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敏杰 姜晓武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桂林 541004)
实践的主客体维度刍论
——以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为起点的考察
邓敏杰 姜晓武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桂林 541004)
近当代许多实践哲学都或轻或重的忽视了对实践之主客体维度。他们更多的只专注于实践对物质的改造作用,即实践的客体维度,无视或轻视人在实践中的自我发展和幸福达成,没有坚持从实践的主客体相统一的视角和研究方法。以亚里士多德为起点,康德、黑格尔、费尔巴哈以及马克思的实践哲学进行考察可对此进行纠正。
实践;主体性;客体性;统一
自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的生活水平也由贫困实现了贫困—温饱—小康的跨越性前进。而就在我们感念改革开放给我们带来这些物质幸福的时候,我们似乎也被卷入了资本主义“金钱决定一切”的泥沼之中,陷入了对物的盲目崇拜。而在理论方面,正如不少论者所指出的那样,在最近十几年之间,实践哲学有了进一步发展,哈贝马斯、阿伦特、麦金泰尔等一行人都以其独特的实践哲学深化了对实践的理解,有些甚至还开拓了全新的实践研究领域。然而,不容我们忽视的是,这些实践哲学家都犯了一个同样的错误:没有坚持从实践的主客体维度相统一的视角和研究方法。
实践的主体性维度是指人的自我活动、自由活动以及人自由活动这一本质的自我展开和现实化过程,这一维度探讨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无论是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还是康德的实践理性都内在包含着对这一主体性维度的考察。
亚里士多德把人类的行为活动统称为实践,他将全部思想细分为理论的、实践的和创制的,但是无论是理论的还是实践的、创制的都属于广义的实践。在亚里士多德看来,理论关注的是存在的问题,而实践关注的是涉及伦理道德方面即善的问题,探讨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而创制则体现的是人和物的关系问题。正如他在《形而上学》中说道:“实践的本原即意图则在实践者中,因为意图的对象和作为之结果是同一的”[1],由此便可得出如下结论:实践者本身就是实践活动的目的和对象。此外,在《马各尼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也将他的实践哲学等同于人们对至善的追求。他进一步说道“人的善就是灵魂的合德性的实现活动,如果有不止一种的德性,就是合乎那种最好的、最完善的德性的实现活动[2]。”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就是遵循这一黄金法则,对最完善的德性的追求即幸福,幸福就是“最大的和做好的善”。而无论是幸福还是“善”只能是相对于我们人而言的,物是没有幸福可言的。最后另一个有力的证据就是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的目的是要造就善良的即有道德的人。他不仅主张做人要开始于在实践中培养向善的能力,以典型的道德模范为学习对象,来评判自己行为的善良与否,还指出美德是介于超过和不足两个极端间的相对于我们的中道,进而更好的为人们在实践中成为一个善人而指明方法。
另一个在实践中考察了主体性的哲学家便是康德。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和亚里士多德一样对“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进行了区分:康德认为,理论理性所关涉的主要是人的认识能力的对象,它的关涉范围不应超越于此。在这里,康德严格的把理论理性的应用范围限制在感性世界,他指出“如果将其无限制地发展,它就会威胁到纯粹理性的的实践运用,甚至将其彻底的排斥掉[3]。”并且在康德看来,只有理性存在物的人才具有意志,而纯粹的实践理性只与人的这一意志相关。在这里,康德通过把全部的感性因素从意志自身之中彻底的排除出去,从而建立起了具有绝对必然性的“实践”法则,而康德又明确提出这一法则不能从其它的任何地方去寻找,它只能在意志自身中去寻找即“理性为自身立法”[3]。此外,康德道德体系的一个重要的原则:任何人都不应仅仅被视为或用作达到别人目的的手段,每个人本身就是独特的目的即“实践命令”。最后,康德对自律和他律的不同区分和态度也很好地体现了他实践理性的主体性维度。康德始终把意志自律作为道德的最高原则,并指出这种自律性的表现就在于意志按照“纯粹理性”中所蕴含的“实践法则”去行动的能力,也就是人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而行动;而把意志他律作为道德的一切非真正原则的源泉即“在这种情况下,不是意志为它自己立法,而是客体通过其与意志的关系为意志立法”[3],也就是说意志之外的物的力量会影响我们的意志进而为意志立法。很显然的是,康德是十分敬重自律原则而排斥他律原则的,正如他的墓志铭所阐明的这般:“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越历久弥新,一个是我们头上浩瀚的星空,另一个就是我们心中的道德律”。
