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税务”的机遇与挑战

2017-03-18 23:31袁显朋赵联果王玉殷雪松
会计之友 2017年6期
关键词:税务互联网

袁显朋++赵联果++王玉++殷雪松

【摘 要】 稅务系统以纳税人及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运用互联网思维打造专业的“互联网+税务”,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赢得了纳税人的“点赞”。研究“互联网+税务”的机遇与挑战对“互联网+税务”的深度融合具有重要意义。文章通过大量的数据资料来展现“互联网+税务”的发展现状,理性分析“互联网+税务”时代税务工作迎来的机遇及面临的挑战,针对挑战提出完善信息安全和营造创新环境等应对措施。

【关键词】 “互联网+税务”; 涉税信息; 纳税服务

【中图分类号】 F812.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06-0063-06

工业信息化部《2016年1月份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显示,2016年1月,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总数达9.8亿户。互联网已成为人们工作、生活和学习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互联网+”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互联网+”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税收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积极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行转型,不断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1 ],对税收事业发展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的影响。这些将使“互联网+税务”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一、“互联网+税务”的产生及其发展现状

(一)“互联网+税务”的产生

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要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表明“互联网+”战略上升至国家战略。所谓“互联网+”战略,就是把“互联网”和“各个传统行业”结合起来,在新的领域创造一种新的生态。它的实际效果既不是简单的相加,也不是对传统产业的颠覆,而是对传统产业的换代升级。为了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国税总局于2015年9月28日发布《“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所谓“互联网+税务”就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为纳税人打造“e路随行”网上涉税服务平台,不断拓展信息化应用领域,推动管理变革和治税能力提升,到2020年初步形成智慧税务系统。

(二)“互联网+税务”的发展现状

“互联网+税务”是个新课题,目前全国税务系统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思维推动“规范执法、简政放权、管理创新、便民办税”的做法得到了社会的关注和肯定,其发展现状通过如下各方面体现。

1.“办税一网通”闪亮登场

在国税总局发布的《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税收服务的通知》(税总函〔2014〕298号)中,国税总局研究决定,自贸试验区创新税收服务的主题是“税收一网通办、便捷优质高效”(简称“办税一网通”)。“办税一网通”的闪亮登场,是国税总局落实中央部署、接轨国际规则、推进税收现代化、支持自贸区建设的重大创新举措[ 2 ],集中体现了“以纳税人为中心、干预最小化、服务最大化、纳税诚信化”的税务创新特点。

2.互联网电子税务局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陆续上线

2014年8月1日,我国首个基于下一代互联网电子税务局在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成功上线。截至2016年5月30日,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国税互联网电子税务局上线率为90.32%,地税互联网电子税务局上线率为90.32%。互联网电子税务局的迅速上线,是践行“互联网+”理念,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的积极探索。

3.多途径网络宣传税收政策法规

(1)网站、微博、微信普遍上线

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国税网站上线率100%,地税网站上线率96.77%。国税微博上线率83.87%,国税微信上线率87.10%。地税微博上线率61.29%,地税微信上线率54.84%。全国税务系统利用互联网情况统计如表1。

(2)税法送万家版本在国税总局网站上线

《中国税法查询系统》税法送万家版本于2014年4月在国税总局网站提供免费下载。税法送万家活动,便于广大纳税人最轻松地掌握税收政策,最便捷地解决纳税疑难问题,最安全地查询发票真伪,使总局《关于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更好为广大纳税人服务的公告》精神真正惠及广大纳税人。

4.金税三期优化系统全面上线

自2015年1月8日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应用系统在三省(区)六单位(广东、内蒙古、河南的国税局和地税局)先行试点开始,目前已在税务系统全面上线。通过金税三期工程的不断完善和推广,逐步实现纳税人“万般税事E网收”,有效降低纳税成本;逐步统一国税、地税“核心征管应用系统”版本,实现业务操作和执法标准统一规范,促进税务部门职能变革;实现全国涉税数据大集中,利用全面、及时、准确的数据信息,提高国家税收科学化决策水平及征管水平。

