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苑
(中南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武汉 437004)
反思与进路: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
——以安徽黄山市为例
陈文苑
(中南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武汉 437004)
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体系是“非遗”保护工作的基础。四级名录体系中,市级“非遗”名录虽然在名气上和优良度上比不上国家级和省级,却是前二者申报的基础。目前,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还存在不少问题,以安徽黄山市为例,存在着伪遗产混入、整体性保护意识欠缺、优秀遗产资源忽略等问题。要杜绝这些情况的发生,必须做到规范“非遗”评审制度、强化保护理念、挖掘文化资源。只有这样,市级“非遗”项目名录才能更加趋向合理化和科学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市级项目名录;黄山市;徽州
我国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开展了许多实际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其中一点便是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体系,“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1]65。四级即国家、省、市、县四级。“国家级非遗代表作名录的公布,体现了国家非遗保护工作进入了体系化、科学化的保护阶段。”[2]51市级项目虽然在名气上和优良程度上比不上国家级和省级,却是前二者申报的基础。国家规定,前一级别的项目必须由下一级别项目申报而成,由此可见地方性名录的重要性。相比于国家级和省级评定的相对严密性和规范性,市级项目名录还存在着不够科学化和周全化的现象。
我们不妨以安徽省黄山市的市级“非遗”名录为例。黄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异常丰富,许多文化事项如徽州三雕、徽墨、歙砚、徽州祠祭等,在全国赫赫有名。随着“非遗”保护的热潮掀起,该市文化资源被深度挖掘,文化战略定位更加坚定。从“非遗”的角度,我们看到黄山市无论是在开展遗产资源大普查,还是收藏与展示“非遗”成果,或对四级名录的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具体到市级名录中,他们开展的工作有目共睹,但亦存在着一些问题。
1.1 伪遗产“乔装打扮”混入名录
当下,国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热情空前高涨,这是遗产保护领域的一种正能量,但在某些地区似乎已泛滥到某种慌不择“遗”的地步。在他们看来,文化遗产是宣扬自身的名片,是开发旅游项目的重要资源,具有潜在的经济价值。他们单纯地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总体数量的多少,可以代表地区文化水平的高低和文化底蕴深浅。随之而来的结果便是“非遗”评定的把控不严,致使一些伪遗产“混进”了名录中。这种现状尤其在市级项目中较为常见。
2013年,黄山市公布了第四批市级“非遗”名录,徽派鼻烟壶制作技艺成功入选。鼻烟壶在我国存在已有较长的历史。明清之际,鼻烟壶是当时艺术的重要表征,曾被誉为“集中各国多种工艺之大成的袖珍艺术品”。徽派鼻烟壶有属于自己的文化特征和历史价值,这项技艺的入选说明了该市对于文化遗产保护的强烈意识,有利于对该传统工艺的保护传承。
但是,2015年,黄山市公布的第五批市级“非遗”名录中,徽州贡烟(水旱烟、鼻烟制作技艺)的入选就让人匪夷所思了。我们质疑的并不是鼻烟壶与贡烟两个概念的类似,这两者虽然在古代有紧密联系,正如笔与砚台一样,但那是两个不同的事物,从这一点上说,应该鼓励分拆开来单独申报,这无可厚非。我们质疑的是贡烟本身的价值。众所周知,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一个标准,便是能否经得起价值的“衡量”;衡量的标准是看它们是否具备“重要的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社会等价值”[3];而社会价值指“在推动社会发展、调节人际关系过程中所体现出的某种特殊价值”[2]40。纵使贡烟具备前四种价值,但在社会价值方面不仅是欠缺的,还是背道而驰的。另外,从它的濒危度、知名度等方面考虑,亦没有入选的充分理由。该项目入围值得商榷和思考。可以说,贡烟的入选应该算是伪遗产的混入。
如果说,贡烟的入选与遗产价值和保护目的相背离的话,那么还有部分遗产的入选则与评定要求大相径庭。“徽州馄饨”就是其中的代表。且不论在同批次的市级“非遗”名录中,“徽州馄饨”名列传统技艺类,又并未注明是制作技艺*传统技艺也可叫传统制造,或制作技艺,徽州馄饨应注明“徽州馄饨制作技艺”。,其提法就让人匪夷所思,就其自身而论也有不妥。首先,从其制作技艺来说,并没有独门的“秘笈”,和其他地方的馄饨相较,口感、配料等均没有不同之处。其次,闻名遐迩的徽菜中并没有徽州馄饨的一席之地,“徽菜”技艺的成功入遗不能成为徽州馄饨“申遗”的助推器。我们不能为了“申遗”,随便把“徽州”这个具有厚重感的文化名词强加在任何事物上,以彰显历史感和文化性。再者,毫不讳言地说,徽州馄饨从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社会价值来看,全是欠缺的,优秀度、承载度、独特度等方面也无从谈起,濒危度更不用再提。不知什么原因让徽州馄饨敲开“非遗”大门。总之,无论从哪方面进行审视,“徽州馄饨”均没有“入遗”的理由。换句话说,不是理由不充分,而是与遗产要素相去甚远。试想,既然馄饨可以入选,黄山地区的面条、包子、炒饭等为什么不能成为“非遗”大家庭中的一员?徽州的一切饮食岂不在不久的将来都会成为“非遗”的“会员”?另外,早已成为省级“非遗”项目并准备积极申请国家级项目的“撕纸”,它的价值性也是非常值得怀疑的,该项目存在的时间性也不够,与“遗产”的内涵相去甚远!
