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涛++林倩倩
摘要]中国社会发展的方式和任务取决于其所处的阶段。从社会发展方式和阶段性特征视角看,改革开放之初是“动员参与期”,其任务主要是动员参与,各尽其能,使社会活力迸发出来;继之而来的是“利益分化期”,其任务主要是各谋其利,造成社会差距拉大;再后来是“表达诉求期”,其任务主要是各言其言,尊重各阶层社会成员的正当利益诉求,并使各种诉求通过合适的渠道表达出来;新时期是“整合凝聚期”,其任务主要是各得其所,协调各种力量和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寻求最大公约数,整合凝聚中国力量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从逻辑上把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转型的阶段性特征,有助于深刻理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也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动员参与期;利益分化期;表达诉求期;整合凝聚期
中图分类号:C9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10X(2017)01001407
中国社会发展的方式和任务取决于其所处的阶段。基于这一理解和认识,从社会发展方式和阶段性特征视角看,改革开放之初是“动员参与期”,其任务主要是动员参与(思想动员、政策动员和机制动员),各尽其能,使社会活力迸发出来;继之而来的是“利益分化期”和“表达诉求期”,其任务主要是尊重各阶层社会成员的正当利益诉求(主要包括利益诉求、权利诉求、民主诉求、公正诉求),使各种诉求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表达出来;新时期是“整合凝聚期”,其任务主要是各得其所,协调各种力量和各方利益关系,寻求最大公约数,整合凝聚中国力量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整体来看,我国已经基本解决全民温饱问题,并正致力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厘清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转型的阶段性特征,有助于全面准确理解经济新常态,有助于深刻理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也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动员参与期:各尽其能,使社会活力迸发出来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1956年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我国就开始了社会主义建设之路。1978年改革开放前,我们依靠计划经济体制取得发展的初步成果,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改变了新中国成立之初一穷二白的贫弱状况,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积累了一些经验。但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和经济规模的扩大,统一规划、统一决策、统一分配的传统计划经济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显示出不容忽视的缺陷与弊端。其中最大的弊端就是“大帮哄”导致大多数人“出工不出力”,收入分配的平均主义严重压抑了人的生产积极性,政府控制下的企业严重缺乏竞争意识,其结果是人们的生活水平、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与同期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甚远。如何带领世界1/4的人摆脱贫穷、走向富强,如何激发每一个中国人的潜力使社会活力迸发,如何将沉重的“人口包袱”转变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口优势”,就成为当时中国发展的关键问题。为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了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并将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开启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改革开放初期的主要历史任务就是力求把人民群众的一切积极因素和力量动员起来,参与到改革开放与社会发展中去,共创社会发展成果(把蛋糕做大),因而在逻辑上,这是一个“动员参与期”。这一时期的基本特征,就是从制度和政策上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使民众做到各尽其能,使社会充满活力。
黑格尔曾指出,欲望、激情和需要是推动人类活动最有力的动力。这一洞见同样适用于揭示中国改革开放之初的奥秘。鉴于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众多且贫困落后,农民是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基础力量。如何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使他们自觉投身到社会主義事业中就显得十分关键。为此我国以农村为突破口拉开了社会主义改革的序幕。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主要内容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允许农民自己组织和安排生产,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广大农村地区生产力的提高和农民生活水平的巨大改善。之后乡镇企业的兴起不仅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而且开启了独立自主经济实体模式的探索,推动我国从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转变。在农村改革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以建立经济特区为起点开始了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国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同时鼓励、支持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同时健全包括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使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释放,社会创新活力日益彰显,物质财富充分涌流。此时,如果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发展是硬道理”,即“努力把蛋糕做大”。
发展是当代中国第一要务,也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核心问题。“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巨大,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我们党牢牢把握住了发展这个决定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主题”[1]。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提出了“发展才是硬道理”、“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要靠自己的发展”等思想;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则将社会发展与党的执政相联系,提出“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将发展进一步系统化、理论化、完整化,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格外注重发展问题,将发展融汇于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复兴“中国梦”之中,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发展依然是中国第一要务”。从邓小平到江泽民、胡锦涛再到习近平,在发展观上既体现了“一脉相承”,又体现了“与时俱进”。所谓“一脉相承”就是始终牢牢扭住中国发展这个牛鼻子不放松,所谓“与时俱进”就是结合时代发展趋向和中国发展实际,提出新的发展思路和发展理念引领中国发展。
