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机构编制簿为抓手,夯实监督检查基础
长期以来,我们管理的重点多为机构设置、编制使用方面,而对部门职责履行、领导职数特别是中层领导职数的使用,监督力度较为薄弱,个别单位底数不清。为此,我们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推行机构编制簿制度为抓手,夯实监督检查基础,确保监管不仅停留在机构、编制上,而是涉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方面面。
(一)建立机构编制簿,打牢监管基础。经过大量的前期调研、外出学习考察,新泰市编办探索创立了“机构编制簿制度”。机构编制簿制度,是以建立机构编制簿为基础,以职责界定和编制领导职数核准使用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管理制度,既是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履行职责、开展业务、办理机构编制事项的“执照”,也是机关事业单位的“户口簿”。机构编制簿从可操作性入手,设计制作了《机构编制簿》和《编制实名制管理卡》,《机构編制簿》包含机构名称、机构职责、机构规格、内设机构、经费来源、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在编人员索引、领导职数索引、内设及下设机构领导职数索引、退休人员索引等内容;《编制实名制管理卡》主要是在编人员信息,细化到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和职务等内容。我们利用2年时间,全面完成了全市618个单位,20000余人员的建簿工作,实现每个机构有户口,每个人员有台账,夯实了监督检查的基础。
(二)实现网上网下对应,保证监管数据真实有效。一是及时更新数据,确保网上网下对应。根据机构编制、职责、领导职数、人员信息的变化对实名制信息进行调整更新并同步对机构编制簿也进行相应的调整,有效地弥补了单项台账的不足,形成了纸质台账与电子台账互相补充、互为印证的工作机制,确保台账的时效性、准确性,实现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动态化与精确化;二是健全制度体系,实现无缝监管。健全各部门、各单位系统专职管理员制度,明确职责及工作规范,完善工作体系,强化上下联动,促进信息对流。推行信息季报作为信息核查的依据,强化部门联动,定期对系统数据的准确度和完整度进行检查通报,查缺补漏,做到精细化管理。下发《关于全面推行机构编制网上实名制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机构编制业务网上办理流程。制作《机构编制业务网上办理操作指南》,开展集中性业务培训,通过“键对键”与“面对面”相结合,推进技能练兵,切实提高基层专职管理员业务知识与操作能力。通过推行机构编制簿制度,强化实名制管理,使具体人员和抽象的编制相结合,增强了机构编制统计的真实性、准确性,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提供了重要依据,奠定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日常监管的基础,为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关口前移的阵地。
二、以机构编制簿为依托,做好违规违纪行为预防
通过监督检查工作实践,我们发现个别部门出现的违规行为大多是由于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机构编制事项不清。主要是由于人员交接频繁。部门单位领导和人事工作人员调整,新上任领导或新的人事工作人员对本单位机构编制、职责、领导职数等情况不熟悉,导致了无意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例如:有的部门单位为了方便管理档案,建立了档案室,而档案室在机构编制管理上不属于部门单位的内设科室,可新上任领导不熟悉不了解,任命了某人为档案室主任,造成了违规现象的发生。为此,我们将机构编制簿分为正副本,正本由市编办统一存档保存,副本交由各单位自行保存,部门单位办理机构编制事项时必须携带机构编制簿。通过推行机构编制簿制度,增强了部门的机构编制意识,预防了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一)固化留痕,体现了机构编制事项的连贯性。机构编制簿包括《机构编制簿》和《编制实名制卡》两部分,分为正副本,正本由市编办统一存档保存,副本交由各单位自行保存,不但能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机构的名称、性质、规格、经费形式等内容及变化情况,对机构中在编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也能一清二楚,对机构人员增减、流动状况也可一目了然,便于主要负责人了解掌握。
(二)动态调整,体现了机构编制监管严肃性。我们要求机构编制簿中任何一项内容发生变更时,各机关事业单位必须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到市编办办理变更手续,如不及时变更,将按照《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通过机构编制信息的动态调整,强化了部门的机构编制监管意识,使部门单位时刻绷紧机构编制就是法律这根弦。
(三)部门联动,实现机构编制监管全方位。将机构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监管职责紧密联系在一起,实现了部门联动、综合监管。机构编制簿管理已成为人员调配录用、干部选拔任用、核定工资、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实现了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财政预算之间的有机融合,通过用制度管人员编制、管事、管岗位、管人员经费开支性质,进一步强化了编制管理“桥头堡”的源头地位。
三、以机构编制簿为基础,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一)定期进行年度审核。结合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构编制簿制度在全面推行实施后,每年实行机构编制年度审核工作,利用近1到2个月的时间,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审查在编人员是否在岗、编制与工资基金是否对应、退(离)休人员审批与退休金来源是否错位,用工行为方面是否存在违规等。针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停薪留职人员及其他原因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内退人员、长期病假人员、退休未减编等情况,市编办经归类后主动与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会商,按政策规定和各自的职能范围,分类予以处理、纠正。既杜绝了吃财政空饷,减少了财政开支,规范了用工行为,严肃了人事工作纪律,也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二)及时开展实名制信息系统数据月报与年度统计工作。利用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月报校验、年报检验数据准确性校验功能,每月开展系统自查,年底进行数据核查,逐项对照年底统计数据、机构编制簿与本年度机构编制文件,积极做好数据月报与年度统计工作,从而全面了解和掌握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变动、职数使用等情况,及时发现在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通过推行机构编制簿制度,打牢了我们监管工作的基础,使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有据可查,强化了部门的监管意识,有效预防了违纪行为的发生,建立了机构编制监管的长效机制。□E:FQJ
关键词:机构编制 监督检查 机构编制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