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民族融合问题探析

2017-03-11 15:18
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民族融合进程城镇

张 晶

(沈阳建筑大学 辽宁 沈阳 110168)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民族融合问题探析

张 晶

(沈阳建筑大学 辽宁 沈阳 110168)

本文从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作为背景入手,对我国现阶段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进行研究。本文将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地区划分成三种类型,对三种类型城镇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民族融合的新特点进行对比研究,找到适合各自民族融合的对策。认为加速新型城镇化是破解单一民族为主的民族地区民族问题的关键,而文化的融合是解决以汉族为主的非民族地区民族问题的主要途径,绿色小城镇建设是打破多民族地区民族问题怪圈的主要方法。

新型城镇化;民族融合;民族文化;绿色小城镇

民族融合问题作为民族消亡的途径和过程,一直受到理论界的关注。近年来呈现出的一个新特征,就是结合新型城镇化这个我国最新的、具体社会实践。学者们对民族地区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作了广泛的探索,提出结合不同民族地区特色的新型城镇化路径建议。但是新型城镇化,最后要实现的都是人的幸福美好生活,这是最终目标也是最高目标。那么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民族融合问题呈现出哪些特征,又该如何解决呢?这正是本文研究的主旨所在。

一、新型城镇化的“新”特征

有学者提出所谓新型城镇化,是指坚持以人为本,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为原则的城镇化[1]。也有学者把新型城镇化道路的科学内涵定义为: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发展集约化和生态化模式,增强多元的城镇功能,构建合理的城镇体系,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2]。本文认为新型城镇化的“新”应体现在三个层面上:首先,新型城镇化之路必须是生态的、绿色的,最终要实现绿色城镇化;其次,新型城镇化,必须有新兴产业支撑,所以就一定要建立新兴技术体系;最后,新型城镇化是中国的城镇化,与发达国家的城镇化不同,不能照搬。

(一)生态的城镇即绿色城镇

建立生态城镇就要把以往城镇化道路上高污染、高消耗、高排放的发展模式,转变为低污染、低消耗、低排放的模式,把中国城镇建设为低碳的,绿色的、兼顾代际公平的,使中国的城镇发展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在这个地球上,城市拥有超过50%的人口,还有许多国家的许多地区正在努力迈入城镇化的门槛,现在的城市和未来的城市都将面临许多潜在性的问题,如能源、资源的消耗、环境的退化、空气和水的质量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等,如果这些问题不被重视及解决,那我们的城镇化之路将毫无意义。因为,无论是传统城镇化还是新型城镇化,“化”得都是人,最终目的是让更多的人能够生活得更幸福、更平等。新型城镇化就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各个层次的动态都将影响整个系统的平衡。

(二)新型城镇化需要建立新兴技术体系

绿色城镇化道路走低污染、低消耗、低排放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必然要改变传统城镇化之路上的原科学技术系统,有一些技术已经无法适应绿色城镇化道路的发展,绿色城镇化道路的发展也需要可能原来并不存在的某些领域的新技术作为支撑,因此需要以科技创新作实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技术保障。例如,清华大学王富平曾提出过,对于生态城规划中出现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就是一个新指标,后续建设部门不知道如何操作,这就需要在规划阶段考虑当地有哪些可再生能源可以利用,提示可以采用哪些技术,这些技术利用到何种程度能够达到上述指标效果,采用这些技术当地经济条件能否达到等。

(三)新型城镇化必须考虑中国特殊性问题

中国本身就是农业大国,农业人口众多,中国的城镇化步伐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近三十几年经济的高速发展,使我们的城镇化也在突飞猛进,但我们一定要在走路的同时,远眺前方,关注四周,少走弯路。在关注自身特殊性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西方发达国家城市化之路并非完美可完全复制的。

