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激励机制探析

2017-03-14 13:25:35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刘小婧李文梅
海峡科学 2017年1期
关键词:科技人才激励机制福建省

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刘小婧 李文梅



福建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激励机制探析

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刘小婧 李文梅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是推动经济发展和增强综合国力的战略性驱动力量。该文通过分析福建省在创新创业政策激励、物质条件、精神激励和环境激励等方面的一些做法和成效,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完善福建省创新创业人才激励机制的对策及建议。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激励机制 政策建议

1 概述

实现创新驱动发展需要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两个轮子相互协调、持续发力。人才是科技活动中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的主体,是推动经济发展和增强综合国力的战略性驱动力量,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培养、引进、使用、评价与激励、管理与服务等机制,发挥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人力资源支撑作用。2016年3月,党中央发布《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要改进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加大对创新人才激励力度,鼓励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福建省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如何更好地吸引优秀人才和做好创新创业人才服务工作,激发创新创业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新时期新形势下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命题。

近年来,诸多学者对人才激励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以期最大可能留住人才,最大限度激发人才的积极性。如王艳艳[1]提出以人为本的激励机制,将人才作为一种资源而不是工具,从而挖掘人才深层次的工作潜能。赵青山[2]从激励机制的理论基础——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和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出发,研究物质、福利、职称、社交、自我实现等方面激励机制。齐昕等人[3]从浙江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需求角度分析人才激励的主要制约因素,提出针对完善科技立项程序和审批,科技成果评价和奖励等重点需求方面的政策建议。黄盛泉[4]分析国有企业在引人、要人和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在保障机制、评估机制、动力机制、优化机制方面激励人才。孔德议[5]通过组织承诺理论分析知识型人才激励影响因素,基于知识型人才激励的“硬核”理论,提出设计富有挑战性工作、重视人个职业发展和实施成就激励、提供他人认可平台等激励措施。学者们在激励问题的研究走在前面,为如何系统提高福建省人才自主创新能力的激励机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2 福建省激励创新创业的做法与成效

围绕建设创新型省份和人才强省,福建省将创新创业人才作为科技创新的第一要素,努力营造适宜创新创业的环境氛围,为创新创业人才提供便利条件,取得较好效果。国家科技部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福建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居全国第5位。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增加值1005.02亿元,比上年增长12.5%,已形成较大的产业规模。创新创业人才在推进福建省经济发展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撑,福建有关部门在激励科技创新创业的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政策激励方面

福建省近年来陆续出台不少人才政策,在制度安排层面上突出了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位置。一是颁布综合性政策文件。如《福建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等政策,对人才专项进行规划,提供政策性指导。二是针对各类人才制定激励措施。如《福建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2013—2017年)》《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6类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和福建省文化名家等5类优秀人才的遴选办法》等文件,针对不同人才类别制定相应的专项资助机制,建设人才特区、聚集地。三是制定激励政策的配套实施办法。如《福建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福建省企业科技创新股权和分红激励试行办法》《关于深化省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改革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意见和办法,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制,提高职称评聘中专利创造、标准制定及成果转化的份量,强化评价与使用相结合机制。

2.2 物质条件方面

现阶段,为创新创业人才提供较为理想的物质保障依然很重要。一是人才引进补助。为引进一批创新创业能力强,能引领我省科技进步的高层次人才,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给予海外人才200万元、国内人才100万元补助。特殊支持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特殊支持,其中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每人80万元,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每人5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每人30万元。二是研发平台资金资助。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可获800万元补助,对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机构,最高资助可达2000万元。经评估良好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连续5年、每年给予100万元的运作费补助。三是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根据中小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和资本金投入的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2010—2014年我省共立项802项,立项金额达56746万元。四是推行科技创新券制度。福建华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97家企业首获补助金额共1058.7万元。

2.3 精神激励方面

基于科技人才自我实现和高成就需要的特性,福建省通过公开表彰、颁发资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进行激励。一是科学技术奖表彰。2011—2015年,科学技术奖中,获科技重大贡献奖人选共5名,自然科学奖共46项,技术发明奖共50项,科技进步奖共858项,32项成果获国家科技奖。二是遴选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已遴选公布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97名。2010—2015年,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省引才百人计划)353名和团队50个。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创新经济效益显著。三是推动高层次的科技创业。至2015年底,全省已创建创新型企业639家,高新技术企业2035家,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

