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合作农场集体经营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昆山市锦溪镇长云村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发展纪实
江苏省昆山市锦溪镇长云村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于2009年组建,共有入社农户679户,入股土地面积1943亩。近年来,长云村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充分发动党员群众,勇于探索实践,创新建立了新型合作农场的集体经营模式,推动土地规模化经营。通过“包工定产”新机制,加强了经营者与集体的利益联结,实现了党员干部与农户同生产、共劳动,有力推动了农场富、支部强。“长云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生态、政治和社会效益。
长云村地处锦溪镇的北部,位于美丽富饶的万千湖畔,东北与张浦镇交界。下辖张家浜、长娄里、独云甸、於家湾、下扒娄、冯家坝6个自然村,有23个村民小组,区域面积约3.5平方公里,全村总人口1756人。
长云村作为一个纯农业村,拥有鱼塘1500亩,耕地1000亩。2009年将鱼塘发包给95家养殖户,以平均每亩400元的价格与他们签订合同;1000亩耕地承包到8个大户,9片农场,以每亩300元的价格签订了四年半的合同,支付农户的流转金每亩仅700元。本着“农村稳定、农民增收、百姓满意”的目的,长云村农地股份合作社于2012年开始探索创新经营模式,多次召开村干部会议、村民代表大会,决定通过退塘还田,走集体化的经营道路,并制定了3年规划来提升规模经营。目前三期项目都已全部完成。
2012年下半年开始实施第一期项目,内容为鱼虾塘拆迁复耕、粮田整治,涉及农副业拆迁19户、面积580亩。村农地股份合作社种植水稻面积331亩,当年每亩水稻产量1027斤,净收入248269元,每亩平均效益750元(含各类涉农补贴),农民平均每亩流转收益780元。
2013年第二期项目涉及农副业拆迁41户、面积879亩。村农地股份合作社种植水稻面积451.8亩,水稻亩均产1006斤,净收入34万,每亩平均效益752元,农民每亩平均流转收益850元。
2014年第三期项目涉及农副业拆迁37户,面积837亩。村合作社种植面积达到2058亩,分南北两个小组管理,小麦亩均产量700多斤、水稻亩均产量1200斤,农民每亩平均流转收益1000元,相较2011年每亩流转收益750元增幅达34%。
新型合作农场经营模式,是在农地股份合作社基础上,实行党员干部带头引领、入股农户共同参与的农地合作经营新模式。具体做法上,着重做好了6个方面的工作:
1. 集体经营,走规模化发展道路。将合同到期的农田不再继续发包,全部由村集体进行退塘还田,复垦复耕,建成连片高标准农田1900多亩。同时,通过休耕休种、生态改造,提升土壤质量。以水稻、三麦、油菜等作物为重点,优化种植结构,着力发展生态观光农业,提升农村田园风貌。
2. 整合资源,实行标准化生产模式。农地股份合作社统筹配置资金、技术、劳动力、土地等农村生产要素,实现农技服务集中支持,统一供种、统一用肥、统一防病治虫、统一田间管理、统一结算;推行农业生产集中管理,生产成本、运行支出、政策资金补贴及生产效益统一结算。
3. 权责一致,建立“包工定产”机制。由农地股份合作社制订组织实施方案,包工到组,根据水稻、小麦等种植品种的不同,每亩核定不同的工时,促进节本增效。同时,固定地段,实行超产奖励、减产补偿的生产责任制,超过的部分按产量差额的25%对包工定产人员进行奖励,不足的按产量差额的25%补偿村集体,补偿部分由包工人员负责承担;在安全方面,在正常生产活动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则由村合作社与包工人员各自承担事故的50%责任。
4. 同田劳动,搭建干群交流平台。通过合作化经营,构建村干部参与统筹协调的运营体系,成立长云村集体合作农场经营管理领导小组,由村书记负总责,根据村农场实际情况,划南、北两个工作片区,村主任和理事长分别带领两名村干部组成南北片小组,其他村干部对应到工作片区,把责任落实到人。村干部与群众在田间地头共话桑麻,真正实现脚上有泥土、心中有百姓。
5. 共商农事,引导群众参与管理。依托农业合作化经营,农村群众特别是农村老党员、老干部广泛参与到党员议事会、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等活动中去,村党组织为群众提供参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渠道,并引导广大党员、成员积极为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文明新风培育以及基层维稳等工作建言献策,实现合作社发展和党建工作的互动互促。
6. 创造条件,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围绕农业种养技术、农业经营与管理等主题,建立统一的培训交流体系,着力培养农业技术、经营人才,加快促进理论知识丰富和专业技能操作娴熟的特长农户成长为“新型职业农民”。
1. 进一步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农地集体经营模式提高了粮食产量和品质,增强了农业生产经营抗风险能力,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益。长云村的村级收入由2012年的269万元增至2016年的846万元,可支配收入达532万元。
2. 进一步促进了农民增收。土地流转收益由2011年的750元/亩增至2016年的1050元/亩。部分“50”“60”人员,通过参加合作社农业劳动结算薪酬,全年可增加工资性收入约2万元。村民人均收入由2012年的2.1万余元,增至2016年的31651元。切实的收益,让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
3. 进一步加强了党员干部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农业合作化经营模式下,强调党员干部对农村群众的关怀和服务,以机制倒逼农村基层干部增强责任心、事业心。不仅强化了基层党组织的担当精神,也为广大农村青年特别是进村大学生提供了参与农业学习、实践和锻炼的大舞台,从整体上提升了村干部的农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4. 进一步密切了基层党群干群关系。村干部走进田间地头,挽起裤腿、拿起农具,与群众同生产、共劳动,从情感上进一步拉近了干群距离。在开展“三解三访三促”“农村干部基层大走访”“百名党员干部挂钩帮扶百户困难家庭”等干部走访活动时,老百姓的门容易进了,话容易讲了,进一步发挥了走访制度的实效。
今后工作中,锦溪镇长云村农地股份合作社将继续紧紧围绕强基惠农这个目标,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农场”与“支部”建设,始终注重发挥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干事的示范作用,着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富裕全村百姓,推动村级集体跨越发展,农民增收更见实效,基层党建水平得到更大提升。
(江苏省昆山市锦溪镇长云村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