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稽查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2017-03-11 17:32刘玉艳郭德祥
关键词:稽查部门监督

刘玉艳,郭德祥

(1.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辽宁朝阳122000;2.朝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辽宁朝阳122000)

【财政理论研究】

国地税稽查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刘玉艳1,郭德祥2

(1.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辽宁朝阳122000;2.朝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辽宁朝阳122000)

国地税联合稽查是当前税务系统开辟的新办案机制,目的是更大程度地降低企业偷税漏税行为,但在实践工作中,效果并不是很理想.通过总结实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及已有研究成果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而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

国税;地税;联合稽查

0 引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安排,各地国地税稽查部门在联合办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方面开展了合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体制和机制等原因,实际上国地税稽查部门在合作过程中还存在诸如合作方式简单、范围太小、程度太轻等问题,制约了合作效果,浪费了稽查资源,弱化了查处力度.下面根据工作实践,并借鉴当前实际工作者及学者对本课题的研究成果,提出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的症结所在,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和对策.

1 当前国地税联合稽查存在的问题

目前,各级国税局和地税局都设有独立稽查部门,业务接受上级稽查部门的指导,但国地税稽查局之间在联合办案方面缺乏起协调和实际作用的长效机制,普遍处于分别办案、单独执法状态,存在重复下户、交叉检查的现象.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1.1 合作流于形式

虽然两套同级的稽查机构之间都普遍建立合作制度,但合作大多没有起到应有作用,合作还处于低水平、松散型的程度.联席会议召开不定期,内容过于简单,会议名不符实;案情交流过于简单,小案多,查补少;联合稽查实施不到位,普遍存在名曰联合稽查,实际上是各下各户,各查各账的情况.联合稽查案件的比例低,只有少部分案件实施了联合稽查,且小企业偏多.

1.2 信息共享不充分

由于国地税稽查系统信息共享程度不够,稽查成果难以共享.国地税双方对于对方案件的查处情况缺少直观、便捷的查询渠道,给稽查工作带来不便,容易造成税收流失,导致补了国税却漏了地税,或者补了地税而漏了国税的情况时常发生,稽查效果大打折扣.

1.3 稽查处理受制约

国地税管辖权不同,检查的税种也不同.国地税稽查部门只能检查各自管辖的税种,由于职权的限制,检查过程中即使发现对方管辖的税种有偷逃现象,也不会关心.对于地税稽查部门,其负责的各项附加税种的检查要依赖国税稽查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才能实施检查.地税稽查部门的稽查工作会受到国税稽查部门工作效率等方面的制约.

1.4 查处力度差别大

各地国地税稽查部门由于工作思路和指导思想的不同,对类似案件甚至同一案件的查处力度也会不同.国地税稽查部门由于检查的重点、业务水平的差异,发现的涉税问题的能力和稽查的水平也会不一样.由于国地税稽查人员对法律、法规理解上和把握上的差异,造成涉税问题定性上的差别.对某项同一企业不同税种的涉税问题国地税对是否定性为偷税可能存在差别,导致相同的案情出现不同的处理结果,有失税务稽查的权威.由于双方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一致,造成处理标准不一致,致使相同的案情处罚力度不一致.如对同一涉税违法案件双方稽查部门处罚标准不一致,则会影响税收稽查的公信力.

2 问题产生的原因

国地税联合稽查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如下:

2.1 国地税分设体制造成联合稽查协调难

省以下地方国地税为独立的执法主体,各自代表中央和地方的税收利益,分别受国家税务总局和省以下地方税务局垂直管理.由于体制上的隔阂和利益本位主义的存在,在联合稽查中各自考虑本部门的工作便利,对双方提出的配合事项,有利于本部门的积极落实,有利于对方的则消极怠工,容易引发推诿扯皮,缺乏整体上的有效协调.体制原因造成协调困难,合作效果当然要大打折扣.

2.2 税务信息平台共享不畅阻碍联合稽查开展

多年来,国地税的征管软件都各自独立,互不兼容,因而也造成了信息不能互通传递,稽查成果的共享受到限制.今年虽然国家税务总局统一了软件版本,但国地税调用对方信息仍受到权限等各种制约,限制了双方稽查信息双向交流的完整性和及时性.稽查信息共享不畅已成为影响联合稽查效果的重要因素.

2.3 缺乏强劲监督导致国地税联合稽查推力不足

虽然各地国地税部门在联合稽查方面开展了如开展稽查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检查、信息通报等工作,但实际开展的过程和效果缺乏强劲有效的监督检查办法.即使有检查监督也是国地税各自的上级部门检查下级工作,力度有限.久而久之,自上而下的监督难以发挥应有的效果,不能起到应有的推动作用,联合稽查的制度容易沦为摆设,国地税联合稽查自然成了空话[1].

