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铜开发视角下清代矿禁政策分析

2017-03-11 16:08
文山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归流东川清廷

刘 黎

(曲靖师范学院 人文学院,云南 曲靖 655011)

滇铜开发视角下清代矿禁政策分析

刘 黎

(曲靖师范学院 人文学院,云南 曲靖 655011)

滇铜开发是有清一代的重要国策。以滇铜开发为视角,有清一代的矿禁政策有中国传统王朝对矿藏开发的普遍态度,也有清代特殊社会发展背景下的个别特点。清朝的矿禁政策包涵了三方面的内容:一为开边禁内;二为“弱边”思想;三是缺乏商业运作的经济机制。

滇铜;清代;矿禁政策;实质

清代中国传统社会人口剧增,伴随着人口增长的是社会货币需求的增长。通过在国内实行税关办铜、收购历代旧钱、收购旧铜器及进口洋铜(主要是日本铜)等仍然无法满足庞大铸币需求的形势下,滇铜开发进入国家战略日程,得到大规模的开发。滇铜开发是清代矿禁政策的重要体现,从大历史观角度看,滇铜开发视角下的矿禁政策其首要条件是清廷在西南边陲政治军事统治的稳固,用传统中国早熟的帝国政治结构体制和道德礼仪施政手段治理滇铜开发。这样,一方面形成“放本收铜”的官治铜政政策,一方面铜矿开发利润成为田赋的变相补充,被回归再次消解于落后和僵硬的土地所有制中。

一、矿禁与“放本收铜”

铜作为传统社会国家至关重要的战略资源,其开发受到传统政府的严厉控制,因为矿藏开发带来经济价值的同时,也存在严重的社会隐患,故清初对开矿持禁止态度。康熙十八年,清廷治下的政府发生第一次“铜荒”危机。当年的科举殿试策论考试上,康熙帝忧心忡忡的对考生说道:“……自昔九府圜法,所以便民利用。鼓铸之设,其来旧矣。迩以铜不足用,铸造未敷,有以开采议者,有以禁民耗铜议者,果行之,可永利乎?或二者之外别有良策欤?尔多士留心经济,其详切敷陈,勿泛勿隐,朕将亲览焉。”[1]37其后出台《钱法十二条》,“开采铜铅。凡一切有铜及白黑铅处所,有民具呈愿采,该地方督抚即选委能员,监管采取。”[1]37矿禁政策出现松动。但康熙二十三年,“海禁”开放,“凡商贾有挟重赀,愿航海市铜者,官给符为信,听其出洋,往市与东南日本诸夷,……以供官用,……”[1]38在此背景下,清廷的矿禁政策走向“禁止”。康熙四十三年,江西巡抚奏请铜铅矿开采,“闻开矿事情,甚无益于地方,嗣后有请开采,俱着不准行。……相应通行直隶各省督抚知照可也。”[2]68但云南处于矿禁例外,康熙二十一年,出任云贵总督的蔡毓荣上《筹滇理财疏》“矿既集,矿税自盈,且予此辈以逐利之途,而渐息其非为之念,是以理财而兼弭盗之一法也。”[3]广东、四川、江西等省上书皇帝希冀援引云南开矿的案例都被驳回。康熙五十四年,日本正德新令限制对中国铜斤的出口,清廷再次陷入“铜荒”。晚年的康熙帝劳于应对诸子愈演愈烈的皇位争夺战,使得他对“矿禁”“铸币”等主要政务问题心有余而力不足。雍正皇帝继位初期延续了其父的矿禁政策。随着权力的稳固,对矿禁与缺铜问题开始重新权衡利弊,雍正五年,他在湖南开矿一事上批注:“开采一事,目前不无小利……要当权其利与害之轻重大小而行之耳。”[1]47这个看似模棱两可的答复,实际上有默许的态度。雍正四年,鄂尔泰上《奏为敬陈东川事宜仰祈圣裁事》:“窃查四川东川一府原系土酋禄氏世守地方,……至康熙三十一年始献土改流,议归四川管辖。……故自改土以来,历今三十余载,风俗仍旧,贡赋不增,该府每年征折等银止三百余两,俸工兵饷不敷,悉赴成都支领,往返维艰,以天地自然之利致为荒芜不治之区,良属可惜。……若得东川府改隶云南,……似亦因地制宜、及时变通之一端也。”[1]57雍正皇帝同意了鄂尔泰把东川府从四川划归云南的奏请。鄂尔泰在乌蒙、镇雄等地强制改土归流后,对东川府再次进行了改流,鄂尔泰向雍正皇帝的奏折称:“东川地方不负改土之虚名,而边民百姓咸沾归流之实惠矣。”[1]58其后,鄂尔泰向雍正皇帝提出开发东川府铜矿的计划,“查东川矿厂颇多,前川省未开,……矿苗甚旺。就目前核算,岁课将及万金。……皆不无小补。”[2]121“……铜多本少,收买不敷,厂客如有积铜。……相应显祈圣恩,俯准于盐务赢余银内,酌借五六万两,发价收铜,卖价还项,一转移间,似于厂务大有裨益。”[2]122雍正五年六月,鄂尔泰奏请将云南办获铜斤除供应云南本省铸钱局外,并供应京师及他省铸钱局。以东川府为代表的云南铜矿开始得到大规模开发。鄂尔泰的改土归流在某种意义上为滇铜的开发奠定了条件。乾隆朝滇铜开发迎来黄金发展期。

