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农村运动及其对我国农村治理创新的启示

2017-03-14 05:41冀晶娟
关键词:层级村庄村民

赵 静 冀晶娟



欧洲农村运动及其对我国农村治理创新的启示

赵 静 冀晶娟

为了应对农村地区的经济、社会和环境衰退,欧洲通过制定各级发展规划、创新农村治理结构、建立沟通交流平台、发扬传统文化精神等方式,对农村社会进行再组织,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的经济状况和自然环境。欧洲农村运动在各国的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既有“自上而下”的农村议会模式,也有“自下而上”的层级模式,还有个别国家独特的结构创新模式。中国的农村治理也遇到了与当时欧洲类似的问题,欧洲农村运动既统一又灵活的农村治理方式,对解决当代中国农村治理问题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价值。

欧洲农村运动; 农村治理; 网络结构; 发展规划; 文化认同

一、欧洲农村运动发展历程

1965年,早期的村庄委员会就出现在芬兰和瑞典,当时只是个别村庄的现象。20世纪70年代,村庄行动小组(Village Action Groups)在芬兰和瑞典几乎同时形成,这标志着欧洲农村运动最初萌芽的产生。1976年,赫尔辛基大学Lauri Hautamäki教授发起“1976村庄行动(Village Action 1976)”项目,把芬兰的村庄行动小组组织起来,组成了广泛联系“村庄委员会(Village Committees)”。村民协会是合法注册的法律实体,有权使用各种公共资金③Halhead. V, The Rural Movements of Europe, Brussels: Forum Synergies. 2005.,为村庄委员会选定的农村发展项目提供经济支持。

丹麦与芬兰、瑞典的农村运动几乎是同时发展的,但它们的诱因和运作模式却完全不同。丹麦在20世纪60年代也出现了农村衰退和农业就业下降的问题,但农村运动的兴起却主要源于大量涌入农村的城市移民。受过良好教育的城市移民认为传统农业已经不能支撑农村当地的发展,应该建立与后工业时代相配的崭新农村发展模式。在此背景下,丹麦第一个全国性的农村运动组织LAL(Landsforeningen af Landsbysamfund)于1976年成立,建立在已有的当地民间团体和非政府组织的蓬勃发展之上。1978年,丹麦出现了第二个农村运动组织LID(Landsbyer i Danmark)。两者成员都是以移居到农村的城市居民为主,活动目的相同,只是LID在影响力和规模上要逊色*Halhead. V, The Rural Movements of Europe, Brussels: Forum Synergies. 2005.。

萌芽阶段的农村运动反映出北欧国家传统的民主参与精神,各国的组织都处在分散的基层自发生成时期,为下一阶段农村运动组织的机构网络化创造了先决条件。

在这一阶段,西欧国家也相继了出现农村运动的活动,开展方式与北欧国家完全不同。西欧的农村运动是以跨国的农村运动组织,如PREPARE网络、HNSL、早期的泛欧农村网络和近年形成的欧洲农村联盟为媒介,单独发展起来的。

英格兰农村社区行动成立于1987年,是当地各级农村运动参与者的全国性平台,是一个慈善机构。它成立的目的是支持农村社区的可持续发展,以减缓英国的农村衰退趋势。它为农村发展提供包括支持社区发展*http://www.acre.org.uk/rural-issues/community-planning,Community Planning,访问时间:2016年11月23日。、通讯、研究、政策制定*http://www.acre.org.uk/our-work/rural-insight/,Rural Insight,访问时间:2016年11月23日。在内的广泛服务。威尔士农村论坛成立于1990年,旨在对国家机构、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志愿者和村民进行的各项农村发展工作进行补充和加强。它以提高农村生活水平为目标,加强了基层、社区与政策制定者的思想交流,促进了各部门的政策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农村社区未来的发展能力*Halhead. V, The Rural Movements of Europe, Brussels: Forum Synergies. 2005.。爱尔兰农村纽带也成立于1990年,是代表农村社区利益的非营利性组织,目的是提升农村地区的内在潜力,并从农村当地、区域、国家和欧盟的各个层级上影响农业政策。该机构还关注农村服务、社会包容、农村交通和发展问题*Halhead. V, The Rural Movements of Europe, Brussels: Forum Synergies. 2005.。北爱尔兰农村社区网络成立于1991年,是农村社区为了改善贫困、扭转发展劣势和解决社区问题而组织起来的志愿者机构,通过收取会员的会费实施慈善信托和项目,主要资助方向是农业和农村发展*http://www.ruralcommunitynetwork.org/policy/default.aspx,Policy & Research-Overview,访问时间:2016年11月23日。。

