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发现“亲戚理”
——评《华北乡村社会姻亲关系研究》

2017-03-22 09:15华智亚
关键词:华北亲戚村落

华智亚

(上海政法学院 社会管理学院,上海 201701)

在日常生活中发现“亲戚理”
——评《华北乡村社会姻亲关系研究》

华智亚

(上海政法学院 社会管理学院,上海 201701)

“拉大锯,扯大锯,姥姥家门前唱大戏。接姑娘,请女婿,小外孙儿也要去。今儿搭棚,明儿挂彩,羊肉饺子往上摆,不吃不吃吃二百。”这首有着众多异文的童谣流传于中国各地,其中洋溢的浓浓乐趣曾经荡漾在每一个中国人的心头,其所描述的图景至今依然能引发一部分人的幸福回忆。对曾经生活于乡土社会的中国人而言,去外婆家做客是童年生活中为数不多的乐事之一。然而,与外婆家相关的记忆并不总是充满着欢乐。河南原阳的一首童谣这样唱道:“小黑妮,黑溜溜,俺到姥姥家住一秋。姥姥见了怪喜欢,妗妗看见瞅两眼。妗妗,妗妗你别瞅,豌豆开花俺就走。”陌上青青,水红色的豌豆花在和风中摇曳,这幅风情图卷虽然有着明丽的底色,画中那位告别外婆,蹒跚行走在归家之途上的敏感少年,却有着与其年龄不相称的淡淡哀愁。这就是传统中国人的外婆家:既是家庭之外的欢乐驿站和幸福港湾,也是炎凉世态和冷暖人情交织的小舞台。事实上,乡土社会中所有的姻亲关系几乎都具有这种二重属性。姻亲关系既能帮助人们拓展社会空间和支持网络,也可能会带来利益纷争和情感困扰。

虽然姻亲关系在传统中国人的社会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略显悖论的是,学术界对其研究并不充分。如果比照以家庭、宗族为核心的血缘关系研究,对姻亲关系的研究则显得更为薄弱。对此,中国研究专家葛伯纳夫妇提出,在弗里德曼宗族范式的强势影响下,西方学者对中国社会形成了以父系亲属制度和宗族制度为主导的刻板印象,这种先入之见阻碍了他们对研究对象的选择和对经验资料的解释。这一观点可以部分地解释西方汉学界对中国社会中姻亲关系的忽视,毕竟绝大多数汉学家们不是成长于中国文化的环境中,他们对中国社会的最初认识主要来自于前辈汉学研究者的知识积累,因此受到西方既有汉学传统的影响、阻碍甚至误导都是情有可原的。可是,对于自幼生长于中国社会,对中国文化耳濡目染的国内学者而言,造成对姻亲关系研究不足的主要障碍,还在于姻亲关系研究本身具有很多难点。

首先,与家族、宗族等血缘关系相比,姻亲关系的制度化程度很低,因而难以把握。对学术研究而言,把握那些流变无形,因情境而异的东西,确实困难。按照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创造一个新制度比修正原有的制度要不经济得多,因此,与其对姻亲关系进行初始描述并发现规律,建立模型,还不如对原有的宗族研究进行发展和修正。理性的研究者们自然会回避姻亲关系这一领域。

其次,对经验研究者构成巨大挑战的是,姻亲关系在实际生活中不易测度。姻亲关系就是通过婚姻而结成的社会关系。这个概念从理论上看来似乎简单而明确,但一旦进入经验研究的领域,研究者首先就会面临分析单位选择的困难。原因在于,判定姻亲关系的基点是个体,但人们的生活实践很少是以个体为单位进行的,无论是红白喜事,还是人情往来,大都是以家庭、家族甚或村落社区为单位而开展的,这就带来了一个二元困境:如果坚持姻亲关系的理论定义,那么难以在现实中找到纯粹的姻亲关系实践;如果尊重民众生活的本来面貌,则研究者在研究资料的收集和分析的过程中又难以把其中牵涉的姻亲关系分离出来。不从方法论上解决这一问题,对姻亲关系的经验研究就难以开展。事实上,类似的困境在民俗学研究中常常会遇到。当研究者们同意民俗学的研究应转向对“民俗生活”“日常生活”的分析后,更为紧要的问题是,如何在习俗与整体生活浑然一体的自在世界中把握住“民俗”。找不到测度民俗生活的经验单位,民俗学的生活转向最终只能停留在理论呼吁上。

