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诗剑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 政治学院,上海 200433)
信用与权力
陈诗剑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 政治学院,上海 200433)
越过经济学的信贷范畴来看,广义的信用是建立在信任关系之上的权力关系的安排。源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信用制度的发展。现代世界中人与人陷入既相互对抗又不得不相互依赖的境况,从而处于信用普遍的、隐蔽的统治之中。
信用;信任;统治
进入21世纪以来,建立健全我国信用体系的问题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大政方针紧密相连,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强调了国内对信用理论、信用管理、信用技术、信用标准、信用政策等方面研究的迫切需求和具体纲要。与此同时,随着金融资本的全球化进程,向来掌握在以穆迪、标普、惠誉三家公司为代表的西方财团手中的国际信用评级,愈发展现出对市场非同一般的操控能力,对主权国家的信用评级以工具的形式再次成为市场的一环。现代世界的信用越来越以信贷的形式表现出来,而使无资本的信用——如从伦理、道德中发展出来的传统的信用——被排挤到狭窄的范围当中去,信用成为资本和权力分配的有力工具。
卢曼认为“在任何情况下,信任都是一种社会关系”[1]6,在这一点上信用与其别无二致。然而不同于信任这一概念的使用,信用已经很大程度上从我们对普遍的社会关系之认知的研究中独立了出来。人们的常识认知中的“信用”和被现代经济学家掌握着的“信用”,正构成我们理解信用之本质的两重巨大迷障。在前者那里没人能说明白信用是什么,而在后者那里答案是一定的,即信贷。
信用的本质从来不是经济学家必须研究的东西。对于经济学家而言,了解可以量化的、可以合理描述的、因而可以计算的信贷这一经济范畴,已然绰有余裕。另一方面,经济学,尤其是当今资本主义的以研究资源配置为目的的经济学,原本就意味着取消了历史属性、阶级属性的孤立的个体,自然不可能超出这一经济学视域而从社会关系的角度,从而“了解处于现代社会制度联结关系中的现代社会制度”[2]42。因而,这不过是信用的本质问题在政治经济学家那里还没来得及被掩盖。当现代经济学运用统计学语言对信贷、金融衍生品的运作机制作出符合数理逻辑的描述、建立看似已经完备的理论模型时,经济学家成功地将信用模糊不清的那个部分——在信贷关系中展开的体现信用本质的那个大部分——抛入到信任的范畴内部,仅仅留下了可以量化计算的经济学的“精华”,关于信用本质的理论探讨在这一领域中已经没有存身之处。
这个纯经济的看似“理性”的信用,实际上是超理性的——超过了实践的人而在人之外。其实是使现实中的这个信用仍以信贷关系为基础,换而言之,总是实践的,是以人为基础的。
以银行借贷为例。当你申请个人信用贷款时,尤其是用以获得消费的货币时,必须向银行递交可查证的身份证明、职业证明、住房和收入的证明等,以此来证明自己是“诚实”和“可以信任”的。这种以过去的积累为担保的个人信用总是有限度的,“这是他原来已经使用的资本的追加”[3]485。因为银行信任的是你的支付能力而非其他,所以贷款的上限总是在你个人支付能力的范围之内。
与此相反,抵押贷款的方式,常常是以资本为抵押换得支付手段。这种以有息证券、国家证券、各种股票及其他各种证明商品所有权的单据作为抵押的贷款,同样是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的。但此时的个人信用大小不是和个人的支付能力相关,而是取决于抵押给银行的实际的价值,这是在有偿条件下取得的货币的贷放[3]485。这种以现在为担保的个人信用同样是有限度的,贷款的上限总是在提供的资本价值之内。
还有风险投资中的信用,为了获得资本投入生产或再生产而借贷。除去过去和现在的良好信用记录,主要的标准只是多大程度上能担保提供未来确切的收益,即以能够提供的真正信用为准。国家债券几乎采取了与此相同的形式,这种以国家税收为担保的信用所代表的未来,通常总是比某个看上去能赚钱的项目要坚挺得多,因而并不冠名为风险。
以上三种状况,都是现实的信用在经济学意义下的体现。我们不难看出,第一,这个信用具有不同的内容和形式,然而只是经济的内容和形式,是被时空分离开来的买和卖。第二,信用总是需要抵押物,因而这种信任关系中有着这样的矛盾——信用行为代表着对人本身充分的不信任。如果说买卖关系中的商品交换还代表着双方的平等,信用关系中的借贷者已经落到与将资本握在掌心的货币等值的地位。
