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云成
何不让学生申领“手机使用证”
段云成
手机问题;教育资源;制度
在处理手机问题上班主任需要按制度办事,也需要区别对待个案,最基本的原则就是让手机成为一种教育资源。在处理手机的过程中,教师应该采取疏导的方式,在尊重学生的基础上,以学生为主体,师生一起制定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让学生在践行中提高认识,从而更加理性地对待手机。以下是笔者管理学生手机使用的一些做法,供大家参考。
对于校园内使用手机这个无法避免的问题,我采用的方法是把问题抛给学生,以学生为主讨论和制定规则,我们的学生最终确定了“手机使用定期自主申报制”,有手机使用需求的学生在获得申报资格后自主提出申报,经班级考核委员会考核通过后获取“手机使用证”,拿到“手机使用证”的学生方可将手机带到学校使用,但是要保证在上课期间关机。“手机使用证”申报者必须是班级个人岗位加分、个人劳动加分、个人贡献加分和集体优胜加分四部分的综合分数排在班级前25名的学生,提交申报后,由班主任、科任教师、班委会成员、学生代表组成考核委员会进行民主考核,考核合格的学生经学校学生处批准并在班级黑板栏进行公示,然后颁发“手机使用证”。每次“手机使用证”的有效期限是一周,如果第二周这个学生的综合分不能进入班级前25名,则必须上交“手机使用证”;如果第二周这个学生的综合分还在班级前25名内,“手机使用证”自动延续一周,并给予相应加分表彰。在设置加分项时,我们不会故意为难学生,而是注意从德、智、体、美、劳等各个方面设置加分项,如学生按时到校、主动为班级服务、参与社会服务工作、为班级获得荣誉、课堂表现好等都可以获得加分,学习成绩并不是唯一的加分项。
学生拿到“手机使用证”后,就意味着他可以在校园规定范围里使用手机。我们班有专门设立的“手机使用专区”,专人负责管理,学生进校后把手机放在“手机使用专区”,课间在特定的区域使用,手机不允许随身携带,也不能借给他人使用,放学后取回。手机使用接受学校、教师、班级全体同学的监督,轻微违规者,按制度相应扣分处理;一周违规三次以上者,收回其使用手机的资格;严重违规者,一学期内禁止使用手机。
学生申领“手机使用证”,既满足了不同人的不同需求,同时也让学生明白了一个人要拥有“特殊”的权利,就要有“特殊”的义务和“特殊”的才能、素质。作为班主任,对现实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应该少一点“管”,多一点“理”,少一点批评和指责,多一点宽容和指引,让棘手的问题成为有效的教育资源。
G6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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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6009(2017)31-0073-02
段云成,浙江省龙游县第二高级中学(浙江衢州,324000)教师,高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