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处理“工资代扣杂费”账务

2017-03-17 23:50常旭阳
财会学习 2017年5期
关键词:账务处理营改增

常旭阳

摘要:2016年5月1日之后,随着我国营改增税务政策的全面实施,对所有纳税企业都将产生深远影响,同时对财务从业人员而言,在涉税账务处理的方方面面也是一项挑战工作,既要做好增值税会计处理,准确核算、及时足额申报缴纳各项增值税,又要能够从账务处理角度出发,做好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的相关会计分录处理。注意到在一些大中型企业中,一般都有配套的员工宿舍、医务室等,营改增后,如何做好“工资代扣水电、房租、医药、伙食费所涉及增值税账务处理”一直是困扰会计人员的一道难题,现仅就如何理顺做好工资代扣水电、房租、医药、伙食费所涉及增值税账务处理这一个方面做出如下探索。

关键词:营改增;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如何正确处理“工资代扣杂费”账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由此可见,按照以上税法的规定如果企业是无偿提供给员工作为集體福利使用的水电费、房租费、医药费等是不用交增值税的,同时相应的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但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具备完善的配套福利设施的大型集团企业内部,企业一般会按照基本接近或略高于成本价的标准收取员工一定的费用,以此来提高员工的节约意识,制止浪费。由于每月水电费发票一般都会滞后一个月才送达公司,为了不影响按时发放员工工资,企业往往暂估收费标准或者固定一个收费标准,从当月工资表中扣回各项杂费。这种情况就不符合“企业无偿提供给员工作为集体福利使用的水电费、房租费、医药费等不用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规定,属于有偿使用,根据现行新的营改增税收政策,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同时进项税额也可以进行抵扣。那么在企业集团内部,母子公司员工工资表中扣回的水电费、房租费、医药费、伙食费等应如何进行账务、税务处理?现做以下探索:

一、母公司当月发放工资时,根据工资发放表各项目做以下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根据应发工资栏目取数)

贷:应收账款-员工水费(根据扣回水费栏目取数)

贷:应收账款-员工电费(根据扣回电费栏目取数)

贷:应收账款-员工房租费(根据扣回房租费栏目取数)

借:应付职工薪酬-医药费(红字)(此处需按药费进价收取员工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饭堂(伙食费)(此处饭堂是独立核算非盈利单位)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红字)(此处为扣回员工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红字)(此处为扣员工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支付水电费时,做会计分录:

借:成本费用、工程施工,其他业务成本等

借: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有个很关键的问题是当期支付的水电费,如果是用于简易征收项目的,要同时做简易征收项目进项税额转出,做会计分录:

借:工程施工、其他业务成本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结转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当月开具水、电、房租发票给员工(发票也可以按单位统一汇总开具,同时后附员工明细名单),凭发票做以下分录:

借:应收账款-员工水、电、房租费

贷:其他业务收入-水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水费13%税率)

贷:其他业务收入-电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电费17%税率)

贷:其他业务收入-房租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简易征收5%,一般征收11%税率)

二、其他各子公司公司当月发放工资时,由于统一消耗的是母公司所有权的宿舍、水电、医药、伙食费,根据工资发放表做以下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根据应发工资栏目取数)

贷:其他应付款-母公司-水费(根据扣回水费栏目取数)

贷:其他应付款-母公司-电费(根据扣回电费栏目取数)

贷:其他应付款-母公司-房租费(根据扣回房租费栏目取数)

贷:其他应付款-母公司-医药费(此处需按药费进价收取员工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母公司-伙食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红字)(此处为扣员工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红字)(此处为扣员工承担住房公积金)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当月按员工工资表中扣回的水电费、房租费,医药费,伙食费等,上缴母公司,同时收取母公司收据及发票,子公司凭母公司收据及发票做以下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母公司(员工水电费)

借:其他应付款-母公司(房租费)

借:其他应付款-母公司(医药费)

借:其他应付款-母公司(伙食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母公司凭开给各子公司收据、发票及水电、房租、医药、伙食费分配表做以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水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水费13%税率)

贷:其他业务收入-电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电费17%税率)

贷:其他业务收入-房租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简易征收5%,一般征收11%税率)

借:应付职工薪酬-医药费(红字)(此处需按药费进价收取员工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饭堂(伙食费)(此处饭堂是独立核算非盈利单位)

母公司收到各子公司上缴的水电费、房租费、医药费、伙食费等,根据银行进账单及收据做以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其他应收款-子公司-水费

贷:其他应收款-子公司-电费

贷:其他应收款-子公司-房租费

贷:其他应收款-子公司-医药费

贷:其他应收款-子公司-伙食费

通过列举上面有关“工资代扣水电、房租、医药、伙食费所涉及增值税账务”这一细微账务事项的完整处理过程,试图达到完善会计核算与营改增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各项增值税交纳的有机结合的初步探讨,由于会计核算与税收核算密切相关,我们可以借助于会计核算要件,如:,账户、科目、金额,借贷方向、业务发生时间等,能够比较完整、准确、及时,有效地统计出已经发生的各项经济事项的应缴纳税额,同时节约了人力物力成本,一举两得,由此发挥了会计核算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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