如果说“贡烟”入遗是对保护理念忽视的话,那么,“徽州馄饨”“撕纸”这些项目入遗便是对评选标准的一种践踏。无论如何,这些伪遗产乔装打扮混入“非遗”大家庭的现象,早该引起我们的警觉。
1.2 整体性保护意识有待加强
同时,市级名录中一些遗产的遗漏则让我们备感失落,它们正迫切需要保护和传承。在“非遗”保护的具体工作中,提倡的是整体性保护。所谓整体性保护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非遗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二是“对非遗自身的整体保护”。对自身的整体保护,是对“非遗”整个工序、技艺各个环节的保护,许多“非遗”项目涵盖繁杂的工艺流程,重点的工艺可以鼓励单独申报,通过这种申报能够加强保护意识,从而达到更好保护的目的。
在黄山市遗产领域,如徽墨制作技艺,它是第一批国家级“非遗”项目,在整个徽墨制作过程中,墨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可以说,没有墨模便不可能做出传统的徽墨。“墨模雕刻技艺”随后进行了单独申报,成功入围了第五批市级项目。虽然这类项目的影响力有限,在高一级别的名录申报中潜力不大,但无疑能够很好地促进对依附项目的整体性保护,这应该鼓励和提倡。
但另一方面我们看到,这种意识还有待加强。像国家级“非遗”项目——徽州傩舞,它是源自远古时驱鬼逐疫的一种民俗祭祀舞蹈,由原始巫舞发展而来。在整个活动中,人们戴着面具,把自己装扮成比臆想中的鬼疫更凶猛狰狞的傩神,跳着凶猛、狂热的舞蹈来驱邪。傩面具是徽州傩活动中必不可少的道具,是徽州傩艺术中的物化形态。无论是举行傩仪,还是表演傩戏、傩舞,都离不开面具。试想,如果缺少了面具,傩舞这种文化式样还是完整的吗?还能存在下去吗?傩面具种类繁复,形式多样,而制造面具的工艺流程也较为复杂。据笔者走访了解到,祁门县能够很好地制作傩面具的人已经屈指可数了,这项技艺亟待保护和传承下去。在跟制作面具艺人的交谈过程中,笔者发现,他们缺少遗产保护的意识,而面具市场价值的欠缺更让他们对申报的热情低迷,此项工艺正在面临失传的窘境。
因此,我们建议,应该把傩面具制作技艺单独申报遗产,甚至在市级基础上以后再申报省级项目,这将唤起大家对该项目的保护意识,有效做到对徽州傩舞的完整性保护。
1.3 独特文化资源凸显程度不够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和其优秀度、濒危度、原生度、独特度等有关。而独特度主要指项目的与众不同性,这种独特是形式上的独特,也是内容上的独特,这种独特是文化之间差异的固有现象。不同的地理、生态环境造就了不同的文化模式,不同地域的人民由于在生产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信仰、风俗习惯等有所差别,文化的表现形式和特征不可能千篇一律,“非遗”保护的终极目标就是保护文化的多样性,让丰富多彩的文化在现代社会开出灿烂之花。地方性文化特征是衡量“非遗”项目价值的一个重要的尺度。比方说,各地代表性的舞蹈、民间故事、手工艺等纷纷受到保护,便是这种观念的具体实践。
以徽州为例,从“非遗”名录的角度来看,地域标志性文化遗产项目的挖掘深度还远远不够,许多文化遗产被严重忽视。
例如,在整个徽州地区,汪华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性毫不逊色于闽南地区的妈祖文化,甚至传播到了贵州、浙江等地。汪华是徽州历史上公认的最伟大的人物,他起兵拥唐保民的事迹在徽州的土地上广为传颂,被当地百姓奉为地方神。“汪华大帝”“汪公菩萨”等称谓足可显现人民的敬仰之情,汪华庙、九子庙等遍布徽州各个角落,汪公祭祀仪式流传至今,相关民俗活动如“游太阳”等已先后入选“非遗”名录,显现了对汪华文化的重视。但是,这种重视与它的影响深度和知名度并不完全匹配,如汪华民间故事被遗忘在角落、汪华的祭典仪式没有引起特别关注、汪华的信俗有待保护……。当地人民应该重新审视汪华文化资源的遗产价值,可以让传说故事从徽州民间故事中剥离出来单独申报,还可以深入挖掘与汪华有关的节庆习俗,并对汪华信仰进行完整收集和有效整合,提出“汪华信俗”的概念并积极推动申报遗产项目的进程。在徽州人民看来,“汪华信俗”早该成为国家级“非遗”项目。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宗旨在于保护文化的多样性,已经成功申遗的一些项目不能以此杜绝同类项目“入门”。比如“徽州板凳龙”。目前,休宁右龙板凳龙和徽州区潜口板凳龙皆已成为省级非遗“成员”,而其他一些村落如休宁田里板凳龙与两者在举行时间、表现形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具有自己独特的价值,我们也应该积极推动其申遗,至少应让其在市级项目中占有一席之地。
