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女性地位研究

2017-03-15 01:27
山西青年 2017年6期
关键词:宋史墓志铭理学

李 晶

河北大学历史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宋代女性地位研究

李 晶*

河北大学历史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对于宋代女性的地位问题有很多的研究成果,从《宋史·列女传》中的人物取材来看女性的地位是比较低,而且和前朝相比女性的地位是逐渐呈下降趋势。但是当我们纵观宋朝留下来的史料包括笔记小说,墓志铭来看,女性的地位似乎是比较高的。本文试图通过对正史中的“列女传”和笔记小说、墓志铭中的女性人物进行分析,进而分析造成这种历史记载出现差别的背后的原因:这种写史方式是官方的误解还是有意为之,故意塑造这种女性形象以及所达到的效果。

《宋史·列女传》;笔记小说;墓志铭;写史方式

一、《宋史·列女传》中的女性取材分析

自刘向《列女传》作为中国第一部女性专史问世以来,在后来的正史中(以传统意义上的二十四史为标准)有12部正史中设有《列女传》,从内容上看同为记载女性事迹的史书,但是我们从具体的人物取材上看会发现,越到后来的史书中越重视女性的贞节问题同时也暗含着女性地位的下降。在这里主要是对宋代的女性地位问题进行研究,所以只是针对《宋史·列女传》中的人物取材分析。综观《宋史·列女传》的人物取材可以将取材标准分为4类,针对传中的主要人物(46人)简要概括为:“贞”、“孝”“义”、“自强”,并列成以下的表格:

表1-1 《宋史·列女传》人物取材情况 总人数:46人

从表格的统计状况来看,女性的贞节观念更受到史官或者说是统治者的重视,而从刘向《列女传》的取材来看,刘向的人物取材不是只限于“贞节烈妇”,通篇包括贤明传、仁智传、贞顺传、节义传、辩通传、孽嬖传,各种题材的女性都可以入传。《后汉书·列女传》范晔提出了自己的编纂原则,这种写史的原则也是在遵从刘向的写史原则的基础上而发展的,这时的女性形象也是十分丰富的。陈东原也说过宋代在历史上是中国妇女生活转变的时代,从正史《后汉书》到《明史》对“列女传”中守贞的女性进行统计可以得出以下的数据“《后汉书》:22%、《魏书》:41%、《隋书》:43%、《晋书》:39%、《旧唐书》:35%、《新唐书》:35%、《辽史》:60%、《金史》:72%、《宋史》:70%、《元史》:90%、《明史》:87%。”①从这个趋势来看的话正史记载中对女性的“贞节”的要求是越来越高,女性的社会地位是越来越低的。

二、从宋代的笔记小说中看女性形象

在宋代笔记小说中的女性形象开始变得丰富多彩,不再仅限于“贞节烈妇”和“孝女、孝妇”,开始出现更多的女性形象。

(一)民间妇女的反面形象

表2-1 民间妇女的反面形象

从上面的表格中所列举的情况可以看出,女性的形象更加多样化,“妒妇”、“悍妇”、“怨妇”的女性往往比男性更加的强势,而不是“顺从”的乖巧形象。

三、墓志铭中的女性离婚现象

了解宋代的墓志铭,最有效的途径就是通过《全宋文》,经有学者统计“《全宋文》共收录有5142篇男女墓志传记,扣除非宋代墓志、僧道类墓志、墓主重复的外还有4802篇有效墓志,内有女性墓志1074篇”②下面将就《全宋文》中所涉及的妇女再嫁的情况做一个简单的统计。

表3-1 妇女再嫁情况统计表

首先我们要清楚书写墓志铭的人物阶层是社会中上层的知识分子,而主人公通常也是有一定的身份,墓志铭本来就是为了记录死者的生平,其中不乏美化的作用。他们对女性再嫁的情况没有加以隐晦而是据实而载,那么说明民间对于这种再嫁的情况是很普通的。

四、是史官的“误解”还是“有意为之”

