺乏规范化和专业化的培训,凭自己的主观意愿行动,不但没有对失独父母起到精神慰藉作用,反而进一步刺激他们的情感。与此同时,虽有一些专业机构提供心理咨询,但是费用较高,一般家庭很难承受。
失独父母的无助更多地体现在精神层面。来自社会的关爱和认同有助于恢复和增强他们重新面对生活的信心,有助于他们在心理上重新回归社会。对于“失独”家庭,精神上的慰藉应该是帮扶中的重中之重,对此要有所考虑和安排[7]。
2.1 明确政府责任,社会工作介入
失独家庭是政策风险、社会风险的产物,对失独家庭的“补偿性服务”体现着政府的承诺与社会责任。桑宗艳[8]于2012年7月对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街道丝茅冲社区的失独家庭进行访问调查。且了解到失独家庭在丧子之后在经济、心理、养老等方面所面临的一系列的现实生活问题,并针对失独家庭父母心理状况堪忧的现状,分析了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的必要性和适合性,试图找到社会工作介入失独群体的切合点。她提出,需借助政府的引导力量来获取工作开展的平台和推动专业的发展;积极争取社区内外具有某些所需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如医护人员、专业心理辅导人员、大学生群体等;主动加强与民间社会服务组织的沟通和合作,取得支持。还介绍了专业方法,比如:个案辅导、小组活动、完善社区服务、家庭治疗等。对探索出缓解失独家庭父母心理困境的方法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晏华[9]建议建立相应的心理调适机构,让相关的心理医生等社会工作者介入,从精神层面给予帮助。周天鸿[10]在谈到独生子女意外死亡风险中的政府责任中谈到,要明确政府责任,同时要健全独生子女意外死亡风险的社会补偿和关爱措施。他提到要建立亲情关怀机制,帮助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家庭的父母重新融入社会;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作用,积极组建志愿者队伍,吸纳社会各界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与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家庭一起重新融入社会生活。张焕、李新松[11]在如何构建失独家庭养老服务体系中谈到,非政府组织要发挥其在失独家庭养老中的作用,为失独家庭起到抚慰的作用。社会公益组织可以多组织一些为失独家庭献爱心活动,进入到社区或者养老院,帮老人们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陪这些失独家庭父母聊天,让他们找到发泄情绪的渠道。通过各种敬老的活动,将这些志愿者们的爱心传递给失独家庭父母,使他们能狗感受到社会对于他们的关怀,以减轻他们的丧子之痛。
2.2 寻求适当的介入时机
对失独家庭服务的援助时机很重要,否则会事倍功半,还有可能适得其反。许淑雯[12]对S市X机构采用非概率抽样和滚雪球取样的方式抽取15名失独家庭的父母,研究发现,失独家庭父母的心路历程包括否认事实期、痛苦承受期和恢复期3个过程,而每个过程的需求都存在一定的差异。否认事实期的最大需求应该是支持和陪伴,笔者认为,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亲朋的陪伴应该是这个环节的主要力量。痛苦承受期最主要的需求不是物质层面而是精神和心理层面的,这是任务最重、难度最大的一个阶段,同质性小组对于该群体来说应该是最合适的一个介入方式。恢复期的主要任务是为其配备一套政府、社会、社会组织、亲友、同质群团等在内的完善的社会支持系统。
如何建立一种可以为社会所分享的人性关怀体系,在合适的时机给予需要帮助对象适当的扶助是需要长久探索的社会课题。蔡方华[13]认为:目前,失独家庭的精神关怀主要由民间自发的互助团体来承担,比较散乱,建议慈善机构应该协助成立民间社团,在运行经费、活动场所和精神科学支持等方面提供社会资源。只有多方面共同襄助,才可能打破失独家庭陷入的痛苦内循环。现阶段,虽然认识到急需建立一套人性化的反馈和应对机制,但是,在如何规避这一风险的机制上没有详细阐明[14-15]。
失独家庭日渐成为一个庞大的社会团体,由此带来的是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有其制度方面的原因,也有现实方面的原因。政府作为失独家庭问题的间接导致者,应该如何安置好这一弱势群体,是一个严峻的考验。把他们纳入医疗、养老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再送上安居、健康医疗、精神慰藉等细致的服务,彰显了政府关怀和善意[16-17]。然而,经济上的帮助并非是所有失独家庭所必需的内容,但所有“失独家庭”必然都特别需要精神上的慰藉。
因此,做好失独家庭的精神关爱工作,提高失独老人精神文化生活质量,应是目前城市失独家庭帮扶工作的重点。虽然,在失独家庭父母精神困境理论和经验研究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但是现实情况的数据反馈研究也不够深入,大多停留在对现状的简单描述,对失独父母的精神困境、需求挖掘以及服务评价不够深入。建议今后对失独家庭父母的精神关爱从健全机制,完善体系等宏观政策给予支持,同时,对失独父母个人微观方面加强研究,全面提高失独家庭父母的生活质量。
[1] 李泽. 城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情况及其父母养老问题研究综述[J]. 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12, 18(5):76-78.
