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冷漠症”归因及矫治对策分析

2017-03-12 07:38黄婷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社会转型冷漠层面

黄婷

(广西师范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6)

[经济社会发展研究]

“社会冷漠症”归因及矫治对策分析

黄婷

(广西师范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6)

“社会冷漠症”是对现存社会中种种病态冷漠现象的概括。本文对“社会冷漠症”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表现进行明晰,继而对“社会冷漠症”的成因进行相关的分析、梳理,最后有针对性的对“社会冷漠症”提出相关的矫治对策。

社会冷漠症;成因分析;矫治对策

一、“社会冷漠症”的基本内涵及具体表征

(一)“社会冷漠症”的基本内涵

在对“社会冷漠症”基本内涵进行明晰、界定前,需要对与之相近、关系密切的两个概念——道德冷漠和社会冷漠现象进行相关的了解。对于道德冷漠,万俊人认为,“道德冷漠是指一种人际道德关系上的隔膜和孤独化,以及由此引起的道德行为方式的相互冷淡、互不关心,乃至相互排斥和否定。”[1]谢海燕认为,“道德冷漠是指当前社会出现的一种负面道德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而言,就是个体在具备了一定的道德认识的基础上而在特殊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一种‘不作为’的道德现象。”[2]可见,道德冷漠更多强调的是一种心理层面上的病态,进而引起的行动上的冷漠。社会冷漠是一种社会性的行动或行为,意指对他人或他事的冷淡与漠不关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是人们行为处事的一种自利甚至是自私态度的表现,本质上是狭隘利己主义在作祟。[3]在道德冷漠潜移默化的影响下,使得人们的社会行为也逐渐走向了冷漠,大量的社会冷漠行为不断显现,“社会冷漠症”便是对现存社会中种种病态冷漠现象的概括。“社会冷漠症”的生成与道德冷漠、社会冷漠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关系。道德冷漠是一种心理层面的扭曲,是个人道德品质低下、个人思想滑落的最直接表现。而对于人的行为而言,道德冷漠在思想上影响着人们做出进一步的行为,进而在冷漠的道德思想的牵制下,人们的行为不可避免的走向了冷漠,使得社会中种种的社会冷漠现象成为了普遍。

(二)“社会冷漠症”的具体表现

社会冷漠的对立面是社会温暖、社会友爱,而一个温暖、友爱的社会,必须建立在一个充满道德正义感、社会责任感的社会之上。对于“社会冷漠症”的具体表征,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具体的分析。

首先,社会道德感的削减。友好、互助、和谐社会的构建,与社会道德感的强弱有着直接的紧密联系。而社会道德感的削减,不可避免的成为了“社会冷漠症”形成的直接因素之一。一个有着强烈社会道德感的社会,社会成员将是积极向上的,人与人之间将是和谐、友爱的,社会将是充满着温情、温暖的。反之,一旦社会中社会道德感淡化、削减,人们往往考虑的是自身的利益问题,以利己主义作为处事准则,全然不顾他人、漠视他人,直接影响着社会中冷漠行为的产生,成为“社会冷漠症”的直接诱因。

其次,社会责任感和义务感的淡化。每个个体都是社会不可分割的一个子单元,这些社会个体构成了完整的社会有机体。社会的良好运行,离不开每一个个体的奉献和努力。而社会这一有机体的有效运作,需要每一个社会有机体贡献自身的力量与价值。因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义务感,是社会有效运作、进一步发展的必然前提。当前,社会中普遍出现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现象,如看到扒手在行窃,却无人敢制止;看到老人上了公交车,却没有人主动让座等。类似社会现象的发生,无不是社会责任感和义务感淡化的直接使然。因而,社会责任感和社会义务感的淡化,使得社会成员不再主动的为他人、为社会考虑,使得社会冷漠不可避免的演化,成为社会普遍性现象。

再次,社会信任感的下降。信任之于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犹如空气之于人般重要。一个充满社会信任感的社会,将是一个人与人交往没有太多顾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进一步缩小、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进一步的密切的社会。如若信任感在人与人之间下降、缺失,人们将不再轻易的相信于人,人与人之间将不再轻易的打开心扉,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将进一步的扩大。如现实社会中,在“彭宇案”发生后,在面对老人摔倒、面对需要伸出援助之手的情形时,人们更多的是会有顾虑,不敢轻易的伸出援手,甚至是视而不见。在他们心中,更多的是充满了疑虑与担忧,害怕自身做了好事却惹上了推不掉、说不清的麻烦。这种社会冷漠现象的发生,无不是社会信任感缺失、下降使然。

