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惠芬
(湖州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湖州 313000)
作为高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基本组织机构,二级学院是高校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其党组织承担着巩固党在高校的领导地位、推动高校改革发展等重要任务。近年来,随着高校管理重心的下移,二级学院的管理自主权不断扩大,经济活动日益增多,二级学院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在此形势下,高校二级学院党组织及其行政部门能否继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特别是能否正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方向,永葆党的先进性与活力,是新时期高校党建工作中一项重要的课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曾提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深刻认识党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同时明确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建工作的八项基本要求,其中特别强调了要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夺取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由此可见,党风廉政建设,既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也理应成为当前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高校党组织体系的基石,高校二级学院党组织处在教书育人、服务社会的最前沿,是团结带领全院师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核心力量。因此,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积极推进二级学院党组织廉政建设,并将其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发挥基层党组织辐射力和战斗力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高校二级学院参与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一方面,随着社会服务工作的日趋增多,各类地方服务经费、横向科研课题经费迅速增长;另一方面,由于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二级学院用于教学投入、科学研究、设备更新、物品采购等方面的经费支出也不断上升,如何有效、规范地管理好这些经济活动,责任重大。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敦促二级学院各级管理者及各类经济活动参与者恪守廉洁、奉公、守法的原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其侵吞公共资源的可能性,有利于减少并杜绝各种资源、经费的浪费和不合理使用,以实现公共资源使用效率最大化。积极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也能够促进二级学院形成民主、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从而保证其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地方服务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随着各种专项治理整顿的开展和深入,近些年,高校在招生、基建以及大宗物品采购等领域的违法行为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是,在科研经费管理、学术诚信和师德师风等领域,违规违法现象仍有发生。中国人民大学的招生腐败案件、中国社科院科研经费违规使用被曝光等,都为高校廉政建设敲响了警钟,也再次引发了社会对大学群体的信任危机。大学精神的轰然倒塌,不仅会降低社会对高校的期望与评价,也会动摇高校自身进行知识传承和创新的求真信念,影响高校的改革与稳定发展。加强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能够以点带面,通过基层党组织对广大师生正确的廉耻观教育来带动、影响高校,抵制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落后的思想意识的侵蚀,消除各种不和谐的因素,营造清正、和谐、守法的校园文化氛围,从而使高校真正成为培养人才、传承文明的重要基地,成为社会名副其实的精神支柱。同时,加强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督促高校师生形成廉洁良好的行为习惯,还可以辐射到社会大环境的廉政建设,这对于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也有一定积极的意义。
当前,不少高校二级学院党组织在上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其中依然存在着一定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部分院系领导和党员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有的认为高校是“清水衙门”,既不同于政府机关,也不同于经济单位,涉及的权益范围有限,没有产生腐败的条件,对于新的历史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对于高校党员干部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权力观和利益观出现的新变化,没有在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有的则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或政工干部的事,而二级学院的主要任务是抓好专业建设和学科发展,视教学、科研、管理等业务工作为“硬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软任务”,仅限于口头上讲讲,没有相应的实际动,甚至对本职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愿管、不敢管,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此外,有些普通教师、党员也对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同感不强,认为各种廉政教育会挤占其业务工作时间,因而对其往往表现出“不耐烦”的思想情绪,或敷衍了事,或干脆逃避。各种思想认识的缺位与错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贯彻落实。
大量事实说明,高校不正之风屡禁不止,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相关制度不够健全,管理尚有漏洞,如此使得以权谋私的人有空子可钻,所以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依靠制度保障才能起到治本的作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不少高校二级学院先后制定了一些规章和条例,但随着新一轮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和高校形势的不断发展,有些规定和制度已经不合时宜了,却未得到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特别是在一些人事、财务体制中,行政权泛化,资源配置和管理上科学性不足,缺少灵活性;而对于权力滥用、责任不明、管理混乱等问题,亦没有及时建章立制加强制约,如此致使违纪违规现象难以杜绝;还有些规章制度宏观上虽然比较全面,但针对二级学院的实际情况,则缺乏具体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规定,针对性与操作性不强,特别是对于二级学院政务和重要私务公开制度,对于人、财、物的内部管理制度,办班、培训等各类创收活动的管理制度,以及预算外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等具体规章制度方面,细化、充实工作上还未做到“责任明确、与时俱进”,制度建设明显滞后。
对于执政党来说,健全监督机制非常重要,权利不受监督和制约,也容易产生腐败。就目前来看,二级学院在权利监督上依然存在不少“漏监”“弱监”现象,主要表现为:一是监督主体资源太过分散,纪检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网络监督等渠道往往是各行其道,没有形成有效合力,资源浪费严重;二是监督体系尚不健全,突出表现为不少学院偏重于事后性、惩处性的监督,而缺乏事前防范性的监督机制和措施,重“亡羊补牢”,轻“未雨绸缪”;三是民主监督有名无实,权力运行不够透明,党务政务公开易流于形式,加上一些学院“好人主义”盛行,有的教职工担心被打击报复,不敢坚持原则,明哲保身,如此致使民主生活会和教代会监督成为“走过场”;四是监督内容不够全面,如二级学院党政一把手之间如何实行监督缺少明确规定、二级学院“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监督程序还不够完善,尤其是具体事项决策权和调控权的监督容易被忽视等等,监督力度有待加强。
