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感情抓安全 扛着责任抓安全
——于康震副部长在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议上的讲话(摘编)

2017-03-24 09:26
中国水产 2017年3期
关键词:渔船渔业事故

带着感情抓安全 扛着责任抓安全
——于康震副部长在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场会议上的讲话(摘编)

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渔业渔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16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分析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2017年渔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2016 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农业部召开了全国渔业渔政工作会议,部署渔业转方式调结构,推进渔业转型升级。韩长赋部长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农业部和各地各级渔业部门思想统一,行动迅速,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十三五”开了个好头。

(一)保持高压态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2016年,农业部组织召开了两次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专题部署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两次会议我都参加了,安监、交通、海警等部门也都派员参加。2月份的视频会,我们对“十三五”时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总体谋划,对2016年全国渔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做了安排。5月份的视频会,我们又针对渔业安全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传达学习了中央和农业部领导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指示批示精神,部署了抓好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工作的具体措施。同时,我们针对节假日和伏休、秋冬季等渔业安全生产重要时间节点,强化阶段性部署;针对商渔船碰撞事故多发、重发态势,加强与交通、安监、海警等部门的协调,两次组织联合督导调研。各地各级渔业部门积极响应,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农业部有关要求,确保了全年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平稳。

(二)创新工作方法,“两个”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首次将交叉互检和自查自检结合,组织开展了“2016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地渔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响应,选派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检查组。各检查组按照分工积极开展工作,系统上下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保证了大检查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强化了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渔船企业、船东主体责任落实,实现了检查和工作两促进、双丰收。随后,我们又召开了集中交流汇报活动,我也听取了交叉互检工作情况汇报,提出了工作要求。各地根据检查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整改,进一步堵塞了监管漏洞,有效治理了安全生产隐患。

(三)加强示范带动,“双基”建设得到进一步夯实

农业部继续联合国家安监总局组织开展第四批“文明渔港”创建工作,新增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国家一级渔港”等6个国家级“文明渔港”。2009年以来,农业部会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4批“文明渔港”和3批“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共创建文明渔港53个,示范县133个,示范引领作用凸显。各地以“平安渔业”创建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平安渔业示范乡(镇)、村、船等各个层次创建活动,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四)坚持应急值守,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农业部和各地各级渔业部门,坚持渔业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全力做好华南寒潮、长江中下游洪涝灾害等自然灾害抗灾复产工作,全力防抗超强台风“尼伯特”、“莫兰蒂”等15个台风侵袭,及时处置渔船海上险情,加强遇险渔船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渔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据统计,2016年全国共组织救助渔业海难事故(险情)1066起,调度公务船244艘次、渔船1532艘次,成功救起渔民7553人、渔船1298艘,实际投入救助费用约344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7.74亿元。农业部专门安排1863万元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和鼓励海难救助行为。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渔业特别是海洋渔业是高风险行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每年总会发生一些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这不是中国特有的,而是全世界都面临的共同问题。从我们自身来看,一些影响和制约渔业安全生产的热点难点问题不仅依然存在,有的还十分突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任重道远。

(一)生产性事故仍然多发

近年来,各级渔业部门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渔船海上事故波浪式下降,但生产性事故依然多发。2016年,全国共发生渔业船舶水上生产安全事故258起,死亡(失踪)201人,居于各类渔船水上事故首位,占比分别达到85.57%和57.6%,与2015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47.5起、42人。这一组数字值得大家深思,值得大家高度重视。

生产性事故与船主主体责任落实密切相关,部分船主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识不清、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节省成本,装备配备差、配员不达标、冒险作业。忽视安全教育,特别是来自内陆的船员不适水性,难以有效应对险情。

(二)商渔船碰撞事故仍然重发

各级渔业和海事部门历来重视商船碰撞渔船事故防控工作,积极沟通协调,联合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但商渔船碰撞事故依然重发,成为影响渔船水上生产安全的突出问题。

造成商渔船碰撞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海洋开发和涉海经济快速发展凸显各产业用海矛盾;二是船员不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按规定使用职务船员和船舶AIS设备;三是商船渔船之间无法有效通讯,极易造成误解。特别是外籍船对我国沿海交通状况、渔船作业习惯不熟悉,对风险没有心理准备和处置对策;四是肇事“逃逸”认定困难,处罚力度不够,导致逃逸事件多发,造成救援时机延误,所以造成的伤亡事故往往是比较严重的。