5.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在全国范围稳步推进

从2015年4月1日起,国税总局在全国范围分步、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它是对税务数字证书系统、防伪税控系统、稽核系统等进行合理的整合升级,实现纳税人经过税务数字证书安全认证、加密开具的发票数据,通过互联网实时上传税务机关,生成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作为纳税申报、发票数据查验、税源管理及数据分析利用的依据[ 3 ]。

6.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全面覆盖

国税总局在2014年11月25日召开了“全面推进税务系统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的会议,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在不断总结实践经验,把握新形势、新要求的基础上,将税收内控机制系统不断升级,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风险点无缝嵌入计算机软件,实现执法裁量“人机互控”和工作流程“齿轮式传动”,使内控机制像“信息卫士”,实时提醒执法风险,通过“风险提醒”和“风险阻断”,为行政管理、执法服务装上“电子监控眼”。目前,全国所有地区、所有层级和所有执法领域的内控机制信息化已做到全覆盖,使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为税收制度的“笼子”上锁,将执法“结果监督”转变为“过程控制”,使廉政风险防控效果得到进一步提高。随着内控机制信息化的不断升级,逐步将内控机制从执法领域延伸至财务管理领域和其他行政管理领域,最终实现“内控机制信息化”与“金税三期工程”高度融合,使金税三期工程内部控制、监督功能更加完善。

7.设置納税信用“红黑榜”促进诚信纳税

全国各级税务局网站开设“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告栏”专栏,有力促进了税收信用体系建设。2015年4月29日,国税总局网站上同时公布了2015年一季度税收违法“黑名单”和2014年度全国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此次评价是在国税总局2014年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后,税务部门首次使用新指标、新方式(新的评价方式改“人工评定”为“计算机自动生成”)对纳税人年度纳税信用状况进行评价。A级纳税人可以享受多项实在的便利,如“跨区域同等税收待遇”、“优先办理出口退税”、“优先取得信用贷款”等,而“黑名单”上的纳税人将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财政部等21个部门的18项联合惩戒,这些将实现“守信者畅行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

二、“互联网+税务”时代税务工作的机遇与挑战

(一)“互联网+税务”时代税务工作的机遇

1.高效普及税法知识

“互联网+税务”时代,已逐步建成以国税总局网站为龙头,省级税务机关网站为主体,辐射地市级税务机关,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发挥整体效用的税务网站群。目前在全国70多家省级税务网站的集中平台上运行着各地市900多个子站,再加上微博、微信、中国税法查询系统、12366纳税服务网等网络平台的出现,使税收的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等税收知识能高效率传达到各级税务机关及纳税人。

2.纳税服务效率大幅提升

“办税一网通”的成功上线,试点成效明显,以至于国税总局2015年4月20日推出的“办税一网通10+10”覆盖四大自贸区(上海、广东、天津、福建),极大限度地满足了自贸区税收服务的需要。“互联网电子税务局”的普遍上线,使纳税人既可以通过税务柜员机自助办税又可以通过税务门户网站、微信、手机移动等办税,实现了办税渠道的多途径化;使纳税人信息通过“企业数字证书系统”(CA)一次采集,全程使用,达到了企业数字证书“一证通用,一证多用”的效果。企业网上办事,多项业务免填单,达到了“一点认证,全网可信”的效果;使纳税人税费缴纳渠道多样化,可以通过银行划转、财付通、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手段随时支付;使纳税人所有涉税事项都能够通过互联网办理,实现涉税事项的全覆盖;使税务机关提供的各种服务网络化覆盖,具体有“在线访谈”、“预约办事”、“纳税人学堂”、“在线培训”、“税收微课堂”……

“互联网+税务”的不断深入融合,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办理相关业务,纳税服务效率大幅提升。

