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海莲
(1.东华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2.中共中央党校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91)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必须对此予以高度重视。重温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深入挖掘其中丰富的分配思想,对于完善我国现行的收入分配制度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作为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件,《哥达纲领批判》是马克思对即将合并的德国社会民主党的纲领草案作的批判性批注,对拉萨尔主义的各种错误观点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而马克思丰富的分配思想就蕴含在对拉萨尔的批判之中。
针对拉萨尔所鼓吹的“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这一错误观点,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开篇就明确提出:“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即人的劳动力的表现。”[1]357马克思认为,自然界本身也是使用价值的源泉,例如森林、矿山等。不应该泛泛地谈论劳动,因为劳动只有在具备相应的对象和资料的前提下才能创造使用价值,从而成为财富的源泉。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占有生产资料(劳动的物质条件),无产阶级除了自己的劳动力外一无所有。受劳动自然制约性的约束,无产阶级只能沦为资产阶级的奴隶,无产阶级只有在资产阶级允许的条件下才能劳动,也只有在资产阶级允许的条件下才能生存。而资产阶级自己不劳动,靠无产阶级的劳动生活,也靠无产阶级的劳动获得了自己的财富和文化。所以,马克思说:“随着劳动的社会性的发展,以及由此而来的劳动之成为财富和文化的源泉,劳动者方面的贫困和愚昧、非劳动者方面的财富和文化也发展起来。”[1]359
以拉萨尔为代表的资产阶级大肆鼓吹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而对劳动的先决条件——生产资料避而不谈,并且进一步通过给劳动强加上“有益的劳动只有在社会中和通过社会才是可能的”[1]358这种从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那里抄袭来的只言片语,而得出劳动产品应当不折不扣地归社会一切成员所有的荒谬结论,掩盖了资产阶级无偿占有工人的劳动成果、对工人进行剥削的实质,实际上是企图保护资本主义私有制。
马克思通过对拉萨尔的“公平分配”思想的批判指出,公平是一个历史范畴,是限定在某一个特定历史时期范围内而言的,对公平问题的考察应该建立在对社会物质生产活动深刻理解的基础上,而不应该脱离现实的物质生活。因为公平作为一个法的概念,是由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不同的经济关系,对公平的观念与标准是不同的,在阶级社会,不存在超阶级的公平。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者将他们的分配方式看做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的唯一“公平的”分配,将无偿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看做是理所当然,但是对无产阶级而言,资本主义现行的分配方式却是极其不公平的。拉萨尔抛开现实的经济基础和阶级关系,超越了社会物质生产活动的范围而只是在分配问题上大做文章,仅仅是唯心主义的空谈。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尖锐地批判了拉萨尔的“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思想。一方面,马克思指出“劳动所得”具体代表的是劳动的产品还是产品的价值,拉萨尔都没有说清楚,而仅仅是他为了取代明确的经济学概念而提出的一个非常模糊的观念。另一方面,马克思假设如果把拉萨尔的“劳动所得”理解为劳动产品,那么拉萨尔的“不折不扣”的分配思想就违背了社会再生产原理以及社会总产品的分配原理。因为社会总产品在分配之前要扣除掉用来补偿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部分、扩大生产的追加部分、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等经济上的必要部分,此外,还要扣除掉与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和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设立的基金部分。在对社会总产品作了这六方面的扣除之后,拉萨尔所鼓吹的“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就成为“有折有扣”了。
在批判拉萨尔“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的同时,马克思对劳动所得“属于社会一切成员”这一观点也发出了质问。社会一切成员是否也包括不劳动的成员呢?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所谓的“不折不扣”的理论依据又是什么?如果社会一切成员仅仅指的是劳动成员,那么社会一切成员的“平等的权利”又在何处体现呢?由此可以看出,拉萨尔的观点充斥着自相矛盾,他大肆宣扬的“社会一切成员”和“平等的权利”,只不过是为了将“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作为首要口号写在其党的旗帜上而杜撰的空话。
马克思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二阶段是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
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由于是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在经济、道德、精神等各方面还带有资本主义社会的痕迹,在分配方式上,只能是“商品等价物的交换中通行的同一原则,即一种形式的一定量劳动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1]363。但是,马克思同时指出,这种平等只是体现在用同一尺度:劳动来计量上面。它把每个人都只当做劳动者,却又默认劳动者的不同等的个人天赋是一种天然特权,况且每个劳动者的实际家庭情况又各不相同,所以,事实上并没有实现劳动者之间的真正的平等。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马克思认为这种平等的权利从原则上来说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权利,从内容上来说依然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
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社会分工消失,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差别消失,劳动不再仅仅是人们谋生的手段,而是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生产力高度发达,每个人都得到了全面的发展,社会财富极大丰富。“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1]365马克思认为,只有到了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才能在事实上实现劳动者之间的真正的平等。