如今,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共同支撑起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赋予了中国更多发展可能与发展自信。正如有的学者所言:“近代以来,无论‘被动输入型现代化阶段或‘自主输入型现代化阶段,主旨都是‘世界走向中国,着力打造的都是‘世界现代化进程的中国特色,那么,今天,以‘中国梦的当代出场为标志,自主创新的中国道路将开启‘自主辐射型现代化时代,‘中国梦将成为走向世界的中国标志”[2] 。
总之,随着中国发展实践的日益推进,随着中国发展理念的不断优化,我们的发展重点也应有所不同。如果说改革开放之初的发展主要是强调经济发展和物质强大,那么当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时,如何发展成为精神方面同样强大、思想文化领域同样富裕的国家,就显得格外迫切而重要。
二、“利益分化期”:各谋其利,造成社会差距拉大
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开始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逐渐转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转型步伐加快,社会利益分化加速。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利益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动力,“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3](P187),但“因为世界并不是一种利益的世界,而是许多种利益的世界”[3](P272),为此就会产生利益对立甚至利益冲突,利益博弈在所难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中国社会转型加速,社会分化凸显,区域差距加剧。改革开放前期,由于社会绝大多数人几乎处于同样贫困的起跑线,大家的利益基本一致,因此改革的每一步受惠面积都比较广,其成效也很显著。随着改革的深入,权力不平等、机会不均等、个人能力的差异等造成了人们间的物质利益差距逐渐拉大。其实,合理的利益差距可以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但是不合理的利益差距往往成为社会发展的阻力。“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过程中形成了多元化的利益主体,如果物质利益分化,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就处于矛盾、冲突、对立甚至激化的状态之中,就会形成利益纷争的局面”[4]。反过来,利益的分化、调整又加剧了社会矛盾,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贫富差距拉大使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这表明中国社会现代化在逻辑上进入了“利益分化期”。这一时期的基本特征就是新旧矛盾交织、利益调整剧烈、社会转型加快,社会差距拉大。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转型是从打破平均主义开始的。在改革开放初期,为激发人们的积极性,破除长久植根于人们头脑中的社会主义就等于平均主义的观念,邓小平提出了“先富带后富”和“两个大局”等战略思想,以此鼓励支持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合法的劳动先富起来,然后再通过先富者带动后富者,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理想。“先富者”、“发达地区”的出现极大地肯定了人们对自身正当利益的追求,也说明了在放权让利发展过程中出现利益差别是正常的也是允许的,合理的利益差别正是激发人们提升能力素质,激活社会活力的“助推器”。在当时单向度“效率优先”原则主导下,国家鼓励资本流动与运作却无法进行科学的规范和管理,允许利益差别却不能进行有效的调节与控制,加上体制机制不健全,法律制度不规范,社会保障不完善等,其结果是人们之间贫富差距越拉越大。在社会转型发展期,“一切的社会矛盾,其本质的核心问题就是不同群体的权利失衡而引起的利益博弈或者抗争”[5](P26)。这种失衡越明显,民众对改革的信心就越弱,改革的动力就越小,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就越窄。因此,此时如果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改革是硬道理”,即“努力把蛋糕分好”。
中国转型发展要紧紧依靠全面深化改革,克服体制障碍,弥补机制缺陷,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改革是最大动力,也是最大红利,关键是要始终坚持公平正义的改革方向,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受益,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无论何时,都应坚持人民群众的观点,兼顾好处理好社会各阶层利益关系,使全体社会成员都能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应有的利益。这样才能减轻改革阻力,破除利益梗阻,凝聚改革共识,扩大改革红利的释放空间。当前,中国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触及更多深层次矛盾,必然涉及利益关系深度调整,复杂性和难度前所未有。在激流险滩中如何走好提质增效的经济新常态之路,如何解决现有增长方式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如何实现公平、可持续的发展价值取向等都是对我们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考验与挑战。此时,既要敢于担当,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又要讲究策略方法,因地制宜、先行先试、渐进推进,努力取得改革新突破。
鉴于目前中国改革动力不足,应通过重构改革动力结构来对改革进行“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进言之,要在已积累三十多年的大量改革经验基础上,适时总结改革规律,对下一步的全面深化改革做出整體设计与宏观规划。为了集中力量全面推进改革,党中央专门成立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由习近平担任组长,其任务就是统一部署和协调一些重大问题。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其重要使命就是协调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这也是“攻坚克难”和“啃硬骨头”的举措。在当代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总依据,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总原则,必须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必须坚持“公平正义改革”的总方向。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是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局面。