2.4 环境激励方面

积极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对科技人才进行创新性实践活动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是拓展研发平台育才模式。利用重大研发机构、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创业平台,着力引进和培养一批海内外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目前全省拥有省属以上独立科研机构57个(其中国家级4个),重点实验室188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8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60个(其中国家级7个)、生产力促进中心101家(其中国家级11家)。这些服务平台涵盖基础研究到产业化整个链条,为创新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力度。目前,全省136家科技企业孵化器,面积208万平方米,在孵企业3375家,创业岗位6.9万个。三是加快众创空间建设。已建设49家省级众创空间。12家众创空间获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列入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体系。创业团队数近1000个,创客人数5000余人。

3 当前福建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激励机制存在的不足

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创新活动提出更高的要求。虽然伴随着福建省综合实力的增强,科技人才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的环境和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是由于思想意识和管理体制中深层次的问题尚未得到真正解决,福建省适应创新驱动战略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激励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3.1 市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缺失

目前人才的创新活动依然围绕学术成果、获奖及职称等方面展开,国家相关部门对创新创业人才的奖励和激励基本倾斜于论文和专利等学术成果,在造成技术创新者缺乏动力将科技成果推向市场的同时,也使创新创业人才的自我价值难以得到彻底体现。

3.2 人才引进缺乏后续追踪

各级政府研究制定了种类繁多的优惠政策措施,以吸引具有实力和潜力的创新创业人才聚集,这些举措对人才引进确实起到了显著的作用,但很多科技人才被引进之后,基本没有后期跟踪、评估和服务机制,影响了引进人才作用的发挥,也影响了后续优秀人才的进一步集聚。

3.3 缺乏合理规范的薪酬激励制度

现有的收入分配机制不能充分反映科技人员的能力贡献和工作业绩,难以保证科技人员合理的工资待遇水平,用人单位自己探索形成的一些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受到既有政策制度的约束,没有得到“合法性”的认可和合理有效的规范,尚未建立起既能充分发挥激励作用、又合理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

3.4 激励对象的选择有所偏差

重视应用型高层次专业人才已取得成果的“追认”,一些科研成果获得者得到重复激励、反复激励的现象十分严重,而对原创性、基础性、成长型和草根型人才的激励有限,对人文学科、基础研究人才的激励较少,影响基础自主创新力及综合科技的整体发展。

3.5 人才激励政策体系不够完善

奖励项目多而杂,激励和约束、长期激励和短期激励缺乏有效结合。人才激励反馈管理机制不健全,对政策的实施效果缺乏综合跟踪评估,人才政策的落实情况不尽理想,导致政策落实力度不够,执行效果不足,覆盖面不广,一定程度上影响人才激励政策的实施效果。

4 对策和建议

完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激励机制并非一蹴而就,要从根本上解决福建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必须加强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以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特征和需求为落脚点,遵循创新创业人才成长的基本规律,构建更加完整、更加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最大限度释放创新创业活力。

4.1 建立研发经费稳定增长机制

资金支持是创新创业人才激励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科技创新的必要保障。福建省R&D投入虽然保持着持续稳定增长,但总体水平仍远远低于国内平均水平。因此要增加福建省科技竞争力,必须适度提高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建立科技研发投入增长机制,加大对公益性科研机构的支持力度,形成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格局。同时结合福建省实际,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间接费用比例,逐步提高研发经费中用于人才激励的投入强度,克服创新活动“见物不见人”的现象,充分体现创新活动中的智力价值,并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研发激励的资金投入。

4.2 改进科技创新人才薪酬激励机制

科技创新活动需要一系列的基础性保障,才能避免因外界“诱惑”而影响人才创新创业的热情和良好的工作状态。一是完善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薪酬机制。从整体上提高科技创新人才的薪酬水平,包括基础性工资和激励性薪酬。保障年轻科技创新人才的物质待遇,解除后顾之忧,使其安心科研。二是建立保障为基础、奖励为突破的薪酬制度,有效体现公平性和效率性。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引导,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的奖励制度。三是鼓励人才流动,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在科技型企业兼职并按规定获得报酬,把科技人才参与企业创新创业活动的业绩纳入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绩效考核的业绩指标。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兼职。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人才双向流动,消除身份、职称、福利方面的人才流动障碍,推进人才市场体系建设,畅通人才流动渠道。