从组织架构方面看,中欧和东欧农村运动采用了两种模式。一种是类似于芬兰和瑞典的“自下而上”的层级模式,较为典型的国家是爱沙尼亚和斯洛伐克;另一种是“自上而下”的农村议会模式,比较典型的国家是匈牙利。

为了应对农业和农村人口下降的危机,爱沙尼亚于1997年创建了东欧国家第一个农村运动组织Kodukant。现在Kodukant总共有15个独立的县级委员会,县级委员会由村庄、当地小组和其它农村非政府组织构成。这一体系由村庄、区域和国家三个层级的战略规划所扶持,每两年举行一次农村议会,为提高农村利益及与政府对话创建平台*http://kodukant.kovtp.ee/web/eng,访问时间:2016年11月23日。。现在,Kodukant已成为积极支持东欧其它地区农村运动的合作伙伴。

匈牙利农村运动的发展与爱沙尼亚、斯洛伐克采用的芬兰、瑞典模式全然不同。为了缩小日益扩大的城乡生活水平差距,匈牙利农村议会于1998年成立,该组织大约有500多个农村非政府组织成员。它采取“自上而下”的工作方式,建立了由兼职管理人员运作的致力于地区和全国农村集会、培训和游说政府的工作组。另外,农村议会还为东欧和欧洲网络的运动发展提供支持*Halhead. V, The Rural Movements of Europe, Brussels: Forum Synergies. 2005.。

于此同时,北欧的农村运动也有了新的进展。丹麦的农村运动为了获得政府的资助,于1995年成立了LDF(Landdistrikternes Feallesraad)。LDF是农村运动组织中唯一能够接受公开资助的机构,它与政府进行密切合作,为不同利益着眼点的农村发展项目提供资金帮助*Halhead. V, The Rural Movements of Europe, Brussels: Forum Synergies. 2005.。

受到芬兰和瑞典的影响,冰岛也在2001年创建了农村运动组织Landsbyggdin Lifi。这一组织独创了伞式结构,将冰岛国内的农村居民和社区联合起来,形成一个强大的保护伞,从而在经济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它在全国通过沟通和传播各种信息资讯,鼓励和指导公益事业的发展*http://www.landlif.is/index.php?act=menu&act_id=94,Aealval/Markmi,访问时间:2016年11月23日。。

二、欧洲农村运动进程中的治理措施及其效果

治理是面向社会问题与公共事务的一个行动过程,参与者包括公共部门、私人部门和公民在内的多个主体,通过正式制度或非正式制度进行协调及持续互动*许耀桐、刘祺:《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分析》,《理论探索》2014年第1期。。而农村治理是指人们通过对公共权力的配置和运作,对乡村社会实施组织、管理和调控的过程*周挺:《乡村治理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年,第1页。。从治理的视角纵观欧洲农村运动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无论从活动对象、参与主体还是工作方法来看,欧洲农村运动都是一个欧洲农村社会的治理过程。