(三)自然灾害事故仍然频发

2016年,台风、寒潮、风暴潮等恶劣极端天气多发,渔船自然灾害事故有所反弹。在客观上,近年全球气候变化异常,极端灾害性天气具有突发性,不可控因素增多,对渔业安全生产威胁越来越大。主观上,渔民冒险出海作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方面。但作为管理部门,我们一定要深刻吸取教训,我们的预案、教育、救援是否到位,我们还能不能做得更到位,这值得我们认真总结思考改进。

此外,我国渔船众多,但大多数是小船、木船、旧船,安全状况总体不好,重要船用产品质量也堪忧。渔港建设明显滞后,基础条件较差,还不能满足渔船安全停泊避风的实际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批示。习总书记在系列讲话中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李克强总理批示:“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渔业安全生产事关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领导关心、社会关注。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今年下半年,“十九大”即将召开,确保渔业安全,维护渔区稳定,今年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农业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要求,越是忙的时候,越要绷紧保安全这根弦,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盯住关键环节、薄弱部位,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隐患排查,强化应急值守,强化依法治安,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维护渔区社会稳定,为“十九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和氛围。

狠抓落实,全力做好2017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历史上首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印发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人为本的核心立场,贯穿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今年1月,我在全国渔业渔政工作会议上,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也做了部署。会后,部渔业局也印发了2017年渔业渔政工作要点。今天,我再做一下强调,渔业安全生产事关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渔区稳定,各级渔业部门要认真领会《意见》精神,深入宣传贯彻,切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做好各项渔业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重点工作,坚决遏制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态势。

(一)把渔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地、落细

今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题就是“抓落实”。各地渔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渔业渔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农业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当地渔业特点,制定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逐项列出工作任务清单,并确保责任到人。部渔业局要牵好头,严格督导各地完成工作任务。各地要端正态度,严肃对待,以此为契机,全面理清工作任务,确保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这里,我着重强调一下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问题。习总书记指出,重特大突发事件,不论是自然灾害还是责任事故,其中都不同程度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因此,落实主体责任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中之重。目前来看,由于海洋渔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生产组织小而散,主体责任落实还是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短板”,理应成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着力点。我们要紧紧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从源头管起,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特别对那些只顾生产,罔顾船舶、船员安危的企业、船东、船长、船员,要从重从严处罚。

按照有关规定,安全生产是属地管理为主,部门协同共管。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肩负着重要的渔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而且是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的双重责任。希望大家带着感情抓安全,扛着责任抓安全。安全生产是责任主体干出来的,同时也是监管部门管出来的,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希望各地渔业渔政部门,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层层分解、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上下一心,打造出真正的“平安渔业”。

(二)继续开展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实践证明,安全大检查是全面梳理渔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重要措施,也是着力加强渔业安全管理、提高渔业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手段。2016年大检查的效果很好。今年要巩固好已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扩大检查范围、细化考核内容,突出“两个健全、两个落实、两个完善、两个强化”,即健全领导体制和机构队伍、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和设施设备、强化培训教育和应急处置。2017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实”字当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不干劳民伤财的事。一是重点要“实”。要合理确定检查范围。集中力量检查重点部位和区域,对2016年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要进行重点检查,“回头看”。二是责任要“实”。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点。因检查不认真或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责任。三是整改要“实”。检查过程中,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要严肃处理。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省(区、市)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用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项责任的落实。

(三)创建一批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

“文明渔港”和“平安渔业示范县”两个创建活动已经开展了8年,经过不断发展完善,已经成为我们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品牌”工作。今年我们要继续联合国家安监总局,进一步完善标准,组织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切实强化渔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地要根据创建要求,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积极组织申报推荐。同时,要因地制宜,广泛开展省级平安渔业示范县、乡、村、船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渔业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各地要以组织创建活动为契机,结合渔业行业“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手机、网络等新媒体和手段,广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确保宣传工作进渔村、入渔户、上渔船,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组织一次全国渔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今年农业部计划举行一次应急演练,作为加强渔业安全应急队伍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相关工作正在筹备。演练要做好顶层设计,侧重部门协作、指挥协调、三救产品使用、逃生救生等方面,真实模拟事故场景,通过实战练兵达到锻炼队伍、检验设备、熟练程序、评估预案、提升渔民自救互救水平的效果,不能纸上谈兵。以后农业部要定期举行演练,形成机制。各地也要根据自身情况,适时组织省、市、县各级演练。