自康熙十八年第一次铜荒,矿禁松动,到康熙二十三年,“海禁”开放,“矿禁”再次严厉,再到雍正五年东川府铜矿开始得到大规模开发,清廷对于开矿“禁”与“驰”的争论延续了六十余年,直至乾隆九年方才有所定论。这一年,御史卫庭璞、欧堪善等奏请本于乾隆八年业已开采的广东铜铅矿暂缓,两广总督为此上书辩论:“议者谓矿厂一开,奸良莫辨,海寇黎猺,劫垄踞山,事属可虑。……即如云南夷倮杂处,粤西苗僮交错,频年开矿,并未滋事。惟在司事文武,弹压有方,便可杜绝。”[1]69此后,清廷的开矿政策以“开边禁内”为基本导向。从康熙四十四年贝和诺提出“预发工本”,经雍正五年,鄂尔泰奏请以盐税接济铜矿开发,到乾隆三年,张允随奏请“查汤丹等厂每年约办铜七八百万斤,所需工本、厂费等项,……应请每年预拨一百万两解贮司库,……如再有余利,截作下年工本、脚价,……”[4]此后,云南铜矿开发“岁发铜本银百万两,四五年间,岁出六、七百万斤或八九百万斤,最多乃至千二、三百万。”[5]“放本收铜”的官治铜政制度基本形成。

二、大历史观下清代矿禁政策的解读

云南铜矿开发的历程,基本轨迹是平定吴三桂为首的三藩叛乱、改土归流,皇朝中央有足够军事、政治力量控制地区稳定,皇帝方才批准地方封疆大吏主持开矿。(1)清廷平定吴三桂等三藩叛乱后,在云南进行驻军屯戍,新任云贵总督蔡毓荣提出开发云南铜矿以资军饷和民用。(2)雍正朝鄂尔泰坐镇西南边陲,进行改土归流。鄂尔泰上奏雍正皇帝言及西南土司专横地方,牟取重赋,他宣扬的口号是废除土司之暴政,救民于水火。但现今从大量史料上看,这种说法似乎有过度夸大的成分,如云南沾益州末代土司安于番,鄂尔泰奏请雍正皇帝称他骄纵不法,于雍正四年被强行安置于江宁府,他离开云南时当地土民争相慰留,史载他“颇能好诗学文”。从这样的差别可看出其中情形并不尽如鄂尔泰所言。另一种是目前史学界的主流观点,即是清代封建地主经济发展的趋势使得改土归流成为一种必然的政治历史和经济选择。笔者以为上述两种观点均值得商榷。就改土归流,笔者认为这其一是鄂尔泰个人“出将入相”建功立业的个人行为所致,另一方面则是清廷集权政治与向边地输送内地富余人口的政治需要。鄂尔泰在雍正帝的支持下在西南边陲大刀阔斧的进行强制改土归流,这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波及至今,或已成为一个永久的历史问题而将长期存在。对云南铜矿的大规模开发与平定三藩叛乱及改土归流在时间和空间上是延续和重合的,从长时段的历史发展角度看,这全部的出发点是着眼于保持王朝政治统治的稳定,因为数次发生全国性的“铜荒”,已经危及到了最低层次的农耕社会所需要的货币需求,所以才开采铜矿。而且这种行为不是主动的,是在数次从全国收购废旧铜器以及进口日本铜无果的情况下被迫进行的。云南铜矿的开发发生在平定吴三桂叛乱及改土归流之际,实行严格的官治铜政——“放本收铜”政策,这一切实际的出发点都是皇朝中央的政治稳定,而非出于发展全国经济的需要,企图严厉地把民众囿于一种静止状态。从清代云南铜矿开发的经历看,动机上,清廷是在下层民间经济自然发展、人口剧增,致使社会发生“铜荒”,政府额定的银钱比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已经偏离轨道过大,乃至影响到全国的经济稳定,其最终结果乃是威胁清廷政治一统的稳定。在经历数次铜荒,采取他法无果的情况下,而允准开采铜矿,并且是有选择地进行。

