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模式

2017-03-19 12:07兰子濡
科学与财富 2017年6期
关键词:业务互联网金融

兰子濡

摘 要:本文分析了中国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模式,包括传统金融业务在线化、以互联网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新金融形式互联网金融生态圈。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业务

按照业态分类,互联网金融主要有二种形式,分别是传统金融业务在线化、以互联网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新金融形式互联网金融生态圈。

1.传统金融业务在线化

传统金融业务借助互联网技术,能够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自身运营成本,同时也节约客户时间成本,增加客户体验度及增值服务。我国金融机构非常重视传统金融业务在线化,桌面互联网产品和移动互联网产品发展并重。据麦肯锡公司2016年5月发布报告:截止2015年底,中国互联网金融市场规模达12-15万亿,占GDP总量的20%,中国互联网用户人数也超过五亿成为世界第一。

(1)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采取的是以现有传统银行的业务为基础,将其迁移到互联网上,通过互联网这个平台进行银行业务的交易服务,通常分为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

网上银行的核心价值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分流柜台压力,降低经营成本,网点流量引至互联网后,促进网点工作重点从业务操作向销售、咨询转变;二是提升服务质量,增强用户粘性价值,随时随地的账户管理和支付结算带来高效率和便利性:三是进行交叉销售,提高产品售出率,电子交易提供的个人信息、浏览记录及交易记录能使银行采取针对性营销策略,根据客户需求推荐多款产品。近年来,随着各家银行的大力推动、二代支付系统的上线(如超级网银)、客户体验的升级以及差异化服务和产品的不断涌现,交易规模和存量用户数量的高速增长。

如果对网银进行用户群体消费特征细分,企业网银的增速已经不及个人网银,交易规模结构也发生趋势性调整。企业网银的使用主要是为了提升财务管理效率、节省各种成本费用,优化管理效率,主要集中在缴费支付(如网上缴税、代发工资等)、账户管理(如网上对账、对公电子回单等)以及与上下游客户的资金交易,交易额与企业经营状况密切相关,企业网银的使用情况直接受制于宏观经济。个人网银由于银行的大力推广以及高效率和便利性,主要集中在缴费支付(生活缴费、网络购物支付等)、账户管理(如账户查询、自助挂失等)、转账汇款(如同城异地、超级银行资金汇集等)、投资理财(如基金、股票和债券等)等方面。

个人网银的服务对象是每一个个体,个体需求的差异性与多样性要远远高于企业网银的需求,使得未来个人网银的发展空间更大。因此,也是商业银行之外的互联网会融公司关注和争夺的热点。而大多数企业使用网上银行,多是出于对银行的信赖,虽然增长的速度无法与个人网银相比,但交易规模占比较大,企业会顾忌资金的安全性尤其是互联网上交易的安全性,因此银行之外的第三方介入到企业网银领域的难度较大。

(2)手机银行/移动支付

移动支付主要包括手机支付和非接触小额无密码快捷支付,而手机支付是手机银行的主要功能,支付缴费也是网上银行的最主要入口。移动支付将货币电子化提升至崭新高度。

手机银行作为结合移动通信与货币电子化的全新服务,不仅使人们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处理多种金融服务业务,这就大大拓展银行服务的范围。

移动支付是用户通过使用移动终端来完成资金的支付,其本质是电子货币虚拟化。资金从支付方向接收方转移,主要是通过通信网络或通信技术实现双方信息的互换,进而实现支付目的的一种支付方式。

我国手机银行起步不晚,但由于人口基数原因,手机银行普及率仅4.6%,如果在移动支付方面普及率大幅提升,未来几年手机银行应用将持续高增长。2000年至今,我国手机银行的发展大致经历了短信银行、WAP银行和APP银行三个阶段,未来将向移动金融和电子账户发展,例如基于用户所在位置进行的生活化金融信息推送,以及电子现金和银行营业厅随身携带进而大幅提高电子货币及电子账户实际使用价值。

客户的使用习惯被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所改变,手机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为手机银行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随着未来硬件设施的普及以及高科技的迅速发展,手机将成为商业银行的客户终端,势必会将传统的金融业务搭载到手机上,而手机使用的便捷性,注定了手机银行将承载更多金融范畴的营销和服务,商业银行的手机银行也必将迅猛发展起来。

2.P2P模式

P2P既是Peer to Peer的缩写,指计算机在互联网中可以进行对等交互;P2P也是Person to Person的缩写, 是指人与人的直接对接。而今P2P的外延已经成为一个金融词汇一一P2P借贷(即Peer to Peer Lending或者Person to Person Lending)。根据银监会与小额信贷联盟的公文,P2P借贷的中文官方译名为“人人贷”,它是指资金的供需双方在特定的互联网环境中建立直接的借貸关系,互联网中的每一个参与者都可以发起,通过互联网进行信息流通交互,建立一定的规则,对金额、期限、风险、利率等因素进行匹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满足借贷双方的需求并保障双方的权益。其特点是以信用为基础,发起灵活、金额较小、利率较高等特点。

2.1 担保机构担保交易模式

担保机构担保交易模式,它是P2P模式中相对安全的一种,由合作的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提供双重担保,此种模式的平台中介仅向客户提供金融信息服务,既不吸存也不放贷。其交易模式多为“l对多”,即由多个投资人共同出资来满足一个借款人的借款需求,同时还可以保证投资人资金安全。早期的P2P借贷公司都采取竞标模式形成贷款利率,即出借人根据需求在平台上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平台不参与交易过程,只负责信用审核、展示及招标,以账户管理费和服务费为收益来源。具体的借贷流程可分为以下三步骤:

首先,出借人和借款人在平台上填写相关信息注册,出借人将其出借资金充值到平台虚拟账户之中,平台对出借人进行信用审核并给予评级。

其次,经过审核的借款人填写借款信息,平台将其信息列入借款列表并挂在网站页面上。

最后,出借人浏览借款列表并进行投标,由平台进行信息撮合并确定最终有交易资格的出借人,至此借贷交易达成。资金划拨成功后,借款人必须按月还本付息(等额本息),出借人也可以按月收到还款。

2.2 “P2P平台下的债权合同转让模式”的宜信模式

债权转让模式是指借贷双方不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而是通过第三方个人先行放款给资金需求者,再由第三方个人将债权转让给投资者。其中,第三方个人与P2P网贷平台高度关联,一般为平台的内部人员。P2P网贷平台则将第三方个人债权打包成理财产品供投资者选择,并负责借款人的信用审核以及贷后管理服务。此种模式在国内为宜信公司首创。宜信经营模式如下——

首先,宜信的创始人唐宁(或宜信公司其他高管)作为第一出借人,将个人自有资金借给需要借款的用户,并签署《借款协议》,这样唐宁就获得了大笔债权,所有的债务债权关系都集中在自然人身上。然后,宜信再把唐宁获得的债权进行拆分,打包成类固定收益的组合产品,以组合产品的形式销售给投资者,但实质上是债权转让的过程。宜信对唐宁的债权进行了两个层面的拆分,金额拆分和期限拆分,经过这两个拆分之后,一笔大额债权就划分为多笔小额、短期的债权。与将一笔债权整体出售相比,经过金额拆分和期限拆分后的销售难度就大幅度降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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