3.税收风险管理智能化

金税三期工程不断优化,将从信息管税的角度控制“税收立法风险”、“税收征管风险”及“纳税遵从风险”。针对“税收立法风险”,风险管理的重点是利用税收大数据信息找出纳税人发生问题概率畸高的风险点,对依靠强化征管难以有效降低的税收风险,将通过改变相应的税收法律制度来解决。针对“税收征管风险”,将通过征管资源的优化配置来解决,具体根据税收征管风险程度的不同,对纳税人采取相应的措施,建立科学合理的税收风险应对体系,从而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税收征管风险。针对“纳税遵从风险”,将通过不断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和行政事务管理系统,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提高纳税遵从度。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稳步推进,将通过互联网建立每张发票的电子底账,实时采集发票上的所有信息,对其进行存储、随时查验等,有效防范各种发票违法行为。同时数据的不断分析积累必将提高税收风险管理的智能化,为相关管理部门提供实时的、精确的统计分析数据,为管理部门提供坚实的数据决策支持[ 4 ]。

4.税收征管体系监督智能化

通过全面推进税务系统内部控制机制信息化建设,将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完善地应用于税务内部控制领域,使“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结合,突破传统税务征管监督手段和方式的局限性,使税收征管体系监督智能化。一是结合现有的税收风险预警模型及指标,建立执法风险预警和廉勤风险预警系统,使该系统达到对执法过程的全程实时监督。二是通过信息查询系统,对基层的执法行为从省、市、县都可以监控,这样就保证了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三是提高对涉税大数据的专业化分析能力,将内控信息化专业分析体系引入到“监控级别设置”、“监督实施范围确定”和“风险等级划分”等工作中去,减少人工主观因素,提高税收征管科学化水平[ 5 ]。四是强化对第三方涉税信息应用能力,不断优化信息库动态建设。随着组织结构和业务规程的调整,实时更新信息采集处理规则和预警指标,实现信息动态化管理。

5.纳税人依法纳税遵从度提高

转变税务机关服务观念,优化互联网信息服务水平,简化办税程序,提高权益保障服务水平,加强征管监督,是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和纳税遵从度的关键。在“互联网+税务”的时代,“办税一网通”、“互联网电子税务局”、网站、微博、微信等税法宣传平台的出现,使纳税人快捷办税,降低纳税成本,为纳税人遵从税法、依法纳税创造了便利条件;“金税三期工程”的不断完善,“增值税发票系统”的不断升级,“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完善,为纳税人全力营造公平、公开、方便、高效的纳税环境,积极引导纳税遵从;随着纳税信用评级体系不断完善,纳税遵从度会越来越高。

(二)“互联网+税务”时代税务工作面临的挑战

1.信息安全存在隐患

“互联网+税务”时代的到来,使税务信息系统成为一个极其庞大而又复杂的系统。该系统掌握着大量纳税人的涉税数据、生产经营和商业秘密等,一旦相关信息外泄就会给纳税人带来危害,甚至产生严重的社会影响;加上网上办税人员风险意识不足等因素的存在,导致网上办税系统信息的不安全问题增多、增大;再加上网络地域范围广(包括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区县级),网络设备、网络结点、网络出口等数量都非常多,在这样一个复杂的系统中,内部安全隐患随处可见,系统随时都面临着安全问题。2015年7月6日,《网络安全法(草案)》在人大网上全文公布,征求公众意见。这充分证明互联网信息安全在我国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而在税务信息系统发展的过程中,相关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法律保障制度及人员保障措施更薄弱。

2.税务机关的软、硬件有待提升

面临“互联网+”的不断挑战,税务机关以“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服务化”为工作目标,就必须利用相关软件及数据对纳税人进行监控。由于纳税人数量多,税种多,情况复杂,这就需要对纳税人进行分行业、分税种的综合治理,对重点税源进行重点监控,不断提高征管质量。要对涉税大数据进行分析,就需具备信息化综合知识,利用信息资源提高分析、预测税源监管的能力,为纳税人打造良好的征纳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平台。要达到上述目标,税务机关必须在软、硬件方面同步跟进。税务机关的硬件就是税务工作中所需要具备的物质条件,如税务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税务机关的软件就是税务工作中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及人文因素,具体包括计算机系统软件、税务应用软件、征收管理能力、税务干部素质、依法治税水平、纳税服务质量等方面。硬件建设是基础,软件建设是灵魂,只有两者与时俱进,才能顺利迎接“互联网+税务”的挑战。