最后,姻亲关系及其实践属于民众自在的生活领域,因而具有非自觉性和非反思性的特点。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姻亲关系的内容虽然不断丰富,具体形式也多有变化,但其服务于人类种的繁衍的属性却始终如一。对一般民众而言,种的繁衍是一个由重复性机制所统治的生活领域。在这一领域,他们虽有诸多实践,但很少进行自觉反思,更无理性分析,因此常常处于“知之而难以言表”的状态。无疑,这也加大了姻亲关系研究的难度。

由此可见,诸多难点的存在,是导致学界对姻亲关系研究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想取得对中国社会中姻亲关系研究的进展,首先必须突破这些固有的难点。刁统菊博士的近著《华北乡村社会姻亲关系研究》挑战了这些难点,因而推动了这一领域相关研究的深入。

针对姻亲关系在实际生活中难以测度这一难题,刁统菊博士在研究中没有拘泥于对“姻亲”这一概念的理论定义和法律界定,而是遵从民众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地方观念和传统习俗,认定“姻亲关系是指一切经由联姻建立的关系,是宗族成员以外的亲属”[1](P39),它基本上等同于华北乡村社会中“亲戚”这一概念。这一处理不仅仅是对研究对象的限定,更重要的是,它为在日常生活中观测和研究姻亲关系找到了现实的单位。“姻亲”是对个人而言的,而“亲戚”则是对家庭、宗族乃至村落而言的,也正因为如此,在经验研究中,可以以家庭、家族和村落社区为单位,来讨论姻亲关系的实践[1](P41)。例如,在第一章对于通婚圈的研究中,作者以山东红山峪村作为分析单位,通过对整个村落婚嫁对象的物理距离、通婚村落的社会位置以及通婚社区的共享文化等内容的研究,发现了影响人们选择通婚对象、建立姻亲关系的一些原则和观念。显然,如果执着于对姻亲关系的理论界定,就可能因为找不到合适的研究资料而难以发现这些隐而不显的原则和观念。

而针对姻亲关系实践缺乏制度化和自觉性这一难点,《华北乡村社会姻亲关系研究》则在方法论上进行了创新。姻亲关系所生发、运行的日常生活世界虽然难以把握,但习俗作为日常生活方式的凝结,却体现出一定的重复性和模式性。刁统菊博士从民俗学视角,聚焦于日常生活中的姻亲交往习俗,通过细致的民俗志描述,提供了很多姻亲交往的细节。刁统菊博士强调,要“在生活层面上切实观察中国乡土社会姻亲制度的基本特征”[1](P27),正是这一创新,使得《华北乡村社会姻亲关系研究》能够通过对日常生活中姻亲关系实践的解读来把握“亲戚理”[1](P70)。作者发现,在民众的观念中,如何恰当得体地与亲戚交往和互动,依据是“亲戚理”。换言之,表面上纷繁复杂的姻亲交往实践之流的下面隐藏着相对稳定的“亲戚理”。只不过因为缺乏制度化和自觉性,这种“亲戚理”不仅为既往的研究者所忽略,甚至日常生活中的当事人也难以明确表述。但因为作者关注的恰恰是民众的日常生活,所以她能敏锐地把握到这种“亲戚理”的存在,并通过扎实的民俗志研究展现了诸种“亲戚理”。例如,在书中第二章和第三章中,通过对民俗志方法的娴熟运用,作者细致入微地描述了人生仪礼的细节。其中,通过对丧礼上丧服、行礼方法和次数、喇叭钱数额、翻财、摔盆等细节的描写,姻亲关系的亲疏远近自然呈现出来,而通过这种呈现,“亲戚理”也就昭然若揭了。

需要注意的是,《华北乡村社会姻亲关系研究》对“亲戚理”的把握没有停留在静态的描述上。一方面,作者关注到了姻亲关系本身的建立和变迁机制。在“姻亲关系的仪式性表述”部分,作者通过对人生仪礼中姻亲交往的细致分析,不仅展现了“亲戚理”的具体图景,而且发现姻亲关系并不等同于一个个静态的亲属团体。在民众生活的世界中,真正存在的只是“一个透过各种生命仪式随着代际而进行更替的相对稳定的姻亲结构”[1](P132)。另一方面,在全书的第四、五、六章中,作者还考察了姻亲关系对个人身份、性别角色、村落社区的建构过程。通过这种考察,我们发现,姻亲关系不仅在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且正是通过姻亲交往,华北乡村社会的个体才得以顺利成长,家庭和家族才得以再生产,村落社区才得以聚合和维系。