西方城市化进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从上个世纪初就已被人关注。因此在欧洲,城镇化已经达到90%左右的稳定状态的今天,欧盟层面更强调城市的可持续性发展,关注经济、生态化、公平的协调发展。绿色城镇化是新型城镇化要实现的目标,而科技创新是实现绿色城镇化的保障,中国特殊性问题是实现新型城镇化的前提。

二、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民族问题分析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将公有制作为民族融合的基础,如恩格斯在《共产主义信条草案》中认为,在共产主义制度下,按照公有制原则结合起来的各个民族其民族特点必将由于这种结合融合在一起[3]。有学者认为民族融合不能等同于文化融合,但是民族融合必将导致民族文化的融合,他认为民族融合是两个以上的民族或其中的一部分,在长期的过程中,互相吸收对方的特点,最终形成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的现象[4]。本文认为民族融合不是民族同化,不是一个民族消灭另一个民族,而是两个民族结合在一起具有了新的特征,并且各自原有的民族文化也被新的民族文化所取代。民族融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并不一定就在共产主义阶段才能实现,需要各个民族共同的努力,在社会主义的不同时期,根据不同国家的实际情况,民族融合问题会呈现不同的特征。

(一)依据民族人口划分的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地区类型

1.单一民族为主的民族地区。我国一共有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1个自治县。我国的五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还有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都是地处我国边疆,经济发展比沿海和内陆其他地区都要落后,而城镇化的进程也要落后于其他地区。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中分析,汉族城镇化率达到52.87%,而少数民族城镇化率只有32.84%。自治州与自治县的城镇化进程也总体上要落后于其他城镇。

人工交互法识别:由于海岸线位置的地物细节较清晰,影像色彩、纹理丰富,基本无法自动识别,主要依赖人工判释。根据不同岸线类型在影像上成像特征差异,从高分辨率无人机影像中手工描绘出人工岸线边界线。

在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单一民族为主的这些民族地区虽然在经济发展及城镇化范围上落后于其他地区,但它们的优势也非常明显。这些地区的城镇化进程比较慢,也没有原来城镇化带来的恶果,不用为过去的失误买单。资源消耗不高,环境保护较好,城市规模并不太大等等。这样在新型城镇化的推进过程中,就可以按照我国目前新型城镇化的目标,比其他地区更快速的实现绿色、生态的城镇化。这些地区主要以农牧业为主,工业化水平普遍较低。因此,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特色,建立新兴支撑产业,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进程。

2.以汉族为主的非民族地区。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主要分布于西南、西北、东北地区及边疆区域。以汉族为主的非民族地区主要是我国东部及中原地区,还有就是一些如北京、上海等直辖市及省会城市等大城市,在这些城市中少数民族人口与汉族人口相比较少,数量上相去甚远。

这些地区城镇化进程明显快于单一民族为主的民族地区,并且经济发达,人口众多。这样的城镇对城镇化率低、经济落后的民族地区的人口有很大的吸引力,边彊少数民族的人口呈现向这些城镇化率高的地区流动的趋势。以汉族为主的非民族地区城镇的城镇化,在原城镇化进程中,资源消耗明显、环境污染严重、城市建设单纯追求大等问题突出,这些失败之处,也影响着这些地区目前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这些以汉族为主的非民族地区城镇,优势也比较明显,经济基础好,无论是城市基础设施,还是教育、医疗、娱乐设施等比较完善,对其他类型的地区人才具有吸引力。

3.多民族人口比例均衡的城镇及乡村。我国的少数民族,如回族、满族、蒙古族、苗族、壮族等民族,除了集中在聚居区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口广泛分布在其他地区。因此,除去前文描述的两种类型的地区之外,我国还有一部分地区是多民族融合的城镇及乡村,包括汉族在内的多个民族居住在一起的城镇。如:我国一些小城镇、小城市及乡村。