4.3 加大力度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重视青年人才的培养与激励,有利于避免学术断层,保证科学研究的持续发展。一是改革完善资金和基金的资助方式,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先支持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科技人才。鼓励青年科技人才申报省级及以上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省级青年科技人才创新项目,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科技人才,且未主持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经推荐单位推荐,可不受主管部门和单位项目推荐数的限制。二是持续加大青年基金的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强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学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的培养。三是侧重拓展人才发展空间的激励。更好发挥青年科技人才潜能,注重人才培训教育,通过学术活动、出国学习等方式,提升学习能力和工作经验。

4.4 推行股权期权激励试点政策

制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才股权期权激励试点政策。股权期权在一定程度上与企事业单位形成利益共同体,使个人的贡献和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息息相关。一是要让领衔创新创业的科技人才有职有权,参与重大决策过程,拥有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更大的经费支配权、更大的资源调动权。二是吸收国家股权与分红激励试点改革的政策经验,结合福建省科技人才和企事业单位的特点,采取多数持股,骨干持多股的特点,保证科技人才的稳定和激励作用。三是将科技成果处置收益权与股权期权激励政策协同推行,扩大用人单位的自主权,统筹协调,制定适用范围和税收等配套措施,提高政策精准度,让不同岗位上的创新人才都能获得科技成果转化的合理回报,使创新创业人才的积极性得到有效发挥。

4.5 完善科技成果和人才评价体系

对创新创业人才所进行的创新实践活动及成效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是创新创业人才激励机制有效运行的前提条件。一是根据创新创业人才的不同性质选择不同的业绩评价方式。深入了解科技人员实际的创新性实践活动及其对团队成果的贡献度,兼顾近期的显性成效和长期的隐性成效,同时逐渐引入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与经济产业融合的评估模式,客观合理地评估及引导创新创业人才的创新实践。二是建立以实绩和潜力为导向、以科研诚信为基础的成果评价方法,依据学科、专业特点与产业需求,对从事基础研究的科技创新人才形成以同行评价、学术成果认定为导向的成果评价制度;对从事应用研究的科技创业人才形成由用户、专家和利益相关群体等第三方评估为主的成果评价制度。三是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建立分类评价制度,特别是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克服当前以论文数量及获奖数量为主要衡量标准的考核弊端,并把人才评价结果落实到建立健全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中。

4.6 加大对草根创新创业活动的政策扶持

创新政府管理机制,对草根创新创业人才赋予更丰富的政策支持。一是规范服务程序,实行简政、放权、松绑,降低行政门槛,形成稳定的政策和制度预期。二是甄别不同草根创业对象能力,根据体制内和民间草根创新创业人才的不同特点与不同需求,形成差异化的资源分配方式,向有技术、有创意、有市场的创业者或团队倾斜,提高政府服务创业的实效。三是建立政府出资、企业化运营的创业基金,以基金入股形式支持草根创业者,实现国有资本增值,以期服务更多创业者。

4.7 构建激励政策反馈机制

根据创新创业人才的特性,实现管理的柔性化,在给予创新创业人才一定的自由空间的基础上,加强政策执行和跟踪服务的工作力度。一是增加人才政策的宣传形式,扩大人才激励政策宣传的覆盖面,提高政策落实的效力。二是建立政策落实反馈机制,在放权的同时,要创新和加强监管,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政策,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人才认定方法和激励办法,切实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三是搭建创新创业人才信息动态数据库。按开放式更新和所在单位审批的原则,建立包括“海纳百川”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和引进人才的基本资料、专长领域、研究经历、取得成果、信用记录等方面组成的人才信息动态数据库,探索对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进行科技人力值的动态测评,加强对创新创业人才的跟踪服务、动态管理和培养扶持。

[1] 王艳艳.科研院所科技人才激励机制研究[D].长春: 长春工业大学,2014: 30-31.

[2] 赵青山.浅论科技人才的激励机制[C]//中国畜牧兽医学会信息技术分会论文集, 2012:91-97.

[3] 齐昕,曹新安,张萌.基于需求分析视角的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13,31(2):81-84.

[4] 黄盛泉.浅论我国国有企业人才激励机制[J].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 2014,30(8):49-51.

[5] 孔德议,张向前.组织承诺与知识型人才激励研究[J].商业研究, 2013(1): 10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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