上述情况的出现,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因素。主观方面来看,人们的遗产观念、保护意识滞后,文化自信心不强,文化认识程度不够深入,导致了对申遗的淡漠和不主动,对“非遗”相关概念的认识不够精确,让一些项目偷梁换柱;客观方面来说,经济效益的不足、市场价值欠缺、人事关系复杂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项目的申遗。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已进入体系化、科学化保护阶段的今天,以上问题的出现值得我们去反思和总结。市级名录处于整个名录体系的基础环节,如果这些现象得不到及时纠正,问题不能及时解决,那么,项目评定无疑会走入歧途。这不仅会影响文化遗产的庄重感、厚重感,甚至会影响整个“非遗”保护工作的进程。因此,对市级“非遗”名录的优化迫在眉睫。
2.1 规范评审制度,甄别真伪遗产
制度是行为的准则,是行事的标准。在“非遗”项目的评审过程中,虽然市级项目的严格程度和具体要求不能与国家级、省级同日而语,但对基本原则的要求还是一样的,底线不能因为级别的高低而受到无限制的突破。
评审中,如果不能规范制度,不仅会让伪遗产轻松过关,更会出现“非遗”数量的泛滥,从而导致社会认可度和遗产价值的跌落。如果不能规范制度,将来的保护工作也会偏离正确的航道,朝着错误的方向越行越远。评审专家们应该严格按照“非遗”评审制度的要求,明确“非遗”保护主体的职责,以文化担当的责任感、文化传承的使命感,从项目的历史、文化、艺术、社会等价值去衡量,从优秀度、原生度、知名度、承载度等几个方面去评判,遴选出当地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们应秉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树立宁缺毋滥的评审理念,坚决杜绝靠关系、凭门路的不良行径,防止滥竽充数的现象发生,防范伪遗产项目的混入。
另外,随着“非遗”保护工作步入正规化、合理化轨道,“会有一些已列入国家级或省级名录的项目今后被撤下来”[4],我们希望市级名录也应该如此。
2.2 强化保护理念,提升保护意识
在“非遗”保护的实践中,专家学者们一致强调“整体性”保护的原则,主张对“非遗”项目依存的文化生态进行全面保护和对整个过程、环节的整套保护。申遗是保护的基础和前提,申遗可以增强社会的关注度,唤起民众的保护意识。在黄山市,像墨模制造技艺单独申报的情况值得推崇,但并不多见;而像傩面具这样亟待保护的文化项目还有很多,如目连戏、徽剧服饰制作技艺等等,这些技艺决定着依附的“非遗”项目生存发展的前途命运,本身也具有较大的文化价值,同时也面临着失传的危机。它们既是“非遗”项目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自身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受到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民间文化,而在这过程中,民间意志没有得到表达,文化持有者在名录申报中‘失语’。基层社区不知道何为名录与代表作,也不知道文化保护的意义与价值,更不知道如何传承与保护自己的文化”[1]67,因此,我们应尽早对传统艺人进行“申遗”的教育,帮助他们树立遗产观念,强化“非遗”的整体性保护理念。
2.3 挖掘文化资源,注重特色文化
十多年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有力地朝前推进,“非遗”显然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虽然如此,但仍有不少人对“非遗”的相关问题还是较为模糊的,这其中就不乏许多应当是传承人的这类群体,他们的意识还未能与当下“非遗”保护的潮流实现无缝对接。因此,我们应该深入宣传“非遗”的相关知识,提升保护意识。相关部门应唤醒群众的文化自觉,积极带领群众去深入发掘当地优秀的文化遗产项目,切实做到摸清家底,让那些典型地方特色的文化遗产凸显出来,成为当地的文化品牌。在黄山市内,还有如程灵洗、张巡许远这些民间信俗,张小泉剪刀、徽州刺绣、徽州制扇、仿旧、印谱、纸扎等代表徽州特色的文化遗产,应当受到保护和重视。这些项目的申遗不仅需要政府深度普查和有效引导,更需要传承人的自觉保护意识和积极申遗的实际行动。
目前,各市级“非遗”项目数量众多、品类丰富,但并不代表没有可挖掘的余地,我国地方文化深远悠久,还有很大的发掘空间,我们完全不必为遗产数量和品质担忧,应当大力鼓励最能代表地方文化特色的遗产项目积极申报,为以后受到合理保护打下良好的基础。当然,切实做到“摸清家底”乃是遗产保护之路的第一步。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四级名录体系,是“非遗”保护方法中的基本工作,它是遗产大普查工作成果的总结,还是传承人登记制度、建立遗产数据库、进行传承人口述史等工作的前提,其重要性不容置疑。四级名录中,市级名录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固然比不上国家级和省级,入选的门槛较前两者也有所降低,但并不代表原则上可以退让、理念可以动摇。市级项目是前两者存在的前提,决定它们的品质,更关乎着“非遗”的未来,因此,我们不能丝毫轻视它的存在价值和意义。如今,“非遗”保护已逐渐进入理性阶段,保护政策不断趋于合理化,保护实践逐渐具备科学性,由此,我们希望“非遗”项目评定工作更加合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为进一步申报和实际保护工作建立良好的平台。