得益于这些创新,《华北乡村社会姻亲关系研究》一书为推动姻亲关系研究的深入做出了贡献。首先,该书通过民俗志研究提供了大量日常生活中姻亲关系实践的细节。在题为“姻亲关系的仪式性表达”章节中,作者要言不烦地描述了结婚、回门、生育、丧葬等日常生活场合中的仪式实践和姻亲参与情况。这种有关姻亲交往实践的民俗志研究,一方面为“亲戚理”的发现提供了厚实的经验基础,让作者关于乡村社会中姻亲关系的特征、姻亲交往实践的秩序以及姻亲交往对乡土社会的建构等论述有据可循;另一方面,也为后续的姻亲关系研究积累了可观的第一手资料。

《华北乡村社会姻亲关系研究》的第二个贡献在于揭示了大量的“亲戚理”。该研究采用了大量“地方性概念”,这也支持了作者所主张的“用当地社会的概念来分析通婚以及姻亲交往的原则”[1](P29)。这一方法的贯彻,让作者能够深入到研究对象的生活世界中,透过当地人的眼睛来看待日常生活世界中的“亲戚理”。例如,在第四章对婚姻偿付制度进行讨论时,作者注意到了华北乡村社会常用“赔送”一词而不是“陪嫁”,对这一地方性概念及其实践的解读不仅能揭示当地的嫁妆实践,还能深入揭示民众的价值观念。在第六章讨论姻亲关系与家族组织时,作者分析了红山峪村一带兴起的“送拍子”习俗。通过对这一独具地方特色的习俗的详细分析,作者论证了姻亲交往中给妻集团对受妻集团家族的多重影响,姻亲关系与家族组织之间的关系自然从中显现。

在此基础上,《华北乡村社会姻亲关系研究》还纠正了因宗族研究的兴盛而可能产生的片面认识。作者提出,在华北乡村社会的日常实践中是“双系并重”的,姻亲关系同样是乡土社会的重要建构性力量[1](P291)。学界早已注意到,与华南社会单姓村落、宗族村落盛行不同,华北社会杂姓村落居多。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学界也多有论述,大致不离历史上天灾人祸与战乱所导致的人口流动、社会组合等因素。但是,学界对在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中这种迁徙、组合、安居、生息、繁衍的具体过程如何展开和完成则所论不多。通过田野考察,作者发现了华北乡村社会“偎亲戚”现象[1](P229),即一个家庭可以依靠姻亲关系而投奔到亲戚所在的村落并在那里安家落户。“偎亲戚”现象不仅能够说明姻亲关系对华北村落社区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还能深入揭示华北地区杂姓村落形成的微观机制。

在资料的运用上,《华北乡村社会姻亲关系研究》略有缺憾。虽然作者不时引用地方歌谣和谚语,但没有对相关民间文学作品进行集中分析。事实上,不论是华北地区还是华北之外,民众在世代生活实践中创造和累积了宏厚丰赡的民间文学资源。上个世纪的民俗学运动以来,几代民俗学者和基层工作者不懈努力,已经采集了可观的民间文学作品。在民间故事、传说、歌谣和谚语中应该存在大量有关民众姻亲交往的内容。如果对研究区域内相关主题的民间文学资源进行系统爬梳和解读,则既可以揭示民众观念层面的持久性模式,又可以弥补以社区参与观察为主的共时性研究在资料方面的欠缺。

此外,随着数十年来剧烈的社会变迁,中国人曾经熟稔的乡土社会渐行渐远。虽然作者也注意到了华北乡村社会姻亲关系在当下的新表现,但姻亲关系所发生的变化还需要更多的关注。同时,作为人类自在的交往活动之积淀,传统的姻亲交往习俗在建设新型的日常生活世界的过程中需不需要进行批判,也是一个具有实践意义的问题。

总之,通过成功地挑战既有的研究难点,《华北乡村社会姻亲关系研究》推进了对中国社会中姻亲关系的认识,并在这一领域中做出了独特的贡献。就如同从宗族团体向公民社会的演进一样,在社会变迁的洪流中,姻亲关系以及潜隐在其中的“亲戚理”也可能被解构。对于这种解构,虽然无须投以乡愁式的回望,但其中涉及的乡土社会结构原则、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世界等进一步变化,值得社会科学工作者关注。

[1]刁统菊.华北乡村社会姻亲关系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

2017-05-22

华智亚(1978-),男,安徽桐城人,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宗教社会学、社会政策研究。

A

1673-1395 (2017)05-0122-03

责任编辑强琛E-mail:qiangchen4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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