有学者研究表明:在少数民族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较高的地区,其城镇化率水平往往较低;在少数民族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较低的地区,其城镇化率水平往往较高[5]。根据这一研究结果,多民族融合的这一类型地区城镇化率界于上文描述两种类型的地区之间。在多民族融合的城镇及乡村中,人口数量要比前两种单一民族为主的地区少,并且同样有人口向经济发展得好的地区流失的风险。这种类型的城镇及乡村在产业结构、资源可持续利用及人口分布方面都是表现平平。但因其人口基数小,多民族融合,地理位置并不偏远,使得人文及地理环境的影响小,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压力要小于单一少数民族为主的地区。

(二)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不同类型城镇的民族问题特征

1.单一民族为主的民族地区的民族问题特征明显。由于单一民族为主的民族地区大多处于我国边疆,自然条件相对较差,如高山、荒漠等。人口分布很不平衡,城镇化率较低,经济也不发达,这类型地区的民族问题特征明显。

在单一民族为主的民族地区中,如地处边疆的新疆及西藏等地区,民族分裂势力和恐怖势力活动比较频繁,这种外力的破坏作用极其明显,民族冲突尖锐,民族关系紧张,不仅影响到短期内的居民安全及生活,发而且长期影响着民族的融合及新型城镇化的进程。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人口问题,在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单一民族为主的民族地区,人口流动的趋势是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留不住人才是民族地区城镇化及民族融合的最大困境。城镇化进程的缓慢,经济发展的落后,造成当地人民生活水平低,再加之人才的流失,当地居民自我成长及发展的能力较低,贫困问题突出。这些都是引发民族冲突的隐患。

少数民族大多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及自身的民族文化,可本地以汉族为多数的居民已经形成了自己的文化特征及生活行为模式,作为流动人口与原住民之间的矛盾是这类地区民族矛盾的主要类型。少数民族无论是语言障碍还是风土人情的差异,加之对当地政策法规的不熟悉,使得他们无法与当地居地完全融合,本民族特有的宗教信仰的行为及风俗习惯得不到原住民的尊重,就会产生一些摩擦及矛盾。流入的少数民族群体在就业问题及孩子的教育问题方面同样无法享受到原住民的同等待遇,这些权益得不到保护也是造成民族矛盾的另一主要原因。

3.多民族人口比例均衡的民族问题特征不突出。在我国多民族人口比例均衡地区的小城镇、小城市及乡村这一类地区,民族问题并不显著。在这一类地区因人口基数不大,各民族人口比例均衡,外来人口较少,所以向前两类地区的民族问题并不存在,各民族融合相处。

在这类地区中最大的民族问题,就是新型城镇化进程的缓慢,导致的经济落后造成的人口流失问题。这类地区中的人口及人才有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的趋势,这样人口及人才的流失必然会造成本地区发展的后继无力,最终会导致新型城镇化放缓,经济发展的放慢,这样就必然会造成民族问题的产生。这样就形成一个恶循环的圈子,人口流失——新型城镇化放缓——民族问题出现,三个因素反复相互作用,成了走不出的怪圈。

三、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民族交流融合的建议对策

(一)加速新型城镇化破解单一民族为主的民族地区民族问题

以单一民族为主的民族地区的民族问题,主要是由于外力(恐怖活动、分裂势力)的作用及自身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失)缓慢造成的。但同时,这类地区的优势也比较明显,即原来城镇化进程中带来的恶果不明显,不用为过去的失误买单;资源消耗不高,环境保护较好,城市规模并不太大等等。针对这一类地区的民族问题特点及自身优势,破解这一类地区的民族问题症结就在于加速新型城镇化的进程,缓解经济不发达带来的人口流失,增强民族的向心力,促进地区的民族融合及安定团结。