[1] 柏贵喜.“名录”制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贵州民族研究,2007(4).
[2] 苑利,顾军.非物质文化遗产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3] 苑利,顾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干部必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10.
[4] 樊嘉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定中的几个问题[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4):39.
责任编辑:柳 克
Reflection and Way Forward: List System for Municipal Representative Projects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A Case Study of Huangshan City of Anhui Province
CHEN Wenyuan
(School of Ethnology and Sociology, South-centr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Wuhan 437004, China)
The four-level system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s the foundation of non-heritage protection, in which municipal list is lower than either national list or provincial list in reputation and degree, but it is the basis of the former two for declaration. At present, there are few problems in municipal list of 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Taking Huangshan City of Anhui Province as an example, there are some abnormal phenomena such as the interfusion of false heritage, lack of comprehensive protection consciousness and neglect of outstanding heritage resources. To put an end to these circumstances, we must standardize the assessment systems for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strengthen protection ideas and dig cultural resources. Only in this way, the list of municipal non-heritage items can become more rational and scientific.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list of municipal projects;Huangshan City;Huizhou
2016-11-23
教育部课题项目(15YJCZH014);安徽省教育厅基地重点课题项目(SK2015A168);安徽省教育厅一般课题项目(2011SK790)
陈文苑(1982-),男,安徽六安人,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民间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G122
A
1009-3907(2017)03-006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