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延波
(吉林省辉南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吉林辉南 135100)
辉南县苗木市场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宗延波
(吉林省辉南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吉林辉南 135100)
辉南县位于吉林省通化市北部,与柳河县、磐石市、桦甸市接壤。2000年以前林木种苗市场一直没有较大的发展,县内几乎没有超过200亩的较大规模的苗圃,造林苗木的生产多以农户小本经营为主,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因而取得的经济效益也不高。
2002年以后,由于国家开始实施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工程建设项目,育苗的个体户逐渐增多,但年出圃百万株造林苗木的苗圃仍然很少,辉南县又与柳河县、桦甸市很近,柳河县的安口镇、桦甸市的八道河子镇都是大规模的苗木生产基地,造林苗木的生产能力很强,辉南县刚开始实施工程造林时,县内苗木准备不足,造林苗木很大一部分从柳河调运,因为用量大,苗木价格也较本地低,因此本地苗木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辉南县的育苗户大多是从柳河或桦甸购小苗换床,成本也比自己播种繁育的高,所以辉南县的造林苗木市场一直没有竞争力。
历史上,育苗户还曾经历了两次低谷,更是极大削弱了育苗的积极性。一是2004年国家减少了生态工程项目的规模,造林面积锐减,使那些从2002年开始育苗的业户到2004年苗木出圃时根本没有市场,就是柳河县、桦甸市也都将生产过的苗木烧毁,育苗户无利可图。二是2009年9月2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召开,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会上代表中国政府承诺,中国将大力增加森林碳汇,争取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2010年造林苗木市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暴利,那时主要是将大量的樟子松苗木主要销往我国西北地区, S1-1的苗木价格达到1元以上,育苗户每亩地就能获利10万元之多,这样的市场行情持续两年。于是,又有很多育苗户跟风育苗,到了2015年,苗木价格急剧下降,樟子松在苗圃地里都长了4、5年,几乎没有市场,红松苗的价格也低,市场价就在0.35元左右,2016年的种苗市场又重演了2004年的悲剧,生产苗木仍是无利可图,辉南县培育造林苗木的几乎没有赚钱的。
近五、六年以来,辉南县培育绿化苗木的苗圃发展较快,出现育苗面积200亩甚至500亩规模的绿化苗圃,苗木的种植数量、品种增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也有提高,但现在大多是在投入建圃阶段,见到经济效益的很少。
2.1 种植规模小,数量少,全县现有持证生产经营的苗圃43户,其中200亩以上的苗圃户仅3户,小规模苗圃种植面积小意味着品种少,数量不多,所以市场竞争力也不强。
2.2 苗木产业区域化、标准化、专业化、市场化程度低,苗圃管理标准化,机械化程度低,专业分工不细。存在的问题是一方面苗圃面积、园林绿化企业增加,而绿化工程、苗木需求量减少;另一方面,常见树种、小苗产能过剩,而大中规格、高质量的工程苗又短缺。
2.3 苗圃规划、种植标准不高,节水灌溉、水、肥、药一体化管理措施弱,苗木修剪、整形,起苗、装载等机械化程度低。
2.4 绿化苗圃起步较晚,导致苗木种植结构不合理,大规格苗木在苗圃中占比低于10%,中等规格苗木不足30%,小规格苗木占60%以上。
2.5 苗木生产成本大幅提高,近4年苗木生产成本提高50%以上,主要是土地使用费、人工等管理费提高较多。
3.1 准确把握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政策。首先育苗户必须了解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政策,规划分析将来市场对苗木有哪些需求。第一,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提出,使生态造林苗木的需求加大,吉林省政府从2012年开始实施林地清理还林工程,全省将清理500万亩非法侵占开垦的林地并将还林,同时鼓励利用清理的林地培育绿化大苗,这给育苗户提供了培育生态造林苗木的机会;第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国家战略,吉林省现阶段正在实施绿美示范村屯建设工程,使适合农村环境绿化的中小规格苗木的需求增多;第三,东北地区的三角枫等槭树科树木、白桦等彩叶树种、常绿的红松、云杉等针叶树种一直以来就销往京津冀地区搞绿化,2022年张家口又将举办冬奥会,也会需要彩叶或常绿树种;第四,国家开始建设海绵城市,需大力发展集雨型绿地,需要耐干旱、瘠薄、耐涝、耐湿、耐盐碱,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树种苗木。
3.2 要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园林工程苗需要中等规格的苗木,胸径在12—18厘米的苗木苗圃几乎没有,有的也是数量不够。有时苗木需要定干的,有时需要全冠的。近期市场对丛生的白桦、水曲柳、五角枫等槭类苗木的需求增加,企业应按市场需求,多类型发展。小规模的苗圃互相应加强合作,规划好生产各个类型的苗木,形成合力,方可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分得一杯羮。
3.3 育苗户应根据自身的实力,决定自身的发展。普通农民因经济实力较差,可发展生产周期短的生态造林苗木;有经济实力的企业可从事培育生产周期长的园林工程苗木;技术型企业可从事管理技术高的景观造型苗木的生产;技术型农民可从事专业性强的果树、经济林苗木的生产;科研型的林场、苗圃应承担起新品种的引进培育,杂交育种任务。
3.4 及时了解造林新规程。2016年6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16年第8号公告,批准新修订的《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自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种子和苗木章中,作出了4条具体规定,一是优先采用种子园、母树林、采穗圃等优良种质材料;二是优先采用优良种质材料培育的优质壮苗;三是不应使用来源不清、长距离调运、未经检疫、未经引种实验的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四是0.067公顷以上的成片造林不宜使用胸径5厘米以上的树木。在种子章节中,为控制造林用种地理来源,保证与本地区气候、土壤等条件相同或相似的地区调拨种子,增加了“宜使用同一种子区的种子,跨种子区域大范围调拨种子应先进行种源实验。由北向南调拨种子不宜跨纬度3度,由南向北调拨种子不宜超过纬度2度;东西方向调拨经度不宜超过16度”的规定。苗圃育苗时种子一定要来源清楚,且应优先选择良种,这样才能避免自己培育的苗木无法调运。
苗木市场千变万化,育苗者只有运用新的经营思路,把握好国家的大政方针,才能占有优势,才能可持续发展。
F326.2
A
1003-1650(2017)04-01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