三、“表达诉求期”:各言其言,尊重各阶层社会成员的正当利益诉求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一方面,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和改革进程的深入,伴随而来的是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社会内部矛盾的复杂化。在市场经济境遇下,“利益分化是一个客观的事实和必然的趋势,如果没有公平的利益表达机会,即使决策者有良好的道德和高贵的品质,也无法凭主观愿望了解公民的利益需求,也就无法公正地协调和平衡各种利益,制定出良好的公共政策,实现利益和谐”[6]。因此,要化解矛盾、协调利益、凝聚共识就必须先畅通民情、了解民意、顺应民心,给予并确保每一位民众表达自身合理诉求的权利与机会。另一方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主政治的进步、国民素质的普遍提高相适应,广大民众的积极因素和力量被动员起来,推动中国社会进入多样化时代。当民众的积极因素和力量的作用越来越大且社会多样化的态势日趋发展的时候,就会向社会表达各种诉求。这意味着中国社会现代化在逻辑上进入了“表达诉求期”。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就是力求尊重人民群众所表达的各种合理诉求,努力使各阶层的社会成员能各得其所。
进入21世纪以来,社会成员利益诉求表达现象日益增多,表达内容与方式也日渐多样化。就内容而言,各阶层社会成员从自身利益受到损害进行诉求转为更为主动地争取自身利益的诉求;就方式而言,除了传统的“信访”、“听证会”、“市长信箱”等方式外,互联网时代和信息社会下的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也为民众表达诉求提供了新平台。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博弈构成了社会的基本利益格局。虽然不同利益主体在表达各自利益诉求的时候,大多数是能够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与途径进行的,但由于目前我国民众利益表达机制还不健全不完善,有些利益主体自身能力素质不足,暂时无法进行合理合法的利益表达活动。如若他们的利益未达到自身所期望的目标,就会使他们往往采取非理性的甚至非法的方式进行利益表达。这样不仅无助于解决矛盾,反而加剧了利益冲突,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反思我国社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群体性事件大都是社会阶层利益表达不当的结果,这些已成为中国社会不稳定的诱发因素。此时,如果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稳定是硬道理”,即“努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任何一个社会,如果没有一个和平稳定的环境就不可能获得长久发展。邓小平曾指出:“一个目标,就是要有一个安定的政治环境。不安定,政治动乱,就不可能从事社会主义建设,一切都谈不上。”[7](P124)“我们不能容忍动乱,我们的目的就要稳定,稳定才能搞建设。”[7](P331)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说到底就是要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不断推进改革、加快发展、改善民生。历史地看,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取得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几百年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成果,与此相应,西方国家几百年发展过程中所遭遇的社会矛盾和发展困境也集中地以“时空压缩”的形式在我国三十多年的改革进程中涌现出来。以往中国发展遗留下的问题与继续全面深化改革所要解决的矛盾冲突相互交织,更凸显了当下维稳的重要性与难度。“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自20世纪90年代初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改革目标以来,以贫富分化为主要表征的社会正义问题已成为当代中国最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之一”[8](P1)。然而一些论者“从经济视角出发,将当下中国的社会正义问题归结为再分配问题,并以此作为理解和破解中国社会正义问题的主要突破口”[8](P1)。显然,这种经济主义、物质主义的理解无疑是片面且狭隘的。原因在于它既没有看到社会正义的非经济维度,也无法从根本上有效破解中国社会公平正义问题。
改革发展稳定是中國发展的“牛鼻子”,这一问题如果抓得住和抓得好,我国就将一步步迈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国家行列,中国社会也会进入“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现代社会。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大背景下,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的关键就在于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应认识到,我国的社会矛盾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深化改革涉及的主要是人民群众的内部利益问题。为此,就必须牢牢把握人民的利益,坚持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改革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要广泛倾听人民呼声,及时回应人民期待,使各项措施立足人民立场,各项政策植根人民利益,夯实改革的民意基础。同时在社会治理层面,要把制度和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主要手段。“一个社会的稳定是靠制度来实现的,必须遵循现代社会的一系列规则”[9]。为此,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就必须为个人的平等权利提供制度化和法治化保障。在表达诉求期,不仅需要官员守法,也需要民众理性,这内在要求国家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出公平的社会环境和氛围,保障从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这样才能使个体的付出获得合理的回报,也使得强者对弱者的救助获得应有的新生和实际成效。
四、“整合凝聚期”:各得其所,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
当前中国发展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是:如何整合多元分歧、凝聚社会共识,以维系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这意味着中国现代化在逻辑上进入了“整合凝聚期”。这一时期的基本特征,就是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在价值多元与包容性发展大背景下,凝心聚力成为关键,面对群众诉求,主要有两种态度:“一种是消极对待,这会使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不畅,造成多种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冲突,不利于社会和谐;另一种态度就是必须积极对待,积极整合民众合理要求、凝聚民众一切积极力量、注重解决民生问题和化解各种民怨的制度化权益表达机制和民主参与机制,这有利于形成一种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10](P226)