这样的矛盾意味着在信贷关系中,具体的人已没有存在的必要,不仅没有必要还构成了计算上的阻碍,因为连接在人和人之间的只是纯粹的经济关系。借贷的目的不是人本身,而总是以资本回流或其他经济目的作为依据,即实现利益更高效益的分配和增值。这就造成了实践的借贷活动,以完全抽象的资本的理论为依据。只从形式上来看,这种信用似乎总是从理智、从逻辑出发的,是完全源于经济学的合理判断,是科学可靠的。此时的信用表现成一种可以量化、可以交换的商品。就其可以买卖来说,同样可以转化成资本来使用。这是经济规律中的信用。然而无批判地进入这一信用范畴,就等于先行进入了现代经济理论创造出的形而上学的幻象。现代经济学看似是抛离了有关信用的抽象部分,而留下了确切的、科学的、唯物的内容——信贷。实际上却恰恰是忽略了信用实践的方面,从被制造的经济学理论的角度来规定实践的信用的本质。这种认识绝非是唯物主义的,而是一种仅在它自身范围之内发挥作用的、越过唯物主义而发挥着遮蔽效用的由经济学所下的定义。正如马克思所说的:“经济范畴只是这些现实关系的抽象,它们仅仅在这些关系存在的时候才是真实的”[2]47。从这一点看,无论是经济学的信用还是实践的信用本身,都绝不是可以脱离信任关系的某种理论或者某种纯粹的概念。现实的信任的内容撑起了信用,因而信用具备绝不仅仅限于经济范畴的多种不同形式。
查尔斯·蒂利所描述的由恒常的人际关系发展建立起来的“信任网络”恰好足够佐证这一论断。在他看来,“信任网络是承载了相互义务的有名称、有边界、有内部交往的关系组合”[4]51,在漫长的历史时期承担了包括生育、赡养、信仰、交易 、信贷、移民、防治疾病、抵制掠夺等大量的公共事业[4]44-50,从而凝聚起普遍的信用。对照历史按图索骥,在西方如教会、王权、公会和党派,在东方如宗族、教派等不同时期的组织总是如此,通过信任而紧密连接从而掌握巨大的信用和权威。每一个人类所建立的共同体,都是从最基础的信任开始,依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连接起来。和单纯的经济关系中的信用不同,建立在这类传统信任关系中的信用,更多地从人的情感、心理、感性实践中出发,因而总是以伦理、道德,甚至公共政治领域的准则为基础。这种信用是人的品质,是人不可分割计价的部分,是合目的性的信用。它只表现在人类的信任实践活动之中,只产生于人的感性判断,而非理智依照经济规律的计算。
传统的信用至今仍然存在,但已经深受经济关系中信用的影响。尤其是立足全球化世界、现代化世界而生活的大部分国人,绝难体会到在南斯拉夫、伊拉克、利比亚等地历经战乱的生活,也体会不到农耕时代可能存在的田园诗一般的生活体验。农忙、农闲的生产、生活方式被大工业的机械生产驱赶挤压,被日复一日的工作节奏所取代。因而,我们眼下现实的生活中的信用,其内容总是常常在经济关系中的,这也是卢曼所说的信任“从主要以感情为基础转变为主要以表象为基础”[1]29。因而,一个有意为之的误解就此变得明了。福山所谓的“低信用的社会”[5]32,实质只是在资本主义生产的逻辑下,那些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的,以及不利于整个资本主义信用的建立或发展的社会。相比日本数量众多而体量庞大的家族企业,中国国内在激烈竞争中成批建立又倏忽消亡的中小企业只不过是“家庭的”而根本称不上是家族企业。同样的,美国那些声名煊赫的、掌管着巨量资本的大家族,如摩根、洛克菲勒等只能证明在福山所谓的高信任的国家之中,血缘关系始终还是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有关商业行为和血缘关系的研究得出的正是这一结论。*P Dimaggio , H Louch.Socially Embedded Consumer Transactions: For What Kinds of Purchases Do People Most Often Use Networks? [J].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1998,63(5):619-637.因而,福山所考察的信任程度之高低,其实质仅仅是市场受资本主义信用制度支配的程度。至于他苦心孤诣地将整个“伦理的、道德的习惯和社会结构”重新定义为文化,从而将信任和文化特征联系起来的举动[5]11,36-38,事实无非是在宣示资本所创造的信用对文化的统治。因而,信贷遮蔽信用,并不单纯的是理论的变化、理念的宣传,而是资本全球化对人统治的结果。
