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勿将中老年教师“拒之门外”

2017-03-24 06:43张建国
江苏教育 2017年38期
关键词:实绩优质课教学研究

张建国

请勿将中老年教师“拒之门外”

张建国

竞赛评选;专业发展;生态环境

“参赛对象为50周岁及以下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阶段的教师、教科研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参赛对象为年龄45周岁以下(含)的在编在岗的中小学班主任。”“申报学科教改带头人:50周岁以下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以上关于参赛或评选对象年龄限制的规定,均摘自教育主管部门、培训机构、教育学会的参赛通知。这类比赛涉及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优质课、班主任基本功,以及各级各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等方面。从相关通知中对“参赛对象”的年龄限制可以看出,组织者、主办方将45或50周岁以上的“中老年教师”视作“另类”,且大家似乎已经不约而同地达成共识。然而,细细思量则不难发现,这种将中老年教师“拒之门外”的做法,着实不妥。

首先,限制年龄的规定是对中老年教师的不尊重。中老年教师在长期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许多中老年教师在人格魅力、工作态度、业务素养、教育教学实绩等诸多方面,都起到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中老年教师是学校的宝贵资源,也应该得到正常的、应有的尊重。而当一些竞赛、评选的机会来临之际,却将中老年教师一律“拒之门外”,容易让人误解为中老年教师已经“功成身退”,没有意愿、能力去参与竞赛或评选活动。

其次,年龄限制对中老年教师来说并不公平。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在人的心灵深处,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要,这就是希望感到自己是一个发现者、研究者、探索者。”中老年教师又岂会例外?他们同样希望自己的发现、研究、探索能够得到认可与肯定。以年度绩效考核为例,分数虽然重要,但他们更在乎自己在教师中、学校里所处的位置。年度绩效考核中最容易拉开差距的是教科研实绩,教科研实绩的量化分数则来自于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数量、公开课的档次与节数等。众多竞赛和评选活动将中老年教师“拒之门外”,剥夺了中老年教师参加相关竞赛、评选活动的权利和机会。长此以往,因为年龄限制,很多中老年教师即使兢兢业业,有突出的工作实绩,也无缘参加竞赛和评选。

再者,年龄限制容易挫伤教师工作积极性。在教育教学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下,每一位教师都应当以积极饱满的姿态,争先恐后地迎战各种挑战,拥抱各项任务。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的评选、优质课的评比、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等,正是学习、进步、提升、与时俱进的机会。在人人平等的机会面前,年轻教师撸起袖子加油干,中老年教师又岂能袖手旁观、作壁上观?我们应考虑到部分教师因年龄增长出现精力衰退、视力模糊、反应迟钝等状况,但如果因此而以偏概全,采取“一刀切”的策略,将有意愿、有精力、有能力的中老年教师也“拒之门外”,则会严重打击教师自觉成长的热情和专业追求的积极性。

总之,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的评比、优质课比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学科带头人评选等诸多方面,应避免人为地设置年龄障碍,不能将中老年教师“拒之门外”,而要切实做到平等对待所有教师,不应特别地对中老年教师增设“门槛”。

(作者单位:江苏省如皋市安定小学)

G451

B

1005-6009(2017)38-0033-01

猜你喜欢
实绩优质课教学研究
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2018年教育研究与评价项目获奖结果
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大 学以至用出实绩
善用“小事”谋“实绩”
高中数学复习课教学研究
高中数学教学研究
交替传译中听记平衡教学研究
让实绩主导“上”“下”
大道至简 悟在天成——我们要向优质课学什么?
值得书写的昭通文学实绩
语文课堂有效教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