最后,社会友爱、互助的异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建设需要努力前进的方向与重要目标,而一个和谐的社会,不仅需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作为前提,更需要诚信友爱作为力量源泉,方可以成为一个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如若社会成员之间能够积极主动的帮助他人、关爱他人,坚持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良好美德,社会将是一个充满着温情、温暖的和谐社会。当前,社会中出现的种种社会现象,无不在提醒着我们,社会友爱、互助精神正逐渐走向异化。如2014年,成都市大邑县一名22岁的青年不甚从西江河桥上落入水中溺亡,其父母在承受着丧失爱子痛苦的同时,也面临着打捞公司“挟尸要红包”的冷漠行为。类似的“挟尸要价”行为,俨然成为了社会的常态;社会的友爱、互助,俨然已经异化为了金钱、利益的追求。因而,“社会冷漠症”的形成,与当前社会中异化了的友爱、互助显然是密切相关的。

二、“社会冷漠症”的成因分析

对于社会冷漠行为的有效制约、削减甚至是消除,对于“社会冷漠症”的及时矫治,首先需要对其成因进行分析和了解,具体如下:

(一)微观或个体层面的分析

从个体层面而言,“社会冷漠症”的生成,与个体的自私心理、社会责任感缺失和对自身的安全顾虑显然是分不开的。

首先,自私心理作怪。冷漠,从心理层面而言,无疑是自私心理的个体观念及在个体行为上的直接反映。现实社会中,面对着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事件时,人们往往倾向于为自己的利益考虑而忽视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在面对与自身利益无关的事情时,人们则往往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冷漠的面对他人、他事。也是在这种自私的心理作用下,人们往往忽视了对他人的关心、关爱,逐渐养成了对他人冷漠的态度和行为。

其次,社会责任心缺失。毫无疑问,对社会、对他人的事情或利益漠不关心、置若罔闻显然是“社会冷漠症”的一个鲜明表征。然而,社会责任心的缺失,不仅是“社会冷漠症”的鲜明特征,也是“社会冷漠症”形成的重要病因。因为社会责任心的缺失,人们往往关注的是个人的利益而忽视了社会利益,并将个人利益置于社会利益之上,使得一系列的社会冷漠行为层出不穷。

最后,存在安全顾虑。不可否认的是,在现实中存在着很多见死不救,对他人的求助视而不见的人。然而,在现实中也存在着敢怒不敢言,想帮助他人但又担心自身受到伤害的人。在面对“帮与不帮”、“扶与不扶”的选择时,出于对自身力量单薄的考虑,担心在自身做出帮助行为却无法获得安全保障的害怕,一些人出于自保、自卫的心理,往往做出的是理性而缺乏人情味的选择。如绝大多数人在面对老人摔倒后不敢扶的重要原因,即是存在着自身安全上的顾虑,害怕因此遇到类似“彭宇案”的悲剧;在面对小偷行窃时,人们往往选择沉默或视而不见,害怕小偷事后报复。因而,出于理性人的考虑,在无法获得安全保障前提下,冷漠行为成为了不可避免的选择。

(二)宏观或社会层面的分析

“社会冷漠症”的形成除了个体层面的原因,也离不开社会层面的影响。进一步来说,当前出现的社会公德缺失现象与社会处于转型期的复杂社会环境有关。首先,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的经济体制也处于变革时期,在这一时期,物质主义、经济主义成为社会的单一标志,追求经济的发展、追求利益成为了最直接的目的,社会关系逐渐变成了金钱关系和利益关系,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物质化明显。其次, 社会体制改革以及由此所带来的问题的影响。毫无疑问, 共同富裕是中国社会改革的目标,但整个社会在目前甚至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还存在着一定的难度。社会贫富差距过大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也正成为影响人们心理失衡、甚至是心理冷漠的重要外在环境因素。再次,社会转型中城市化进程的影响。相对于乡村的“熟人社会”,现代城市显然是“陌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陌生的,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也相对冷淡,更加制约了人与人之间的友爱、互助等良好关系的构建,进而极易形成人群“冷漠症”。最后,社会转型所产生的一系列影响。学者纪德尚将社会冷漠成因归纳为三点:社会转型引起的生存压力带来的冷漠;社会转型引起的社会心理产生的社会冷漠;社会转型引起的道德变迁产生的社会冷漠。[4]因而,社会转型所带来的一系列生存、物质财富竞争等压力,致使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个人的负面情绪越来越大,这些变化反映在道德价值观上就会致使人们的价值失衡、态度冷漠、精神迷茫等一系列冷漠心理的产生,使得 “社会冷漠”现象层出不断。