信用,进而信任关系,总是隐性地夹带着一方对另一方的统治。究其根本,信任从来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问题,交付信任意味着交付权力,意味着将共同事业置于其他人的失信、失误或失败的风险之中[4]5-6。轻信、误信、迷信的信任行为,总是因此招致利益的损害,因而信任时常需要某些确定的东西,比如良好信用来提供担保。作为确定性的凝聚因而可以信任的信用,在过去是个人诚实的品行或强有力的权威,在现在则总是某些物质上的事关利益的抵押物或财富的证明。无论如何,这种需要担保的信任意味着确定性的丧失,意味着信任本身无法 “克服他人行为中的不确定因素”[1]29。信任行为的风险必须由实际的抵押或担保所提供的确定性所抵消,因而与信任的本意恰好相反,这种信任行为的背后是不信任。查尔斯·蒂利因此谨慎划定了信任的边界,将信任网络和范围更大的共同体——合作机构与权威组织——区分开来[4]44-50。这并非是因为在蒂利所划分的另外两种共同体之中信任不存在或处于不重要的地位——合作的基础必定要求一定的信任。权威得以树立源于信用的建立和攫取,“信任是支撑市民社会或合作社建立的第一准则”[6] 24。因而,信任的概念同样在二者内部发挥基石的作用。相比而言的不同之处在于,在信任网络这一信任关系的内部,成员处于更加紧密和直接的信任关系之中。一旦信任受到辜负,公共事业即将蒙受损失,而不仅仅是对单独个人利益的妨害,义务和责任被分摊到每一个利益一致的成员身上,因而其结构相比另外两种共同体总是更小、同时也更紧密。背叛信任的代价——不管是对当事个人还是对整个组织的信用来说——极其高昂。然而,蒂利这种小心谨慎的区分,终究还是模糊了三者间的共通之处。这种信任的产生,换言之,这些信任关系的建立始终还是源于建立共同体的需要和努力,源于人对人的依赖,最后源于私有财产。
信任的产生之必然源于人类共同生活的必然,这一方面是自然选择的因素,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选择的结果。不论是幼体漫长的成熟期促使人类必须维持长期稳定的家庭生活,还是集体生活的安全使幼体发育成熟的时间得以延长,总之人类是集体生活的物种。在这一点上,鲸鱼、大象、其他灵长类动物等似乎和人类别无二致。但与动物完全不同之处在于,我们无法想象一个“单独的人类”,在人与动物完全不同的类本质劳动中发展出语言、货币、文化、自我意识,将人类集体中的每一个成员以前所未有的紧密方式联系起来。人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7]。尤其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和全球化,每一个人的生活都直接和整个社会联系在一起,跨时间和空间的交流不仅成为可能,而且正在成为人与人之间最为普遍的联系方式。犹如巨型机械上的零件结构,只依靠自身,人类无法维持现有的生活状态。这种共同生活中无法摆脱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以及这种依赖关系的日益扩张,要求信任的必然存在。因为通信工具带来的交往形式的变革,使人们在生活中,除了与熟人密切联系之外,与陌生人,与永远不能,甚至也没必要当面见到的那一类人的联系也令人惊异地扩大了,这就尤其需要信任的在场,只有信任才能使得交流顺利展开。例如,我们在生活的某些境况中不得不交付出的对专家系统、对权威的信任[8],如对于医疗、法律、投资等生活的方方面面,当自身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却不得不面对这方面的问题的时候,人总是不得不依赖于他人。完全的拒绝和采取不信任的态度将使人寸步难行,这种信任行为本身即意味着面对这一境况时个人的无能为力。必须依赖于他人的帮助或影响则表示不得不将解决问题的权力交付他人。这种信任可能是盲目的,也可能是经过了谨慎的研究和判断,然而此种判断实际上无济于事,外行对专家的判断能力总是有限的。卢曼就将信任描述为一种有限信息之下的托付关系[1]31-61,因而交付信任的重要标准始终还是对方的信用。另一方面,现代社会带来的是人的同质化和对人智慧的威胁,工业社会犹如生产精密机械一样,持续不断的、批量的设计和生产出社会的零件——人,因而现实的信任关系改变了,信用的形式随之改变。人对人的依赖转变人对信用的依赖,转变为信用对人的统治。
信任与不信任曾经是一种完全相对的二元的判定,就像0和1、是和否,泾渭分明。然而,二者始终相伴出现。对于完全公共的基础和共识,是不存在信任与不信任的态度的,比如空气、水、四季。一旦涉及个人、私有的基础时,信任与不信任就同时出现了,“当利害关系(在实际货币成本方面)最大,且相互在道德上最不一致的时候,信任尤其重要”[6]24。而这种信任始终还具有这样的二重性质,当信任本身只是一种行为、是人类相互交往的实践活动时,信任与不信任本身即具有确定性;离开这一实际的活动,信任与不信任就不存在。因而,此时的信用是不存在的,信用即人的交往关系本身,人所依赖的始终是人。另一种情况,即现代的状况,使信任成为人与人之间交往不得不存在的中介,成为交往行为必需的前提。人试图依赖于信任本身,理所当然的信任不再是信任行为本身。信任成为一种有规律的、诚信的、相互合作的共同体内部成员之间的期望[5]28-29,成为人在实践活动之外的心理状况。因而,信用成为独立于人之外的东西,成为用以收获信任的、尤为珍贵的、集中权力的手段。“信”之概念中最为明确的确定性丧失了,于是在我们眼下的生活实践中“信任和不信任作为普遍的态度都是不可能的,那要么是太危险,要么是太沉重”[1]95。