清代是中国传统社会人口剧增的关键时期。在人口不断膨胀下,社会总需求同时也在扩大,货币投放量势必要求增加。传统方式下获取铜斤已不能满足铸币需求,在开边禁内的治边思想下,清廷有选择的大规模开发云南铜矿,因为此时清廷已完成平定三藩之乱和进行改土归流的政治策略,在西南边疆的统治得到了进一步的稳固。在这样的时间和空间背景下,滇铜开发成为清廷的国家战略。由于制度的僵化和思想文化的保守,清廷在滇铜开发上形成 “放本收铜”的官治铜政政策,其目的在于获取巨大的铜息和铸息。在一定时间段内,解决了清廷的“铜荒”危机,但从长时段的历史发展看,滇铜大规模开发形成的经济利润最终被无形消解于土地制度中,成为清廷庞大的官僚体制获取利益的源泉,既没有引起上层体制的革新,也没有牵动下层社会的改观。银钱本位的货币制度改革滞后,滇铜开发缺乏发展商业的动机,而成为田赋的变相补充。综上,清廷的矿禁政策其实质仍和历代王朝保持着一致——开边禁内,但由于人口剧增所带来的社会需求扩大与缺铜矛盾所引起的经济危机,在政治统治稳定的条件下,使滇铜开发成为国家战略。同时也隐藏着“弱边”的思想,极力压低滇铜价格而分发中央及其他省份铸币。因为铜在传统社会是重要的战略资源。从滇铜开发视角下看,清代的矿禁政策包涵了三方面的内容:一为开边禁内;二为“弱边”思想;三缺乏商业运作的机制。

传统观念里,都认为传统中国周边的族群,以初期的武力征服中原,而最终被中原的文化所“征服”,服膺于中国文化。这种“文化征服”的观点值得商榷,从有清一代的统治来看,思想、制度抑或文化方面,中国传统文明都不同程度的有“胡化”的现象。思想上,清代的“乾嘉考据学”是思想信仰崩溃的一种无奈选择;文化上,大规模的文字狱实际上是对人口占绝对优势的汉族族群的高度戒备和压迫;制度上,“军机处”的设立打破了明以来内阁与皇帝分权的政治结构,相权被完全取消,权力高度集中于皇帝,缺乏传统文化中对君权限制的思想和制度设置。国家统治政策是统治阶层文化思想的具体体现。从在国内实行铜禁及进口日本铜无果的情形下,经三藩之乱被平定、改土归流的推行,到清中叶滇铜开发成为国家战略;滇铜开发从“任民开采”到“放本收铜”,前者在行为上表现为一种被动,后者在制度理念上表现为一种变相的弱边思想和小农经济需求。对这种矿禁政策的分析有助于对清代建立以来中国传统社会文化、思想和制度变异的重新认识,即对中国传统社会的认识,不能以清代作为一种研究的常态模式。

[1] 马琦.国家资源:清代滇铜黔铅开发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2]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档案系中国政治制度史教研室.清代的矿业[M].北京:中华书局, 1983.

[3] (清)师范. 议理财[M]//滇系:卷八之三.云南通志局1887年(光绪十三年)刊印.

[4] 张允随奏稿.上乾隆三年五月三十日//云南史料丛刊:第8卷[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

[5] 赵尔巽,等.矿法[M]//清史稿:第124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484.

(责任编辑 杨永福)

An Analysis on the Policy of Mining Ban in the Qing Dynast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Development of Yunnan Copper

LIU Li
(School of Humanities, Qujing Normal University, Qujing Yunnan 655011, China)

The development of Dian copper is an important national policy of the Qing dynasty. Mining ban policy is the general attitude of feudal dynasties and the policy in the Qing dynasty has its own special features against social development. Its mining policy embraces three aspects: one is to close the border; the other is to weaken frontier; the third is the lack of the economic mechanism of commercial operation.

Yunnan copper; the Qing dynasty; mining ban policy; essence

K297.74

A

1674 - 9200(2017)01 - 0039 - 03

2016 - 07 - 08

曲靖师范学院中国铜商文化研究院基金项目“‘乡土中国’视野下清代滇铜开发的若干问题研究”(TSY14011)。

刘黎,女,彝族,云南曲靖人,曲靖师范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经济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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