(三)法制层面分析

对社会冷漠行为的及时、有效矫正更多需要的是社会各主体从意识层面觉醒,进而有效的改正其行为。然而,单靠社会各主体自身自觉的行为显然是不够的,还需要在法制层面有相关作为。当前法制的不完善及其与道德的冲突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社会冷漠,使得“社会冷漠症”进一步加深。从我国现存法律法规来看,不仅缺乏对社会冷漠行为进行相关有效的规制,更缺乏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明确鉴定和保护。而从制度层面上来看,对于社会冷漠行为也缺乏健全、可行的制度进行制约,对见义勇为等需要积极发扬的正义行为也缺乏相关的保障机制。如在“彭宇案”中,见义勇为的行为,却招到了法律的“制裁”;现实中诸多施救者对被救者的不信任,怕引火烧身的不安全感也不乏存在,而这也恰恰印证了保障机制的不健全。法制层面上的不完善,使得在面对法律与道德上需要伸出援手的选择时,很多人宁愿选择在不违背法律情况下的不道德,也不愿选择伸出援手。

(四)“文化大革命”的负面影响

“文化大革命”十年的浩劫不仅极大的冲击着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使得人们的信仰一度陷入迷茫,对人们的身心也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诚然,针对“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党和国家也积极的进行着消除。然而,文革对于文革时代的人们无论是在身心或是思想,都形成了消除不掉、根深蒂固的烙印。当前,有部分学者进一步指出,现在中国社会上各种丑恶现象蔓延与中国六七十年代发动的文化大革命有直接的关系。经历过文化大革命的那一代人现在基本都是五六十岁了,而文革使得这代人文化教育上的欠缺,直接导致了七八十年代出生的少年儿童早期教育的缺失。现实中一些假摔的老人、对于扶起者进行恶意讹诈的老人,基本上年纪都为五六十岁,很好的印证了上述说法。概而言之,文化大革命的残余虽然已逐渐消散,但其对于人们思想上的负面因素正在逐步的显现,这也成为“社会冷漠症”的重要归因。

三、“社会冷漠症”的矫治对策

“社会冷漠症”的生产,不仅严重的侵袭着个人的思想,更严重的同化、影响着人们的行为,对社会也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如何进一步的消除社会冷漠氛围,切实的防范社会冷漠行为的发生,有效矫治“社会冷漠症”,成为了摆在政府面前的重要现实问题。针对“社会冷漠症”产生的几个归因,有效矫治“社会冷漠症”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注重、加强个人思想道德建设

个人的思想道德状况与他人、与社会都有着密切的关系。一个思想品德良好的个体,将是一个友爱、互助,充满社会责任感与义务感的个体,在面对他人求助时会积极的伸出援手。对于社会而言,思想品德良好的个体,将有助于消除社会中的不良现象,遏制社会冷漠行为的进一步发生。因而,面对愈演愈烈的社会冷漠行为,如何从思想层面入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会道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加强个人的道德建设,显得尤为必要与迫切。一方面,要注重发挥家庭、学校在个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注重青少年的道德教育,从小灌输正确的道德教育。老师和家长应注重对于孩子在思想品德方面的塑造,使其从小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友爱、互助的习惯与行为。另一方面,利用各种媒体、阵地和渠道的宣传、教育作用。新闻媒体应注重发挥自身在除恶扬善方面的舆论作用,既注重对社会不良行为、社会冷漠行为的有效披露与批评,也要重视对于道德模范、好人好事的热烈宣传与表扬,使得人们能够有效的制约自身不良行为,鼓励人们积极行为的发扬。