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考核,既是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感、使命感的前提,也是对其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综合评价。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对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主体、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责任追究等方面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一些高校也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相关责任考核机制。但目前来看,真正能落实到二级学院的考核方案相对较少,有的方案缺乏具体可量化的指标,工作标准和责任要求不够明确;有的考核条目设置缺乏科学性、合理性,且责任考核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来自各方面的人情、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公正、公开的原则有时难以落实。此外,《规定》中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依靠群众的支持与参与,但实际工作中,往往缺少让其参与贯彻落实责任考核的有效形式,虽然广大师生对责任考核期望值较高,但积极性不强,在落实责任考核中难有大的作为,种种问题导致了责任考核“有名无实”,责任追究无章可循。
一切腐败违纪行为背后都有着物质、利益的动因,高校出现的“见利忘义”“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各种不正之风,归根结底是某些党员干部、教师价值观、利益观扭曲的产物,因此,必须把树立正确的物质利益观作为当前高校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着力点,纳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过程,使广大党员教职工在纷繁复杂的利益面前,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
树立正确的物质利益观,首先,需要二级学院在日常学习和集中学习中,加强理想信念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教育活动,让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大力发扬奉献精神,能够以较高的思想境界处理好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个人利益与学院利益、学校利益的关系。
树立正确的物质利益观,还需要二级学院党组织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提升党员党性修养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教师加强道德修养,保持严谨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作风,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与“自励”,使其能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用淡泊之心对待名利,不断加强自我约束,提升自我修养。
首先,要以“廉洁高效、服务师生”为主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进领导班子。将二级学院领导干部作为廉政建设的重点,一是要开展各种警示教育,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及“一岗双责”意识,努力为师生服务;二是要求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以及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端正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三是抓好二级学院领导干部每年度的述职述廉及廉政勤政学习培训工作,督促其带头作廉政报告、上廉政党课,自觉弘扬正气,抑制邪欲。
其次,要以“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为主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进教师群体。一是要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表彰师德标兵、树立先进教师典型,引导教师深刻领会、实践“传道、授业、解惑”的使命;二是要举办各种以廉洁为主题的讲座,发放廉洁教育读本,开展丰富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同时,重视用廉政制度规范教师行为,使其学会正确使用学术权力,遵守学术纪律,进一步增强“执教为民、行为示范”的意识。
再者,要以“廉洁修身、完善人格”为主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进大学课堂。除了通过网络等各种载体,把“敬廉崇洁”的教育内容融入大学生的文化活动外,还需进一步把廉政文化纳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必修课程、大学生党校课程体系中,积极探索开设具有鲜明特色的廉政教育选修课,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信仰和价值取向,为其将来廉洁从业打下良好基础。
结合高中数学教学实践来看,情感因素的融入,无论是对老师的数学知识讲解还是学生的实际学习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有了情感的融入,老师的讲课针对性更强,冰冷生硬的讲解也会变得更加耐心和温暖,学生在数学知识学习上,也会由以往的被动参与转变为带有浓厚兴趣的融入,不仅提高了学习参与度,而且对于学生探究深化学习等也是非常有帮助的.
一是要推进院务公开制度,并确保院务公开的充分性与及时性。对于学院教职工关心的诸如教学科研经费的使用、考评奖惩、人员聘任、发展党员等需纳入公开范围的,要及时“上墙”“上网”。凡是与学院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教职工都应拥有参与权、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二是要健全民主监督制度,实现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的有机结合。首先,二级学院要完善与纪检监察部门联系通报等对接工作制度,积极配合学校纪检部门做好监督工作;其次,要通过民主生活会、教代会等重要途径,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疏通和拓宽普通教职工监督的渠道,并将有效监督转化为党纪政纪监督。
三是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二级学院经济统筹调控能力,进一步完善资金预算和使用管理,凡是学院支出额度在千元以上的采购、活动项目等,需要由院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尽可能减少现金直接流动,严格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加强财务运行监督和按程序过程管理。
四是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责、权、利统一。各二级学院的一把手应增强责任意识,对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要敢于查处不良倾向,及时纠正不正之风。同时,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也应根据各二级学院的业务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重点加强对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切实保障责任追究有章有纪可依。
一是要强化对责任主体的重点考核,重视对二级学院干部的个人考核。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与年度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结合起来,充分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通过总结、自评、审核,将考核情况报上级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会审,由上级党委审批确定考核结果,并对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得分较低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
二是要依照考核程序,将廉政考核与二级学院的日常管理工作和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细化二级学院在经费使用、物资管理、党团员教育等方面所包含的廉政职责。对分管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办公行政事务的相关成员进行任务分工,明确每位成员的职责,制定个人工作所要达到的廉政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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