3.共享协同机制欠缺制约“互联网+税务”的深度发展

在“互联网+税务”的时代,税务机关既要通过各种渠道与纳税人开展互动,提供优质纳税服务,更要与各部门互联互通搭建涉税信息大平台。这个信息大平台既要包括多个政府部门联合形成的信息平台,又要涵盖相关的非政府部门的涉税信息平台。只有搭建涉税信息大平台,使涉税信息各部门共享,才能促进“互联网+税务”的深度发展。然而目前,我国在涉税信息跨部门共享上,仅在税务与工商企业基础信息交换、进出口领域企业基础信息交换等方面有试点,其他方面还没有建立有效的信息采集、存储、分类、加工、交换、发布等法规制度[ 6 ]。缺乏部门间涉税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严重制约“互联网+税务”深度发展。目前在全国各地成功上线的“企业数字证书一证通平台”为建立涉税信息平台提供了可借鉴的模式。

4.税务机关核心能力的转变

税务机关必须与时俱进,打造“互联网+税务”的新格局,使税务机关变成“电子税务局+风险管理”的公共服务模式。税务核心能力面临从传统的纳税申报、涉税审批、税务检查、税务稽查等转变成利用“互联网+税务”形成的信息大平台,通过解决征税和纳税双方的信息不透明、不对称问题,进一步与涉税各方充分交流和沟通,来提升其公共服务能力。同时,税务机关利用信息大平台得到海量数据,对其进行分析挖掘,形成适应经济发展的分析能力、展望税收经济发展趋势的预测能力、监控税收及打击税法不遵从的执法能力,促成“基于合作性遵从”的税收管理现代化新局面。这就迫使税务机关在管理理念、管理流程和组织架构等方面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三、强化“互联网+税务”时代税务工作的对策

(一)强化涉税信息的安全性

信息安全保障系统的建立,既需要信息技术、法律政策、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有力保障,又需要人来化解信息系统中存在的风险。在信息技术安全保障方面,税务机关要强化网上办税系统硬件和系统软件平台建设,加大涉税数据信息系统维护的投入力度,建立涉税信息安全监控机制,通过工作人员用户认证与访问节点控制、MPLS、 VLAN及SSL加密、防火墙、密钥交换、防篡改和入侵测试等信息技术,对违规操作进行自动预警和及时查处,防范税务信息风险[ 7 ]。在网络层面,加强网络硬件的投入,比如增加高级别的防火墙、网闸等独立的网络设备,同时组建一支高水平的网络管理、维护的专业团队,以提高网络的安全性。在数据层面,可以使用服务器双机热备,异地备份、云等技术手段保证税收数据安全及税收业务的不间断运行。在法律政策保障方面,应尽快颁布《网络安全法》,从税收管理方面尽快制定《税务大数据使用与管理办法》等,以实现涉税信息采集、加工、存储、传输、使用、发布、查询、更新及共享的规范化、标准化。在涉税信息安全性人员保障方面,各级税务机关需要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信息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涉税信息保密、口令密码、机房出入和内外网强制隔离等管理制度)及奖惩制度,来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同时以严密的考评和计算机监管制度,确保税务部门信息系統的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二)创造条件提升税务机关的软、硬件

