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辉,王晶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江西上饶 334000)
综合音乐感教学是当前音乐教学中推广应用的一种教学手段,最初单纯用于音乐专业学习,而随着教学理念的不断深入,当前已经推广到非专业的音乐教学领域中。在当前的高职音乐教学中,依据音乐教学需求,教师借助综合音乐感教学法来培养学生音乐感受能力及音乐创造能力是可行的。
综合音乐感教学的核心是明确音乐学习的各方面都连接为一个整体,实际教学中,通过整合各种各样的音乐素材资源,借助演奏、演唱、创作等方式,让学生在不同教学水平上都能够建立起同音乐概念间的紧密联系,继而使学生的音乐知识得到扩展、专业技能得到提升。
综合音乐感教学法最早产生于美国,自美国1838年将音乐课列为学校正式的课程后,美国本土的音乐教育就在不断整合教学资源,逐渐形成了科学、规范、符合国情的音乐教育体系[1]。在1968年,美国研究出了著名的“曼海顿维尔”音乐教育大纲,在这一时期也衍生出“综合音乐感教学法”这一教学模式。
综合音乐感教学法主要是通过不断提升学生素质而开设的音乐专业课程,通过培养学生创造性的思维能力,充分挖掘学生的创造潜能。在教学法刚开始提出,其教学对象主要为专业的音乐学生,教学内容主要包括节奏、乐音、旋律、和声、曲式、调性、结构七个方面的学习内容,通过不断的教学实践,该教学方法收获了良好的教学效果,而后逐渐被推广到非专业的音乐教育领域当中。
综合音乐感教学法并非以单纯提高学生音乐能力为主体,而是关注人的创造性思维及学生素质,也就是在音乐教学中,训练音乐学生头脑。通过让学生产生创造性的思维,才能够保证音乐艺术具备持久的创作动力及创作思想[2]。在综合音乐感教学法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创新性思维贯穿在教学整个过程中,因而对该教学法的具体特点进行分析,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教学思想关注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重视学生头脑的开发,教学过程中教师也并不只是简单的将音乐相关知识一味传授给学生;第二,教学内容从学生发展需求及社会发展需求出发,反对以应付考试及比赛为目的单纯专业理论知识教学;第三,教学过程中始终强调以学生为主体的,重视诱导学生,反对一成不变的教学方式;第四,课堂教学主要由自由探索、引导探索、即兴创作、有计划即兴创作以及巩固概念五个环节构成;第五,教学理念注重学生主动学习的引导,反对被动式引导及灌输的学习方式。
综合音乐感教学法具有综合性、实践性的特征,所以,在实际的音乐课程教学中,需要多方位、多维度重构教学标准[3]。在编写教学大纲及教学计划时,教师需要转变传统教学大纲中80%以上为理论及不到20%的实践教学体系,而是可以调整为理论与实践比例为6∶4的形式,突出音乐教学的实践性,提高学生音乐学习的积极性。
此外,综合音乐感教学法的课前设计中,还可以组织学校创新、实践能力强的教师,采取集体编写的方式,不断编制出符合高职音乐教学特色以及贴合本校教学实际的音乐课程教材。同时,相关的音乐教师还需要利用好教研室,借助教研室逐渐形成一套科学、规范教师备课、教师互评及教师竞赛教学体系,通过良好教学环境的营造,让高职学校年轻的音乐教师能够快速且熟练的掌握综合音乐感教学法的教学方法。
高职音乐教学中,为了保证教学效果,需要从不同音乐素养及不同专业学生中找出共同性需求,使教学方法适合各个层次的学生[4]。从实际的教学反馈来看,大多数的学生认为传统以理论教学为主的音乐课程教学气氛压抑,知识难懂,学习的积极性不高;音乐课程内容比较单一,一般都是围绕西方的音乐史进行阐述,对我国传统音乐及民族音乐的研究较少,这样使得音乐教学内容同学生实际存在巨大差距;音乐课程考试常以论文及报告的形式进行,学生常常只是搜集相关资料拼凑,马虎对付,并不会花大量的时间进行分析与研究,这使得音乐教学效果较差。
针对传统高职音乐课程教学的缺陷,根据综合音乐感教学法,将分析结果同教学法进行充分融合。具体而言,第一,可以将不同层次及不同专业的学生进行分组,保证教学效果的统一性;第二,可以采取划分教学步骤的方式进行课堂教学,如采取教师理论讲解-学生互动参与-师生共同总结的课堂教学方式,这种教学方式在强化课堂教学效果的同时,还可以显著提升学生参与积极性及学习积极性;第三,将传统单一的课堂内教学同课堂外教学进行融合,让学生能够走出音乐课堂,接触广泛的音乐知识,不断丰富学生的音乐知识架构及内涵。
课后练习是提高学生音乐综合素养的重要手段,综合音乐感教学方法上,教师可以通过课后练习的指导,让学生在课后能够对作品节拍、节奏、题材主题旋律及表情术语获得深刻的理解[5]。通过指导学生对某一具体的音乐作品进行分析,让学生能够从作曲家生平、音乐背景、音乐风格流派中获得对音乐作品深入的理解,培养学生音乐感,通过课后综合练习与体验,让学生可以全面且深刻的领悟到音乐的内涵,进而帮助学生更好地借助演唱与演奏来表达音乐作品。
课程评价往往宣告一门课程的结束,同时引申出新的教学任务,合理的教学评价能够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效果,这样可以让音乐教学变得更加科学、完善及可持续。
在综合音乐感教学下,音乐教学主要结合了音乐理论教学及音乐素质能力教学,通过教学使得学生音乐素养呈现出螺旋式的上升。为此,高职音乐教学评价体系中,可以将考评内容同考评系统紧密联系在一起,转变传统音乐教学以50%理论考试+50%专业技能考试为主的考评模式,将学生考试内容深入到学生音乐学习周期与学习过程中,促使教师及学生更加关注音乐专业技能的培养,使得学生在实际学习中侧重点也更加集中,这样可以达到提升高职音乐教学效果的目的。
总之,在新课程改革背景下,高职音乐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的改革是必然的。为了达到提高音乐教学效果的目标,高职音乐教师可以将综合音乐感教学法引入到课程教学中。具体的教学实施上,教师应做好课前准备、课程教学、课后联系指导、课程评价等工作,使音乐教学贴近我国教育实情,从而达到提升高职学生音乐综合素养的目标。
[1]王沥沥.综合音乐感教学法在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课教学中的实践与意义[J].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17,22(2):124-129.
[2]陈莹莹,闫红,林义群,等.国外音乐教学法对我国音乐教学的借鉴意义[J].当代音乐,2017,8(12):25-27.
[3]辛永姝.综合音乐感教学法在钢琴公共课教学中的应用[J].黄河之声,2011,8(16):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