从女性地位的发展来看,“二十四史”中从《辽史》、《金史》、《宋史》开始对女性的“贞节”要求越来越注重。恰好《辽史》、《金史》、《宋史》的编纂是在元朝完成的,而且三部史书是同时开始,各为“正统”。由脱脱主持,张启岩、吕思诚、铁木儿塔识等七人为总裁官,参加修史的史官除了汉人外,还有畏兀儿、哈剌鲁、唐兀,钦察等族的史学家。由众多的史学家共同修史真的是最有效率的而且能够统一每个人的思想?恐怕答案很明显是否定的。对于众人修史,章学诚曾经在《文史通义》中明确的指出众人修史的弊端,司马迁的史记“成一家之言”,如果集众修书不能贯彻总纂人的思想,修史就会发生矛盾,这恰好也说明了集众修史的缺陷:不能统一思想。他在书中明确指出了《宋史》的编纂缺乏明确的宗旨,无法体现一家之言。

史官站在“理学”的角度上修史,章学诚批评了《宋史》不为唐仲友立传,原因是唐仲礼与朱子“不协”。元朝作为一个少数民族建立起来的政权,可以以武力取得天下,但是却无法靠武力统治、治理天下,在统治初期统治者是没有意识到儒学的重要性,忽必烈称帝后,采用拉拢北方汉族士大夫的策略,有元一代,实行着非常宽松的文化政策,有在成吉思汗统一战争中占有优势地位的道教,有忽必烈称帝后佛教(释教),还设有相应的管理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管理机构。虽然优待儒家但是远没有达到独尊的地位,但是继承了理学,以程朱理学为官学,理学的官学化推动了四书五经风气大胜,元代成为程朱理学的发扬期,为明清的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奠定了基础。面对着全国人民信仰的不同、文化差异,要想统治全国就必须有一个能够从根本上维护统治的政策,“程朱理学”无疑成为首选。

刘向的《列女传》人物取材主要是来自传统的儒家经典《春秋》、《左传》、《国语》、《诗经》等,是正统的儒家思想的代表,此时的儒家思想还是很纯粹,没有经过后来的“变种”,女性形象仍然是十分丰富,只是对人物品格的归类,没有贬低女性的地位,相反是对女性的赞扬。直到范晔的《后汉书》,它的编纂宗旨也是“不必专在一操”,但是这种趋势直到元朝修的这三部史书开始,对女性有了重新的定位,更加注重女性的“贞节”,“无才便是德”的女性形象,是对女性人格的束缚,对女性才学和性格的压制。这种局面当是“程朱理学”的推动,而这种“理学”已经不是传统的儒家思想而是经过代代的发展,在充分吸收道教、佛教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对名节的重视,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对女性的禁锢就是对女性“贞节”的看重。修《宋史》的史官都是元代“理学”的继承者,他们本着对理学的继承为前代修史,即使无法有效分工,但是所秉承的原则却是出奇的一致。元代所继承的是宋的“程朱理学”而不是传统的儒家思想,因此《宋史·列女传》的人物取材既有对修史原则的误解,反过来说亦是从维护自身统治出发,因为“理学”最能稳定人心,束缚大众,以“理学”的标准进行人物选取无疑是十分可取的。所以这种对女性“贞节观”的看中既是史官有意为之也是史官的误解。

五、效果及影响

从刘向《列女传》到正史中的《列(烈)女传》其中经过了较长的时间,刘向是开始对女性人物进行系统的分类,对女性的品格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何为“好”何为“坏”。春秋战国时期对女性的印象还停留在“红颜祸水”或者“祸国殃民”的中,刘向《列女传》对女性的正面形象进行了烘托,从此之后官方所塑造的都是好的女性形象。同时,官方塑造的女性想象正是官方所希望的那样。宋代女性对贞节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不能够说明民间有很多守贞的女人,而只能说官方对贞节观的看重,其中不乏很多女性为了生计或者名誉或者是官府的奖励而不得已做出的选择,从人性的角度来看,守贞并不能代表群体的选择而只能是个人的选择。从历史发展趋势看的话,官方对女性的要求从春秋时期对“女性干政”的鞭笞到“女性贞节”的遵守的角度来看女性的地位是越来越高的,但是官方的压迫却是越来越重的,对女性的要求更加细化的贞节方面。纵观二十四中《列女传》的设置,从一开始本着的原则是对女性干政而提出的警醒同时也意味着女性权利之大。到宋代乃至后来女性的权力意识逐渐淡化,贞节意识更加深化。

[注 释]

①刘燕.正史〈列女传〉研究.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②郑丽萍.宋代妇女婚姻生活研究.博士学位论文.

李晶(1992-),女,汉族,河北秦皇岛人,河北大学历史学院,史学理论与史学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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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0049-(2017)06-008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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