(二)消除社会转型中不良因素的影响,创设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

社会转型中复杂的社会环境是 “社会冷漠症”形成的“土壤”之一。进一步消除社会转型中不良因素的影响,进而创设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将是矫治“社会冷漠症”的必然保障。一方面,要有效消除社会转型中的负面影响。社会转型的推进使我国迎来了社会发展的新契机,也引起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如收入不均、社会管理不到位、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现实问题。有效消除社会转型中的负面影响,需要政府在积极推进经济建设、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对社会的管理,注重构建正确的社会价值观,注重对人们正确思想的引导,注重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政府不仅要承担起发展经济的重要职责,也要切实承担好公共服务、公共物品提供的职责,有效缓解贫富分化的差距,切实消除人们在心理层面的不平衡感;在推进城市社区管理时,应注重结合城市“陌生人”社会的特点,注重消除人与人之间距离感,加强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培养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另一方面,要创设社会良好的环境氛围。这不仅需要从思想层面着手,也需要在社会制度层面进行有效的保障。在思想层面上,要积极加强社会主义和谐价值观的培育与建设,使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与社会氛围;在制度层面,要切实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有效的规制社会中不良行为的发生,防止社会冷漠行为的进一步滋生,有效抑制“社会冷漠症”的进一步“恶化”。

(三)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进一步消除文革对人们思想的荼毒

有效的消除文革对于人们思想的侵害与荼毒,离不开良好社会思想、正确价值观的灌输与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我国的兴国之魂,不仅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更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价值导向。因而,如何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和教育,确定社会价值的基本导向,进而引领社会道德主流风貌,进一步消除文革对人们思想的荼毒,将是对“社会冷漠症”矫正的必要条件。有效的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一方面,应注重剔除不完全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的社会公德,建立起与新形势相适应的社会公德,进一步弥补公德规范中的部分“真空”,形成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另一方面,要切实的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注重多渠道的有效推进;要切实的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从制度层面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四)完善相关法制,建立相关奖惩机制

亚当·斯密说过:“对我们来说,一个行为,如果它是感激的恰当的和被人认可的对象,那么该行为一定应受奖赏;而另一方面,一个行为,如果它是怨恨的恰当的和被人认可的对象,那么,该行为一定该受惩罚。”[5]对于“社会冷漠症”法制层面上的矫正,可考虑从“奖”和“罚”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建立和完善相关社会奖励机制与社会支持网络,给道德履行者以鼓励和保护,给个体理性选择道德行为增加动力,解除个人在现实意义方面的后顾之忧,从而为人们追求道德行为创造现实条件,使人们无负担地去履行道德义务,为打破集体冷漠的局面提供制度方面的支持。另一方面,对于“讹诈”、“碰瓷”等一系列欺骗性行为,应予以严厉的惩罚和制裁。冷漠是道德层面的,通过法律制裁冷漠,显得不太现实。社会中存在冷漠的人,但也存在着想“扶”而不敢“扶”的人,而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一些人通过“讹诈”、“碰瓷”等欺骗性行为获利。因此,通过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规定,对此类行为、此类人予以严厉的打击和制裁是十分必要的。

[1]万俊人.再说“道德冷漠”我们都住在神的近处[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86-87.

[2]谢海燕.道德冷漠感剖析[J].社会工作,2007,(11):60-61.

[3]王志远.社会冷漠的博弈分析[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4):96-99.

[4]纪德尚.从社会学视角透视"社会冷漠"[J].文明与宣传,2011,(11):51-52.

[5]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72-73.

Attribution and Treatment Countermeasures of the Social Indifference

HUANG Ting
(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Guilin Guangxi 541006, China)

Social indifference is a generalization of the pathological indifference in the existing society.In this paper, the basic connotation and concrete manifestation of social indifference are clarified,and then the cause of social indifference is analyzed and sorted out.Finally,the correlative treatment measures of social indifference are put forward.

social indifference;cause analysis;countermeasures

D669

A

1671-1084(2017)01-0034-05

DOI 10.16221/j.cnki.issn1671-1084.2017.01.008

2016-07-08

黄婷,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4级行政管理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社会治理与行政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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