实践的客体性维度是指人对自身外部世界的认识和改造能力,表现为个人对外物的征服以及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与实践的主体性维度不同,客体性维度探讨的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问题。这一客体性维度,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被归入在创制活动部分,而在康德那里则被完全排除在实践道德领域之外,乃至形成了感性世界和道德世界的分离和对立,却在黑格尔的实践体系中首见发端,在费尔巴哈思想中达到极致。
黑格尔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实现了由实践的主体性维度向客体性维度转变的思维转向,开始了对实践客体性的考察。首先,黑格尔的实践已经不仅限制在伦理道德领域,而是拓展到了生产和技术活动也就是开始考察了人和物的关系问题[4];此外,在黑格尔看来,实践活动本身是观念实现自己的活动,客观不过是精神的异化,是一种与外在世界的积极地关爱[4]。这种关爱在主观精神阶段,表现为意志和实践精神,但它必须在外在自然中去实现自己的目的,进而在客观精神阶段,要实现行为和活动通过“具体的一般”的意志和思想对象化出去。在《逻辑学》中,黑格尔以纯思辨的逻辑方式把这一过程表述为“行动的推论”[5],认为“一切事物都是推论”[5]。也就是说实践存在着与外部世界交流的过程;最后,黑格尔的对象化思想更是能够简单而强有力的证明我们的观点。在西方美学史上,黑格尔是用“对象化”来说明人与物的二元对立关系的,他认为,物质世界是“绝对精神”即人的自我意识的自我发展的结果,对象化即“绝对精神”的外化和现实化,而这一外化和现实化无疑就表现为人对外部世界及客体的征服。
费尔巴哈继承了这种关注实践客体性维度的哲学视角,并进一步把实践客体性维度发挥到了极致。费尔巴哈诉诸感性的直观,对现象、感性只从直观形式上去把握,把人的存在仅仅当做是感性的对象并进一步推论出,人在实践活动中始终处于自私自利的的处境中,正是实践使人成为功利和效益的对象即人在实践过程中不再是目的性的存在,而只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存在而使用的工具;此外,在费尔巴哈的思想体系中,由于他把人等同于物一般,所以他对人的思考就是对物一般自然的思考,从而自然摇身一变成为了理论的宠儿,成为了思考的对象,人被完全抹杀了主体性和能动性。马克思总结道:“从也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6]。”
科学的实践观也就是马克思的实践观。马克思的实践观的科学性在于他不仅同时考察了实践的主体性和客体性维度,还运用辩证法思想把二者统一起来,实现了实践主客体维度的辩证的统一。
马克思把实践看做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形式并进一步指出这是人类特有的对象性的感性活动,其中包括人类为了满足自身生活需要而使用工具,采取一定的方法改造外部世界的能动物质活动。简而言之,马克思认为实践是人的对象性活动,主客体互为对象,是实践的本质规定,即人在实践中,既改变了外部世界的客观对象,同时也改变着人自身。分析来看,马克思实践观的主体性维度就体现马克思始终把实践看成是人的生存方式且是人类独有的唯一的生存方式,此外还强调实践的目的就是人自身,实践就是为了满足人自身的各种需要;而相应的马克思实践观的客体性维度就体现在马克思把实践的本质规定为人的对象性活动、主客体互为对象,也就是说人在实践中要始终考虑到客体的存在,实践存在着一个人改造外部世界的过程即由于外部世界是不会自动满足人的需要的,所以我们始终要对外部世界进行改造。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的科学之处不仅仅在于他考察了实践的主体性和客体性两个维度,更在于他把这两者统一于实践中,指出实践是一个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是目的—手段—目的相统一的活动,是物质性和能动性的结合、自然性和社会性的结合。
总而言之,我们既不能沉溺在实践主体性维度中寻求自我圆满,也不能沦陷在实践客体性维度中迷失自我,要在自身的活动中辩证的统一两者。既要注重对外部世界的改造能力,努力打造与自然等外在客观存在和谐共存的良好关系;也要时刻关注自身的自我活动、自由活动以及人自由活动这一本质自我展开和现实化的过程,提升自己展开自身自由活动本质的现实化能力,营造充满正义、公平和自由的社会氛围。
[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M].苗力田译,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2003.
[2][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廖申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3]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M].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2013.
[4]黑格尔.精神现象学[M].贺麟,王玖兴 译,北京:商务出版社,1979.
[5]黑格尔.逻辑学[M]北京:商务出版社,1996.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本社,1995.
B502.233
A
2096-4110(2017)02(a)-0005-02
邓敏杰(1991-),男,汉,福建三明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伦理学。
姜晓武(1992-),男,汉,湖北黄石人,硕士研究生,研究生,研究方向:政治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