1.制定符合农村实际的各级发展规划,为有效的农村治理提供合适的政策支持。欧洲农村地区衰退所面临的问题并不仅仅是农业的问题,而且包括农业人口失业率高、经济增长缓慢、自然环境恶化、可持续发展在内的整个农村社会的问题。因此客观上就需要有协调多部门的、综合性的战略规划来指导农村地区的发展。在农村运动的成功案例中,每个层级的组织都参与了战略规划的制定,从村庄、区域、国家甚至欧盟层面,都渗透着村庄发展的宏观战略思想。芬兰是欧洲农村运动的发源地,其农村运动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几经变化,无论是前期的国家村庄行动(Village Action)还是后来的SYTY,自始至终都非常重视农村战略规划的制定,农村运动组织从各个层级参与战略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从村级层次看,农村开始对村民进行培训和支持,协商并产生社区的村级发展计划;农村运动的区域协会召集村庄协会进行商讨,制定区域级村庄发展规划;全国性的村庄行动纲领则是依据区域村庄规划产生的,并最终指导芬兰全国协会的工作,并为政府制定和修改农村政策奠定基础。之后的SYTY也制定了发展战略规划,其中的国家村庄计划,被直接纳入到国家农村政策当中。这种村级发展战略制定模式,使得所制定的农村发展政策符合实际,促进了村庄、地区和国家之间的合作,有利地改善了农村社区、社会经济和农村民主多方面问题。芬兰“自下而上”的方式,通过欧洲农村运动的国际组织,对20世纪90年代的爱沙尼亚、斯洛伐克等国家的农村运动的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产生了巨大影响。

从农村治理的角度看,制定符合农村实际的各级发展规划,为有效的农村治理提供了合适的政策支持。一方面,在农村运动过程中,从村庄、区域、国家甚至欧盟层面,每个层级的组织都参与了农村发展规划的制定。这样的农村发展政策,由于既来自农村,又带有宏观的战略规划性,符合农村实际情况;另一方面,这种符合农村实际的各个层级的战略规划的制定,有利于各层级组织为了一个共同目标而努力,协调彼此的利益冲突,进行整合,形成益于村庄发展和村民利益实现的社会氛围,为农村治理提供了基础的政策支持和稳定的政治环境。

2.加强多层级网络化的治理结构建设,促进农村治理的有效实施。欧洲农村运动已经建立起了覆盖村庄—区域—国家—国际四级的网络化农村治理(Rural Governance)结构。这一多层级网络结构的重要作用,是使当地、区域、国家和欧盟的政策相互衔接和协调,打通村民和政策制定者之间的壁垒,促进村民的有效参与,传递村民的诉求,从而调动村民治理积极性。

欧洲农村运动分为“自下而上”的村庄行动运动(Village Action Movement)和“自上而下”的农村论坛(Rural Forum)两种。“自下而上”的村庄行动侧重于建立村庄、区域和更大范围的村庄交流网络,动员村民以为自己未来负责的态度,通过积极的参与行动来影响区域和国家政策的制定。区域层级的协会从村庄一级召集成员进行培训和支持,培养了村民利益的代表,进一步提高了村民的治理能力。区域协会还与地方政府加强合作,以制定既基于村庄发展计划又与法定规划相衔接的区域规划,有利于从根本上维护村民和村庄的利益;国家层级的协会由区域协会、村庄协会及农村非政府组织的代表组成。它们与政府携手合作,建立与村庄和区域协会的密切联系,参与制定基于村庄和区域规划的国家战略计划。这些措施为欧洲农村发展提供了科学有效的政策支持和社会环境,维护和保障了村民利益,还为农民利益表达和有效参与提供了组织化途径,在更高层次上促进了农村的有效治理。

欧洲境内国家间的组织在促进欧洲农村有效治理方面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尤其是各国加入欧盟后,欧盟制定了全面覆盖欧盟国家农村发展机构的LEADER系列计划。“LEADER+”计划牵涉到的组织或机构跨越了欧盟所有的空间层级,为此欧盟委员会设立了“LEADER+”联络点和“LEADER+”观察站;各成员国成立了全国性或区域性的管理机构(Managing Authorities);国家之间的沟通则由国家网络单元NNUs(National Network Units)负责;最基层的组织由地方行动团体LAGs(Local Action Groups)以及构成这些团体的合作成员构成*张城国:《欧盟的农村发展实践——以LEADER系列计划为例》,《世界农业》2011年第8期。。欧盟计划不但解决了跨国家、跨区域的协调合作发展问题,还充分调动了农村地区各种利益主体的积极性,提高了地方治理水平。最为明显的标志是促进了地方行动团体在农村治理进程中的协作配合。在欧洲,地方行动团体由志愿者、民间团体、当地企业和地方政府官员等多个主体组成,协助各国按照欧盟农业发展政策制定当地农村发展战略规划,提交欧盟进行审核批准,承担欧盟及本国提供资助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地方行动团体提出的发展战略政策必须围绕着四点展开:提升农村地区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改善农村地区生活环境和质量;为当地产品提高附加值,促进小型企业发展;充分利用自然文化资源*http://ec.europa.eu/agriculture/rur/leaderplus/faq_en.html,Leaderplus,访问时间:2016年2月10日。。这就要求地方行动团体要将当地村民、志愿者组织、企业和政府机构的工作衔接起来,在各参与者之间对项目的开展进行协调,产生高效互动,使当地的发展进程不受行政管辖、部门分工等因素的制约。通过这种方式,有效地把农村的各种治理主体有机结合在一起,充分发挥合力,协调利益冲突,形成和谐的治理局面。