税收机关为了达到“征收管理与公共服务”的目的,其整体办公硬件、计算机软件及人文环境就需向科学、合理、规范的方向发展。在硬件提升方面,要在“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执法规范、整洁美观”的设计思路下建起规范化、功能设施齐全的办公设施和办税服务厅,用现代化的服务设施方便纳税人。在软件提升方面,一是要加强培训教育工作,提升税务人员综合素质,强化其“专业化”水平,同时建立考核激励制度,提高培训效果。二是建立健全科学管理机制,提高税务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内动力。三是建立纳税人服务评价体系,提高税务工作人员沟通协调能力,和谐征纳关系。四是不断升级计算机终端,提高网络速度,不断升级扩容,各种系统企业端软件支持用户多种操作系统,随时满足纳税人端的需要。五是对税务应用软件要不断完善,不断升级,与旧的软件系统实现无缝链接,以高素质的软件提供高质量的纳税服务。实现统一的数据平台,所有新系统的数据和旧系统的数据按照统一的数据格式上传至数据平台,为税务机关的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8 ]。

(三)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全面建设涉税信息共享机制

2014年12月29日,税务总局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发改委、中央文明办等20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对税务总局公布的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依法采取包括“限制融资授信”、“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等在内的18项惩戒措施。这标志着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已经走出了第一步。在我国的《税收征管法》和《预算法》中都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该支持、协助税务机关执行职务”的规定。这些规定为各地建立部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为了更好地运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我国依法纳税进程,国家应该出台更具体的相关单位履行税收保障职责的法律制度,明确税收协作部门的法律责任。目前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和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其中《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的通知》和《宝鸡市涉税信息共享实施办法》等,将为全面推行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和经验支撑。

(四)转变税务机关核心能力

早在2013年国税总局就发布了《关于做好税务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56号),其目标是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在当今“互联网+”的大环境下,税务机关的核心能力将转变为“以自动化税务管理为前提,以不断规范的流程化管理为基础,以大数据分析和处理能力为核心”。因此,税务机关要在管理理念上做到三个转变:(1)管理手段从行政命令向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综合应用转变;(2)传统人工型向信息化的管理手段转变;(3)经验型管理向科学化、规律性管理转变。

四、“互联网+税务”的未来发展

“互联网+税务”是一座尚待开发的“富矿”。“互联网+”在各行各业的深入融合发展,对税务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税务机关在未来的工作中,将会以风险管理、信用管理、信息管税等方式建立起立体化、多元化的综合性纳税平台。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涉税信息大平台提供的海量数据信息,挖掘其中的有效信息,深挖其中的相关性、可比性,利用其信息资源优势,分析我国宏观经济走势,进行税收政策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引导供给侧改革,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引导电子发票的发展,促进经济绿色发展。

【参考文献】

[1] 孙懿.大数据时代对税务工作的挑战与对策[J].学术交流,2015(6):133-139.

[2] 王桃之,许鑫.加强税收内控机制,防范廉政执法风险[J].江苏经济,2014(10):2-3.

[3] 刘志豪.基于互联网+环境下中小型企业面临的挑战和机遇[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5(34):28-29.

[4] 袁显朋,赵联果.万般税事E网收的企业应对策略 [J].财会月刊,2015(26):72-75.

[5] 范久红,陈婉玲.互联网+政务:助推地方政府向服務型转变[J].世界电信,2015(5):47-51.

[6] 林春松.税务信息系统中信息安全保障的研究[J].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2015(7):221.

[7] 胡长胜,张雪光.“互联网+税务”处处放光彩[J].中国税务,2015(12):79-80.

[8] 林江.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探索与创新[J].会计之友,2016(17):2-6.

【基金项目】 2016年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互联网+税务的机遇与挑战”(16JK2228)

【作者简介】 袁显朋(1975— ),男,陕西武功人,西京学院讲师,会计师,研究方向:税务会计、税法;赵联果(1976— ),男,陕西周至人,西京学院讲师,律师,研究方向:经济法、税法;王玉(1985— ),女,吉林松原人,西京学院讲师,审计师,研究方向:税法、税务审计;殷雪松(1972— ),男,内蒙古赤峰人,西京学院讲师,会计师,研究方向:税法、税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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