[2] 石彩红. 北京市昌平区计生特殊家庭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J]. 人口与计划生育, 2013, (11):26-28.
[3] 全建业. 关于长沙县“失独、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情况的调查与思考[J].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 21(3):13-15.
[4] 桂世勋. 更多地关爱独生子女夭折或残疾的家庭[J].人口研究, 2004, 28(1):29-30.
[5] 袁珍.城市失独家庭养老保障研究——以南昌市为例[D]. 安徽: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4.
[6] 奚冬琪. “失独”家庭:晚年的寂寞谁来温暖[N]. 人民政协报, 2012-07-23(1).
[7] 时卫干. 记住“失独”家庭更需要精神关爱[N]. 广州日报, 2012-09-22(F02).
[8] 桑宗艳. 城市失独家庭之社会工作介入策略的探讨与实践——以开福区四方坪街道为例[D]. 中南大学, 2014.
[9] 晏华.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社会支持系统探究——一项基于湖北省的分析[J].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 30(3):58-62.
[10] 周天鸿. 独生子女意外死亡风险中的政府责任[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12(4):16-17 .
[11] 张焕, 李新松. 中国失独家庭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J]. 经济研究导刊, 2013(15):102-104.
[12] 许淑雯. “失独者”: 心路历程、阶段性需求及社会工作建议基于X机构15名“失独父母”的质性研究[D]. 上海: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4.
[13] 蔡方华. “失独家庭”应得到社会双重关怀[N]. 中国社会报, 2012-05-21(003).
[14] 袁斗成. 关爱失独家庭莫忘精神抚慰[N]. 惠州日报, 2015-11-06(F02).
[15] 肖青. “失独”之痛呼吁社会慰藉[N].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报, 2012-05-12(002).
[16] 赵鹤玲. 城市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的养老模式探究[J]. 学理论, 2011, 34:92-93.
[17] 陈雯. 从“制度性”到“能动性”: 对死亡独生子女家庭扶助机制的思考[J].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2012(2):114-120.
Study on the Mental Predicament of the Parents Who Have Lost Their Only Child in Urban
Jin Huihua,Wang Haiqin, Ji Wenhui. Huajing Community Health Care Center, Shanghai, 200231, China
Family bereaving their only child is a special result of the family planning policy in China. Parents from this kind of families face pension, mental disorder, disease, economic difficulties, and many other dilemmas. This article combs the mental predicament faced by the parents who have lost their only child, summarizes the research results in recent years, and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Family that have lost their only child; Mental predicament; Family planning; Policy
10.16117/j.cnki.31-1974/r.201701019
2014年上海市徐汇区医学科研项目(SHXH201452)。
上海市徐汇区华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200231。
金辉华(1975—),女,上海人,本科,副主任医师,主要从事全科医学工作,1447908650@qq.com。
姬文慧,xxhhss@126.com。
2016-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