欧洲农村运动中,村民和基层组织运用沟通渠道,对农村治理有很大帮助。首先,村民和基层组织借助这些沟通渠道,能够迅速便捷地获取各种信息,做出合理判断,参与农村治理。另一方面,这些沟通渠道也能帮助村民方便快捷地把自己的利益需求输送到政策制定部门,参与制定政策、开展商业项目,从而有利于维护和反映自己的利益;再一方面,借助沟通渠道,有利于促进村民及各参与主体的利益整合。欧洲农村运动的各组织之间互动沟通的渠道方便、多样,适应性强,提高了公众参与度。

欧洲的农村运动,不仅注重传承传统文化精神,更注重赋予传统文化以新的时代内涵。20世纪70年代,丹麦的一部分市民为了寻求回归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移民到了农村,他们认为农村地区的传统文化精神应引入创新的内容,为未来制造新的“传统”。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丹麦农村地区由政府和当地企业提供资助,组建了完善的农村教育体系,包括民间高中(The Folk High Schools)、免费学校、学习小组在内的多种教育机构,尤其是民间高中,由于其根植于丹麦民间的自我激励教育理念,在国际上堪称大众教育的典范*Halhead. V, The Rural Movements of Europe, Brussels: Forum Synergies. 2005.。这套独立的教育系统通过多年的努力,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文化素质,实现了丹麦农村地区传统文化精神和发展理念的现代化转变。

三、欧洲农村运动的治理经验对中国农村治理创新的启示

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众多的国家,农村地区的治理关系到整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我们认为,欧洲农村运动的治理经验对中国农村治理创新具有以下启示:

1.构建各层级农村发展规划体系,形成农村治理的宏观框架。欧洲农村运动中对于农村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囊括了从中央到地方每个层级部门和组织的参与。这种国家、区域、村庄各层级协调的农村发展规划思想,更加符合中国农村社会组织结构以及村级自治的典型特征。

以村庄层级来看,农村发展的规划应更加贴切于农民自身利益需求。与此相对应的发展规划应重点围绕农村生产、居住、设施、文化等内容进行部署。在产业方面,应注重拓展农村产业多元化,为农民增收提供渠道;应结合村庄自身组织结构,进行内部土地整合,为适度规模经营提供自下而上的支撑;应考虑农村未来发展方向,预测人口外出与流动情况,给出富有弹性的农村发展规划目标。

以地方及区域层级来看,农村发展规划主要以区域层面的农业产业结构适应性调整与发展为主导,在更大范围内考虑村庄人口、土地及各资源要素的流动与重组,并对村庄空间整体格局进行调整,对农村公共设施及基础设施进行有效配给。该层级战略规划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不仅需要考虑村庄层级自下而上的村民意愿与政策反馈,更需要具体落实国家层面农村宏观战略部署的实施方法。