针对这类地区的特点,应该从如下三个角度解决民族融合问题。首先,国家的顶层设计至关重要。除了要坚持我国民族工作中成功的民族政策之处,还要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给予政策的支持及扶植,使得技术人才、资金有所倾斜,促进这类民族地区与新型城镇化率高的地区的学习与交流。其次,利用这类地区资源丰富、人文环境地理因素等独特的资源,发展绿色、新兴产业,如绿色现代农业、旅游产业、创意文化产业等,这些产业污染小,发展潜力巨大,这样极大程度地保证了各民族人民的经济利益。最后,这类地区的城镇化率较低,因此可以从生态规划角度对这类地区的城镇化进行全新规划,大力发展绿色小城镇。从城镇空间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技术体系建构等方面建设宜居宜人的绿色小城镇。

(二)文化的融合解决以汉族为主的非民族地区民族问题

以汉族为主的非民族地区城镇化率高,经济发达,人口众多,少数民族多为受此类地区优势吸引的外来人口。这样的地区民族问题除了外来人口本地化、市民化这个问题之外,最主要的还是由于宗教信仰、文化差异带来的民族矛盾导致的民族问题。

新型城镇化最终“化”的是人,是要给人带来幸福美好的生活,而民族融合解决的也是人的问题,因此,解决以汉族为主的非民族地区的民族问题最关键的是各民族文化的融合。实现文化的融合,首先,应挖掘外来少数民族这些城镇新居民带来的新文化,如他们的民族习俗、宗教信仰、生活习惯等,对这些给予尊重;并汲取汉族人感兴趣的饮食、服饰、娱乐、手工艺等最生活化的东西进行展示以达到民族认同的最初阶段。其次,对城镇原有汉族居民民族文化加以利用。这类地区自身的发展具有极强的吸引力,才吸引得外来人口的流入,因此其原有文化本身具有一定的吸引力是必然的,我们要挖掘这些对少数民族有吸引力的文化因素,在给予其他民族文化应有的尊重的前提下,实现民族之间的融合。最后,同对待其他外来人口面临的相似的问题一样,给予少数民族人口除了与原住民同样的教育、医疗、娱乐待遇之外,还要在外部环境,如空间规划、街道规划等方面加以特别关注,缓解民族冲突,实现主体的主观能动的民族融合

(三)绿色小城镇建设是打破怪圈解决多民族地区民族问题的关键

如前文所分析的,在我国多民族人口比例均衡地区的小城镇、小城市及乡村这一类地区,民族问题并不显著,各民族融合相处。造成这一类型地区的民族问题的原因是,由人口流失——新型城镇化放缓——民族问题,三因素相互作用形成的怪圈。那么打破这一恶性循环怪圈的环节就是解决这一类型民族地区民族问题的关键所在。

“人口流失——新型城镇化放缓——民族问题”,这一怪圈想正常解开难度很大,我们不妨像亚历山大大帝那样举起剑直接把怪圈砍断。解决多民族地区民族问题的“亚历山大之剑”就是我国绿色小城镇的建设。我国多民族人口比例均衡地区原本就多为小城镇、小城市及乡村,这些地区的人口、经济、环境与前两类地区都不相同,特色不明显。但正因如此,我们可以因地制宜地进行科学规划,对小城镇的产业模式进行合理的建构,规划与建设以生态宜居为目的,建筑以绿色节能建筑为主,对各种资源的利用也采用节能技术加以节约保护,对废物的处理采用环保手段。这类地区的现有条件,决定了其新型城镇化的主要类型和速度,新型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必然推动该地区的经济的迅速发展,减少人口的流失,建设宜居宜业的城镇,再辅以民族工作方法的创新,实现民族融合是必然的。

[1]喻新安、吴海峰.新型三化协调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43

[2]彭红碧、杨 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科学内涵[J].理论探索,2010(4):75-78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379-380

[4]李龙海.民族融合、民族同化和民族文化融合概念辨正[J].贵州民族研究,2005(2):16

[5]李 琳.城镇化进程中少数民族人口分布趋势及其影响研究[D].开封:河南大学,2015:22

D633

A

1672—4496(2017)02—093—06

本文为2016辽宁省统战理论研究课题“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民族融合问题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

责任编辑/赵洪波

2017-05-20

张 晶,女,沈阳建筑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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