“诚信者,天下之结也”,*《管子·枢言》。其意在天下而不在诚信。一旦脱离伦理道德,脱离实践的人类交往,信用就被迫从感性的生活中抽离而成为工具,成为权力关系的实际体现。其后一种性质正是世界历史发展至今的结果,是人借来作为属于他的新统治者——资本的逻辑。以这种眼光来看,从母系氏族到父系氏族的变迁正是一个典型的权利转移的过程,同时是构建全新信任关系——在这里是寻求建立父系血脉关系之确定性——因而也是信用转移的过程,“在不能确认生身父亲的条件下只承认生身母亲,意味着对妇女即母亲的高度尊敬”[9]。如果不是生产力的发展造成财富的富余,则不会有私有财产和所有权的出现;如果不是种植、畜牧逐渐取代了朝不保夕的狩猎、捕鱼和采集,男性不会在同样的劳作中积累超过女性的优势,从而出现大量的私有财产需要自己的血脉来继承财产的状况。如何才能确信子女的血脉源于男性?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制顺应这一确定性出现了。因而,从母系到父系间信用的转移,从一开始就是伴随着私有财产的出现和发展而逐渐完成的,随之而来的是家庭内权力的转移,是家庭外的整个人类集体从公有到私有的交往方式的变革,以及男性这一主体信用的增强和对女性全方位的统治。私有关系,是信用最初的诞生地。一切生产资料共有的时代,人和人之间仅有自然上的差异,处于相互依赖而非相互的统治之中,信用是毫无意义的。人只有先一步相互分离了,从集体走向个体,信用才成为必要的东西,信用正是私有财产的量化。正如马克思援引空想社会主义者巴扎尔·安凡丹的观点“信用是财产构成方法和方式的结果”[3]687。现代信用走入困境的一个原因就在于,这个从私有关系中发展出来的东西,在资本主义信用制度下表现为对权力的集中和对私有财产普遍的消灭,绝对的私有意味着少数人的私有,信用的统治和自身相互矛盾,因此马克思预言“信用会和财产的这个构成方法一起消亡”[3]687。这一道理同样在两千年前先贤创作的子张与满苟得之辩中已有所提示了,“无行则不信,不信则不任,不任则不利,故观之名,计之利,而义真是也……夫名利之大者,几在无耻而信。故观之名,计之利,而信真是也”。*《庄子·杂篇·盗跖》。
在资本、市场乃至我们所生活的现代世界实现了惊人的全球化、一体化的今天,正如马克思所说,“随着商业和只是着眼于流通而进行的生产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信用制度的这个自然基础也在扩大、普遍化和发展”[3]450。金融业的兴起,它所具备的与日俱增的巨大力量和展现得越来越明显的信用的形式,已经渗透进我们的日常生活,信用制度也随之扩大、普遍化和发展,乃至信用的关键已不在“信”的内容而在“用”的手段。信用以完全的工具性而成为一种资源配置和权力分配的制度,信用即统治。
[1] 尼克拉斯·卢曼.信任:一个社会复杂性的简化机制[M].瞿铁鹏,李强,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十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七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 查尔斯·蒂利.信任与统治[M].胡位钧,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
[5] 弗朗西斯·福山.信任:社会道德与繁荣的创造[M].郭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
[6] Eric Uslaner.The moral foundations of trust[J/OL].[2017-09-07] .http://ssrn.com/abstract=824504.
[7]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八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6.
[8] 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M].田禾,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 25.
[9]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60.
10.3969/j.issn.1008-6382.2017.05.011
2017-09-07
陈诗剑(1991—),男,四川绵阳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C912
A
1008-6382(2017)05-0075-06
(责任编辑虹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