以中央层级来看,需确立农业与农村的战略地位,从战略上对农村进行顶层设计*俞可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前线》2014年第1期。。农民就业具有在农业和二、三产业之间的兼业特征,由此决定了中国的农村发展需要形成一个在城市和农村之间可以自由流动的机制与体系,宏观上对农村地区给予明确的功能导向与政策支持。要转变观念,明晰城市与农村之间的互助关系,强化农业、农村的战略地位,更大力度反哺农村。应充分考虑农业功能以及生产结构的多样性,根据地区差异,侧重于不同特色农产品进行政策倾斜,同时给予农业补贴,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完善网络化治理组织结构,形成和谐有序的治理局面。在欧洲农村运动中,形成了与村庄、区域和国家每个有效管理层级对应的组织网络,该网络体系融合了农民、村级组织、非政府组织、企业以及乡镇以上各级政府多元主体参与,整合了村民、村庄、地方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提供了村民与政府之间的沟通渠道。中国囿于文化、历史和政治上的各种原因,这种网络化的治理结构阙如,主要反映在内部“村级组织”建设的不健全以及外部“第三方组织”建设的匮乏。因此,借鉴欧洲农村运动的治理经验,构建网络化农村治理结构,强化村级组织建设,积极发展非政府组织,对于当前中国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乡村治理网络结构的关键节点是村级组织,建设与完善村级组织,是推进乡村现代化发展的必要举措。村级组织是国家与农民连接的中介。农村税费改革后,中央以直补到户的方式补贴农民,村庄公共物品因缺乏组织引导而得不到有效供给,在应对公共事务、资金运用、社会建构、文化传承等村庄公共问题时,仍面临较大挑战,急需建立适应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强大基础能力的村级组织。通过发挥行政力,合理利用国家投入资金,处理公共事务,建构农村社会秩序*贺雪峰:《灵活回应不同需求的基层治理》,《21世纪经济报道》2014年11月19日第16版。。村级组织在履行公共事务职能的过程中,应激发全村农民参与决策的积极性,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应重视村小组建设,选择具有信服力的能人作为小组代表,负责传达政策、协调利益、维系社会关系。

第二,建立非政府组织,填补与丰富乡村治理网络结构体系,拓展乡村治理新途径。从欧洲农村运动来看,非政府组织的成立,为农村发展提供了包括经济发展、社区服务、改善贫困等关键性问题的解决方案。中国乡村非政府组织主要承担四个职能:①向政府反映村民关心问题,参与制定村庄发展战略规划,反馈规划及政策实施情况,监督政策执行;②对村民准确、通俗地传达政策,鼓励村民进行政治参与;③沟通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壁垒,搭建市场与农民、政府的交易链条,为农村发展出谋划策;④培训村庄成员,分享产业转型与升级所产生的多元化收益,拓展经济来源,提高农村治理水平。非政府组织是乡村治理体制中的一个重要角色,能够为农村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政策支持和社会环境,也为农民利益诉求和参与决策提供了表达途径,能在更高层次上促进乡村治理。

3.建立畅通的信息系统,提高公众参与程度。欧洲农村运动发展经验表明,完善的信息支撑系统,不仅为各层级部门之间资源的共享提供平台,更为农民参与政策制定、进行利益表达提供了渠道,有利于农村事务公平合理地推进、保障农民利益、实现有效的农村治理。欧洲国家和区域机构为农村基层组织提供了各层级的政策倾斜与多元化方法引导,借助网络基础设施和国家培训结构,为公众提供参与平台。这对于我国乡村治理中信息沟通系统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信息化系统建立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搭建国家、区域、村庄各个层级发展规划之间的信息化渠道,形成多层级发展方案与规划信息交互平台,以便于各级政府部门、各级农村组织、农民及时了解各个层级的发展规划和发展意向;二是在村基层组织、非政府组织之间构建畅通的信息网络,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地传递上位政策信息,保证农民的利益需求得到及时反映。可见,通过建立信息化网络,可以为农民、村级组织、非政府组织之间搭建沟通渠道,改变组织之间信息交互模式,优化各组织的协同机制,在各个治理主体之间形成和谐治理的良好氛围。