有什么样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就决定了采取什么样的产品分配方式。马克思批判了拉萨尔的“分配决定论”思想。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明确指出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是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各个环节,“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2]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那样过于重视生产或者是像反对政治经济学家的人们那样把分配当做与生产并列的独立自主的领域都是把联系着的东西粗暴地割裂的行为。所以,“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1]365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掌握着生产的物质条件,无产阶级只拥有生产的人身条件——劳动力,这种生产要素的分配方式就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消费资料的分配方式。拉萨尔把分配看做并解释为一种不依赖于生产方式的东西,把社会主义的目标设定为围绕着分配兜圈子,而不触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无疑是非常错误的。
拉萨尔歪曲李嘉图的工资理论并且根据马尔萨斯的人口论而杜撰出了“铁的工资规律”这样的谬论。马克思在重申工资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的基础上,对拉萨尔的“铁的工资规律”进行了批判。“工资不是它表面上呈现的那种东西,不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而只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隐蔽形式。”[1]370资本家通过延长工作时间、提高劳动生产率或增加劳动强度等手段无偿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工人只有在为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的前提条件下才被允许生存。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揭开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指出雇佣劳动制度才是造成工人阶级贫困的根源,而不像拉萨尔所宣称的那样是人口的增长导致了工人的贫困。工人阶级只有消灭雇佣劳动制度才能获得自身的解放。
拉萨尔把事物的外表当做事物的本质,将工资看做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并且把反对雇佣劳动的斗争几乎只是围绕着这个所谓的铁的规律兜圈子,实质上掩盖了资本家对工人剥削的秘密,将工人的贫困归结为人口的增长,从而使工人放弃争取自身权利和解放的斗争。对此,马克思明确指出:“如果这个理论是正确的,那么,我即使把雇佣劳动废除一百次,也还废除不了这个规律,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这个规律不仅支配着雇佣劳动制度,而且支配着一切社会制度。”[1]369-370马克思这一精辟的论述,有力地回击了拉萨尔的荒谬观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收入分配领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探索,激发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社会生产力水平大幅度提高,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所谓劳动报酬,指的是劳动者在付出一定的体力或脑力劳动后所获得的对价,是劳动者所创造的社会价值的反映。劳动报酬既包括货币工资,也包括实物报酬和各种社会保险。劳动报酬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初次收入分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初次收入分配中,合理的劳动报酬比例能够凸显出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增长速度却存在着不同步的现象,劳动报酬占GDP比重偏低。据统计,劳动报酬在初次收入分配中的比重由2001年的93.69%下降到2015年的76.75%[3]。就世界范围来看,当前我国劳动报酬在初次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低于发达国家。这说明劳动力要素在收入分配过程中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劳动者的经济地位,容易引发各种“分配性冲突”,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城乡、地区、行业、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及其内部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其中,城乡和地区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问题比较突出。例如,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问题上,城乡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城乡公共服务的供给不平衡;在地区差距上,东中西部居民收入差距逐渐拉大、公共服务供给差距明显。再以个人收入差距为例,世界上一般采用基尼系数作为衡量个人收入分配差异的指标,国际上通常把0.4作为贫富差距的警戒线,大于0.5就说明收入差距悬殊过大。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3以来的全国基尼系数显示,我国的基尼系数十多年来都保持在0.4至0.5之间,2016年我国的基尼系数为0.465,比2015年提高了0.003,而在1978至1997年间,我国的基尼系数一直保持在0.4以下。
国民收入再分配是调节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通常衡量一个国家是否能够成为发达国家的一个很重要的标志就是看能否通过再分配的形式把居民收入差距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的再分配调节机制不够健全,居民收入差距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后变化不大。甚至有研究指出:“综合考虑地区生活成本、住房、社会保障等因素后,我国的基尼系数可能在0.48至0.49,收入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拉大。”[4]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再分配调节不足。例如,财税制度不够健全,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没有得到完全发挥;财政支出中用于民生支出的比重偏低,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
现阶段,贫困问题仍然是我国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虽然自从我国有计划、有组织地大规模开展扶贫以来,扶贫开发成效显著,但是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贫困问题依然是困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难题。当前,我国的贫困人口不仅存在着收入水平低的问题,而且贫困程度还比较深,面临着医疗、教育等许多困难。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指出:“按照每人每年2 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贫困标准计算,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4 335万人,比上年减少1 240万人”[5]这些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生活条件比较差、基础设施比较落后的偏远地区,发展能力相对较弱,脱贫难度系数较大。