此外,今年农业部将继续组织全国渔业安全与应急管理业务培训,各地也要制定培训计划,做到应急人员培训教育全覆盖,切实增强应急事件处置能力和安全管理业务水平。

(五)推进商渔船碰撞防控工作

商渔船碰撞事故防控一直是渔业安全管理关注的重点。2009年,农业部和交通运输部签订了《水上安全管理合作备忘录》。各地渔业和海事部门积极沟通,相互配合,深入合作,深化落实,也纷纷建立合作机制,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培训、联合宣传教育等手段,有效减少了商渔船碰撞事故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2016年,商渔船碰撞重大事故多发,给渔船水上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农业部按照中央有关领导同志批示精神,两次会同交通运输部、国家安监总局、中国海警局前往浙江、山东、辽宁等地开展督导调研。四部(局)就进一步加强协作,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多发态势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并就管理措施达成了初步共识。

下一步,要争取四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文件,对商渔船碰撞事故防控措施进行具体部署,务求实效。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固定协商机制,及时会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加强研究,构建相对明确的航路和渔区界线,营造良好海上交通环境。三是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资源互联共享。四是建立联合调查机制,共同组织开展商渔船碰撞事故调查,强化刑事责任追究。五是加强船舶识别码管理,鼓励新型AIS设备研发,推动商船实现航迹强制存储。六是加强联动互动,共同开展事故多发水域重点监控和联合执法检查,加强海上遇险船舶有效救援。七是不断丰富宣传题材形式和手段,联合开展宣教培训工作。

(六)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

一是做好渔港监督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建立依港管船、管人、管渔获制度。渔港是渔民生产生活的关键场所,渔港监督管理是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环节。依港管渔获这一点要引起大家的重视。浙江省已率先立法,在渔港可以直接查验渔获,通过这个方法来保护幼鱼。启动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制度改革,完善渔船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业务管理水平,各地要在机构设置、人员安排、经费保障等各方面予以倾斜;加强渔港监督装备、设施和条件建设,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升渔港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渔业港口保护,重新公布渔港名单,明确渔业港口的性质、功能和范围。

另外,今年农业部对伏季休渔时间进行了调整,各级渔港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伏季休渔期间港口监管力度,为伏季休渔制度的顺利实施做好支撑。通过渔港管控抓伏休制度的落实是一个关键点。

二是做好涉渔“三无”船舶整治工作。涉渔“三无”船舶问题越来越突出,是危害渔业安全生产的“毒瘤”。彻底铲除这颗“毒瘤”势在必行,迫在眉睫。我想,小康社会不应该有涉渔“三无”船舶的藏身之地。各地要下大决心,下大力气,抓住两个机遇:一个是“十三五”时期大力推进“双控”管理;第二个是各级党委政府负总责的打击涉渔“三无”船舶行动。渔业部门要多出主意,想办法,作为急先锋、马前卒,借当前行动出重拳、用重典、祭重器,彻底干净地打掉涉渔“三无”船舶,还“平安渔业”一方平静的海域,一片宁静的天空。

三是做好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全力推进法律法规体系、监管工作体系、检验组织体系和修造监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渔船及船用产品检验质量和效率。渔船安全是渔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是第一道防线,要严格渔船及船用产品检验监管,开展渔船安全技术状况及船用产品监督抽查。加快推进注册验船师制度建设。

四是做好渔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2016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是各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地要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渔业行业特点,加强组织领导,推动统筹协调机制建设,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全面提升综合减灾能力,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寒潮、洪涝、台风等恶劣天气防范救助工作。

五是做好渔业无线电管理。2016年12月,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渔业部门无线电管理职能进一步增强,工作任务进一步加重。渔业管理部门要勇于担当,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渔业无线电管理工作,切实有效维护海洋渔业无线电权益。启动渔业无线电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扎实做好渔业无线电管理顶层设计,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升渔业安全通信保障能力。要积极推进渔业无线电台执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六是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当前,涉海突发事件频发,涉渔突发事件更是多发、重发。各级渔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全局性。在突发事件发生后,一定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力以赴,绝不能在关键时候“踢皮球”,推来推去。

最后,我再强调一点。“两会”召开在即,当前是传统渔业生产旺季,大批渔船相继出海,同时又是恶劣天气密集、海况复杂的季节,是渔船事故特别是碰撞事故高发期。各地渔业部门务必要提高警惕,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要严防死守,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两会”期间和春季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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