实现各得其所的理想社会,是我们党一贯追求的目标。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中曾讲道:“全国人民都要有说话的机会,都要有衣穿,有事做,有书读,总之要各得其所。”[11](P808)也就是说,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发挥了自身最大的才能,也相应地获得了应有的报酬和承认,每个人都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为社会和自身创造价值。同时,国家也更为注重社会民生建设,积极保障和改善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仔细分析,民生包括“满足生存性需求的民生”与“满足发展性需求的民生”,前者主要指为人民群众的生存需要提供基本的生活资料,如住有所居,病有所医,学有所教,老有所养,后者主要指为人民群众的发展需要提供基本保障,如充分发挥民众的创新能力和创造个性,积极营造一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从社会现实来看,一个社会要发展得好,除了要有动力机制和平衡机制外,还要有调整机制对利益进行调整,以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当前,“中国的社会发展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社会与经济之间出现了明显的不平衡不协调状况。其中的关键症结在于,社会公正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影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全局、影响中国社会各个阶层的大问题”[12](P3)。此时,如果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公平正义是硬道理”,即“努力把蛋糕分公平公正”。
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渝的追求目标。然而公平正义不是抽象的口号,也不是无条件的空想,而是基于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良性互动才能实现的。从客观条件看,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主要涵盖经济上生产力发展所带来的丰富的物质财富以及与之相配的合理公正的分配制度(效率公平和分配公平),政治上人人平等的公民权利以及为这些权利提供保障的运行机制(权利公平和机会公平),社会生活领域对丧失劳动能力及遭遇困难的弱势群体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的保护(社会保障公平),这些都有赖于国家制度上的保障。因此,“古希腊苏格拉底等人将公平正义的实现寄望于德性,而近代思想家却大多将其落实于国家行动”[13]是有一定道理的。中国建设现代化国家,不可能放弃代表人类“共同价值”的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可以说,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既是民意所在,也是时代潮流所向。中国社会未来能否健康持续发展,能否获得安全稳定的局面,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国在社会公正方面做得如何。在社会结构性转型期,民众的社会正义的诉求可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和最常见的,是再分配的诉求,寻求更公正的资源和财富分配。另一方面是承认的诉求”[14](P5)。
在马克思主义视域,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推动力量。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构性转型,人们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价值信仰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个人都是独立的只对涉及自身利益负责的个体,社会转型带来的不确定性使一些人缺乏安全感与归属感,产生被剥夺感和不公平感。实际上,民众评判公正与否的标准常常与个人利益相挂钩,在自身利益难以保证的情况下,人们是不可能对他人伸出正义的援手,社会整体公平正义也不可能真正实现。“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资本主义批判和揭露的一个要旨,就是强调要消除资本主义下劳动异化和权力异化所带来的不公平和不公正,以实现自由人的联合体”[15]。仔细分析,当下贫富分化问题、诚信缺失问题、官员腐败问题、生态环境恶化问题背后都隐藏着社会不公的影子。因此,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公平正义问题是解决中国改革发展所面临的重大矛盾问题的关键,是推动改革开放和实现社会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关键”[16]。只有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才能使社会各成员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
“四个全面”战略是中国治国理政整体推进的体系建构,这一体系建构主要是针对中国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等现实问题的。2012年11月,以習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接过历史的接力棒,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人民接续奋斗的基础上,继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谋划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的伟大事业。几年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方略以中国梦为目标,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题,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路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平正义为支点,开拓出中国发展的新局面。“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使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主攻方向更加清晰,内在逻辑更加严密,体现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总体框架更加完整。“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需要的程度。”[17](P11)“四个全面”战略来自于中国社会转型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来自于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目标的现实需要,是面对当下中国现实问题的战略思考。
综上所述,当今中国社会的主题,从现代性视域看,主要是社会现代化即社会转型问题。然而中国社会转型“并不是单纯的经济转型,也不单纯是政治或社会转型,而是以上几种转型的‘有机整合,转型的结果是使社会政治与文化结构更有助于实现正义,并在此基础上改进效率、提高公共福利”[18]。中国在由大国走向强国、由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本质上是社会结构的整体性转型。改革开放加速了中国社会结构整体转型进程,在经过“动员参与期”、“利益分化期”、“表达诉求期”,走到今天“整合凝聚期”的现实境遇下,要走出社会结构整体转型的困境唯有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只有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斗争”、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工程”,只有树立并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才能破解中国整体转型发展中的矛盾和难题,也才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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