4.强调传统文化的价值认同,以文化为根基,有序推进乡村治理。传统文化是乡村保护、发展与延续的基础,是乡村治理得以推进的根本资源。村民对村落文化的认同、对乡村治理的认知以及对自身在治理中的地位体认,都会在主观上对乡村治理进程产生影响*任映红、车文君:《乡村治理中的文化运行逻辑》,《理论探讨》2014年第1期。。欧洲国家的农村运动,强调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提出重视传统文化精神价值的传承。这对于当前中国农村地区所面临的传统文化衰退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首先,根据我国地域文化多元性特征,宏观上进行乡村文化的地域性划分,基于不同文化价值,形成乡村治理文化网络框架。农村治理应尊重村庄传统文化,将传统文化根基渗透于村庄、乡镇、区域,激发公众对文化的自信与自觉意识,逐步构建乡村治理的文化网络体系*参见黄平:《乡土中国与文化自觉》,北京:生活·读书·新知 三联书店,2007年。。在构建过程中,需要深入调查不同地区文化及所依托的自然环境、政治背景与治理条件,以文化认同作为基质,进行网络构建,为形成国家与区域层面的农村发展战略奠定文化基础。其次,政府应进行资金投入、政策倾斜与制度设计,提供村民对乡村传统文化价值认同的外部环境,进而对所属村落产生归属感、依赖感与信任感,有效推进乡村治理。一是借助村级农村发展战略,建立与完善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的村庄认知度与共享荣誉感;二是以村级组织及非政府组织为平台,对农民进行文化认知培训教育,增强主体意识,参与公共事务决策,进一步为村庄建设提供智慧与技能,更好地推动乡村治理,促进发展*赵霞:《农村文化的秩序转型与价值重建》,博士学位论文,河北师范大学,2012年。。再次,传统文化应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进行适应性更新,这需要从整个治理体系着手,各级组织应共同树立对传统文化保护、利用与创新的观念,体会村民对现代化生产、生活环境的需求,进行设计与改造,帮助农民表达诉求,更好地为乡村治理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以治理传统村落为例。其承载了大量优秀传统文化,需要在保护的基础上对传统文化进行适应性更新。首先,植入“功能提升”的概念,由政府引导,村级组织和当地企业提供资助,村民主体参与,将空置废弃的老屋在保持原有风貌、主体结构不变的情况下,进行建筑修缮、功能改造与环境整治,适应人们对现代化生活的需求。各级组织参与的过程,能极大地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实现农村地区传统文化和发展理念的现代化转变。其次,鼓励企业、城市居民等村庄外部主体承租或认养村落民居,创新多种模式,激发传统文化活力。村民在再利用过程中,不仅通过将废弃老屋进行功能提升而增加了收入,更能对所属村落产生文化认同,进而更加依赖、尊重村庄文化,向往更好的村庄秩序,这恰恰是我国当前乡村现代化治理的本质内容与核心要求*冀晶娟、肖大威:《传统村落民居再利用类型分析》,《南方建筑》2015年第4期。。

School of Architecture,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Guangzhou 510641, P.R.China;School of Civil and Architecture Engineering, Guil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Guilin 541004, P.R.China)

[责任编辑:李春明]

On European Rural Movements and Its Enlightenments to China in the Perspective of Governance

ZHAO Jing JI Jing-juan

(School of Architecture, Tianjin University, Tianjin 300072, P.R.China;

Rural Movements originated in the Nordic in the 1970s. It has covered the EU countries, and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EU agricultural policy. In response to the decline of economy, society and environment in rural areas, the participants of the European Rural Movements by various means to reorganize of the rural community, such as formulating all levels of development planning, innovating and rural governance structure, establishing communication platform, carrying forward the spirit of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so on. Organizational forms and activity patterns of European Rural Movements are very flexible, both “top-down” model and “bottom-up” model, besides the unique structure of innovative models. These have been integrated into the EU agricultural policy. Rural governance reform in China was also encountered with similar problems. European Rural Movements have an important enlightenment and reference value to solve those problems in China’s rural areas.

European Rural Movements; Governance structure; Development planning; Rural policy; Public participation; Cultural identity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西部民族地区村庄集聚研究”(项目编号51108107)、广西高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新型城镇化时期广西传统村落适应性发展研究”(项目编号KY2015LX132)。

赵静,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研究生(天津300072);冀晶娟,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研究生(广州510641),桂林理工大学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讲师(桂林5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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