2.4 机制不够成熟完善致使联合稽查难以有效开展

国地税分设以来,国家税务总局虽不断强调加强国地税之间的合作,并印发文件要求各地执行.但仍缺少规范统一的行政规章,更没有制定全国统一有效的具有强制效果的合作制度和具体实施细则,致使开展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缺乏制度的保障.当前国地税联合稽查多是地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指导性文件尝试探索,因此虽然稽查合作已开展多年,但因总体机制不够成熟完善,效果难免差强人意.

3 加强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的几点建议

虽然在国地税联合稽查上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但如果消除上述原因,在双方的合作上完善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则会带来明显的成效.

3.1 打破体制藩篱

建立总局派驻各地的国地税稽查协调监督部门,协调监督国地税合作稽查工作.由于分税制原因,国地税稽查局直接合并尚难以促成,但国地税在业务上统一受国家税务总局的指导.为保证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的有效开展,使联合稽查工作能得到有效监督,可以尝试由国家税务总局向各省派驻专司国地税联合稽查协调监督工作的部门,统一部署、协调、监督国地税稽查工作,提高协调能力、提升监督级别,加强对稽查合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协调和限期纠正,确保联合稽查系统化、规范化,确保联合稽查的效果.

3.2 整合信息平台

全面开展国地税信息共享,满足国地税联合稽查的需要.国地税部门要统一信息平台,充分实现稽查信息共享,解决目前双方信息交换不畅、内容不完整的问题.国地税的企业纳税信息要充分共享,满足国地税稽查部门的查询需要.稽查信息平台要满足信息交换需要.国地税稽查部门的季度、年度检查计划要及时在平台发布,以保证国地税科学安排检查计划,确保联合稽查有效实施,避免冲突和重复检查.案件查处情况按稽查规程及时发布,国地税稽查部门各自的涉税违法案件处理情况要保证及时在信息平台公布.逐步构建共享信息平台,实现双方信息的兼容互通,按计划、按进度实现全方位的信息共享,使双方的信息交换更方便、更及时、更完整[2].

3.3 强化监督考评

将国地税联合稽查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评,提升考评层次,加大奖惩力度.为保证国地税联合稽查有效实施,有必要把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作为对国地税稽查部门的重点工作细化考评.对联合办案实施、检查资料互通、稽查信息共享、开展发票协查、统一执法标准、检查结果公布等多方面实施重点考评.提升考评层次,加大奖惩力度,推动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不断砥砺前行,以取得合作的更大成果.

3.4 提升立法层次

制定部门规章以上的立法文件,确保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有法可依.提升立法层次,所有有关联合稽查的合作制度,至少要由总局来统一制定,并以部门规章形式发布,通过实践不断修改完善,形成规范统一的操作规程.保证国地税联合稽查具有充分的法规依据.条件成熟后可以进一步提升立法层次,以条例等方式发布.联合稽查工作内容应根据稽查工作流程和稽查工作特点来确定,必须包括联席会议制度、交流制度、联合办案制度、证据资料查阅复印制度等.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利于开展联合稽查的各项细则.

4 结语

对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当前阻碍税制改革的症结所在,在充分论证了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的可行性及紧迫的现实任务的基础上,借鉴国内部分省市在本方案上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就如何开展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进行了深入探索和研究,以期达到提高稽查效率、实现多方共赢的目的.

[1]张洪波.山东省邹平县国地税联合办税的实践与思考[J].北方经贸,2016,(7):101-102.

[2]郑召群,徐燕.国地税构建联合办税机制的实践与思考[J]. 山东社会科学,2015,(S2):173-175.

(审稿人 李华香 赵素杰 邓景茹,责任编辑 王 巍)

Issues existing in state and local tax joint inspection and the countermeasures

LIU Yu-yan1,GUO De-xiang2

(1.Chaoyang Teachers College, Chaoyang Liaoning 122000;2. Chaoyang Local Taxation Bureau, Chaoyang Liaoning 122000)

State and local tax joint inspection is a newly opened-up working mechanism of the current tax system, the purpose of which is to further dispel corporate behavior of tax evasion/fraud, but in practical work, the effect is not very ideal. Through summarizing the issues existing in the practical work, combining with practical work experience and existing findings, this essay gives an analysis over the causes of these issues, and then puts forward the targeted countermeasures.

state tax;local tax;joint inspection

2016—12—10

刘玉艳(1979-),女,辽宁朝阳市人,讲师,主要从事会计学方面研究.

F812.42

A

1008-5688(2017)01-0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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