综上所述,虽然我国在收入分配领域的改革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是因为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偏低、居民总体收入差距扩大、社会保障不足等问题依然困扰着我们,加快推进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明确指出,劳动只有在具备相应的对象和资料的前提下才能创造使用价值。只有把劳动与资本、技术、管理等各种生产要素相结合,才能创造出社会财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依然要重视资本、技术、管理等非劳动要素在财富创造过程中的作用,允许各种非劳动要素参与收入分配。针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就是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其中,多种分配方式指的就是各种非劳动要素参与收入分配。当前,单纯依靠投入资源等要素的粗放型发展方式已经无法推动经济的持续增长,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供给不足成为制约我国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因素,迫切要求通过建立一系列有效的激励机制推动以上各种非劳动要素的投入。因此,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突出了相关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马克思明确提出:“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1]364也就是说,公平作为一种权利是由现实的物质生产条件所决定的,不能脱离现实的物质生活追求抽象的绝对公平,对分配的要求亦是如此。当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劳动还只是人们谋生的手段,我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还必须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现行的基本经济制度就决定了与之相对应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在这种分配制度下,我们承认劳动者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不同等的工作能力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在产品分配上的差异。只有如此,才能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如果一味地脱离我国初级阶段的实际国情而追求绝对的公平分配,只会犯平均主义的错误,最终导致共同贫困。
在我国目前的国民收入格局中,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偏低,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指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不仅有利于增加劳动者的收入、推进社会公平,从而更好地落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分配制度,而且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在此过程中,要注重使劳动报酬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保持同步。如果只注重劳动报酬的增长而忽视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那么劳动报酬的增长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如果只注重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忽视了相应地增加劳动者的报酬,那么发展最终也将失去活力。
针对我国再分配调节不足的现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要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努力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对社会而言,两头小、中间大的收入分配格局是最合理的结构。只有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使中等收入者占多数,才能确保社会稳定并推动国家经济、政治有序运行。要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一是要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政府在地区、城乡、行业之间的转移支付调控力度,努力实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增强税收体系对收入再分配调节的能力,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三是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基本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提高基本社会保障的水平,完善多层次的基本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马克思认为,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的胎胞里发展出来的社会主义还仅仅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由于在各方面还都带有资本主义的痕迹,因此在分配方式上,还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当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历史和现实都充分证明了实行按劳分配符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是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但是,在实际发展过程中,由于劳动的多层次性以及现实复杂性又决定了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历史进程中,我们应当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我国的发展实际相结合,积极探索和完善按劳分配的具体有效实现形式,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劳动积极性和劳动生产率,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前进。
生产决定分配,分配问题的解决不能仅仅在分配本身的范围内兜圈子。马克思在描述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分配方式时,提到的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只有这样,才能为按需分配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就在于大力发展生产力。只要生产力发展了、物质财富增长了、人民各方面的需求得到满足了,那么矛盾也就随之化解了。可见,分配问题的最终解决,不能仅依靠收入分配领域的改革,还得靠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我们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 姚化.浅议我国收入分配的现状和改革思路的探索[J].商,2016(16):192.
[4] 张车伟.再分配调节不足:中国收入差距拉大的主因[N].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5-21(B02).
[5] 新华网.去年全国贫困人口减少1240万[EB/OL].(2017-03-01)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7-03/01/c_11205466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